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5日 星期日

雷曼事件、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及其監管



2008年,雷曼兄弟及美國國際集團都是規模龐大、業務遍及多種不同產品及多個國家的環球金融機構。這兩間機構在不消幾天內倒閉,場外衍生工具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雷曼兄弟的資產負債表內有大量衍生工具合約,使這間投資銀行分別與成千上萬的對手方及這些對手方的對手方直接及間接地聯繫起來。基於這種關連性,雷曼兄弟資產負債表內的壓力迅速擴散至整個金融體系,就如疾病的傳播一樣。
至於美國國際集團,衍生工具的影響更為重大。與衍生工具相關的虧損及追加抵押品要求導致這間機構出現實質違約的情況;機構之間的關連性所帶來的威脅最終令政府出手挽救這間機構。
事後,二十國集團成員國採取兩項主要措施:規定所有場外衍生工具交易都須向交易資料儲存庫匯報,以及所有標準化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經由中央對手方結算。
香港於20138月引入暫行匯報規定,規定持牌銀行須向香港交易資料儲存庫(香港儲存庫)匯報所進行涉及兩類衍生工具產品(即利率掉期及不交收遠期)的交易。
金管局在201412 月季報發表了,《有關特定債務證券及對衍生工具與證券化產品的資產負債表外風險承擔的調查結果》,及20156月《有關香港交易資料儲存庫衍生工具資料的首項分析結果》。

交易情況

201411月底香港儲存庫載有關於超過73,000項,涉及名義總額達18,540億美元的場外衍生工具持倉的詳細資料。金管局半年度調查顯示,於20146月底香港認可機構資產負債表內的衍生工具名義總額為711,400億港元(約91,800億美元)。
在向香港儲存庫匯報的場外衍生工具名義數額中,利率掉期佔15,920億美元,不交收遠期佔2,620億美元,各佔86%14%。在現行規定下,約有80間持牌銀行匯報與其他持牌銀行進行的衍生工具交 201411月,總計有41間持牌銀行錄得新交易。以新交易計算,該月份場外衍生工具的平均每星期成交額為460億美元,分別為180億美元利率掉期及280億美元不交收遠期。

首項分析總結

報告運用網絡分析方法,識別每個金融網絡內的核心機構,並了解金融機構參與不同產品的網絡造就了連鎖影響可能由一種產品傳遞至另一種產品的渠道。
報告認為,場外衍生工具 網絡的系統性分析有助掌握整體市場當前具體情 況,例如哪些機構持有相若的衍生工具、流動性狀 況、其他市場參與者的反應,以及對其他機構造成 的潛在連鎖影響,藉此補足監管機構的分析。

後記

香港的金融體系相對地完整。但整個香港都在急遽地劣質化,城大事件就是一個例子。香港的金融正面臨過於接近大陸、受一帶一路的衝擊、美國加息等影響。雷曼幽靈始終在香港游蕩。
香港對場外衍生工具、《巴塞爾協定三》等國際責任上的立法態度,都是以最低限度的原則進行。

雷曼事件已表明,香港的金融體系並非如表面般堅固,香港宜採取更進取的態度,加速立法。可是,這會增加銀行業的成本,為金融巨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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