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 人民日報 》頭版的意義


人民日報 》在6 10日頭版文章的意義在於:它以中央名義提出一個新範疇 民粹主義。

何謂官媒

《環球時報》在2015-01-30的社評「求是網點名賀衛方是“信號”嗎?」中談及自由派人士賀衛方、陳丹青被《求是》雜誌下屬的求是網點了名的事。當中討論了何謂官媒。它應該是較有份量的說法。
「如今的“官媒”“官網”已與過去不同,未必都是官方的聲音,只有黨報的社論和評論員文章才有那樣的分量。很多“官媒”“官網”做了面向市場的自我改造,也開始重視“抓眼球”,發聲尺度尚無明確的新標準。」
由此,《 人民日報 》的評論員文章代表中央主場。而事實上,它在之前也曾以頭版發文。

依法推進香港普選是中央堅定不移的立場

人民日報 》( 20150605   01 版)的本報評論員文章表示:「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法案合情、合理、合法,是切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也是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具體體現。」
可見,“合情、合理、合法,是切合香港實際情況”是中央的立場,但它沒有提及“民粹主義”。

531日在深圳會見香港立法會議員

王光亞、張曉明和李飛見香港立法會議員的談話肯定地代表中央的立場。王光亞發言是「“泛民”有兩類:一類是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另一類是大多數的“泛民”朋友。」張曉明發言是:「換位思考的話」和「票債票償」。
李飛的發言最重要,因為他解釋了何謂「普選法案的規定民主、開放、公平、公正」。但它仍然沒有觸及“民粹主義”。

香港普選法案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人民日報 》( 20150610   01 版)本報評論員文章的核心是:「普選法案充分彰顯了民主、開放、公平、公正。普選法案規定,提名委員會由四大界別1200人組成,涵蓋社會各界精英,體現了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原則,有利於平衡各種訴求和各方面利益,有利於提出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行政長官候選人,避免可能出現的憲制危機和民粹主義風險;參選人須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成為候選人,符合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提名產生23名候選人,保證了選舉的競爭性。全體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行政長官人選,採取相對多數當選制,簡明而易於操作,也比較穩妥。普選法案的各項規定切合香港實際,符合社會整體利益,最能夠凝聚各界共識,合情合理有目共睹。」
文章中對「民主、開放、公平、公正」的理解是李飛講話的版本。但它提及的「憲制危機和民粹主義風險」是新範疇,當中並非信口開河。

憲制危機和民粹主義

這裡所指是提委會組成的功效。憲制危機應是指選出的特首不為中央接受的可能。民粹主義是商界利益集團用以攻擊福利主義的口實。當中的明顯意義是,中央擔心特首普選之後,市民(選民)會爭取更多基層權益,從而起到充權作用和更難管治。

後記


按牌理出牌,中央理應在531日透過李飛等三人之口,無保留地“講完”。610日文章的橫生枝節是不好的兆頭。北京與香港,大約是莊家與閒家之比。在投票前夕,它理應絲毫不動。它提出更強硬的立場,可能代表它知道,大勢已去,準備下著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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