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百人在在29日晚上和30日凌晨在旺角及尖沙咀一帶徘徊,沿途高叫「我要真普選」等口號,雖然有部份人以過馬路為借口與警員爭執,或把垃圾桶扔到馬路中,事情大致和平。其行動實質是一種政治遊行。它顯示佔領行動正轉化進入後佔領階段。筆者在進一步闡述之前,首先表明筆者不應為它代表運動的尾聲。
1. 運動元素
運動的早期元素是學生的不認命和打定輸數,但要走出來「抗爭一吓」的強大共識;和9.28催淚氣所激發的同情心和照顧者心理(尤其是母性)。9.28的意想不到的勝利和政府的弱勢奠定了遍地開花的形式。它的第三個元素是成年人對年青人感到驕傲的新感覺。其第四個元素是衝擊文法不再是社會忌諱。總總元素對香港人來說都屬全新元素。
2. 參與者基礎
學聯的真正動員同學只有一次,那就是9.22的萬人大罷課;學聯不進行第二次院校動員是值得思索的現象。它說明運動的主要組成已非學生。一些觀察認為,其主力是畢業後的青年人。那批年青人並非貧窮線下的窮人,因而梁振英在29日所說的:「扶貧委員會------看看有沒有一些東西,可以幫助香港的青年人,使青年人可以少點怨氣,可以解決部分佔領香港主要街道的青年人-----他們的訴求」,完全是笑話。
這批年青人踏足社會後體驗到社會對他們的不公,從而產生一種,筆者稱之為「 鬱結」。在旺角的衝擊中,他們嘗到戰勝權威的昂奮(但他們在政治上未提升至反權威的普遍性認知)。這現象是一種社會充權。事實上,只有在25日反禁制令中,才出現過「博拉」抗爭。從警方數字,25日拘捕57人、25日晚拘捕93人、26日晚至凌晨21人、27日晚5人、28日晚28人、29日晚9人,可清楚說明。事實上,只有搞事同時又能避免被捕,才有戰勝權威(差佬)的感覺。因此「博拉」代表無懼、自首代表尊重法律等等全屬過時的舊民主派思維。這種社會充權成為運動的新元素。這個新元素加上之前所說的元素令運動的堅韌力超越8964、03年71遊行的水平。
3. 宵禁令
根據《公安條例》第31條「宵禁令」,宵禁令需由特首指明宵禁時間和地方,任何人(除15類人)一經觸犯,可經循簡易程序定罪,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因此,宵禁令對流動佔領無效。
4. 轉化過程
從上述分析,旺角衝突發展出來的流動佔領令固定佔領過時。因為它既滿足了新世代的充權需要,又減少了照顧營地、路障地物的煩惱。參加者「鳩鳴」後可以回家睡覺,洗澡或返工返學,總較瞓街舒服。從這意義來說,重新佔領,開拓新佔領區,甚至留守金鐘都成過時。故之,筆者稱它為後佔領時期。社會運動不一定固守在某一形式,它服從於眾人的需要。當然,是否真的轉化到後佔領時代,還要觀察一段時期。話說回來,「鳩鳴」的最大隱憂是離開爭取民主的原意,甚至離開學聯和學民的領導。無論如何,世界屬於年青人,天要下雨時,總會下雨的。
5. 衝擊政總
學聯和學民高調呼籲衝擊政府總部,由於大部份人明天要上班或返學,筆者看不到其升級的意義。但有一點要注意,它會否打破金鐘的和平氣氛,則可能有深遠影響。
劉山青
30-1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