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

高鐵再爆煲,張炳良一定要辭職!


田北辰表示,高鐵工程累計開支首次超出已批出合約總值16億元,多個承建商不滿政府及港鐵處理申索速度,正醞釀集體離場,包括停止西九龍總站的建造工程。佔整體鐵路工程總額逾四分之一的禮頓及金門帶頭玩嘢。

地鐵公司

地鐵公司在今年6月的最新文件表示:
1.          其中包括不確定因素,例如「一地兩檢」;
2.          西九龍總站入口的外牆系統工程的重新編排,預計工程延後 3 個月;
3.          工程時間表延長:需要指示執行“追回落後進度措施”;
4.          高鐵香港段遲至 2018 年第三季度,包括六個月的緩衝時間在內;
5.          港鐵公司則修訂委託費用為 853 億元,當中包括 832 億元的新修訂工程費用,以及 21 億元備用資金(符合獨立專家的建議)

政府

運房局、路政署在7月的最新報告表示:
1.          截至 2015 3 月底高鐵香港段的整體完成進度為 68.7%,較港鐵公司以 2017 年年底為修訂工程時間表的計劃進度 73.7%滯後。
2.          高鐵工程已完成超過七成,大部份風險已明朗化。因此,政府對該 21 億元備用資金有所保留。 (即太多)

申索

1.          承建商提出的未解決申索,半年內增加了5成至174億元;
2.          他們正計數究竟未來工程會否仍有不可預計因素,令額外申請的203億元都不夠用,離場後可減低風險;
3.          不滿政府及港鐵處理申索速度的承建商包括禮頓及金門,單是兩間公司聯手投得的合約總額達118.8億元,佔整體鐵路工程總額逾四分之一。

“追回落後進度措施”

它的英文為Delay Recovery Measures,它是承建商搵錢的手段,禮頓及金門為甚。它們明知政府計劃和勘探不完善的弱點,在接手項目時,它們會自行推行一次勘探,將其資訊收起,再向政府(地鐵)寫些胡裡胡塗的信,以作日後申索之用。
而政府在如夢初醒時,例如今次的高鐵項目涉及阿爺,不得延誤,張炳良便亂開支票,不斷修改工程設計,即承建商的Delay Recovery Measures,這類工程最昂貴。到頭來,不停浪費物料,承建商不停申索。這類申索可以佔合約總額的4份之1

對高鐵總站的申索的意見書

筆者在27/03/2014給委員會的第一封信(26/3獨媒:張炳良隱瞞高鐵總站的申索問題)中指出,蘋果日報在20130507所指的南昌站樁柱移除問題,是捉錯用神。
文章從第五份半年報告中指出『整個問題是在『在準備標書時未能預計的情況』是什麼?在討論這問題前,讓我們檢視承建商的申索情況。』
筆者將鐵路段及西九總站的申索進行量化比較,發現「
1.          地形較簡單的反而其申索()多出35/16=2倍。
2.          西九總站的申索(申索的質素,即合理的申索)高出76/50=1.5倍。」
這是不合理的,因為鐵路段途經的地段之上有很多建築,其勘探準確度應較低。
文章的結尾建議委員會:「由此看來,當日蘋果日報確是捉錯用神,當中既非南昌站,也非工程進度,也不是單純的申索超出預算,而是西九總站的選址和其地盤勘測為何出現嚴重偏差,當中有否政治因素。鐵路事宜小組應跟進此事,索取所有的共318份申索書和要求張炳良解釋。」
這篇文章是發表在張炳良「疑中留情」爆煲之前,所用的資料是第5份半年度報告(30/6/2012)、第六份半年度報告(31/12/2012)和第七份半年度報告(30/6/2013)。換句話說,若這群議員把關得嚴,他們(包括當時主席田北俊)應該在20131122(第七份半年度報告發表日期)已發現問題在總站,在申索。

張炳良應否引咎辭職

文章發表在2014-5-10獨媒,並同日發給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
文章指出:「工程團隊的總負責人是工程總監周大滄。他在去年四月要求承建商交出『追回措施』-- Delay Recovery Measures programme,在去年3月尾已命令工程以局部開通模式進行。局部開通即高鐵可以運用總站的一部份,但工程並未完成。他完全清楚情況十分嚴峻。但作為工程人員,工程只要一息尚存,其最終上級(港鐵主席、行政總裁、港府)不予制止,他嘗試搶救。從這角度上看,他沒有終極責任。
張炳良 問責局長
政府在55日的報告附件G(事件時間序表)中顯示:
張炳良在延誤事件上,首次現身是20135月應傳媒的追訪。他在24/5/2013發新聞稿:『在工程的某一階段期間稍有滯後並不足為奇。』
第二次現身是22/10/2013,運房局首次向他滙報,以局部通車的模式,才有可能在2016年中通車。
第三次現身就是21/11/2013會議和對港鐵行政總裁韋達誠(in good faith)。
第四次現身已是20144月爆煲。
張炳良在21/11/2013會議上,不採納政府的內部意見,反受對方的教唆,表示其剛愎自用。
他在最關鍵的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完全沒有為此作出行政指令,表示其毫無政治智慧。」
張局長看過這篇文,他對筆者說:「事情比文章所說的更複雜。」

2013年港鐵年報了解高鐵事件的責任承擔

文章發表在2014-06-10獨媒,文章指出「港鐵在撰寫其2013年報時,似乎已知道高鐵必將爆煲。因此,它詳細披露在事件上自己的角色和兩份高鐵協議。」
文章結尾為:「今次事件顯示,政府和港鐵在同一個問題上(前期的勘探、設計和選址失誤導至整體工程延誤),架床疊屋。名義上問責的局長沒有問責的能力。真正有能力負起工程項目的港鐵認為其角色是提供『具有技術及謹慎的服務』的項目經理、設計工程師和承建商。它表示所收取的14.8億管理費是『以收回成本的原則入帳』。其意思是無錢賺,挨義氣。」

調查高鐵工程延誤的第一份報告

文章發表在主場新聞2014 07 22 日,文章指出:「報告中從第4.19段的25/1/2013開始,至4.103段的30/3/2014 ,清楚交代政府完全明白問題之嚴重。當中暗示政府有合理理由運用「專業懷疑」而不是「疑中留情」,向港鐵窮追不捨。」

專家報告直指高鐵工程進度及預算「過份樂觀」

文章在立場新聞2015/3/16發表,也交給立法會小組,文章指:「專家小組開宗明義地指出今天的問題是前朝留下,皆因「主要不在工程或項目管理上的缺失,而是關鍵合約方面缺乏足夠的緩衝期。」
高鐵項目總監的問題是「對施工期及追補進度措施的假設過於樂觀」,因為「不管追補進度措施的成效如何,整個高鐵項目在開始動工後極難避免出現延誤。」
專家小組提出了幾項建議,當中包括備用資金。
「港鐵公司是利用以事件為基礎的分析來預測項目的整體成本---容易造成樂觀想法------獨立專家建議採用過往提取備用資金的趨勢指標,來質疑和核實以事件為基礎的整體成本預測。」
報告,沒有5%報告,沒有總站的B 3 層橫的向支撐工程的進度報告,沒有各「關鍵績效指標」報告。簡而之,它不以專家報告的建議框架向立法會滙報。」
專家小組的主要建議是讓地鐵有足夠的備用資金,而今次政府在21億上斤斤計較,說明官員只想在市民前做戲。

高鐵超支是因為不斷趕工

文章發表在獨媒,2015-05-11,文章指:「
政府為了2017年完工這一政治任務,不斷迫港鐵公司改變工程安排(追補進度措施)。其唯一的受益者是承建商。「至2015331日,港鐵公司共接獲794宗已具有理據的申索,申索金額約為1716000萬元,佔已批岀合約總額的37.9%。」
專家認為:「高鐵項目有6 9 % 的機會可按當前的時間表完成, 餘下3 1 % 機會延至2 0 1 7年之後才能完成」,「有67%機會超支。」
專家認為715億的「緩衝金額數額太低」,並建議「採用過往提取備用資金的趨勢指標,來質疑和核實以事件為基礎的整體成本預測。」

後記


事至如今,筆者認為高鐵香港段已經沒有什麼經濟效益,反而是越早通車,越早虧蝕營運開支,有如當年的機場快線。為今之計,應該是儘量減少“追回落後進度措施”,追究庸官責任,抽出元凶曾蔭權,頂著禮頓及金門等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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