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你不理大陸,大陸會跑過來



現時的本土和大專生表示,大陸的事與他們何干,不理為妙。事情是,你不理大陸,大陸會跑過來。
本故事所說的並不是政治、獨立建國等大事,而是民間小事。在大陸,有錢人是天堂,無權無錢的小市民可以是地獄。他們往往因為一些小糾紛,而捲入無完無了的官司,奔走於各級政府部門,最後走上信訪的不歸之路。
現在,他們多了一路,走來香港,希望的議員為他們討公道,希望香港的媒體為他們鳴冤。

事源

故事主人翁為東莞市的一名為外地民工。在東莞市當單車外賣期間,一輛摩托車撞倒,但在場交通警不理,案主懷疑交通警包庇東莞本地人。案主在十多日後,送人報復, 在送外賣期間被2名男子毆打(有驗傷報告)。案主追討工傷賠償,上訴至各級法院,均被駁回。
案主與其女兒相依為命,其女兒在去年,15歲初中二因無錢交學費而停學。今年其女兒失踪。案主懷疑,無良官商黑社會非法綁架,企圖以女兒阻止其舉報及信訪。
案主的事件曾為2007 的南方都市報報導。案主也曾涉及多宗勞資糾紛。
20077(案主  v  聖旗時裝有限公司)
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判事主得直,獲加班費等合共4469.89元。
20079月,案主上訴,獲進一步賠償至7180.94元。
200712 (案主  v  富怡沐足閣)
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判事主得直,獲合共2537.93元。
2012 (案主  v  東莞市飛浪网吧)
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判事主得直,獲合共18,008.61元。案主不服上訴至第一人民法院。



今次事件所涉及勞資糾紛

2008(案主  v 福泉美食飲食店)
勞動爭議仲裁庭判案主追討欠薪得直,獲8524.12元賠償(但這筆錢由於老板走佬,收不到)。而案主追討因今次事作為毆的工傷賠償則敗訴。

控訴政府部門不作為

案主曾為此控訴多個政府部門不作為。2008年控訴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大隊不作為。案件一审為東莞市人民法院,二审為中級人民法院。案主再控訴東莞市步步高派出所不作為,一审為東莞市人民法院,二审為中級人民法院。案主在201511月控告東莞市人民政府 不作為,一审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审在20163月告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以上均被駁回。

後記

案主的這類個案在大陸多如牛毛,這是國內維權律師的基礎。正正是因為維權律師觸動了社會的神經,所以,中共把他們定為黑五類,即必須被鏟除的東西。

全國政協張家敏在《城市論壇》中表示,「我寧願支持(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嗰套,起碼都中立啲」。這表示,中共明知這班人屬搞笑,不放在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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