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

《西藏發展道路的歷史選擇》白皮書




國務院在15日發表了《西藏發展道路的歷史選擇》白皮書,標誌著中共在其“一路一帶”發展前夕,對十四世達賴的“中間道路”的否定。

中間道路

“中間道路”,又稱“中觀道路”,本屬佛教用語,其核心有五條:
一是 “從歷史上看,藏人有獨立的權利”。
二是  將西藏、四川、雲南、甘肅和青海等藏族聚居區合併為“大藏區”。
三是   要求 “高度自治”,除外交和國防,其他所有事務都由藏人負責。
四是  要求中國軍隊“全部撤出去”。
五是  限制漢人進入“大藏區”。

“一路一帶”

21世紀絲綢之路的發展牽涉及中國的內陸邊陲地區。這一帶的民族衝突和分離活動從來沒有平息。雖然,西藏不是“一路一帶”的主要通道。它在國務院發佈的《絲綢之路願景與行動》中只涉及「西南地區-----推進西藏與尼泊爾等國家邊境貿易和旅游文化合作。」但習近平要在其中國夢前清君側。

白皮書

白皮書共27千字,分為:
前言
一、舊制度必然退出西藏歷史舞臺
二、新西藏走上了一條正確發展道路
三、“中間道路”的實質是分裂中國
四、“和平”、“非暴力”的假像
五、中央政府對十四世達賴的政策
結束語

它所羅列的一大堆事實和意見並無新意,無非說,國家是強權的象徵。達賴的流亡力量沒有錢沒有軍隊,當然不能學美國獨立,但西藏人迷信,宗教力量不容忽視。
無論如何,白皮書屬於國策,當中有一些地方值得留意。

高度自治

白皮書在高度自治 (達賴所提出的) 的理解上作了一定解釋。
其一,“高度自治”根本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中國各民族關係的精神和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明確表明:“平等、團結、互助------已經確立。”(即已經平等,不能要求更多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48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本地方內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權利。”(即漢族與西藏人在西藏內有同等權利)
白皮書表示,『 “高度自治”否定全國人大的最高權力,無視中央政府的權威,要求獲得相當於國家層面的立法權,把地方對中央的隸屬關係說成是政治實體之間的“合作”關係、對等關係。
在中國,不存在中央和地方對等“談判”、征得相互“同意”、建立“合作解決的途徑”的問題。』

中央與達賴的私人代表

1979年開始,中央政府應十四世達賴方面的請求,開始不定期地與十四世達賴的私人代表進行接觸商談。
1979年,鄧小平在接見十四世達賴的二哥時說,“回國只能作為內部問題來談,不能作為國家與國家對話,這是根本問題”。“只要達賴公開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就可以與中央對話”。
1989年,中央政府同意讓達賴回國參加班禪大師的追悼活動,但達賴拒絕了這次邀請。
1993年,十四世達賴單方面宣佈中斷與中央政府的接觸。
1995年,十四世達賴認定其十世班禪轉世靈童。
1997年,中央政府指出:“只要達賴真正放棄分裂祖國的立場,停止分裂祖國的活動,公開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認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就可以與達賴喇嘛就其個人前途問題進行接觸商談。”迄今為止,中央仍堅持這一基本原則。
2003年,中央強調,接觸商談的兩個基本點是:第一,接觸的對象只能是達賴喇嘛的私人代表。第二,接談的內容只能是達賴喇嘛的個人前途問題,至多加上他身邊個別人前途問題。
1979年至2002年,中央政府13次接待十四世達賴的私人代表,2002年至20101月,又10次同意他們回國。
2011年,十四世達賴宣佈政治“退休”,與中央政府接觸的私人代表不久也宣佈辭職。

後記

由於白皮書表明,中央只同意討論十四世達賴的個人問題,至多加上其身旁的幾個隨從。而達賴又知道自己快要圓寂,還說自已要轉世做女人,做狗,斷了中共的藏傳佛教衣缽。因此,達賴沒有必要與任何人討論其個人去向問題。白皮書等於說,不會再與達頼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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