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及零售界、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方剛在9月7日表示,目前只有一、兩個品牌奶粉缺貨,供應商其實有逾100萬罐存貨,建議撤銷限奶,和保證本地嬰兒有足夠奶粉飲用,「畀張卡佢,保證一個月有6罐奶粉」。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指若撤銷限奶令,情況可能惡化,重申暫時未有條件撤銷限奶令。葉劉淑儀也附和反對。
背景
根據政府在2013年2月22日立限奶令時,給立法會的理據表示:
「2. 香港依賴進口供36 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配方粉)滿足所有本地需求。有關產品的進口量在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大致保持於每年1 500 萬公斤的水平。此後,
香港的配方粉需求迅即激增。二零一二年(截至十一月), 配方粉進口量增至4 000
萬公斤,
升幅達190%。同期配方粉的轉口量約為每年200 萬公斤,而同期香港的出生數目只有約17%的增長。根據這些數字, 我們相信, 過去多年不斷有大量配方粉藉水貨活動被運走, 以滿足內地父母的需求。本地零售商亦表示,
有大量這類產品是售予內地旅客的。」
香港在06年的新生嬰兒為65 600人,12年為91 600人。以每人每周平均耗用1罐配方奶粉論,由於當年的1歲以上的嬰兒也服用配方奶粉,筆者加權為3。因此,香港在2012年使用配方奶粉量為:
91600*0.9*52*3=1286萬公斤。
同樣地,06至08年的平均本地嬰兒耗用量約為1000萬公斤。以此計,本地藥房賣給內地用的奶粉市值(每公斤300元作計)可達:
06至08年期間 (1500-1000)*10000*300元=15億港元。
12年為
(4000-1286)*10000*300元=81.4億港元。
以此計,限奶令導致香港藥房在一年內少做81億元生意額。香港的全年總零售額約為4600億,佔其1.7%。若以方剛的100萬罐存貨論,則約為100/1284*12*4=3.3周。
筆者尚撰文指出高永文當時給立法會的理據是亂嗡。主要是他沒有交代其所謂各區調查結果,沒有提出其他可行方法的評估,沒有考慮當時緊張情況的延續時間(事實上,立限奶令時恐慌性時期已經過去)。但由於找不到該文。現以另一篇文討論。
從限奶令看葉劉論政能力
筆者在2014年9 月寫了一篇題為「從限奶令看葉劉論政能力」的文章。以下為部份文章內容。
羅范椒芬在2013年 3月2 4日撰文表示:
1. 嬰兒奶粉的存量充足,只是分銷渠道出現問題。
2. 奶粉零售商把奶粉賣給水貨客,賺取更高利。
3. 超過 60%的水貨客是香港人。
4. 市面上有十多種嬰兒奶粉,缺貨只是兩款。嬰兒轉用不同牌子的奶粉,不影響健康。
5. 限奶令出台以來,據報嬰兒奶粉的銷量下跌約 20%。
6. 內地人認為香港應該進口更多奶粉,多做生意,促進經濟。
筆者文章指,在2013年年初爆發奶粉荒後,葉劉淑儀在2014年1月底建議將奶粉列作「儲備商品」。
「儲備商品」根據香港法例296章《儲備商品條例》、296A《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296B《儲備商品(批發售賣的管制)規例》規定,由工業貿易署執行。296A附表在2000年修訂,香港現存只有大米列為儲備商品。
大米在1998年儲備15天之用為45000公噸,在2014年為14000公噸。當年人口為650萬,現在為720萬,即香港人食米量只為當年的28%。由此可見,「儲備商品」附表可以完全懸空。取消大米的限制可以進一步減低米價。
葉劉建議的荒謬之處是:
1. 加重供應商的負擔,令嬰兒奶粉價增加;
2. 在需求緊張期時,反而貯起17%存貨(食米管制方案);
3. 最荒謬的是,不可能將個別牌子放在「儲備商品」的附表內立法。
幸好,葉劉最後收回此建議。
《儲備商品條例》
《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
附表: [第2條]
儲備商品
1. 食米,不論去殼或未去殼及已碾磨或未碾磨者。
2-3. (由2000年第143號法律公告廢除)
後記
梁振英在參選特首前,曾作筆者表示香港病了和反對民粹主義,但他的一些政策表現出向民粹主義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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