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9日 星期六

取消對沖的影響


梁振英在一二年《競選政綱》中表示,會「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遺散費的比例」。據了解,梁振英可能在明年一月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政府的新措施可能不帶追溯力,容許實施日期前的僱主舊有供款,仍可做對沖。
代表飲食界的張宇人表示,取消對沖等同凌遲處死中小企僱主。他決定「拉布」抗取消對冲制。

背景

香港在2013年的勞動人口為384萬;在就業人口中,有73%獲強積金保障。當中僱主數目為27.7萬;僱員為237萬;自僱人士數目為30.7萬。

對沖機制

根據積金局資料,2014年度的強制性供款為468億,自願性為77億,特別自願性為50億,總額約600億;其總支付權益為185億。
若以僱主僱員5%5%估算,則強積金下的總薪酬支出約為600/(0.05+0.05)=6000億。
2014年的抵銷遣散費總額為16.6億,抵銷長期服務金總額為13.5億,因而要了張宇人的命根子的對沖/總薪酬支為30/6000=0.5%
若按當年的提取累算權益計則為30/115=26%(115=退休/提早退休+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小額結餘帳戶+死亡+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作為僱主供款的約600/2=300億,其可能增加供款比為30/3001成。

膳食服務業

根據統計處表90資料,進出口貿易業的僱員薪酬/盈餘總額約為50%;批發業約為1.1倍;零售業約為80%;住宿服務業約為60%;膳食服務業約為3.6倍,而膳食業的僱員薪酬只是以上全部的13%
膳食業在2013年的薪酬支出為346億,增加0.5%1.7億,它當年的盈餘總額為95億,即只少收1.7/95=2%的盈餘。

後記


大家不要忘記,這是全數追加的方案,而且以工資開支比最高的飲食業作估算。根據自由經濟原則,成本最終會轉嫁用家身上。由上看到,取消強積金對沖對商業的影響極低,而且不是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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