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2日 星期六

張曉明舊酒新瓶、挑撥是非


大凡中央官員高調解釋基本法,都會觸動港人的神經 反感的神經。港人最不滿的是僭建。

舊酒新瓶

張曉明認為特區的「新的政治體制又吸納了原有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成分,特別是行政主導,還有司法獨立、文官制度、諮詢架構等。」
他提出的基本法沒有三權分立。其「完整的表述」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是在中央政府直轄之下、實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既相互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獨立的政治體制。」
他的講辭實質是行政與立法關係,對司法則輕輕帶過,所以,講話只關乎二權,而非三權。

其論據

其支持論據來自:
鄧小平在1987416日講話,「比如()搞三權分立」,及其4方面:
第一,三權分立這種通常建立在主權國家;
第二,中央(依賴特首管治)香港;
第三,特首在立會的特權如,創議權、涉及公共開支法案、政府優先議程等8 項。(立會議事規則)
第四,基本法內保障,行政主導並不意味着行政管理權獨大。
他的講話只是重覆中共死去官僚的說話和基本法及立法會議事規則,因而只是舊酒新瓶。

其講話重點

其重點是反對『「拉布」現象過度、過濫也會影響到行政主導體制』;『引起爭議…..不必回避爭議。』他重提,「總督……兼任立法會主席」,現在當然不行。但他要做就周融、彭泓基、李國章等打手,香港人不會回避。

魔鬼在細節

當年的白皮書奠定了中共在政改問題的強硬立場和今天的政局。張曉明沒有這個份量,但他提出的特首大哂論,港人不可掉以輕心。關心政局的朋友應該細讀原文,不可人云亦云。

官僚心態


中共官僚一向認為共產黨萬壽無疆,將「必須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寫在憲法。在他們眼中,法院也要由共黨領導。因之,他們在討論基本法時,認為共黨大哂,則一貫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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