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不動產登記


國內準備為全國進行不動產登記,這是一件大事;因為中國的貪官污吏實在多於牛毛。不動產登記可能將他們暴露給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即習近平集團,成為權鬥的工具;但無論如何,市民應該支持。
李克強總理於20141124日以國務院令第656號,公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該令將自201531日起施行。條例涵管的不動產為: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條例並非沒有漏洞,受直接影響的只是第三條的:「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換言之,只要不轉移,貪官尚可茍且胡渾一段時期。其第五章的法律責任共有4條,不外是「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究竟刑罰為何,尚未清楚。
中央對此高度重視,《人民日報》同日發表了4篇相關文章,〈人民時評〉發表了題為「不動產登記如何承載反腐期待」的重點文章。(官媒並非每天發表社論,其社論份量最重,人民時評次之。)
文章解釋很清楚,「其最主要的制度目的與制度價值,是保護合法產權、防範交易風險---------人們對這一制度還有一個“溢出期待”------希望它成為一個制度利器,再次開出反腐敗的工作面來。-------“以人查房”---------建立的相關資料系統可以為反腐敗提供發現功能。」
未來,大陸貪官的第一件事是,將其上述的十項不動產換為黃金,股票,現金,古玩等可動產;滬港通中的港股通2,500億額度上限,應該不愁買賣。
由於貪官已與共產黨劃上等號,不動產登記不能打殘貪官。中共雖然在1997年加入了「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條文,最高刑期5年,並在2008年提高為10年,但共產黨不搞共產黨,條例始終無用。對習近平來說,建立香式港廉署已迫在眉睫。

1.        立場新聞

蔡東豪再辦網上媒體,無論他有否「痛定思痛」,是否放棄年薪千萬,我對此毫無興趣;因為,我無法證實其真偽。但作為一個商業運作,他提供了一個機會給人投稿和閱讀,總是一件好事。學聯幹事在其臉書以粗口作回應,令人大開眼界。筆者在大學時代的惡行,從港大傳至浸會的女學生都知道;在那年代,筆者絕不可能被選為幹事,麥海華被選為港大會長,是因為他斯文得體,可以代表港大。

2.        學聯謬誤

主流傳媒相當掌握學聯的想法,周永康在1222日「有線新聞節目」《新聞刺針》訪問中中伏,不出為奇。周永康隨即發三點聲明澄清。筆者認為,行動升級已成歷史,“反證還是“總結”,“事前”還是“事後”,並不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周永康聲明的第二點:「決定升級,是有見旺角清場,同時佔領運動處於膠著狀態,需要透過行動,包圍政總,癱瘓政總,向政權直接施壓,重啟政改五部曲。」
其一,旺角清場後,為何需要以行動保救;事關旺角如斯局面,被清場是必然之局。
其二,包圍政總,何能癱瘓政總;癱瘓政總能帶來什麼?實踐證明,包圍不能癱瘓,癱瘓不會帶來讓步。
其三,重啟政改五部曲。要推翻五部曲,需要動搖中共政權,大陸官媒報導佔中兩個多月,大陸地區並無抄襲行動,說明香港目前運動無法迫使中共讓步。
學聯仍舊抱著這些認識,可能需要以文章向社會解釋。
劉山青

23-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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