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於在2017-01-16 14:08於其官方網站公佈:
國務院任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 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17年1月16日決定:任命張建宗為政務司司長,陳茂波為財政司司長;免去林鄭月娥的政務司司長職務,曾俊華的財政司司長職務,張建宗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職務,陳茂波的發展局局長職務。
既然早已決定,“中央最快今天批准兩位司長的辭職,屬國家領導人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今於深圳會晤港澳人大政協”幹嗎呢?那必然不是商討2個或4個角逐,也不是會勸退,而是作策略性指導!
發展來勢洶洶,筆者認為:曾俊華是真命天子,林鄭是煙幕及陪跑,葉劉可能連入場券都無,胡官只能作獨角喜劇,其理由如下:
1.
林鄭重新考慮是在12月10日,是梁振英辭職的翌日。特區的1200人選舉如黑社會教父式選舉,林鄭至少需要拜會各龍頭大佬,才作這一重大決定。從時間上看,這不可能,她可能是被中央擺上枱的。
2.
今天的放風最早收料的是劉進圖、安裕等籌組的《眾傳媒》CitizenNews,隨後是星島,可見中央十份重視今次戲內角色的民望,它要搞一場出色的輿論戰,加強選出特首的民望,以收復雨後亂局。
3.
至林鄭宣佈重新考慮後,輿論一面倒攻擊她,將葉劉當透明。這相當奇怪,好像古裝打鬥劇集的石堅。大家接受了石堅是歹角,黃飛鴻必然是忠的,深入人心。
4.
中央同時放2隻馬出閘。曾俊華眾望所歸,“由於曾俊華可以囊括泛民的3百票,富豪們當然喜歡他,有機會倒戈。因此,他差不多有足夠票勝出。屬未選已知道結果的局面。筆者認為:假若中央同時放出曾俊華和林鄭,林鄭只是煙幕。”上次唐英年對梁振英時,李嘉誠都敢玩嘢啦,習近平不是毛澤東,無法完全操縱。
曾俊華
曾俊華訪黃大仙嘗50元碟頭飯嫌貴,表示:“必須紓緩企業經營壓力,大家才有安樂茶飯。”他的意思是,老板有錢賺,伙記才有糧出。這一套是經濟學家雷鼎鳴(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的5個非官方委員之1)的信條。但大家都知道,反過來說,老板錢賺,伙記未必有運行。
曾俊華最大的問題是年年估低收入。他搞的未來基金將2,297億元抽起,再將每年盈餘的3份1抽起(2016年為90億)。他改變了外滙基金運作方法,容許超過7年期的長線投資,不規定投資組成,不設定特定投資回報率。這是為大陸的一帶一路的絲路基金開路。(注一)
它繞過立法會;改變投資方法,封頂十年;更少規管; 當遇上重大經濟危機時,只救銀行,不救基層; 影響醫療、教育、福利等開支(注二)。曾俊華作這重大決定,其長遠影響比西九、河套、三跑更甚,但他完全繞過立法會,沒有向社會諮詢,與林鄭有什麼分別?
陳茂波
國務院公布的“任命張建宗為政務司司長,陳茂波為財政司司長”十分突兀,它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這相當於梁振英要找2人頂上他們的職位。
中共最喜歡派政委入部,相當於古時太監從軍。它不會完全放心它所委任的人。梁振英時的曾俊華、林鄭如是,梁振英是管不了他們的。
筆者認為兩人必過渡到下任新政府,當同一位置,這不由當選特首話事。
陳茂波只是執業會計師出身,會計師的專業十分狹窄,他們不懂經濟,不懂財經。陳茂波在任四年多,負責土地政策,東北發展搞到一團糟。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範圍覆蓋614公頃,涉及總人口約176,900。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2012年09月23日舉行諮詢會結束後,陳茂波被人向他掟水樽,幾乎擊中。計劃延至2015 年 7 月 30 日才交上北區區議會諮詢 (注4),2016年11月才向立法會申請做道路和渠務(注5)。他被立法會議員指“醜聞不斷,眾局長之冠”,原因是陳茂波家族與其公務的利益關係千絲萬縷,又囤地,又經營「劏房」(注7)。
筆者認為,他應該向特朗普學習,聘請一律師行,設計一個方法,將他與其生意完全隔絕。
Even so,
President-elect Trump wants there to be no doubt in the minds of the American
public that he is completely isolating himself from his business interests. He
instructed us to take all steps realistically possible to make it clear that he
is not exploiting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cy for his personal benefit. He
also sought the guidance of individuals who are familiar with and have worked
extensively in the fields of government ethics and constitutional law.
如何搞局
筆者認為泛民的3百多票無法改變最終結果,但它可以搞局。葉劉和胡官不會退選的,但兩人可能找不到足夠的150票。這會變成第一輪只有林鄭和曾俊華做戲,最後好人得勝。這對泛民來說,是最壞的局面,他們會失焦和道德高地。
假若泛民將提名與投票分開,提名葉劉,選舉有機會被迫進入第二輪。由於最高兩位得票者進入第二輪,林鄭有可能被排出局。這不是預設的局,也是中央不想看到的。如筆者的前文所言,目前最重要的是打破其煙幕。
附錄
注一
未來基金是為絲路基金而設
根據《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第二階段報告》,曾俊華計劃將目前的土地基金的2200億和每年盈餘的3分之1注入未來基金(未來6年預計為每年125億)。未來基金的一半預留在「長期增長組合」。這約1千億的投資策略為:投資期“禁十年提款期”(超出於一般私募基金的5至7年);不規定投資組成;不設定特定投資回報率;其投資策略和組成需每年諮詢財政司。
換句話說,未來基金改變了目前的外滙基金的遊戲規則。財政司可操控約4千億的「長期增長組合」進行更長期的投資。
注二
1. 繞過立法會;
2. 改變投資方法,封頂十年;
3. 更少規管;
4. 當遇上重大經濟危機時,只救銀行,不救基層;
5. 影響醫療、教育、福利等開支。
根據《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第二階段報告》,曾俊華計劃將目前的土地基金的2200億和每年盈餘的3分之1注入未來基金(未來6年預計為每年125億)。未來基金的一半預留在「長期增長組合」。這約1千億的投資策略為:投資期“禁十年提款期”(超出於一般私募基金的5至7年);不規定投資組成;不設定特定投資回報率;其投資策略和組成需每年諮詢財政司。
換句話說,未來基金改變了目前的外滙基金的遊戲規則。財政司可操控約4千億的「長期增長組合」進行更長期的投資
注
6 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基金 存放於外匯基金的結餘投資收入為7,910,268,000 元 。 這項收入連同財政儲備其他部分的投資收入 ,已預留作房屋儲備金,並存放於外匯基金內。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的收入預算為 12,085,000,000 元。
6 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基金存放於外匯基金的結餘投資收入為220.850億元,一般在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支付。這項收入連同財政儲備其他部分的投資收入,已預留作房屋儲備金,並存放於外匯基金內。預期土地基金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並無投資收入。
7 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把為數2,297.300億元的土地基金結餘,透過名為「未來基金」的名義儲蓄帳目,作長遠投資。「未來基金」存放於外匯基金期間所得的投資回報,會留作再投資用途,並須於存放期(初步定為20年)完結後支付予政府。
注三
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
第二階段報告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簡介
「未來基金」的資金來源
• 首筆資金
土地基金結餘(約二千多億元)
• 恆常注資
每年盈餘大約25%至33 %
「未來基金」的投資考慮
• 回報潛力
、潛在風險
• 政府的流動資金需求
• 投資年期 – 十年
• 市場動態、投資產品供應
• 靈活變通,因時制宜
13
「未來基金」的投資方式
• 約一半款項可分階段投放於外匯基金
的「長期增長組合」
• 其餘款項可投放於債券、股票、其他
長期投資產品或「投資組合」
14
「未來基金」的提款安排
若預計營運及資本儲備的結餘將降至大約
六個月的政府開支,政府應 –
• 先盡力採取其他各種可行的方法,包括
進行債務融資或把政府資產證券化
• 最後才考慮動用「未來基金」或中斷基
金的十年存放期
總括來說,我預計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盈餘為三百億元。財政儲備在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預計為八千六百億元,相等於二十四個月的政府開支。(1/3=90億)
注四
2015 年 7 月 30 日 北區區議會
討論文件 文件第 41/2015 號
注5
立法會
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
前期及第一期道路及排污設備工程與安老院舍大樓地盤平整工程
2016年11月
2016月11月18日
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 - 工務計劃項目第7747CL號
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前期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 (道路工程)
根據法例第370章第7條規定作出修訂
公告: 連結
計劃: 下載
修訂圖則: 所有 | 選擇 | 圖例
修訂收地圖則: 所有 | 選擇 | 面積總覽
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 - 工務計劃項目第7759CL號
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期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 (道路工程)
根據法例第370章第7條規定作出修訂
公告: 連結
計劃: 下載
修訂圖則: 下載
修訂收地圖則: 下載
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第358章附屬法例) - 工務計劃項目第7747CL號
古洞北新發展區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前期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 (排污工程)
根據法例第370章第7條規定作出修訂
公告: 連結
計劃: 下載
修訂圖則: 所有 | 選擇
注6
立法會 ─ 2016年5月4日
發展局局長 陳茂波上任以來一直醜聞不斷,我相信是一眾局長之冠。先有經營“劏房”,後有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囤積農地,令香港市民多番質疑他強行推展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是以權謀私。上個月,一批關於香港的巴拿馬文件更揭發陳茂波隱瞞自己持有的離岸公司利益,他至今仍未有正式回應有關的質疑。
注7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兩年前,被揭發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內的古洞囤地十多年,涉利益衝突,一旦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落實,三塊農地將可獲賠償逾1000萬。陳茂波當時辯稱作「休閒」之用及由家人持有,並會出售土地,然土地至今仍未出售。多個團體曾到廉署舉報陳茂波,近兩年後,當時投訴人之一人民力量譚香文收到廉署回覆,指4月與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後,決定不再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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