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

李國章兩面三刀


港大校委會在如何向外解釋拖延任命副校一事,向來只有一個官方說法 等埋首席副校長 (Deputy Vice-Chancellor)。它就是梁智鴻在727日的信件的說法,和其在820日給全體港大成員的信的堅持。

梁智鴻版本

梁智鴻在其727日的信件交代:
1.          2013 9月的會議,---建議其具體職務範圍需由首席副校長決定。
2.          校委會在20141月接納建議,-----以「協助首席副校長處理學術事宜」。 (詳見2014128日的會議記錄)
3.          (2015630)會議舉行前幾天,有數名校委會成員要求我撤回議題或延後議決,直至大學已覓得新任首席副校長並能聽取其意見爲止。
4.          以待徵求新任首席副校長的看法和意見。
5.          值得一提的是,校委會在會議上從校長口中得知有機會最早於今年8月委任首席副校長一職。

關鍵的12

香港大學條例 7條,第3
 校務委員會為大學的最高管治團體,須訂立有關保管和使用大學印章的規定,並在符合本條例及規程的規定下,可行使大學的所有權力,及須執行大學的所有職責,但藉本條例或規程而歸於或委予大學其他權力單位或任何主管人員的權力及職責除外。

1.         校委會組成

校委會的法定人數為24人,今屆校委會有22名委員,當中的6+1(主席)由梁振英任命(教署聲明的只委任2人是魚目混珠,參考憲報22057076公布)2人由校董會選出,即梁振英穩控9票。校委會再委任6名校外人士,這變相讓校監可以全面控制校務委員會。
可以抗衡的只有一名選出全日制本科生、一名選出名全日制研究生、一名選出不屬教師的全職大學僱員、4名選出的全職教師。如果我們把校長和司庫加在一起,也只有9(但這批人不大可能共同意向投票)

2.         怎麼會這樣呢?

梁智鴻在630日會議舉行前幾天,收到數名校委會成員要求撤回議題或延後議決,結果被12票強行通過。
728日,校委會受到師生及校友壓力,重啟陳文敏任命的討論。校委會再以12票支持、8票反對,再次維持了以「等首副」為由擱置任命的決定。
在一個多小時的辯論裡,校委成員包括張祺忠教授在內、投下反對票的6人不停提問、質疑,「我們十分愕然,怎麼會這樣呢?校委會從來不這樣,之前四位副校的任命都很順利。」
至此,十分突兀、有違常規的12票保駕集團已躍然紙上。

提早回港

梁振英於730日至88日上午離港休假,但他於85日下午提早返港,將於86日結束休假。
特首休假提早回港是一件不尋常的事,他可能要回港拆彈。在特首離港期間,最令人觸目的是728日的衝擊校委會事件和等埋首副事件越演越烈。

兩個版本

李國章在84日明珠台節目《清心直說》中表示,陳文敏想做「烈士」多於想當副校長稱,他本來也想投票給陳,但陳到處「宣揚」自己是副校長唯一候選人,又公開指校委愚蠢,(因而改變支持陳的意向)。至此,李國章離開了等埋首副的官方解釋,將委任風波的原委改為陳文敏本人。

李國章再在87日首度承認,港大副校長物色委員會早在去年12月一致推薦陳文敏,到今年5月捐款風波審核報告完成後,雖然有物色委員會成員改變主意,但陳文敏獲推薦結果不變。他預料本月內可知新首席副校長的人選,並表示校委會應可按程序處理任命。
至此,建制派在整個委任事件已經變陣,由首副因素變成陳文敏因素,由拖延手法變成斬纜。這一決定與特首提前返港在時間上吻合,成為瓜田李下。

從梁智鴻的信中了解到,等埋首副的解釋是12人幫的傑作。它應該是李國章帶頭搞出來的,梁智鴻只是捱義氣笨豬跳。今天,李國章反口,直接攻擊陳文敏,是陷梁智鴻於不義。可見李國章為人兩面三刀,愛當打人,出賣朋友,政治掛帥。這樣的人若當上校委會主席,只會令港大易受傷害。未來的港大學術自主和院校自主被侵蝕的指控必然層出不窮。有見及此,反對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應是關注組的另一使命。

怎麼辦?

條: 10 名譽學位委員會
大學設有名譽學位委員會,由規程所訂定的人士組成,就頒授名譽學位事宜向校監提供意見。
條: 13 規程
(2) 校務委員會可向校董會建議對規程中任何一則作出增補、修訂或廢除,而當校董會向校監作出有關建議後,校監可作出校董會所建議的增補、修訂或廢除。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以上兩個情況下,校監才需要先聽取建議,再行決定。在委任校務委員會主席上,這最重要的一職,校監有權直接委任,這一委任將在1030日公佈。

按條例4,大學是一個法團。
按規程IV 大學的成員為
(a) 校監及副校監;
(b) 校長、首席副校長、副校長及司庫;
(c) 學院院長、教務長及圖書館館長;
(ca) 學生事務長;
(d) 校董;
(e) 校務委員;
(f) 教務委員;
(g) 各學院的院務委員;
(h) 名譽教授及榮休教授;
(i) 教師;
(j) 大學及各附屬院舍的舍監;
(k) 畢業生;
(l) 本科生,及
(m) 研究生。

作為法團,成員對其重要任命,應享有一定的表達意見的權利。(參考2002年的教資會報告《香港高等教育》的第74頁,「大學由最初小型,封閉的社群,每位男性(偶爾女性)成員在有關社群運作的事宜上都享有發言權。」 )
在畢業生、教員和本科生及研究生3大社群中,教員應該與校委會主席人選有較直接的關係。
但從大學條例中,教務委員會(Senate)沒有這一職能,「大學的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級講師、講師、助理講師、導師及助教」只能透過畢業生議會發聲。可是,畢業生議員剛開過特別會員大會,李國章是否受歡迎沒有提上議案,因此成為疑問。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成立於19916月,旨在為學術界、新聞界、決策人員及社會人士提供有用的民意數據,服務社會。

現在,是該計劃為港大負起責任的時候了(therefore brace ourselves to its duties)。只有它才能體面地收集港大教員對今次委任校務委員會主席的意見。具體地,多少港大的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級講師、講師、助理講師、導師及助教願意接受李國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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