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習近平對佔中的表態




今天最重要的佔中新聞是習近平的表態。習近平表示,「在會談中,我也向奧巴馬總統表示,香港『佔中』行為是一個違法事件,我們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處置,維護香港社會穩定,保護香港市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香港事務純屬是中國內政,外國不應該以任何方式干涉。而且,我們還要保護外國公民和企業在香港的合法權益。我想,依法維持香港的治安——這個不僅在香港,在全世界各地都是應有之義。」
奧巴馬在記者會上回應,「在香港問題上,我和習主席也提到了(「佔中」)這個問題,我毫不含糊地說了,美國對(香港)那邊所發生的抗議活動,在煽動這些事情上沒有任何參與。因為這些問題最終是由香港人民和中國人民決定的事情。」「但同時我也表示,作為美國外交政策的內容和我們價值觀的一部分,我們要不斷地表示就是有關人民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並且鼓勵在香港的選舉是透明和公正的,並且反映出那邊人民的意願。」

梁振英也在其新聞稿中表示:「張德江委員長堅決貫徹落實習主席向我提出的三個堅持,一是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第二是依法推動民主,第三是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梁振英其後在其網誌中「忽發奇想」,表示如果可以現場直播APEC,讓港年輕人感受一下,「會是多好的教育」。問題是,香港的年青人對這些事情沒有興趣。

習近平和張德江的公開表態顯示,學聯上京的原本意義已經失去。習近平認為佔中為「一個違法事件」,意即整個運動為違法的。這與梁振英在他面前的講話有本質的不同。梁振英把佔中運動視為香港回歸以來「最大型群眾事件」。其意思是,運動內有一些人觸犯當地法律,但整個「事件」不是犯法行為。正如,支持者到金鐘集會,不見得犯法。

191954日的北京學生抗議北洋政府的《二十一條》走上街頭,也可能觸犯了當時的一些相關的法令,但沒有人會說它是「一個違法事件」。可見,習近平完全不同情學生。在他眼裏,梁振英有責任執法。這就是習近平對梁振英的指示。習近平在此使用的字頭是「特別行政區政府」。

在六月的白皮書中有一段奇怪的文字。它指梁振英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也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雙首長制的概念沒有出現在基本法內。在外國雙首長一般地是指政府首長和議會長的分權。但在香港的行政主導下,議會長沒有這種互相制衡的權力。這個謎在習近平的184中講話中代到答案。在一個兩制下,特首對中央負責就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職責;對香港負責的就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職責。習近平所指的是相信特區警察可以解決這一「違法事件」,不需出動解放軍。可想而知,中共官員不會客持學聯。


劉山青
13-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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