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在8月6日,星期六用一版半,5篇文章共1萬3千宇報導維權律師案,殊不簡單。
《人民日報》有一個習慣,它一般在週末都只報導輕鬆的題材,今次是破格。另外,同一話題,集中報導,表示其重要性。這通常只出現在如南海等重要話題上。
今天的《人民日報》以本報評論員的『用法治守護國家安全』作起題,以7千6百字的『人民根本利益國家法律尊嚴不容挑戰』作重點報導,以『周世鋒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案』和『勾洪國顛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宣判』作輔助報導,以『若強頒“人權獎”,是對人權的踐踏和侵犯』作搞笑花絮。
本文單以《人民日報》的報導資料作評論。
用法治守護國家安全
『──將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公開公正展現在公眾面前,讓法治過程清晰可見,審判更有說服力…….
──從接受境外培訓到加入非法宗教組織,從網上到網下,從“策劃者”到“中間人”再到“行動派”,完整的犯罪鏈條清晰可見,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徑展露無遺。
──在這一系列案件中,有的被告人的“法律人”身份格外引人關注。』
人民根本利益國家法律尊嚴不容挑戰
『──2015年5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前,一名光頭大鬍子中年男子,在法院大門口給該院院長擺設“靈堂”,這名男子就是“網路名人”“超級低俗屠夫”、吳淦(另案處理)。
——2015年2月,在江蘇蘇州一起故意傷害案庭審過程中,代理該案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女律師王宇(另案處理)無端鬧庭、辱駡法院工作人員,阻撓庭審進程;在法庭外,王宇與上百名職業訪民一同打橫幅、喊口號,企圖干擾法院依法審理。
——2015年1月,在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藉口聲援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某東代理的一起案件,吳淦等人在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檢察院、中級人民法院等地張貼攻擊性大字報。
——2014年5月,河北省保定市一起敲詐勒索案審理期間,周世鋒數次前往當地,授意該所律師拍攝照片,醜化檢察官、法官形象,編造“保定市委政法委領導為搞形象工程整出冤案”等謠言,並指使吳淦等人在互聯網上惡意炒作,抹黑、污蔑地方黨委和司法機關。
──炒作“慶安槍擊事件”;吳淦等人造謠“員警槍殺訪民”“央視視頻造假”,煽動“下一個死者就是你和我”,發起對當事民警“人肉搜索”。
──2015年2月,胡石根在北京“七味燒”餐廳參加由周世鋒、李和平、翟岩民等15人參與的聚會,圍繞“律師如何介入勞工運動”和“律師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議題進行商議。
──王宇及其丈夫包龍軍(另案處理)也曾多次在境外反華組織資助下,赴英國、瑞士、泰國和臺灣、香港等地接受培訓。』
周世鋒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顛覆國家政權案
『──4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懺悔、服從判決,不上訴。
──2011年以來多次在網上網下發表言論,攻擊社會主義制度、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煽動對抗國家政權。』
勾洪國顛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宣判
『──期間,勾洪國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參加顛覆國家政權的理論和方法培訓;勾結一些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動人員、職業訪民、“死磕派”律師、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等,通過炒作熱點案事件,製造輿論煽動仇視國家政權。』
若強頒“人權獎”,是對人權的踐踏和侵犯
『──8月5日,庭審結束後,涉及此案已被取保候審的鋒銳律所律師王宇公開接受旁聽庭審的境內外記者採訪。當有記者問及是否會接受境外機構和組織向她頒發的“人權獎”一事時,王宇態度堅決,義憤填膺:“我是中國人,我熱愛我的祖國,外國人頒的這個獎項,我不會接受”。』
後記
從5篇文章中,我們也看不到被告等人犯了什麼法,當中提及的“慶安槍擊事件”是指民警當眾在一名討飯者的孩子及老母親面前槍殺事主,人神共憤。文章只說出被告等人做了些中共政權不喜歡的事。判決書所說到事的主要發生在法院,說明市民對中國法院十分不滿。
今次案件的全部被告都認罪。雖然大家都知道中國的政治案都是走過場,但認不認罪是有所不同的。在國內,不認罪是要付出沉重代價的。
文章多次提及香港,“‘顏色革命’的本質是某些西方國家和利益集團煽動受害國內部矛盾”,“不法律師、非法宗教組織、網路推手、職業訪民、某些境外反華組織,這些圈子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實際上有著嚴密的組織。”
在港獨問題上,中共的用語是一致的。從今次的維權案中,我們看到中共已將香港看為中國全局的一部份。它的大刀隨時揮到香港。
香港人目前最關注的是立法會選舉落閘。本土派認為大陸的事“唔關我事”是錯了。香港人可能需要把眼界看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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