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

社會服務的一些普遍性問題

 社會服務的一些普遍性問題

香港的社會服務主要由社署資助機構提供。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共有 165 間非政府機構採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其提供家庭及兒童福利的受資助機構獲資助14億;相關安老服務的資助為58億;相關安老服務的資助為58億;相關康復服務的資助為45億。
非政府機構的表現關乎服務使用者的福祉。
審計署在二零一一年的《第五十六號報告書》選出扶康會,以了解非牟利機構的表現。審計署表示其建議有普遍適用性。


扶康會於一九七八年五月根據《公司條例》(32 ) 在香港註冊成立。扶康會主要服務殘疾人士。在 200910 年度,扶康會的總開支為3.4億。其收入的78.2%(2.202 億元) 是社署以整筆撥款模式提供。它同時提供820 萬元(3.0%)非受資助活動。
 扶康會有20個日間訓練和職業康復中心;26間住宿服務中心;4間社區支援服務中心和一個臨床心理服務中心;總數為51 個服務單位。
扶康會共有 979 名員工,服務超過 3 000 名殘疾人。

接受整筆撥款資助的非政府機構需遵守社署在二零零二年出版的《領導你的非政府機構——機構管治》指引,和效率促進組在了二零一零年的《受資助機構企業管治指引》。

會員
根據扶康會的組織章程,扶康會可收取 500 名會員。所有入會申請均須經董事局審批。扶康會現有 170 名會員,當中 162 名為永久會員,8 名為普通會員。
由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零年,扶康會收取了 23 名新會員,59 (35%) 會員並不活躍。在二零一零年的周年大會上,只有 33 名會員投票(出席),只佔會員登記冊上 170 名會員的 19%
香港的非牟利機構大都如是。理論上,這33人決定3.4億元的方向。

董事局
董事局有 18 名委員,下設 14 個委員會和 4 個小組委員會協助管理扶康會。審計署注意到,扶康會沒有訂明委員會委員須具備的特質。
扶康會在二零零五年修改了組織章程訂明,讓其董事可以連任超過三屆。因而,其董事局有三成委員任職超過十年。其董事局、委員會和小組委員會在 200910 年度的任期內共舉行了 63 次會議。其平均出席率偏低,約為四成。儘管如是,他們還可再獲委任加入董事局/委員會。會長/副會長與董事局之間並沒有權責分配。
這也是真實寫照。香港的大部份社會服務都是由多年前的熱心人士組織發起。時宜世易,社會服務已經企業化。政府應該在這方面進行全面檢討。
服務
扶康會有些服務使用率奇低。一項嚴重殘疾人士日間照顧服務獲整筆撥款 64 萬元,但使用率只有三成;
審計署未能找到四個服務單位的「自我評估」的記錄;
其「服務質素標準」的執行欠理想;
總會沒有按每 5 年視察所有服務單位一次;
其滿意程度調查問卷是亂填,審計署建議委派獨立人員或義工協助進行這類調查。

整筆撥款儲備
社署為了安撫業界,讓機構保留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前的儲備。扶康會因此保留了8,480 萬元。至200910 年,扶康會儲備了9,000 萬元。雖然整筆撥款儲備的款額相當大,但扶康會並沒有制訂策略計劃說明運用這些儲備的優次和時間。
審計署建議其優次和時間應為:
(a) 履行對員工的合約承諾;及
(b) 加強服務和培訓員工。

翻新工程
其中一項翻新工程費用 (總數約為 200 萬元) 龐大,這類翻新工程不應視作《整
筆撥款通告》所指的小額/常規/難以清楚分類的非經常項目支出。
非牟利機構的工程混亂和導致浪費是很難解決的事情。


不得互相補貼的原則
扶康會在營運總辦事處方面支出了 1,850 萬元。但它沒有按上述原則向其非資助服務分攤。按審計署的計算,約少收了四成。



員工離職
每年約有二成員工離開扶康會。其二級康復導師和助理康復導師的離職率更達四成。審計署認為:員工大部分經驗較淺,亦可能影響扶康會的服務質素。因此,審計署建議:會方需要:
1.      更好地分析辭職原因;
2.      提供有關員工流失情況的管理資料。

工傷
扶康會從20072010年的每年工傷個案約為70。但嚴重工傷個案數目則有所增加。因工傷放取逾 70 天工傷假的個案數目,由 200708 年度的零宗增
200910 年度的 7 宗。管理階層沒有正視前線員工為年長的服務使用者提供協助時,需要合眾人之力,和缺乏輔助工具 (例如天花吊機),是主因之一。
審計署同時認為,員工流失率偏高或許也是工傷率偏高的成因之一。
僱用替假員工
與工傷相關的,審計署注意到,服務單位甚少僱用替假員工。在 200910 年度,
放取工傷假的日數為 1 085 天,但僱用替假員工的日數只有 40 (4%)


招聘員工
在香港,就服務單位的空缺,申請表格大多先寄交總辦事處。總會把申請交由有關的服務單位作進一步處理 (例如篩選申請人、進行面試和技能測試等)。獲錄用者的招聘記錄在招聘工作後存於人事檔案內。扶康會如是。

但審計署發現:
1.      處理申請的監管不足;
2.      缺乏篩選準則;
3.      沒有交代申請人在技能測試的表現。

200910 年度,扶康會招聘 212 名員工填補 19 個職級的空缺。職位申請均投遞到總辦事處。但,下落不明的申請表格居然高達六成。這類糊塗賬在社福界十分普遍。因此而帶來的人手短缺,影響服務質素。


資產管理
扶康會購買一項價值9萬元的設備,僅得一名報價。
審計署認為:
扶康會沒有遵從採購指引的規定,該指引要求採購價值介乎 50,001元至 100,000 元的項目時,須邀請五個供應商報價。

結論
此凡種種,其問題影響所及,並不單觸及社會服務,在教育服務等也會面對。香港的很多公共服務是由「會社---董事會---總辦事處----服務單位」模式運作,最後由公務員系統監督。其主要資源涉及大量公帑。香港政府崇尚自由主義,盡量推卸其直接責任。在法理上,其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架構。但,只有傻瓜才會當真。遊戲理論認為,有什麼的遊戲規則就有什麼的人類行為。中策組作為政府的最高智囊,應花得錢研究這結構問題。



劉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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