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香港的小販問題





政府從一九五九年開始,興建離街固定攤位小販市場。一九七三年,政府推出新的小販認可區計劃,容許小販在指定範圍內自由營業。一九七九年,前市政局決定發新的固定攤位牌照。截至201411日,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約有 6 000個,而流動小販牌照則約有 500個。

固定攤位小販牌照

  6 000個固定小販攤位中,約有4 100個為街上固定攤檔,例如花園街「屋仔」型類別的固定攤檔。
大約 1 700個街上固定攤檔是小販認可營業地點類別的攤檔,例如通菜街的固定攤位。
街上固定小販攤位分為三個組別,分別為(3 x 4 )(3 x 6 ) (4 x 6 )
固定小販攤位裏,擦鞋有7個,理髮34個,工匠180,報紙481個,熟食或小食211個。流動小販中,流動小販(冰凍甜點)70個,流動車15個。

大牌檔

街上固定攤位 (熟食或小食 )小販牌照 (通常稱為「大牌檔 )在五十和六十年代非常興旺;及至七十年代,數目開始減少。截至2015年年底,全港有 25個「 大牌檔 」。

固定攤位 (報紙)小販牌照

報紙雜誌是持牌固定攤位 ( )小販獲准售賣的主要物品。政府已把報攤可額外售賣物品類別的限制放寬至12類物品,其所佔面積的不超出總面積的50%
2013年年中,業界建議裝設電子顯示屏幕,藉以宣傳報攤出售的物品,並建議在報攤裝設無線上網設施,為市民提供免費上網服務。政府已接納這些建議。

小販市場固定攤位小販牌照

在政府把持牌小販遷置到離街小販市場或公眾街市的政策下,現時約有 680 個固定攤位小販在 18 個小販市場營業,包括 11 個設有熟食攤檔的小販市場。

寬容處理

2001年年底,鑑於亞洲金融風暴所引致的經濟困難,政府以較寬容的方式對無牌擺賣活動採取執法行動。但寬容政策不包括針對熟食和地鐵口等主要通道小販。
2013年,因無牌小販定罪的數目共計 26 294項。全港的無牌小販人數估計約 1 500

08年檢討小販政策

政府曾於200809年度檢討小販發牌政策。檢討範圍包括加強區議會角色。
其主要措施如下:
(a) 放寛「大牌檔」小販牌照的繼承和轉讓規定。
(b) 簽發新的流動小販(冰凍甜點)牌照。在20124月前,政府已合共簽發了61個新牌。截至2013年年底,有16個牌照的持有人決定交回牌照或不再續期;
(c)容許某些地區的後排空置攤位與現有的前排攤位合併。油尖旺、深水埗及九龍城共有659宗個案已獲批准;以及
(d) 重新簽發固定攤位(其他類別)小販牌照,以使用五個地區(即深水埗、九龍城、油尖旺、中西區及南區)當時空置的街上固定攤位。政府共發出218個新牌照,其中139個這類新簽發的牌照在2013年年底仍在運作中。

2015年政府建議

201532日的立法會,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上,政府表示研究了新加坡、台北市、墨爾本及曼谷等海外地方的做法後,政府提出5個建議,向小組委員會收集意見:
建議1:檢討簽發新的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需要。
放寬具懷舊本土文化特色的無牌街頭工匠(包括補鞋匠、鐘錶修理匠、鎖匠、磨刀匠、線面師和代書人等)的發牌事宜。
建議2:改善現有小販區的營運環境。
翻新大型小販區(例如旺角花園街及深水埗鴨寮街)。美化小販區的環境,並改變現有小販區的整體分布和設計。
建議3:考慮簽發新的「大牌檔」牌照。
建議4:考慮把現有出租率偏低的公眾街市改建為離街熟食中心。
建議5:設立地區主導的露天小販市場和夜市。
新小販市場的建議以地區主導。如任何機構若能物色到合適的私人場地,得到區內人士支持事實上,政府也視作一個選擇。

後記

親中區議員利用職權便利,拉攏所謂地區人士,由來已久,廉署也很難處理。今次的政府建議,特別是容許私人搞夜市,容易成為政治分贓。現在已不能希冀政府官員公平公正處事,民間社會應建立其監察力量。

7/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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