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

從嶺南大學條例看香港專上教學



特首梁振英委任代表潮聯小巴申請旺角佔領區禁制令的律師陳曼琪,及曾要求解散嶺大學生會的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出任嶺大校董,令社會譁然。這發生在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通過在十月最後一個星期,就兩個議題給學生表決,其一為校委會主席必須由學生和教職員接受的人選出任,其二為李國章應否在港大管治架構擔任任何職位。這是否特首對港大師生關注的強硬回應呢?

嶺南大學條例 第1165章


嶺南校董會為 Council, 「校董會是大學的行政團體,可行使大學所獲賦予的任何權力,亦須執行委予大學的所有責 任。」全個校董會有33人,它的成員絶大部份由特首委任。
(a) 由行政長官委任而委任書亦指明他們是諮議會當然成員的成員10名;
 (b) 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8名;
 (c) 由嶺南教育機構有限公司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7名;

嶺南的“諮議會”為 Court,這與港大的有此倒轉。
其諮議會的責任為:
(a) 須就校長或副校長的委任獲校董會徵詢意見;
 (b) 可審議周年財政預算並向校董會陳述意見;
 (c) 可審議周年帳目以及核數師作出的任何評註;
 (d) 可審議校董會向其作出的任何報告;及
 (e) 可討論任何關於大學整體政策的動議。

由此看來,其諮議會只是一個花瓶,絶對起不到Court 的作用。


嶺南大學不設畢業生議會畢業生議會本應是一個重要的大學傳統。
在牛津大學,它負責選出校監和Professor of Poetry。Professor of Poetry是一個禮儀式角色,負責向大學贊助人致感謝辭(一種典禮)。

Convocation consists of all the former student members of the University who have been admitted to a degree (other than an honorary degree) of the University, and those who are members of Congregation or who have retired from being members of Congregation on the date of their retirement. Its functions are to elect the Chancellor and the Professor of Poetry.

 後記

嶺南大學條例相當簡陋,其權力從上而下,主要來自政府,不尊重學生和舊生。其在2014年QS亞洲大學排名中位列128名

它應該有愧於其前身的廣州嶺南大學,和支持它的美國美北長老會海外差會,於1888年創立的一所不隸屬於任何教派的基督教大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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