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 星期三

啟德體育園、未來大白象


政府計劃272R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啟德體育園-建造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3189,800萬元

園區的主要設施為:
(a) 1 個可容納約 50 000 名觀眾的多用途主場館,以供舉辦大型體育賽事 (如國際足球和欖球比賽 )和文娛活動 (如音樂會和大型社區活動 )
(b) 1 個可容納約 5 000 名觀眾的公眾運動場,適合舉辦學界運動會;
(c) 1 個室內體育館,內設 1 個提供最多達 10 000 個座位的多用途主場和 1 個設有 500 個座位的副場,相等於約4 8 個羽毛球場的空間;
(d) 總樓面面積約 57 000 平方米的零售、餐飲設施;設有40 條球道的保齡球場;
(e) 超過8公頃的公眾休憩空間


「設計-興建-營運」



有關項目採用「設計-興建-營運」模式,中標者將獲得這約319億的設計及興建費用。中標者必然地成為未來25的項目營運者(或外加10年及包括45年的興建階段)
政府會向營運者支付一筆預定的管理費用,但體育園項目則以自負盈虧的模式運作,而且營運者須與政府分攤收入。
政府擔心缺乏投標政府會資助符合規定的落選投標者提供提案誘因,金額為 6,000 萬元或擬備標書所招致實際費用的 50% (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

問題:


1.          這計劃的經濟內部回報率(Economical  IRR)為何?
2.          既然政府的補充文件已有詳細的財務預測,為何沒有交代財務內部回報率(Financial  IRR)? 政府有隱瞞之嫌。
3.          政府未確定一筆預定的管理費用及分攤方法,投資者如何考慮標書?
4.          營運者除了文件所題及的體育和音樂活動外,其營運彈性為何?
5.          其公眾運動場及室內體育館並非康文署管轄,為何收費要與康文署看齊?
6.          既然採用「設計-興建-營運」模式,為何預設了40條球道的保齡球場?政府如何知道它為未來的受歡迎活動?
7.          康文署需要交代大球場的過去營運情況,以資比較。

後語


整個體育園區的設計佈局已經大致清楚,因此,文件所解釋的“可讓營運者 及早參與設施設計,並在設計和興建過程中提出優化建議,有助確保體育園的硬件能充分配合日後的運作需要,發揮體育園的最大潛力”,並不合理。
筆者認為,由於這項目營運期相當長,跨越2047,外國投資者要考慮政治風險,項目可能對中資較有利。它也可能成為廸士尼第二,外資擔心賺唔夠,到時打死狗講價,又得不到建制支持。政府則擔心它成了大白象,建成後沒有人承擔,好似高鐵咁,因此,政府以此模式先找人認頭。
但承擔財團也有著數,它先賺60(319億的約2),再按文件估算的約一年23億收益,也約莫相當廸士尼。只是,政府對其多多要求,又說要民政事務署對其視察監管,在商言商,這只會讓財團增加成本和提高價格。這是公營與私營混合體的毛病。
它本是由財團營運的,為何運動設施和社區設施的周期置換費用由政府提供資金,而其他設施包括零食設施和停車場的由財團提供?到換承辦商的時候又如何呢?既然交由私營,便應一次過交由私營解決。

為了這項目,民政事務署開設一個首長級編外職位領導一個專責的項目小組,可以預見,這一小組將成永遠,而這小組也無事可做,成為一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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