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4日 星期六

香港的民主有保障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沒有!看看中國有否民主就知道。《 人民日報 》在44日的頭版發表本報評論員文章,題為「香港繁榮穩定的根本保障——紀念香港基本法頒佈二十五周年」。
由於《 人民日報 》的評論員文章代表中央的意見,而且放在頭版,因此需要重視。
文章的基本論調為:
1.          基本法是一部-----好法律。
2.          維護中央權力------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3.          把基本法-----放在憲法規定的框架內加以理解和執行。
4.          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實質和立法原意------()長遠需要。
5.          當前,香港基本法實施的一項重大任務就是落實行政長官普選。
6.          機遇稍縱即逝。」

後語

文章所說的中國憲法和立法原意明顯地是人大的範疇。中央的意思是叫港人收聲,一切以北京作準。基本論調中的第1點和第5點是互相矛盾的。若普選這一重大任務不能落實,又何能說它是部好法律呢?
筆者認為,文章在此時此刻寫出,反映中共希望通過政改,但也有心理準備不獲通過。
今天文匯報訪問了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齊鵬飛,表示「()2017年普選----落空,未來香港或許會出現5年、10年乃至更長時間的民主發展空轉期。」
筆者認為,除非未來有重大事件影響中共的「繁榮穩定,」,否則齊鵬飛的話大致正確。筆者同時認為,這重大事件不會來自香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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