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論「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在917日發表其在201555日的「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它是習近平的“兩個一百年”復興中華大夢的經濟方針。
基本意見為:

一、總體要求

  (一)建立自由流動、資源全球、國內外市場體系。
  (二)形成管理開放,國際投資和貿易規則的管理機制。
  (三)西部、東北、中部、東部發展總體戰略,擴大沿邊開發開放。
  (四)形成國際合作。以創新,品質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

  (五)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
  (六)推進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
  (七)建立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和外商投資資訊平臺。
  (八)開發區綠色、低碳、迴圈發展。

三、走出去戰略
 
  (九)鼓勵企業制定中長期國際化發展戰略。
  (十)制定境外投資法規 投資自主、自負盈虧,放寬境外投資限制。
  (十一)促進高鐵、核電、航空、機械、電力、電信、冶金、建材、輕工、紡織等行業走出去。
  (十二)培育一批國際化的設計諮詢、資產評估、信用評級、法律服務等仲介機構。
  (十三)支持地方和企業的引資、引智、引技等工作。

四、可持續發展

  (十四)加快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全面推行“聯合查驗、一次放行”等通關模式。
  (十五)鼓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貿易等貿易方式。
  (十六)依託大資料、雲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推動服務業轉型。
  (十七)完善出口退稅制度。健全出口信用保險體系。
  (十八)解決貿易爭端,運用規則進行交涉和制衡。

五、對外開放區

  (十九)以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推動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
  (二十)推進企業將整機生產、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和研發、結算等向內陸地區轉移,形成對外經濟走廊。
  (二十一)鼓勵邊境地區與毗鄰國地方政府加強務實合作。
  (二十二)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

  (二十三)擴大對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開放。加快與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建設深圳前海服務業示範區、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鼓勵內地企業與港澳企業聯合走出去。支援內地企業赴港融資。鼓勵內地企業與港澳企業聯合成立投資基金。促進澳門經濟多元。加強兩岸產業、貿易投資合作。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昆山區等。深化與港澳臺地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間科技研發和創新創業方面的合作。

六、 “一帶一路”

  (二十四)擴大電力輸送、光纜通信等合作。
  (二十五)推動企業在沿線國家設立倉儲物流、分撥,行銷網路。
  (二十六)擴大與沿線國家互派留學規模。
  (二十七)制定海洋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加強國際遠洋漁業合作。
  (二十八)推動中巴、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

七、國際經濟合作

  (二十九)反對貿易投資保護主義。推進《資訊技術協定》擴圍和《環境產品協定》談判,加入《政府採購協定》談判。
  (三十)落實中韓、中澳自由貿易區。
  (三十一)支持聯合國、二十國集團等平臺,推動金磚國家合作機制。
  (三十二)推進中美、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強化中非、中阿、中拉等合作機制。推進大湄公河、中亞、圖們江、泛北部灣等次區域合作。
  (三十三)建立國際經貿談判新機制,完善國際經貿談判授權和批准制度。

八、金融體系


  (三十四)放寬證券業股比限制,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跨境並購,加強在支付的國際合作。
  (三十五)推進人民幣資本專案可兌換。允許境外機構從事期貨交易,參與境外金融衍生品市場,開放金融衍生品市場。
  (三十六)為企業提供“外保內貸”的融資方式。發展多種形式的境外投資基金,推進絲路基金、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
  (三十七)加快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建設,完善人民幣全球清算體系,擴大人民幣的境外迴圈。
  (三十八)擴大人民幣匯率浮動區間,推進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

九、營商環境

  (三十九)參與國際經貿法律交流。強化涉外法律服務。
  (四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國內優勢企業建立海外生產加工和綜合服務體系。
  (四十一)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反壟斷制度建設,健全公平競爭法。
  (四十二)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四十三)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

十、保障機制

  (四十四)引進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支援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
  (四十五)打造對外開放戰略智庫。
  (四十六)辦好博鼇亞洲論壇,世界經濟論壇,利用國際平臺發出中國聲音。

十一、保障體系

  (四十七)建立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相適應的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四十八)強化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走出去的監督與管理,防止資產流失、侵吞資產。
  (四十九)參與出口管制多邊規則制定。
  (五十)監測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和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

後記 

從其全面性可見到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經濟方針的文件。香港人最切身的部份應該是,第二十三條的中港企業聯合走出去、內地企業赴港融資、聯合投資基金等。

另一樣值得注意的是,與近期港大副校事件有些間接關係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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