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 星期四

任志剛曾被「譴責」但逃脫!




任志剛在雷曼事件(1)中曾被立法會「譴責」,但因技術問題,被其逃脫。立法會為追究事件責任,成立小組,從2008年至2012年只開了163次會議, 106次研訊,向62人取證。小組在2012年完成報告並在同年524日要求優先編配辯論時段(2)
小組報告對金管局當時的總裁任志剛予以「譴責」,對證監會主席韋奕禮表示「極度失望」,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失望」(3)。但黃宜弘、林健鋒、石禮謙不同意「譴責」,拒絕在報告書上簽署,並另行發表小數者報告。
政治鬥爭
兩份報告在201266日呈交立法會,其代表分別發言。根據規則,立法會應於613日進行全體辯論。但由於拉布,這份報告無法在會期間辯論,而根據章程,它無法帶到下個會期(4)
這樣,這班老奸巨滑成功地護短,放生了任志剛。可憐一位苦主在《公共事務論壇》留言:“立法會提交報告兩週後,議員忙於辯論其他議題,並未跟進此事,委實令人遺憾。而香港政府、金管局和證監會僅表示正在研究有關建議。”

後記

我們看到任志剛等人進入了行政局會,應對未來的行政局不感到「極度失望」,也至少「失望」。還有,任志剛是希望改變聯繫滙率制度的(5)。他進入了行會,必會玩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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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1

2008 9 15日,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向美國破產法庭提出破產呈請。在本港,總值逾202.3億港元的雷曼結構性產品透過銀行售予超過43 ,700名投資者(散戶)

2

20081112日,立法會通過授權(研究雷曼)小組委員會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權力。

小組委員會分 3個階段,開了163次會議,包括106次研訊,向62名分別來自政府、監管機構、6家分銷銀行的員工,以及投資者取證。此外,小組委員會亦舉行了57次會議,考慮多項法律及程序事宜、討論所得證據,以及擬備研究報告。

小組在2012年完成報告並在該年524日依據《內務守則》第14A(h)條,向內務委員會要求優先編配辯論時段。

3

多數者報告

小組報告對金管局當時的總裁任志剛予以「譴責」,對證監會當時的主席韋奕禮「極度失望」,又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失望」。

小數者報告

委員會副主席黃宜弘、成員林健鋒、石禮謙,因不同意點名提及個別銀行和「譴責」任志剛等,拒絕在報告書上簽署,並另行發表小數者報告。


4

兩份報告在66日呈交立法會,其代表分別發言。根據規則,立法會將於613日進行全體辯論,每名議員可獲15分鐘發言時段。



立法會章程

(a) 每名議員通常在每屆任期內會獲編配3個時段,以動議議案(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案)辯論。

(b) 14A(h)事務委員會如獲內務委員會答允優先編配辯論時段,有關辯論時段不會算作議案動議人本人獲編配的辯論時段(3個時段)

(c)  每次立法會會議只會為此編配一個時段。(即這個辯論不能帶至下星期三(另一次立法會會議)


根據“ 各類事項的次序”,“(i)政府提交的法案”先於“(k)  議員提交的法案”。

613日的立法會會議一直拉布,14 15 19 (星期二)進行了續會。它最後只能審議政府議案,《 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 (修訂)(2)條例草案》,還未完成。曾鈺成在19日晚上1002分宣布休會,下次立法會會議在2012620日上午11時正舉行。


註五

香港貨幣體制的未來

任志剛教授 GBM, GBS, CBE, JP
研究專論第九號
二零一二年六月

VII. 結論

98. 以聯繫匯率制度為支拄的香港貨幣體系,已服務香港幾近三十載。可是,儘管固定匯率是有效工具,能創造一個對公眾利益有利的貨幣環境,但它本身始終不能就是終點。外在環境日新月異,按照基本法規定,香港須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加上市民的期望不斷改變,社會需要認真檢視,香港貨幣體系以現行架構,能否繼續盡其所能,為香港的公眾利益服務;若否,那該怎樣修改,以「利其器」,好讓這個體系可繼續「善其事」。

99. 現行香港貨幣體系、貨幣政策所依賴的法律框架,看來是容許我們採納中央銀行執行權衡性貨幣管理的慣常做法,達到傳統的貨幣政策目標。當然這還需法律專家的確認。多年來,審慎地引入的金融改革措施,使香港金融管理局能有效發揮有如中央銀行的功能,控制本地流通貨幣基礎的供應和價格,而這也是實施權衡性貨幣管理所須具備的技術能力。金管局如果能夠針對政策傳導機制等議題作出必要的貨幣研究,以此為後盾,加上實行類似其他司法地區中央銀行所採用的措施為貨幣管理的獨立性護航,以及在制定政策和管治上透明公開的安排,香港在迅速樹立制度和政策的公信力方面應是前景不錯的。

100. 另外,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長遠持續、香港貨幣金融穩定的維護,需要這樣一個貨幣制度:通過金融基建,容許外地投資者和集資者在香港金融市場上以其選擇的貨幣進行交易,從而讓他們管理滙率風險。要一個七百萬人司法地區的貨幣體系,假如她保持本地取向,繼續主要使用本地流通貨幣履行貨幣功能,要同時擔當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有意義地為一個十三億人司法地區與世界進行國際金融中介的需要而服務,兼且維持貨幣金融穩定,這樣的期望是不切實際的。

101. 在技術上,不論香港貨幣體系是否作根本的改變,以求更好地為香港公眾利益服務,統一現行為貨幣基礎中流通現鈔和總結餘不同的兌換保證是值得做的。假若政府決定為權衡性貨幣管理鋪路,並接受匯率浮動,在清晰界定的貨幣政策目標下,可兌換範圍或可作具實質意義的擴寬(可以是一次完成或分段進行),甚或完全取消,又或轉為匯率走廊(兌美元、人民幣或成份保密的一籃子貨幣),間歇檢討走廊的闊度、斜度和中心位置。另一個可能是放棄維持預設匯率目標、匯率範圍,把焦點放在管理本地貨幣市場情況,以達致政府所定下的貨幣政策目標。

102. 政治考慮倒是相當複雜,但我期望所有涉及其事的人都能以為香港着想來處事、決策。

103. 撰寫這篇論文過程中,我沒有諮詢任何人。所有錯誤、紕漏、誤導看法槪由我負責。另外,我有時過於坦白的看法,或會使有些讀者不高興,在此表示歉意。

20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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