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在8月27日發表新聞稿表示,「葉建源擔心政府已全面控制校委會…..全無事實根據。」特區政府在8月29日發表新聞稿,指「田北俊感覺政府正干預大學運作…….毫無事實根據,並對田議員的言論深表遺憾。」這說明港大委任副校一事中,社會正進行百無禁忌(uninhibited )、充滿活力(robust)和完全開放( wide-open)的辯論 ─ 言論自由的核心。
李少光在大公報發表題為《大學條例合憲合法 衝擊大學條例必破壞港大的聲譽》的文章,提及「香港大學的經費每年幾十億元,全部來自政府的財政撥款…..香港大學是公眾的財產……因此委員會內的社會人士成員也是校內人士,而且是校內最高管治機構的成員,有人把他們説成是“校外”人士是誤導的説法。」
吳靄儀在8月22日的關注組集思會上介紹,香港大學成立於1911年,1958年制訂香港大學條例,沿用至今,校務委員會、教務委員會和畢業生議會制度從那時開始。她表示,由於港大部份經費依賴政府,所以在2003年的港大改革中,引入了校外人士多於校內人士管治港大的理由,以向社會問責。
與時並進
2003
觸發港大改度的2003年《與時並進》報告書的部份建議摘錄為:
一、務委員會應被視為大學實際的最高管治機關,委員人數應規定在十八至二十四人之間。
二、校務委員會的成員組合校外成員應明顯佔大比數,而校外人與校內人之比率大約應為二比一。
由此看到李少光文章的「有人把他們説成是“校外”人士是誤導的説法」,絕對是無視港大官方報告,是利慾薰心的說話。
畢業生議會研究報告
Report on the
Future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he Standing
Committee HKU Convocation
October 2012
The functions of
the Court According to the Niland Report, “The purpose of the Court should be
cast as representing the wider interests of the communities served by the
University, including its alumni.
The Court
meeting was usually conducted in haste within an hour, with the Vice-Chancellor
making a general progress report of the University in that year, which lasted
from half-an-hour to forty-five minutes. The remaining time was almost all
spent on the routine approval of the audited accounts and the making, repeal or
amendments of statutes.
It appears that the Council Chairman is
accountable to the Chief Executive. However, it is doubtful whether such should
ever be the case, as accountability thus established can compromise the
academic autonomy and freedom of the University.
《香港大學的未來報告》援引2009 年由John Niland 所撰寫的顧問報告,認為,「校董會應反映更廣泛的社會人士意見,包括港大畢業生。」由此引義,港大舊生將今次事件放上畢業生議會投票,並非如李少光文章所指責的「一部分政黨人士反對大學條例,反對校務委員會法律賦予的權力,實際上就是衝擊和取消香港大學的行政的自主。」
畢業生議會報告繼而指責「看來校務委員會主席向特首問責,它令人們質疑應否如是,因為這會影響(compromise)學術自主和大學的自由。」
《香港高等教育》
教資會於二○○二年三月發表名為《香港高等教育》的檢討報告書。報告書第77頁指,「所有海外大學都設法遠離政府的管治,以提高的自由權和獨立性。為此,各校均積極發掘其他經費來源。這些大學均制定了長遠方針,勾劃出未來發展大計及期望,以減低對政府的依賴。」蒼勁體為原文所用。
財政依賴與院校自主
由上看來,經濟自主是學術自主的一個重要因素。
根據大學年報Review 2014,第45頁,大學的總收人為103億,當中的40.2%,即41億來自政府資助。其他分類為學費收入24.8%;投資回報11.1%;各類捐助14.7%;輔助性服務2.9%;其他收益6.4%。當年的總支出為78億。
根據大學年報Review 2013,大學的總收人為97.7億,當中的46.1%,即45億來自政府資助。其他分類為學費收入25.8%;投資回報8%;各類捐助11.4%;輔助性服務2.9%;其他收益5.8%。當年的總支出為74.8億。
由此可見,馬斐森比上任校長徐立之在這點上明顯優勝。
現在回應李少光的攞政府錢論,根據吳靄儀的校院自主與政府問責原則,港大不需要視政府為大股東,應取回話事權,即院校自主。這一做法符合「所有海外大學都設法遠離政府的管治」的朝流。
因而,港大校大院友關注組的議案2,通過修改《香港大學條例》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港大校監的安排和,港大學生會準備全民公投,要求削減特首作為校監的過份操控權力,言之成理。港大學生會的激烈(vehement)、尖銳( caustic)、有時令人不悅的批評(and sometimes unpleasantly sharp attacks)不會使港大的聲譽和校務發展受損,反而是開啟大學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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