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特首選舉很快進入直路。其提名期由2月14日至3月1日,選舉在3月26日舉行,即過了初七後約一周便進入提名期。差不多可預見今次選舉也如上屆般,由黑材料主導。
今天,“上帝叫我選”成了最八卦 ( juicy )話題。其出處據說來林鄭與一群高官的閉門午宴,由與會者透露的,即有可能斷章取義,及不公平。筆者認為並不可取。
以唐英年事件為鑒,筆者的基本取態是,除了強大的民意外(由突發材料引起),港人沒有任何方法改變最終結果。在進一步討論前,筆者引入一個與博弈論(Game theory)相關的遊戲。
二次選擇的或然率
英語電視明珠台節目“腦力大作戰(
Brain Games )”在1月11日討論了一個問題。沙漠上有三度門,只有一度門之後有獎金。遊戲參加者要估兩次。他估了第一次後,無論他對與錯,節目主持人不會開估,而是打開一度沒有獎金的門,給參加者一次機會:堅持第一個選擇還是改變主意?
該節目表示改變主意的勝算機會大一倍。筆者不同意這一分析,根據隨機原理,其或然率應該一樣。
但問題又遠為複雜,因為節目主持人知道謎底,而參加者不知。所以,或然率也不是均等(unfair )。
這正是今天香港人估領袖的現狀。很多人上哂腦,筆者則覺得可笑。以下,筆者進一步討論幾個問題。
路線問題
不少人有個疑惑,“既然習近平DQ了梁振英,但林鄭月娥公然要循梁的路線,卻這麼順利入閘的話,那不是自打嘴巴嗎?”
所謂路線,主要是共產黨術語。鄧小平也說過緊跟毛主席路線啦,結果如何呢?唔通林鄭若當特首的話,在將來處理河套或什麼套時,要想想梁振英路線會點做嗎?真的有梁振英路線嗎?
事實上,任何人熟悉政府政策的都知道:很多政策橫越十多年,先前訂下的東西,要推翻是不容易的。
無知
有些網民表示,為何之前的辭職較簡單,只要曾蔭權批准便成,現在要由中央批,這是特區權力被削弱所致。
這寫在基本法內。根據基本法,特首可以直接拒絕或不向中央建議兩人的請辭。但他只能“建議”,最後的審批權還是在中央。
第四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
(五) 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員: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
不是社會主義
林鄭所說的自己不是社會主義者,這句是有份量的。她要對富豪交心和拉票。
二選一
由於泛民掌握了約300票,筆者認為中央最多只會放2名有勝算的候選人入閘。
假若中央同時放出林鄭和曾俊華,由於曾俊華可以囊括泛民的3百票,富豪們當然喜歡他,有機會倒戈。因此,他差不多有足夠票勝出。屬未選已知道結果的局面。筆者認為:假若中央同時放出曾俊華和林鄭,林鄭只是煙幕。
若中央屬意林鄭,最合理的做法是:拒絕曾俊華辭職。屆時留給富豪的選擇是林鄭與葉劉。
這玩法有點像上述“腦力大作戰”的味兒。
對三人的看法
曾與林鄭及葉劉共事的人的一個評語是:兩人都工作很勤奮,有一定能力,但很小器。葉劉更甚,她要別人當面贊賞她才收貨。不過,葉劉已改了很多。
曾與曾俊華共事的人的一個評語是:他不懂經濟,自知冇料,因此沒有什麼野心。他是謙謙君子。
筆者認為在3人中,葉劉的管治能力最高,林鄭也不是省油的燈。曾俊華只有財經官員經驗,未必有全面管治的能力。
至於其他因素如是否共產黨、奴顏屈膝指數、衰過梁振英指數、撐港隊指數等等,筆者就無能力參與討論。
總結
雖然政策因人而異,未來的特首是誰必然對香港有重要影響,但由於沒有一人一票,市民能夠參很有限。筆者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分清誰是煙幕?而這一點尚未明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