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 星期五

《 人民日報 》介紹廉署,忘了貪曾、貪湯


人民日報 》在723日第20版刊登了一篇28百字的長文介紹香港廉署,內容空洞,也看不到近期有相關連文章,因此這篇文章令人感到突兀。
文章介紹香港廉政公署出版了很多防範貪污培訓教材。廉署改善了40年前的香港貪腐肆虐。
它介紹廉署在私營企業的防貪為主 ─ 例如,連鎖餐廳、酒店業的“禮賓部為住客安排計程車”。
它表示,去年廉署接獲2600多宗貪污投訴,其中1600余宗來自私營機構。
它花了不少編幅介紹廉署如何在“籤決定考牌官派往哪一個考牌中心”和“發酒樓牌照”的防貪工作上英明神武。
它也有談及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的工作常規及程式。它舉的例子是處理發牌申請,建議簡化程式,縮短輪候時間,減少有關人員酌情處理的空間。
它表示:「防貪處去年共完成68項審查工作報告,當中41項是關於政府部門的工作,其餘27項則與公共機構、政府資助機構和其他機構的運作有關。防貪處共575次向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提供防貪建議,確保它們在草擬新法例、政策或程式時能及早加入防貪機制。」
 它也談及,「大型基建項目,涉及巨大的公共開支,很容易成為貪腐高發地。」
它的結尾是:「雖然香港的廉潔已經舉世聞名,獲得本地市民高度認可,並保持了幾十年,但是,反貪沒有終點。廉署一直對貪腐保持高度警惕。廉署發言人說,香港的廉潔美譽得來不易,稍有鬆懈,貪污便可能會“死灰復燃”。」

貪湯和貪曾事件

廉政專員白韞六在2015718日表示,律政司司長及刑事檢控專員早前已評論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他暫無補充。至於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案件則仍在調查中。
湯顯明在赦任前,曾表示可以幫助大陸搞防貪。他當然想不到自己迎合內地官場陋習,損廉署聲譽。事實上,大陸也不想香港的廉署介入,《 人民日報 》極少報導廉署。

後記

是否起訴湯顯明和曾蔭權是廉署的最重大事件?文章對此隻字不提。可以想像,起訴曾蔭權必需問過中央。官媒在這一階段發表這篇文章,是否對事件表態,值得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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