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創科創投基金》不是創科而是基金


創科局準備在明年上半年推出20億元的創科創投基金(創投基金),以引進外國的“風險投資基金”投資本地的“初創企業”。問題是,它對支援青年人進行科研創業的能量不大,反而是發展“風險投資基金”更多。
楊偉雄自稱廠佬,談基金即是土佬。香港政府只有金管局熟悉這一專業。政府當局正與大約45間“伙伴風投基金”簽訂主協,每家風投基金所作的總配對投資,將以 4 億港元為上限。這樣一筆大成交,政府適宜找金管局落水,否則,香港有可能成為國際大鱷的人肉提款機。


創科創投


創業投資(英語:Venture Capital,縮寫為VC)簡稱創投,又譯稱為風險投資,主要是指向初創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並取得該公司股份的一種融資方式。創業投資是私人股權投資的一種形式。這類基金之所以稱為高風險,因為初創企業成功率很低,基金要求很高的股權回報,以漁翁撒網方式買冷馬,因而得利。

前車可鑒

“應用研究基金”於1993年成立,是政府的創業資本基金,在運作初期,由前工業署直接管理投資。鑒於政府官員未必熟悉商業環境,當局於1998年委聘“風險投資基金公司”監督其投資項目。但風險投資基金公司收取管理費,並且胡亂投資,政府發現在退出一些投資時有困難,因而認為,“應用研究基金”的運作模式並不理想。

香港的初創企業

根據Compass(一間以三藩市為基地的研究公司)2015年全球初創企業生態環境排名研究,香港初創企業生態環境的增長屬全球首五名,香港亦是全球首25個初創企業樞紐之一。在2015年,香港初創企業(+46%)、員工(+56%)及工作站(+60%)的數目較去年顯著上升。截至20158月,在受訪的24個共用工作空間及六個創業培育中心/加速器營運的初創企業約有1 600間,涉及超過3 700名員工和4 500個工作站,而這些初創企業有過半數屬創科界別。

初創企業週期

創科初創企業通常需經過:前種子期、種子期、前A輪投資期,以及ABC輪投資期,最終上市。
前種子期至種子期的融資大概介乎10萬至80萬港元,主要用於制定初期業務計劃。前A輪投資期的融資介乎80萬港元至大約800萬港元。A輪投資期的融資介乎800萬至4,000萬港元,而B輪投資期的融資則介乎4,000萬至8,000萬港元。
香港並不缺乏前種子期至種子期的融資。舉例說,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每間初創企業每年最多可獲資助120萬港元,為期不超過三年。有關資助可作為種子資金,用於成立及營運創科初創企業、進行研發,以及宣傳和市場推廣。數碼港的「創意微型基金」為每間公司提供10萬港元資助,以開發與資訊及通訊科技相關的創新原型產品或服務。不同的大學資助計劃亦為教職員/學生提供種子期融資,讓他們透過成立創科初創企業,把研究成果商品化。
就前A輪投資期的融資而言,香港科技園公司已成立5,000萬港元的「科技企業投資基金」,對具發展潛力的科學園租戶或培育公司作出早期投資。簡單而言,科技園公司會以配對形式,與私人基金共同就每間公司投資不多於800萬港元。數碼港亦計劃撥出2億港元成立「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投資於數碼港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初創企業,協助他們吸引更多投資資金。該基金預期在2016年下半年推出。「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的「企業支援計劃」亦直接為創科企業提供資助。根據該計劃,政府會提供與創科企業私人研發投資額相等的公帑資助,上限為每項目1,000萬港元。
在私營界別方面,處於早期階段的企業可從一些個人或家族基金(統稱為「天使投資者」)獲得資金。雖然天使投資者的數目正不斷增加,但大部分只提供種子期至前A輪投資期的融資,而且大多不會向初創企業提供全面支援,例如網絡建立、業務營運及市場推廣等。在風險投資(“風投”)基金方面,雖然香港有風險投資者,但大部分均於整個內地或亞洲市場尋找投資機會。香港的銀行及金融機構一般較傾向於抵押貸款多於為創科初創企業提供融資。因此,可提供予創科初創企業的資金來源不足,尤其是對於處於A輪及B輪發展階段的企業。
由此可見,香港的不少初創企業實由政府養大,等於十五年免費教育。楊偉雄在回答能否吸引風險投資基金時答:“鑒於本地科技初創企業的估值與內地企業相比屬於偏低,因此香港市場被認為對風險投資基金具有吸引力。”他不知自己說什麼,這等於承認香港的初創企業缺乏競爭力,現在要再加免費大學。

創科創投基金


政府當局於20167月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20億元撥款以成立創科創投基金,並會敲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以期在2017年上半年推出創科創投基金。政府將成立特殊目的公司與伙伴風險投資基金雙方簽署的主協議為期510年。

1.              行政費用高

這間公司的運作成本很高,它要求一年的經常開支為910萬元,約400萬元將用於應付45名職員的創科創投基金秘書處的薪酬開支,其餘500萬元則用作支付該基金的法律費用及其他行政及宣傳費用。而基金平均每年約處理4億元,即行政費用約為22%

2.              體制安排及管理框架

(a)政府資金與風投基金約12的整體配對投資比率;
(b)預定投資年期及最大承擔額-政府投入40%3千萬港元(以金額較低者為準),個別的累計總額可至5千萬港元上限;
(c)以預先協定價格購買政府股份的認購權等方式提供誘因;
(d) 個別風投基金不用被鎖定合作期,政府在不影響伙伴風投基金的運作及它們原有投資策略的情況下,方可撤回投資;以及
(e)政府依賴風投基金的商業觸覺作投資決定。

最老襯的條款


(f) 對伙伴風投基金的誘因-須提供具競爭力的附帶權益,以及在五年內以本金加上合適的溢價認購政府股份的認股權。我們將於稍後擬定這些優惠措施的詳細條款;

官僚禍港

大凡“伙伴風投基金”都是靠敲中的初創上市時的股值獲利的,因之為股權投資,現在政府將其賺錢的股權無償送給對方,相當於“伙伴風投基金”的風險減低3分之14成,或將香港的精英貶值4成,實為喪權辱國條款。

小插曲

毛孟靜在財委會表示創投基金與科技相關,但政府當局卻沒有安排諮詢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而上了工商事務委員會,就此表示不滿。毛議員不知道,這確實是與財經相關多於科技,也可能是公務員系統還有點良知的作法。

為今之計


20億元是花定的了,議員們可作為的空間很小,可能最值得關注的是,迫使政府進一步交代與“伙伴風投基金”簽訂的主協議、條款、條件,和根據上述框架敲定的計劃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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