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曾俊華漠視窮人


筆者對今年財政預算的初步觀察是:
 
曾俊華仍然控制著財政紀律。
大幅度削減非經常性開支,可能導致施政困難。
曾俊華為明年預算留下包袱。
曾俊華與梁振英的矛盾表面化。
曾俊華以『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為反擊武器。
曾俊華漠視窮人苦況。
 
 
 
去年,派糖共11項,涉及330億元,約於公共開支4670億的7%。財政司在今年的預算案演詞中,認為該330億對經濟增長有1.3%的提振作用。 筆者估算其惠及窮人的只有:3.4+11+27+1=42.4億,只佔公共開支的0.9%,佔派糖的42.4/330=13%
 
 
 
今年的紓困措施共五項,涉及約二百億,分別為:
 
1)  寬減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政府會少收九十二億元稅款,比去年的84億元更多,這與窮人關係極小。
2) 寬減利得稅,政府的收入會減少十億元,與去年的相若,這與窮人無關。
3)  寬免差餉,令政府收入減少六十一億元,約為去年的一半,與窮人關係極小。
4)  代繳一個月公屋租金,涉及開支十億元,約為去年的一半,這是直接與基層相關的。當公屋一半用戶有生活困難,惠及窮人之額為:10X0.5=5億。
5)    向領取綜援、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的人士發放額外津貼,開支為27億元,與去年相若,這些措施直接與窮人相關。
 
由此可見,今年的派糖的200億中,只有32億,亦即16%(5+27/200),可以幫助窮人。
 
 
 
今年預算案值得注意的是,曾俊華堅持自己於去年的預測,將今年的公共開支限制在相當於本地生產總值的19.8%。為了平衡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160措施而涉及的250億額外開支,曾俊華大幅度削減了政府主要服務的非經常性開支。
 
政府開支一般分為經營開支和非經營開支,經營開支中又分為經常性開支和非經常性開支。以2012-13年度的教育為例,經營開支中的經常性開支包括人工、津貼、教師訓練、幼兒中心資助計劃等各類資助計劃共約434億。經營開支中的非經常性開支包括毅進計劃、支援發展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的措施、毅進文憑、電子教科書市場開拓計劃 、專上學生內地體驗先導計劃 、課後學習支援伙伴先導計劃、推行第三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質素提升津貼計劃 、在學校推廣電子學習、撥款為自修生舉辦 2011 年香港中學會考及 2013 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撥款資助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在港島區提供臨時辦公地方作中央電子評卷中心、資歷架構支援計劃,共15億。
 
 
 
非經營開支細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為小型機器、車輛設備、及工程開支,約320萬;第二部份為資助金約6.4億,當中包括:對職業訓練局、資助現有學校的家具、設備、保養、修葺及小規模改善工程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資助。
 
 
 
大幅削減非經常性開支,可能導致執行政策的失衡和資源錯配。
 
 
 
曾俊華的另一著,是限制一次過注資。例子:政府為了扶貧,去年向扶貧委員會注資150億。扶貧委員會以其每年利息約150X4.5%=6.7億運作,因此不需每年注資。但政府需要推動政策,不可能取消一次過注資。曾俊華只是將矛盾轉移到明年。明年的公共開支預測為5230億,為今年的1.13(5230/4400),佔GDP22.4%,比梁振英的第一份開支的21.7%還高,也遠高於五年來數字。由此觀之,明年預算案的矛盾將十分嚴峻。
 
劉山青

『未來基金』乃吹水基金


曾俊華以專家作擋箭牌,表示『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認為:
1)   若教育、社會福利、醫療三大範疇的開支情況,只按人口和通脹調整,不增加服務,15年後將出現結構性赤字。
2)    若教育、社會福利、醫療三大範疇每年增長1.5%89年後將出現結構性赤字。
3)    若教育、社會福利、醫療三大範疇每年增長3%7年後將出現結構性赤字。
 
 
若其預言可信,這是一個十分危險的警號。他繼而表示『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建議以『土地基金』為藍本,設立『未來基金』。
 
查預算案中,有九個基金用作特定用途,以13-14年為例:
 
1)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主要以賣地收入補貼政府基本工程開支;收入為732億,開支為778億,結餘為787億。
2)    資本投資基金--主要與地鐵、房委會、香港隧道相關;收入為12億,開支為8億,10億轉撥至政府一般收入賬目,結餘為20億。
3)    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每年從政府一般收入賬目轉撥入約12億,近五年來一直沒有支出,結餘為270億。
4)    賬災基金--結餘為3000萬。
5)    創新及科技基金--主要目的是資助科研;收入為1億,支出為8億,結餘為18億。
6)    土地基金--結餘為2197億,近五年來一直沒有支出。金管局為其投資的收入為每年約5%13-14年為104億。
7)    貸款基金--包括向學生、改善樓宇安全綜合等貸款;收入為26億,支出為38億,政府一般收入賬目轉撥入約7億,結餘為13億。
8)   獎券基金--主要收入為六合彩和車牌拍賣等,開支主要為資助非牟利團體的部份申請;收入為16億,開支為12億,結餘為210億。
9)    債券基金--主要關乎政府發行債券;收入為331億,開支為87億,結餘為992億。
 
 
 
以上的除債券基金外,在13-14年的修訂總結餘為3517億,加上3942億的政府一般收入賬目,政府的財政儲備為7459億。
 
在討論未來基金時,我們要知道政府將九個基金的結餘共4323億交付給金管局投資,每年可以得到約5%的利潤。土地基金的特點是它與其他基金不同,並非具有指定用途的基金,它每年約滾存100億,由於它一直沒有開支,因此結餘為2197億。現在曾俊華被立法會追問,便推說這是『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的建議。目前尚未有具體方案。他已責成小組在未來數月內向他提交具體方案。小組的初步建議為將政府的部份盈餘存入土地基金,以在入不敷出時展開關鍵基建。首先,今年的盈餘只有百多億,未來不見好得多。以其一半論,只有50億,屬一小數目。其二,所有政府基金都是交由金管局作資產管理,未來基金只是巧立明目。其三,土地基金多年沒有開支,沒有理由加碼。其四,若真的入不敷出,已出現憲政危機,抵觸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到時政府還考慮展開關鍵基建,真是笑話。
最後,立法會對政府濫設基金,繞過立法會監察,已感到很不滿,那會支持未來基金的設立。
 
 
 
曾俊華在預算案結語:『我們上一代,為香港奠下穩固的經濟基礎。我們應該明白避免我們這一代支出,成為下一代負擔。』其意思即是叫梁振英明白不要做千古罪人。可見,兩人的矛盾已經白熱化。在行政主導的政體下,可能只有中央出手才可以解決。
 
劉山青28/2/2014

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五部曲」流水賬

2007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五部曲」。
20041    成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
20043    專責小組第一份報告
20044     專責小組第二份報告   
     
6/4/2004          文件十八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 如需--修改,特首-- 應向人大---報告,由---人大----確定。

15/4/2004 董建華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26/4/2004       文件十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
2007----普選----還不具備。
2007---行政長官----2008---立法會---適當修改。

200510  第五號報告







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五部曲」。

(首部曲)
2007年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
同年1212----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報告
(二部曲)
200712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三部曲)
2010414日提出《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表決前的621日宣佈接納民主黨提出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改良方案,終如期在62325日的在立法會席上交付表決
(四部曲)
2010629日,行政長官簽署-----
(五部曲)
20108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  (文件四)




20077月至10   政制發展綠書
普選方案設計原則的總結
 (i)   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
(ii)    政制發展的四項原則,包括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及適合香港實際情況
 (iii) 「普及」和「平等」選舉的原則
民建聯建議在獲得不少於 50 名提名委員會成員的提名後,可成為正式參選人。提名委員會通過民主程序,在參選人中確認不少於兩名候選人,交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普選產生行政長官;


12/12/2007    曾蔭權                   (第一步曲)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諮詢情況及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行政長官普選模式
(2)提名委員會可參考-----選舉委員會組成。
(3)提名委員會---增加至----1600
(4)-候選人的人數以兩至四名為宜。
2012 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是民意調查中反映出過半數市民的期望,應受到重視和予以考慮。
提請人大常委會予以確定 2012 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可進行修改


29/12/2007     文件二十一            (第二步曲)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
2017---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普選---
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人選,---

(三部曲)
200911月至19/2/2010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關於 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所收集到的意見

2010126         五位立法會議員正式遞交辭職信。



2010414日提出《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表決前的621日宣佈接納民主黨提出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改良方案,終如期在62325日的在立法會席上交付表決
(四部曲)
2010629日,行政長官簽署-----
(五部曲)
20108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






基本法的流水賬

28/3/1990 文件八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及其有關文件的說明
對香港的各項方針政策五十年不變
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才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這樣規定,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既符合憲法的規定又充份考慮了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的需要。

4/4/1990  基本法

20041   成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
20043    專責小組第一份報告       
6/4/2004 文件十八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 如需--修改,特首-- 應向人大---報告,由---人大----確定。

20044   專責小組第二份報告   

15/4/2004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26/4/2004     文件十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
2007----普選----還不具備。
2007---行政長官----2008---立法會---適當修改。
200412   第四份報告書
                  跟進問題
在擴大選民基礎的前提下,我們應根據甚麼原
則及因素去增設新的功能界別?
在擴大選民基礎的前提下,我們應根據甚麼原
則及因素去增加、重組、分拆、合併或刪減功
能組別?
我們可如何把團體票改為個人票?
研究長遠保留或取消功能界別。

200510  第五號報告
建議選舉委員會由800人增至1600
建議立會議席由60人增至70

20077月至10   政制發展綠書
普選方案設計原則的總結
 (i)      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
(ii)       政制發展的四項原則,包括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及適合香港實際情況
 (iii)    「普及」和「平等」選舉的原則
民建聯建議在獲得不少於 50 名提名委員會成員的提名後,可成為正式參選人。提名委員會通過民主程序,在參選人中確認不少於兩名候選人,交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普選產生行政長官;
(iv) 又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民主政體。
《公約》第二十五條的《概括意見》

所有參選人都應該有機會向全體提名委員會委員介紹政綱,其後由提名委員會投票提名候選人交由市民一人一票普選




12/12/2007    曾蔭權                   (第一步曲)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諮詢情況及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行政長官普選模式
(2)提名委員會可參考選舉委員會組成。
(3)提名委員會增加至1600
(4)-候選人的人數以兩至四名為宜。
2012 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是民意調查中反映出過半數市民的期望,應受到重視和予以考慮。


29/12/2007     文件二十一            (第二步曲)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
2017---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普選---
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人選,---

(三部曲)
200911月至19/2/2010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關於 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所收集到的意見

2010126         五位立法會議員正式遞交辭職信。



2010414提出《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表決前的621宣佈接納民主黨提出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改良方案,終如期在62325日的在立法會席上交付表決
(四部曲)
2010629,行政長官簽署-----
(五部曲)
2010828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



2013324         喬曉陽在香港立法會部分議員座談會上的講話
                                        ‘少數服從多數’  機構提名
201312    2017年特首選舉和2018年立法會選舉的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