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討論北大嶼山醫院外失救事件的最初5分鐘的處理過程。
事件陳述
1.
高永文表示,北大嶼山醫院的保安員得悉有人在門外昏迷後,在幾分鐘內聯絡到急症室醫護人員,而醫護人員隨即執拾急救用品,在幾分鐘內準備出發。
2.
北大嶼山醫院發言人稱,該院一名保安員於昨日約下午四時四十六分,接獲途人要求協助一位於醫院範圍外松仁路巴士站附近不適的男子。保安員即趕往現場,並通知該院急症室派員前往現場提供協助,亦聯絡消防處救護車控制中心。
3.
醫院保安員到場了解,透過對講機通知院方。數名醫院職員推出病床趕至,惟只站在一旁觀察,未有提供任何急救,並聯絡急症室醫生。
問題提出
下午4時46分,該院保安員接獲途人要求協助;
下午4時55分,救護車到現場;
為何現場醫院職員從4時46分至4時55分的9分鐘內不使用可携式自助心外除顫器及進行心肺復甦法?
明愛事件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在2009年1月5日公布。報告所提出的主要建議如下︰
(a) 即時設立指定的聯絡電話號碼,用以通知有關的負責人立即作出應變行動;
(b) 定期為員工舉辦有關緊急應變的培訓和簡介會;
(c) 為緊急應變小組提供劃一合適的急救器材及配件; 以及
(d) 改善引往急症室的道路指示標誌。
政府新聞稿
2009年2月17日政府代醫院管理局發出新聞稿節錄如下:
根據檢討結果,委員會已透過主席向馬醫生及吳醫生發出指示,須制訂以下改善計劃:
(一)設立清晰的步驟去改善急症室內外的應變措施。
(二)設立具體的應變步驟,處理急症室以外發生的緊急事件,包括在醫院附近範圍發生的緊急事故,同時加強應變能力。
(三)為醫院與巿民接觸起步點(急症室及接待處)的職員提供培訓,內容包括「盡心服務」的理念以及對醫院程序的理解。
2009年前的通用應變機制
醫管局以往(2009年)雖然一直沒有就處理醫院範圍外的緊急求助事件制定正式指引,但醫院間廣泛採用了一套通用的應變機制,以處理在醫院附近範圍所發生的緊急事件。
(a) 設有急症室的醫院
如發生火警、有人從高處墜下或突然暈倒等事件,慣常的做法是立即通知醫院保安員或支援服務部的當值管工,並致電999通知消防處。醫院員工一般亦會向就近的臨牀人員求助,並通知醫院急症室。
處理鄰近範圍緊急醫療求助事件的基本原則
醫管局在明愛事件報告後提出的原則為:
各醫管局機構應就實際情況制定應變計劃,應變計劃必須包括以下各個要項:
(a) 當職員接獲求助要求,有關職員或其他同事應︰
(i) 立即評估情況,並通知指定處理人員/小組*(設有特定電話號碼),提供事發地點及求助人士情況的資料;以及
(ii) 提供協助,例如致電999;
(b) 指定處理人員/小組應盡快抵達現場提供協助,及/或聯絡指定醫療單位/人員,以派遣醫療應變小組帶同急救儀器到達現場;
(c) 應盡快用合適載送方法將病人送往急症室或醫療單位。
各醫管局機構應為職員提供培訓,並定期檢討有關程序,確保職員遵循應變計劃。
*即獲指派處理鄰近範圍內要求緊急醫療援助人士的職員或醫療組別。
跟進行動
政府在2009年3月9日告知立法會的跟進行動為:
( a ) 所有醫管局轄下的醫院及普通科門診診所已於2009年2月初制訂及實施應變機制,以處理醫管局醫院/ 診所附近範圍內的緊急醫療求助;
(b) 局方已於2009年2月初購買及分發172 台心臟除顫機到醫院及普通科門診診所,作急救之用;
( c ) 截至2009年2月中,局方已安排491名員工於律敦治醫院及鄧肇堅醫院的急症訓練中心接受基本心臟維生術及急救訓練。有關訓練課程將持續進行;
(d) 所有設有急症室的急症醫院均已檢視引往其急症室的道路指示標誌,並設立額外的指示標誌,作為短期改善措施。醫管局會繼續與相關政府部門商討,以對指示標誌作長遠改善。
事實的陳述
事實的陳述為,今次悲劇的主人翁沒有受惠於新添的172 台便攜式心臟除顫機和其受訓的491名員工。
等埋醫生
由於相類似事件的發生頻率極小,報告所提出的特別應變小組已隨時間的轉移而變成沒有什麼特別,比消防處的救護車慢了一拍。今次的處理仍然是保安員作先頭部隊,即是2009年前的舊通用應變機制方式。
從2009年明愛報告中看到,它已經詳細地檢視了類似悲劇及提出具體建議。可是,其檢討報告在悲劇重演時無法發揮作用。香港的官僚文化和醫生主導文化才是今次事件中最值得檢討的地方。
今次悲劇主人翁梁兄生前痛恨官僚文化,估不到其生平事跡成了官僚文化的黑色幽默。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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