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自2005年起推出「延展照顧計劃」、「職業康復延展計劃」、「醫生外展到診計劃」及「加強物理治療和健康護理服務」以針對服務使用者日趨老齡化的問題。
(a) 延展照顧計劃- 此計劃針對“展能中心”的老齡化需要。
(b) 職業康復延展計劃- 此計劃針對“庇護工場”/ “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的訓練需要。
(c) 醫生外展到診計劃- 此計劃在2006年推出, 為資助殘疾人士院舍的院友提供基礎的醫療照顧及支援;
以及
(d) 加強物理治療和健康護理服務- 為加強對“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及“中度弱智人士宿舍”內老齡化院友的支援服務。
社署在《二零零七年香港康復計劃方案》後,在2011年12月成立了工作小組, 以檢討相應策略。工作小組留意到,延展照顧計劃、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的使用者為50 歲或以上。
2013年立法會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委員會
政府在會議上表示,「社署目前正提供共11 ,987 個殘疾人士院舍資助宿位。社署由2011 年3 月起推出為期三年的「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先導計劃」,為居於觀塘、黄大仙、葵青及屯門區並正在輪候資助住宿照顧服務的嚴重殘疾人士(
包括嚴重智障人士)提供以家居為本的照顧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個人照顧、康復訓練及護理服務等,計劃亦提供家居暫顧服務。社署會在2014 年3 月,即三年先導計劃結束後,把服務常規化,並同時把服務擴展至全港各區的嚴重殘疾人士,不論他們是否正在輪候院舍服務。」
智障人士老齡化關注組
一群關注智障人士老齡化的服務使用者、家屬、社工、團體、立法會議員和熱心市民在2012年成立了關注組,並向張建宗和立法會提交意見書。
關注組的建議為:
3.1 按實際需要提供足夠的院舍,包括中輕度智障人士宿舍和長期護理院舍,重新檢視智障人士的年齡分佈並作長遠規劃。
3.2 增加買位私營院舍的支援以紓緩智障人士輪候院舍的壓力。
3.3 興建智障長者護理院舍,以對應老齡化智障人士的特別需要。
3.4 檢討有關的服務照顧人手編制和設施,以配合院舍的發展需要。
3.5 重訂院舍人均空間比例,盡快解決目前的擠逼問題。
智障人士年齡
關注組以兩點公式(two points form)計算智障人士高齡(常人的70 歲)的線性比例(linear proportion),並認為智障人士的58 歲,已是普通人的70 歲。
立法會七題:智障人士老齡化
張建宗在2015年1月21日書面答覆張國柱議員的提問為:「以往不同國家就智障人士老齡化的定義和平均壽命所進行的研究,並無一致的結論,而現時醫學界對此亦未有共識。事實上,由於智障分為不同程度,智障人士的智力、生活適應能力以至其特殊需要都不盡相同,智障人士的高齡定義不能一概而論。」
第62號專題報告書
統計署在2013年1月12月發表了“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專題報告書。報告統計,全港智障人士的總人數約為71, 000至101 ,000。
約有34 ,400名智障人士在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CSSA)登記,當中約有26 ,600名智障人士是居住在住戶內,約80%為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士。住院人數為7,900人,該7 ,900名住院智障人士中,年齡中位數為41歲 (據2015年“香港便覽”表示,總人口的年齡中位數為42.8歲), 40至49歲人士佔21.3%,而50至59歲人士則佔21.2%。
關注問題
智障人士老齡化關注組在2015年曾再次向立法會發表書面意見,但其基本內容與3年前的意見相若。關注組較為關注的是院舍內的社工資源和人手壓力。
智障人士家庭的普遍經濟能力較低。老齡化的智障人士相當大的一部份還是依賴比他們更年老的父母親照顧。隨著其雙親老去,這批智障人士將面臨生活上的困難。
社署只願意社區照顧嚴重殘疾人士,但中度和輕度智障人士同樣地迫切需要家居照顧服務。爭取這部份服務可能較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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