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城大事件是廉政個案


城大的九人委員由副校長領銜,實際是兩位老行尊“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副系主任”鍾國輝教授和“劉志宏建築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晃安建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劉志宏教授的二人堂。
它自已有建築、土本工程和測量系,却找了讀文科的麥海華當職員代表。他和兩個學生代表對工程及建築物條例一竅不通,成了花瓶。今次的報告是一個掩護,問題的核心是有人蓄意換了泥,是 ICAC case

承載

報告所說綠化應否計為恆載,還是外加荷載及風荷載,全是廢話。數據確是用錯了,但它還不足以做成塌天台。認可人士用了1.510.25不是0.75 4.75,但預計的專營土(proprietary green products)的做成荷載是0.66
但在塌頂後,小組在同期同類的鄰近的惠卿劇院綠化天台的樣本的為1.40.75大一倍,即一定『冧樓』。
    城大的《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是這一工程的工程經理。他們向調查委員會作供,在開工前的915日,承建商帶來樣本土,淋濕了和在他們面前量重,其荷載為0.65。《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代表表示,當天的樣本與惠卿劇院的從外型看完全不一樣。
CDFO -  “ the green roof on WHD was built concurrently with the one on the Sport Hall….   the soil collected in WHD appeared, based on visual inspection to be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materials used for weight demonstration in the presence of CDFO staff.”
但是 《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的職員經常上天台,為何現時才發覺兩種土壤明顯不同呢?
From time to time, CDFO checked the drainage of the roof…….There had been incidents of soil flushing out from the green roof system, and reports were made to the Contractor for rectification.
專營土壤的成本佷高,即狸貓換太子。 這些問題是否需要專業知識呀?你去買件水牛皮褸,有人給你羊皮的,你會唔會唔知?

一字咁淺,錢!

這個工程是向教資會申請撥款的,但錢唔係好夠。《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的原來方案是縮少綠化面積,但最後承建商還是為它做全套。
The sum of contract eventually award…. Was less than the tender prices listed in the tender assessment form , due to budget constraints.
The arrangement adopted by CDFO…..to reduce the project cost to meet the budget requirements was to reduce the number of areas for roof greening, but the roof greening work of Sports Hall w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finally executed.

一於告他們啦!

香港的高等學府一向黑暗。事情不能以常理解釋。綠化工程認可人士的陳佐堅今次死梗。他用錯數據,本來1.5荷載勉強可以承載重1.4的代用土,加埋黑雨都可以過骨。但他想不到體育館屋頂只有0.75。偷用代用土的應該不是他,因為他把工程定為小型工程,第一級。
根據第123N章: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第42條:訂明建築專業人士監督小型工程的責任 E.R. 2 of 2012 02/08/2012
(1) 根據第27條就第I級別小型工程委任的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須作出所需的定期監督及進行所需的檢查,以確保-----
所以,陳佐堅只是亂簽名搵真銀,專業失德,真正貪污的另有其人。

調查報告搵老親

委員會指,由於現場正在進行加固工程,無法進內取樣,因此這份報告無法進行科學驗證。報告不可作為法律根據,所有結論都是靠眼睇,靠文件,即靠估。
Lack of on –site samples for accredited laboratory testing.
事情的真相是,相關人員曾經用吊機取了塌方現場的樣本。委員會只是當唔知,等到將來丟淡了,反正又捉了一個外人陳佐堅,一個內人《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的職員交差。之後又吹什麼,《建築物條例》不完善,要修例。這場戲就交足戲。
屋宇署之前身,屋宇地政署時代,派官員到去港大教啲未來建築師學建設物條例,每星期二上堂,要教一年。很多現在的大則師都是他的學生,不過有些入則都是一舊雲。可見,政客口中的綠化規管不足,是順口開河。
城大的九人委員由副校長領銜,實際是兩位老行尊“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副系主任”鍾國輝教授和“劉志宏建築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晃安建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劉志宏教授的二人堂。
它自已有建築、土本工程和測量系,却找了讀文科的麥海華當職員代表。他和兩個學生代表對工程及建築物條例一竅不通,成了花瓶。今次的報告是一個掩護,問題的核心是有人蓄意換了泥,是 ICAC case

承載

報告所說綠化應否計為恆載,還是外加荷載及風荷載,全是廢話。數據確是用錯了,但它還不足以做成塌天台。認可人士用了1.510.25不是0.75 4.75,但預計的專營土(proprietary green products)的做成荷載是0.66
但在塌頂後,小組在同期同類的鄰近的惠卿劇院綠化天台的樣本的為1.40.75大一倍,即一定『冧樓』。
    城大的《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是這一工程的工程經理。他們向調查委員會作供,在開工前的915日,承建商帶來樣本土,淋濕了和在他們面前量重,其荷載為0.65。《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代表表示,當天的樣本與惠卿劇院的從外型看完全不一樣。
CDFO -  “ the green roof on WHD was built concurrently with the one on the Sport Hall….   the soil collected in WHD appeared, based on visual inspection to be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materials used for weight demonstration in the presence of CDFO staff.”
但是 《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的職員經常上天台,為何現時才發覺兩種土壤明顯不同呢?
From time to time, CDFO checked the drainage of the roof…….There had been incidents of soil flushing out from the green roof system, and reports were made to the Contractor for rectification.
專營土壤的成本佷高,即狸貓換太子。 這些問題是否需要專業知識呀?你去買件水牛皮褸,有人給你羊皮的,你會唔會唔知?

一字咁淺,錢!

這個工程是向教資會申請撥款的,但錢唔係好夠。《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的原來方案是縮少綠化面積,但最後承建商還是為它做全套。
The sum of contract eventually award…. Was less than the tender prices listed in the tender assessment form , due to budget constraints.
The arrangement adopted by CDFO…..to reduce the project cost to meet the budget requirements was to reduce the number of areas for roof greening, but the roof greening work of Sports Hall w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finally executed.

一於告他們啦!

香港的高等學府一向黑暗。事情不能以常理解釋。綠化工程認可人士的陳佐堅今次死梗。他用錯數據,本來1.5荷載勉強可以承載重1.4的代用土,加埋黑雨都可以過骨。但他想不到體育館屋頂只有0.75。偷用代用土的應該不是他,因為他把工程定為小型工程,第一級。
根據第123N章: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第42條:訂明建築專業人士監督小型工程的責任 E.R. 2 of 2012 02/08/2012
(1) 根據第27條就第I級別小型工程委任的認可人士或註冊檢驗人員,須作出所需的定期監督及進行所需的檢查,以確保-----
所以,陳佐堅只是亂簽名搵真銀,專業失德,真正貪污的另有其人。

調查報告搵老親

委員會指,由於現場正在進行加固工程,無法進內取樣,因此這份報告無法進行科學驗證。報告不可作為法律根據,所有結論都是靠眼睇,靠文件,即靠估。
Lack of on –site samples for accredited laboratory testing.
事情的真相是,相關人員曾經用吊機取了塌方現場的樣本。委員會只是當唔知,等到將來丟淡了,反正又捉了一個外人陳佐堅,一個內人《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的職員交差。之後又吹什麼,《建築物條例》不完善,要修例。這場戲就交足戲。

屋宇署之前身,屋宇地政署時代,派官員到去港大教啲未來建築師學建設物條例,每星期二上堂,要教一年。很多現在的大則師都是他的學生,不過有些入則都是一舊雲。可見,政客口中的綠化規管不足,是順口開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