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組織者都苦於無法撤出馬路佔領區,旺角的不受控制的衝突已成雞肋,臨時禁制令提供了解決這燙手山芋的方法,但示威者和泛民似乎不領情。
警方在20日的記者會強調:「旺角的非法集結正步向暴亂邊緣。」梁振英在2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詳細列舉違反臨時禁制令的可能面對刑責。21日的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環球時報集中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在20日傍晚六時半頒下的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旺角多段路,和金鐘中信大廈外,龍匯道及添美道三個出入口。事情大有風雨欲來之勢。
旺角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周五早上10時。對旺角來說,這應該是可能接受的冷靜期。在三權分立的原則下,學聯不可以將此與對話掛鉤。泛民的律師們普遍認為今趟禁制令屬小兒科,本質上為民事,執行困難,刑罰低;示威者大多接受此意見,一般反應是不必理會。
戴耀廷認為法官判刑時會考慮公民抗命的因素;湯家驊擔心無視禁制令,將會造成深遠影響,衝擊香港法治。今次事件可能與第18屆4中全會的以法治國相刑相沖。若中共如此理解,將是十分不幸。
學聯表示不會主動撤離,也願承擔後果。學聯說此話是可能只考慮到其活潑成員,但學聯的名義上成員包括差不多各院校大專生,若任何一個大學生因藐視法庭而入罪,等於學聯自願承擔其後果;而學聯有什麼可為其承擔呢?
黃之鋒表示,不會呼籲參加者撤離,建議參加的中學生稍為後退,和先得到其家長同意。在18晚上警察出動警棍的一幕,警察為了繞過路中心障礙物,首先打著的正在路旁團觀的市民,一旦如警方所言的暴動是沒有前後之分的,此其一;有些家長帶小孩到旺角前線區,獲到此類家長同意,不等於不應受譴責,此其二。因此,黃之鋒的兩點提示與其不想中學生受傷的前提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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