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

抽離點,看遠點,拿出勇氣做烏鴉





旺角黑幫雲集,各佔山頭,絕對不是和平集會的合適地點。昨晚發生的衝突,不能說成是意外。

警方的作法清楚表明,他們不願做示威者的保護之神。示威人士要堅持在旺角集結,其秩序和安全要由其糾察隊自行負責。

特首在103日的緊急呼籲為:「我已要求警方盡最大努力,恢復現場秩序,保障所有巿民的安全。我並呼籲當區巿民,聽從警方的勸喻,全力配合警方的疏散行動。」他只指示警方維持秩序而非清場。

警方官方網頁上有關昨天旺角衝突的聲明只有兩則。一則為「警方會採取適當的行動,恢復社會秩序。」另一則為「警方會採取適當的措施,包括將他們帶離現場,以恢復現場的秩序和交通。」

但最重要的一則是當旺角帳篷區的示威人士己差不多完全撤離前的約晚上八時許,旺角警區召開即時記者會,宣布「警方準備清場,若不合作便會強行帶離和拘捕;亦會在銅鑼灣區和尖沙咀區採取同樣行動。」這則公告被刪除,警務處處長必須解釋。昨天的部署是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黃志雄的直接決定。他是警隊第二把交椅。清場決定應得到警務處處長的同意。昨晚停止清場可能是中聯辦的介入。

是否旺角清場是一個關鍵性決定。今天早晨由於帳篷依在,人群又再集結。


昨天至深夜的示威與反示威(包括黑幫插手)已由帳篷示威區漫延到其他橫街細巷。堅持在旺角抗爭已與表達意見自由無關。其理由為:
1.      市民佔中爭民主的訊息已清楚地表達;
2.      若其理由成立,港九所有地區都有理由堵塞;
3.      旺角示威者表明不接受佔中三子及學聯協調,其行動與佔中無關;
4.      堅持留守只會令衝突重演;
5.      民主運動要盡最大努力避開拳頭運動;
6.      一部份參加者是女學生和很年青的學生,讓他們堅守是不道德的;
7.      由於我們提綱挈領地不同意,因此沒有道義責任支持;
8.      撤出旺角無損於民主的堅持;
9.      警方不會積極維持旺角區的秩序;
10.  沒可能和道理長期堵塞港九主要交通幹線;
11.  旺角事件並非個別人的自由選擇問題,它真接關乎整個民主運動的命運;
12.  不希望解放軍介入。


在行文前,筆者諮詢了一位前駐守旺角區的高級警官朋友的意見。他認為:

1.      昨天的做法不是警隊正常處理手法,是更高層的決定;
2.      胡椒噴霧是應有行動,足以驅散人群;
3.      警員將鬧事金毛送上的士放走,不可思議;
4.      街頭打架,警察一定拉人。

總結
筆者認為,黑幫介入是毫無疑問的,但指責警方與黑幫為伍,則須商榷。婦女和學子到旺角區參與集會或觀戰是十分危險的。由於目前金鐘大致平靜,我身旁的一些年青人已覺得旺角好玩些,去旺角撐場。羅致光向港大社工系的Whatsapp羣組發訊息,提到要有準備隨時要走。作為運動領導的佔中發起人、學聯和學民請清晰、大聲地反對支持者到旺角和解釋你們對此事的立場。

劉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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