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日 星期六

無悔的征程 第一章 廣州被捕

 

第一章

廣州被捕

回來香港後,很多人都像我遇見的一位家庭主婦街坊般問我:「劉山青,十年前你已大學畢業,前程錦繡,為甚麼要去搞民運,無端白坐十年監呢?」的確,如果十年前我是一個一般的大學生,這實在是難以理解的。問題是,十年前我根本不是一個一般大學畢業生,而是一個充滿浪漫主義的革命者。

在出事前整整兩年內,我懷着這種革命浪漫主義,冒險出入大陸十四次,主要與大陸南方的民運分子一起,為社會主義民主而共同奮鬥。十年前如果我在街上對普通人說,我正在為中國的民主前途而努力,我不相信可以找到很多共鳴的人。但在十年後的今天,經過八九民運的洗禮,我相信很多人可以理解像我這樣為民主的明天而奮鬥的人。歷史總是有先行者的,不是我,也有其他人走這樣的路。不過,現在還是先細說十年前的往事。

一九八一年的聖誕節是否寒冷,我已記憶模糊。但我卻記得另外一宗小事。在這之前三兩年來,每逢二十四日平安夜,我總是與女朋友阿清去尖東趁熱鬧,看燈飾,在人潮和開市繁華中徜徉。這還不止,我還往往算好時間,在子夜十二時來臨時,乘搭天星小輪渡海,在風聲浪聲中迎接十二時正的鐘聲。阿清常根據我在平安夜的習慣,說我其實是頗為浪漫。那年平安夜,大抵我知道可能要很久才能再陪她度過聖誕,所以黄昏下班後,雖然覺得疲倦,還是堅持帶阿清去尖東。吃飯時,阿看得出我疲憊不堪,教我不要去算了。但我不想白白過,堅持要去。

我們坐巴士去尖沙咀碼頭,準備先去中環。但半途中我已倦得不能再支持,所以馬上着要回家。阿青提議我們從尖沙咀散步回油麻地的住所,浪漫一番,也給我粗暴地拒絕了。於是,我們坐巴士返家。

日後我在黄華看守所閱讀《南方日報》才曉得,那天晚上,中環爆發暴動,油脂仔跟警察衝突起來。回到家後,我入房倒頭便想睡,阿清準備抄油印紙,我說,不要搞了,平時不努力,睡吧!阿清知道,明天我要去廣州。在過去幾個月,我常嚷着要回大陸,看看政府鎮壓民運後的情况,或許阿清聽慣了,也不以為

直到平安夜三兩天前,我和她去買了件安哥拉羊毛(Mhair)底衫,說要帶給何求,她才覺得我真的決心去。從那夜開始,她已非常不安,清楚表達不願我上去。可是,當時我和阿清的關係,一言以蔽之,是以大男人主義鎮服她,她亦知道,就算她要阻撓也無用。其實剛巧在這個關節上,阿清的判斷卻錯了。當時對於此行,我心中其實是十五十六。如果有人可以勸我不上的話,我想只有阿清她一個人。如果她真的這樣做,我是有機會打消上去的念頭。

第二天清晨我應該摸黑起時,我賴在林上,不很願行,但阿清多次地催促我「夠鐘起了」,沒辦法,我只好起來。阿清心裏肯定矛盾,躺在狀上對我說:「早點去吧。」沒說出來的下句是:「早點回來吧。」我在她額頭吻了一吻,便出門了。

一旦獨自上路,我已義無反顧,再無後悔餘地。我第一次去大陸串連民運時,可不是獨自上路,陪伴我的正是阿清。以後好幾次,她也跟我一起去,到北京上海那一趟,實際上她擔任我的譯,因為我的普通話認真不靈光。阿清不但是我的女朋友,我的伴侶,也是我的戰友。十年後的今天,當我返回香港時,發現她的戰鬥性不但沒有減少,還增加了,增加到我幾乎難以想像的地步。

從一九八九年至今,阿清不但一直是「四五行動」成員,還是衝鋒陷陣,走得最前的其中一個。無論如何,對於我最後的這趟旅程,當時阿清認為,頗有冒險成分,而且對大陸的民主運動沒有甚麼幫助,所以反對我貿然冒險。她還直覺我此行必然出事。她的回憶與我記得的頗有出入。阿清記得她非常直接的反對我去,雖沒喊要上吊,也提出分手來威脅。而她記得我始終不為所動,因為習慣上我決心做的,很少人可以影響我,這個特點,有時是我的優點,當然有時是我的敗筆。好也好,壞也好,個人畢竟總有自己性格上的特點。阿清記憶中認為已盡了自己的力去阻止我成行,我則不為所動。她唯一沒有做的,便是通知我身屬的組織。據阿清的追憶,第二天早上四時左右,我獨自去了紅磡火車站。這一次,她一反常例,沒有送行,因為她的直覺越來越强烈告訴她,我一定會出事。阿清的直覺,當然不是沒有根據的。

自從一九七八年年底北京平反一九七六年「四五天安門事件」,北京西單自發的湧現人民群眾以大字報形式發表言論的民主牆,以至民間自辦刊物,發表政論,針對時弊,檢討過去歷史教訓,展望更美好的未來,甚至上街遊行,公開進行大辯論,構成外間稱之為民主運動以來,北京的對策是時緊時鬆,可是到了一九八一年初,中央認識到要進行經濟開放,先須執行口政策,全面鎮壓民運,於是拍板決定斬草除根,全面壓當時僅以民辦刊物形式存在的民主運動。因此,一九八一年四月,北京當局在全國各大城市逮捕民運分子,著名的民運分子全部被捕入獄,很少倖免於難。判刑少則五、七年,長則十多年不等。至於一直以來保存民運氣息的各地民刊,一下子自然全部停刊,連帶其他相關的民主活動,也銷聲匿迹,不聞於世。

而剛巧在這關頭,當時「革命馬克思主義者同盟」的吳仲賢恰巧接受北京民運分子邀請,冒險上北京,於天津車站被捕,結果要簽迹近悔過書的自白,才能避過牢獄,返回香港。經此一役,當時政治上本已日漸消沉的老吳,更是意興闌珊,在八一年八月宣布退出他一手建立的「革馬盟」。老吳出事這一節,對我決定成行的影響頗大。他返回香港後,客觀形勢是北京全面鎮壓民運,香港的人再也不敢以身試法,走上去做點工作。在我看來,這情況便頗像,無事時香港的支持者上去搖旗吶喊,有事時我們卻一哄而散。這在道義上似乎過不去。老吳自己也說,對簽悔過書返港一節,他沒有後悔,沒有出賣過任何民運人士與秘密,而事實上他不是在第一線上搞民運,也不知民運內部的秘密,後來唯一令他不安的,是當時他不知道抓他時,中共正在各地圍捕民運分子,否則寧願與他們共患難,情願坐牢也不出來。而他認為最遺憾的,是如果當時他的政治狀態不是消沉,本該有足夠智慧判斷中央的政策是徹底鎮壓民主運動。

其實老吳所以北上,跟我有一定關係,關於這一點,容後再交代。但是,我認為老吳是犯了原則性的錯誤。我們跟官僚要針鋒相對,半步也不能讓。否則,在上面民運人士看來,我們香港的仿佛沒有種,一旦這樣想,我更加醞釀北上之心。

無論如何,在阿清看來,客觀形勢已十分清楚,北京對民運分子是趕盡殺絕,無異開始白色恐怖時期,況且老吳返港後,對組織及我俱說過,我名列黑名單榜首,上面會再三追問我是否革馬盟成員,他則再三否認,只說我是流離各組織的激進分子;因此,我若是貿然北上,不啻是自投羅網,所以阿清才全力反對。不過,對於自己名列榜首,我自己根本不在意,亦知道自己肯定最受注意。但正如我說過,我執意要做的,很少人可以阻攔。現在反省下,當時我在政治上的確犯了冒進的錯誤。

返港後老吳提及另一宗往事,說其實當年夏天,有我決心要上廣州,他力勸我不要去,在他家中談到幾乎天明,我才打消去意。對這事我則記憶模糊了。

直通車抵達廣州,一切都很順利,我也不見得特別緊張,還在車上跟三個外國青年混就了,記得一個是瑞典人,一個是加拿大人,約好日後在廣州去找他們聊天。當天下午,我先去找過去追隨「人民之路」編輯何求的一位朋友,請他代我安排跟何求妻子會面。當晚在珠海堤岸,我跟何求的妻子見面。她說公安逮捕了何求後,現在囚在黄華看守所,不過她的生活沒有問題。我送了件羊毛衫托她帶給何求,向她表示,眼下各地的活躍分子被捕,民刊被禁,民主運動實際上已沒有了,從前一切,現在仿佛白費,她表示同。我提出現在雖然沒有可能像過去般活動,但應該考慮在更低層次工作,例如搞些讀書班之類,以便團聚有心人,充實自己,為未來做好準備,對於我這個提議,她認為很有意思,值得考慮。我們大約談了一個小時,她對我在這樣環境中跑來見她,看來很感動,臨走時跟我握手言別,說很多謝我來,說她認為我說得對。過去兩年多以來,我因為常去找何求,所以跟她見過很多面。事實上,還有很多香港的朋友以前也常跟何求夫婦見面,只是自四月鎮壓以來,香江來客差不多絕迹門庭,這恐怕是她內心感動的其中一個因素。另一個因素,相信是她曉得原來我還是保持革命樂觀主義。

何求是一九八一年四月初在北京被捕的。一九九一年四月五日前後獲釋。當年三月二十二日晚上,就是我出事前最後一次旅程,何求跑來旅館找我。向我表示中央現在下了二號文件和九號文件,全面掃蕩民運的意向已很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反正怎樣也會受到鎮壓,所以倒不如串連其他地方民運人士齊齊去北京,搞些公開活動,給抓也抓得轟烈烈。他還特別委託我在香港替他們大搞支援,越大越妙。

面對相同情況,廣州另一個最著名的民運人士王希哲(七十年代中期《李一哲大字報》作者之一)則有不同反應,他認為自己一向表現出擁護共產黨,按理拿不到他甚麼把柄,所以不贊成像何求般主動冒進搞事,而是心存幻想,希望明哲保身,逃過劫難。後來的結果卻說明,最早敢於爭取社會主義民主、批判毛澤東思想的王希哲,判刑更重,達十四年之久,反而何求只坐十年,跟我一樣。

話說當夜我聽了何求的意見後,馬上表示贊同,還將所有錢給了他(是二千多元港幣),給他作旅費,我後來在集監獄才曉得,何求接着便聯絡上海民運分子傅申奇等,到北京與「四五論壇」的楊靖等聯合行動。上到北京後,何求沒有依原先的打算,馬上公開發難,用他的打趣話說,他反而先想撈點「政治水」,先在北京玩要幾天再辦正事,結果還沒有機會公開發難,已在北京給抓了。

回說見過何求太太後第二天,即二十六日早上,我直接去小港新邨王希哲家。在過去兩年多以來,這是我在大陸踏足最多的地方。應門的是王希哲外母,我既是熟客,所以一開門便逕自入內。王希哲太太一看見我,神情十分緊張,甚至可說是張,態度上似乎不情願我入去坐。我和她交換過三兩句話後,心中馬上有一個十分鮮明的判斷:她跟何求太太不同,我跟何求太太所說的一切,根本沒有必要跟她說。但我又不好意思立刻離去,所以便坐下來跟她閒聊客套。我带了件風給王希哲,她最初也不想收下,後來在我堅持下,才勉强接過了。坐了一會,王希哲太太說要出去一會,囑咐我等她一等。沒多久,她回來了。但神情態度看來已有所改變,忽然間她變得更緊張和激動,說話間忍不住呜咽起來。根據她斷斷續續的透露,公安局的人在四月的一個晚上來抓王希哲時,他一向好辯,跟公安理論,抓他的公安說他不老實,所以那夜雖然很冷,卻連大樓也不讓他穿上便押他走了。到我找他太太時,公安已許可她帶東西給王希哲了。

臨走時,王希哲的太太更加緊張,一面流淚,一面再三囑咐我要千萬小心。一出王希哲家門,我立刻給人公然跟踪。當時我有點驚慌,因為上去這麼多次,未試過給人這麼直接和明顯的跟踪過。於是我沒有轉左走出大路,而是右轉走入一幅菜地,在菜地看見一叢水葱時,心中還暗自忖度,莫非我要很久才可以再見如此水葱。在菜地拐入民居,再轉出小港新邨,還是不能擺脫跟踪。於是我便搭巴士返回市區,左走走,右走走,黃昏時才仿佛擺脫了尾巴。

後來回想,恐怕這時他們已做好拘捕我的部署了。很久之後,回想起來我才覺得王希哲太太當天表現有點失常,她出去所謂走走,是不是按照公安事先要求,要她去通知公安或是街道委員會之類,倒是有點疑問。但是,就算真的出現了這樣的事,我對她也沒有半點怨恨之心。為甚麼

一來,她如果真的這樣做,不是害怕公安,就是誤以為對王希哲有好處,這只不過是給官僚欺壓愚弄下一個小民的表現而已,沒有甚麼值得怨恨。

二來,其實我這次上去,本來便是冒進主義作崇。要是這次以身試法得以全身返港,我除了很可能炫耀一輪,還是會再去,一直到出事為止。所以,這一次就算沒出事,亦遲早出事,根本不應該怪任何人。

且說當天下午我以為虛驚一場,晚上便去流花賓館,跟火車上結識的三個外國青年聊天。我記得去時大概是晚上十時多,就在他們的房裏談,十一、二時左右離開。走出流花賓館後,街上早泊了一部小汽車恭候,五個人走過來,一個人開腔問:「你是否劉山青?」我答是。他便說,沒甚麼事,跟他們走一趟吧。後來我接觸得共產黨多時才曉得,當他們向你安慰說沒甚麼事時,其實往往是「大件事」。說着說着我便給帶上車,直駛黄華看守所(即廣廣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當時我知道終於出事,但還是輕鬆镇定,知道要與共產黨進行面對面的鬥爭,也不當是甚麼一回事。所以,在車上也不作聲,心想這些勞什子公安只是奉命行事,要問也不會問出甚少花樣。為甚麼我不當被捕是怎樣一回事呢?因為我從開始搞民運,已知道可能被抓,但我以為最多會被判五年,不知道最後坐了十年。况且,我當時對上面的處理方法,還是心存幻想。我記得老吳出事回來後,我曾向他指出,如果他始終不加理會,上面也會拿他沒辦法,到頭來始終要放他出來。由此可見,僥倖的心理的確存在。

到了黃華看守所後,我留意到一個特別現象,便是他們顯然將我的案件作特殊處理,從我到看守所,一直到第七晚夜審結束以前,抓我的人將我和看守所其他犯人及公安幹部都統統隔離了,大概因為這個緣故,他們才要在半夜才提審我,天光才結束。這段時間,不用說,看守所最少人出入。不過,夜審過後,這種特別看待取消了。且說我到了看守所,他們先逐一點算我隨身攜帶的東西物件,要我簽拘捕證。最初我不簽。他們便說,不簽對你可無好處,我想想也有道理,反正人已抓了,所以便簽了。給我換過藍色囚衣後,他們便帶我入二樓囚室。十二時過後,我竟然給馬上提審。提問我的有三個幹部,一個外省人看來是總負責的,級別應該相當高,一個較老的,怕有五十出頭,另有一個女的,年紀頗年輕。從第二晚開始,女的已沒有再出現。這種提問,其實是種變相審訊,只不過不在法庭進行而已。我一入提問室,幾乎便馬上破口大罵,罵他們為甚麼抓我,憑甚麼抓我,對於我這連串尖锐的質問,他們統統不答,也不反罵。論態度,他們不算嚴厲,亦不算客氣,只以無言來作心理恐嚇。他們不答我正面質問之餘,反覆強調的,便是只要我交代清楚,便無問題。我問:「要交代甚麼?」他們不答。我問:「是不是關於與外國朋友的事?」他們說不。

磨了好些時間,他們才說,要集中交代的,是我上來廣州目的何在?誰人主使?想搞些甚麼?正如我說過,那時我還是心存幻想,認為只要他們拿不到我的把柄,便奈何不了我,所以我便直說,我上來可沒有甚麼別的目的,沒有人主使,亦不準備搞甚麼,只是來探望王希哲和何求的太太而已。我的確說了實話。可他們就是不信,於是便這樣糾纏下去,忍耐不住時我便破口大罵,他們照例無動於衷,兒來兒去,又重複逼我清楚交代,態度要老實,集中我上來的目的等問題。這樣直鬧到幾乎天光,害得我幾乎筋疲力盡才收科,還押我回倉去。胡亂睡了一覺醒來,我自然覺得不習慣,心中只盼返回香港。我在想,只要我死頂幾天,他們總要放我,畢竟捉我對他們來說是愚蠢的。事實上,在這七堂夜審中,我也曾向他們說過,你們要是放我,就可能算數,不放的話,我一定跟你們搞下去,意思是只要你們放我,我也可能消沉不再搞運動了。

第二晚半夜提審時,我改變了對策,明白罵他們沒用,所以基本上不理睬,很多時候都是沉默不言。這後一連六堂,我都持着這樣的心,遲早你要放我,眼下只是鬥拖,所以犯不着與你惹口舌是非。這次天晚上,那個外省幹部叫我想罵便罵,我偏不罵。他們有時又使出另一種戰術,便是故意說些有破統的話,逗你反駁,待你攻擊,總之打開話匣子便有希望,但我看出其中道理,還是不理不睬,由他們自說自話,仿佛旁觀者。有時他們看見我閉口不言太久,大概想搞清楚我還是否神智清醒,或是否神遊太虛,便問:「你叫甚麼名字?」我答:「劉山青。」有時,我乾脆插口說:「我想回去。」除了第一晚的審訊外,以後一連六晚,我的表現都是這樣。後來,他們給我的缄默搞得動火了。說時間無多了,要我快講,我就是不講。如果他們用刑,我的反應如何,我不知道。但當時我很快搞清楚,他們大概是奉命不得打我,有了這張皇牌,我喜歡怎樣應對他們,便怎樣應對,沒有任何牽掛害怕這皮肉之痛。總之,便是這樣再容了六晚通宵。

在整個名為提問實為審訊的過程中,他們始終說普通話,但到了最後一堂,即是第七個晚上,他們才用廣州話狠狠地嘲諷我幾句,大意是,你想走?很快可以走嗎?看看怎麼吧!當時,我不曉得,這一看可非同小可,竟是漫長的悠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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