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看到民主沒有受到鎮壓,路道尚算暢通,太陽還在東方昇起,多好。
人不用手推鐵欄時,便會用腦。目前運動的問題是沒有方向。學聯表示,談判要有實際成果才停止佔領道路。何為實際成果呢?按其先前的提法,大概是真普選吧。但政府的法理空間只有在第二輪諮詢或是提呈人大釋法。因為,任何方案都需要三分之二的立會議員通過。政府當然無權為42個建制派議員答應任何東西,而政府也無權自行到人大重提基本法附件的第一步曲。任何實質的民主進程都要在第五步曲中作實,即「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旺角道路的解封要等到那一天嗎?
泛民中較為具體的建議是何秀蘭提的─不進行民間諮詢,立即交給議會否決,然後重啟第一步曲。但其問題是:
1.
不進行民間諮詢有違民主慣例;
2.
議會可能假戲真做,通過方案;
3.
人大可以在重開的二步曲中否決啟動政改。
基本法委員會在基本法158和159條的釋法和修改基本法上有憲制角色。其委員陳弘毅在10月1日所建議的大概是建制派的最大限度。
其建議為:
1.
第一階段採用較低門檻,產生三名參選人;
2.
候選人需過半數支持才能當選;
3.
具體方案由獨立機構進行民意評估;
4.
若偏離主流民意,特首應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啟動重選。
現在,不談判沒出路;要談判,學聯始終是學生,只能代表自己的認知,怎麼辦呢?筆者認為戴耀廷應帶領其支持者,回到審議式民主的路上。
這十天來的運動的參與者的零頭都多於過去一年來的社運總參加人數。因此,可以認為,廣場上的絕大多數是首次參加者,他們需要時間、思考、學習。其成長只有分享和辯論才能達致。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在其信念書中寫下:「運動的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審議式民主,是指公眾經由公正、平等的決策模式來治理公共事務。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陳東升在「審議民主叢書」中「台灣的實踐和反省」中表示:『政黨的惡鬥、金權政治、賄選與買票的慣行、民意代表的素質不佳,都影響民主的深化。』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陳俊宏在「審議民主理論與經驗研究的對話」中表示:『經由審議的集體決定,相較於其他非由審議的程序,比較符合正當性的要求。』
埃爾斯特在導論中引用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學》,雅典的政府是建立在直接民主之上,其公民大會有數千公民參加,任何人都有權發言和提案,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
費隆在「討論即審議」中說:『一定要透過公開討論(而不是私下議議)才能讓每個人把腦海中的理由與觀點放在枱面,和認同集體決定。』
桑斯坦在「健康得失的權衡」中運用概念圖處理管控風險和附加風險。
人民日報,不是你才會引用洋人的話的。
從審議民主的理論出發,假若人民不關心政治,沒有篩選的選舉可以演變成印度式或台灣式民主。今次政改爭議導致的年青人龐大動員,已做成一個強大的市民監察力量。可以預見,在2017的任何真真假假的選舉下當選的特首,都不能胡作非為,無視人民的要求。
人們啊,要警惕!不要放棄民主的最佳機會。
劉山青
6-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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