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對話了,之後怎麼辦






日本大阪市市長橋下徹在20日與“在日本不允許有特權市民會”(簡稱“在特會”)會長櫻井誠舉行公開面談。雙方沒說幾句就相互開罵,繼而動手,會談還不到10分鐘便不歡而散。

政府與學聯在昨天對話了,雖不歡但沒有動手而散。會後,港人的心裡話是:怎麼辦?

1902年在沙皇統治下的俄國出現各類社會運動。列寧在其《怎麼辦》一書中指出:不能崇拜自發性鬥爭,因為它們不會自行演變成社會民主主義。

(一) 政府與學聯對話
下一步怎麼辦是任何人都不能完滿回答的問題,因為運動在其規律下前進,不為邏輯推理和個人主觀喜好的左右。容永祺叫孩子們回家,可是在金鐘的學生都會回家換衣服的;旺角集會人士叫升級,67年左派代表黃建立曾說:「如果港英把迫害暴行升級,我們也要把反迫害升級」;明報頭條「對話無助撤離」,現在無人有撤離方案,善心人枉談撤離。
學聯在今次對話的得着是在政府的最高層規格的陪同下,向全港市民解釋其立場;政府的得着是利用今次觸目的對話扔出其二點方案:
一、成立多方平台,討論2017 年後香港的政制長遠發展;
二、向國務院港澳辦提交「民情報告」。

在對話中,學聯引用的第二步曲中的「確定」是在200446日僭建的,被劉夢熊害死;其「若干人」是在20071229日僭建的,被鄭國漢追問时無言以對;其要求的修改基本法涉及三分二港區人大支持、三分二議員支持和基本法委員會提供意見,猶缘木而求鱼也。

筆者的直觀是,金鐘晚會的支持者很多,也很關心對辯內容。若以此論之,觀眾的收穫則不多。當學生論述堅持抗爭時,得到熱烈的掌聲,但不特別多,沒有高潮和激勵人心的一刻;當政府代表發言時,特別是表態時受到勁噓是意料中事,但也不特別多,不會激起更多不滿。

(二)如何讀官媒

官媒大體上中性報導今次對話。我們了解官媒時,應該對其分類。中共的主要訊息來自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和環球時報實為大陸的小報,為求自身生存,會跨大報導。當中一些甚至引述香港星島日報等,不足為慮。但登在人民日報的也有濫竽充數,主要的分別是閱讀全文。文理嚴謹的或放在頭版的便要小心。

例如人民日報今天頭版的「讓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便對應林鄭的多番強調。其第4版的首次提及香港的具體法例『“占中”違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28章《簡易程式治罪條例》,和《道路條例》』,這值得注意。

(三)暴動
香港的暴動法十分簡陋,因而又可說無用,又可說可怕。暴動法記載在公安條例的19條,
(1) 如任何參與憑藉第18(1)條被定為非法集結的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
(2) 任何人參與暴動,即犯暴動罪─

18(1)
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

其意思為,只要三人集結,搗亂,並足以引至社會不安,即可定為暴動。第19(2)表示,一經宣布為暴動,所有在現場的人都可視作暴徒處理。所以,在警方已表示「旺角的非法集結正步向暴亂邊緣」時,還表示學生可以到較後的位置,是不當和不智的。

(四)個人票取消公司票
梁振英在對話後提出的以個人票取消公司票是最重要和的。若政府能主動和全面落實,確有機會化解今次危機。
這並非小修小補無意義。在2005李永達、2007梁家傑和2012何俊仁的選舉中,泛民全靠個人票制度才能入閘。既然,今次不是最終,任何港式普選必然要通過調整提名委員會的民主成份來達至。梁振英的建議能否被接受,要看他的政治技巧。若今天的努力不演變成玉石俱焚,將是港人的最大福祉。

劉山青
22-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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