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 星期五

無悔的征程--- 2022年1月28日校訂稿

 

無悔的征程

目錄

... 2

第一章 廣州被捕... 4

第二章 七九年:支援國內民運... 13

第三章 八二和八三年: 審訊與判決... 24

第四章 七零至七八年 投身政治運動... 40

第五章 八三至八四年: 奔走營救... 55

第六章 八三至八五年: 梅監怪現象... 65

第七章 八六至八八年: 監獄改革... 92

第八章 八八年至九一年 最後的征程-----懷集監獄... 106

附錄一   檢控書... 127

附錄二   刑事裁定書... 129

附錄三... 131

附錄四... 132

 

 

 

在山青囚牢的十載寒,整個世界正發生著非常巨大的變化。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蘇聯和東歐共產政權的倒臺。這一連串的巨變,排山倒海般疾掩而至,一般都認為社會主義已經失敗了。但是,山青在出獄回港的一刻,卻向在場歡迎他的群眾及記者表明,他仍是一個馬列主義者,並指出那些崩潰了的共產黨政權,從來就沒有實行過社會主義;現在倒臺的,是徹頭徹尾的假社會主義罷了。其後他還強調:真社會主義仍是人類前途的所在。

山青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剛朗耿直、不畏權勢和不輕易放棄理想。十多年前,正是出於胸懷祖國的一種強烈信念,他抱著犧牲和獻身的精神,投入了支援中國民主運動,而且還在最艱難的時刻,隻身赴穗,探望被捕民運人士家屬,顯露出他對運動的堅持,對戰友的關懷。可是,他對民主的一腔熱誠卻不為中國政府所容,終於在八一年的聖誕節被捕,判刑十年。雖然,山青的軀體被困籠在牢獄當中,但他卻沒有就範,堅持了他自己的思想和原則,對一切恐嚇、利誘都嗤之以鼻;只冷眼旁觀,看這獄中世界。

基於這種堅信,山青沒有把獄中一切的事物忘記。他要讓更多的人明白到究竟今天的中國,是一個怎樣的中國;他期望透過自己的經歷,為大家繪畫一幅更為實在的圖畫。《無悔的征程》不僅讓大家體會到一位熱血青年投身民主運動的沉痛經驗,還讓大家認識到中國在官僚體制下,淪為「說謊」的真實面貌,更瞭解到具有「中國特色」的監獄眾生相。直到今天,許多曾經在中國坐過牢獄的人,出獄後不是默默不再作聲,便是告訴我們甚麼單獨囚禁時環境清幽,可享受到鳥語花香的待遇,而鮮有像這本書般,把一向為人所知卻不為人所見的苦況,如此細膩地繪畫出來。《無悔的征程》也揭破了中國政府向世界各國宣揚中國勞改法如何「奏效」、把「犯罪者改邪歸正、重投社會」的神話。

無疑,《無悔的征程》沒有為我們提供中國的新路向。然而,民主的先行者已付出了代價。山青陷獄十載,使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平白浪費了寶貴的十載黃金歲月,《無悔的征程》便紀錄下他這獨特的歷程。

梁耀忠 

 

第一章 廣州被捕

 

回來香港後,很多人都像我遇見的一位家庭主婦街坊般問我:「劉山青,十年前你已大學畢業,前程錦繡,為甚麼要去搞民運,無端白坐十年監呢?」的確,如果十年前我是一個一般的大學生,這實在是難以理解的。問題是,十年前我根本不是一個一般大學畢業生,而是一個充滿浪漫主義的革命者。

在出事前整整兩年內,我懷着這種革命浪漫主義,冒險出入大陸十四次,主要與大陸南方的民運分子一起,為社會主義民主而共同奮鬥。十年前如果我在街上對普通人說,我正在為中國的民主前途而努力,我不相信可以找到很多共鳴的人。但在十年後的今天,經過八九民運的洗禮,我相信很多人可以理解像我這樣為民主的明天而奮鬥的人。歷史總是有先行者的,不是我,也有其他人走這樣的路。不過,現在還是先細說十年前的往事。

一九八一年的聖誕節是否寒冷,我已記憶模糊。但我卻記得另外一宗小事。在這之前三兩年來,每逢二十四日平安夜,我總是與女朋友阿清去尖東趁熱鬧,看燈飾,在人潮和開市繁華中徜徉。這還不止,我還往往算好時間,在子夜十二時來臨時,乘搭天星小輪渡海,在風聲浪聲中迎接十二時正的鐘聲。阿清常根據我在平安夜的習慣,說我其實是頗為浪漫。那年平安夜,大抵我知道可能要很久才能再陪她度過聖誕,所以黄昏下班後,雖然覺得疲倦,還是堅持帶阿清去尖東。吃飯時,阿清看得出我疲憊不堪,教我不要去算了。但我不想白白渡過,堅持要去。

我們坐巴士去尖沙咀碼頭,準備先去中環。但半途中我已倦得不能再支持,所以馬上嚷着要回家。阿青提議我們從尖沙咀散步回油麻地的住所,浪漫一番,也給我粗暴地拒絕了。於是,我們坐巴士返家。

日後我在黄華看守所閱讀《南方日報》才曉得,那天晚上,中環爆發暴動,油脂仔跟警察衝突起來。回到家後,我入房倒頭便想睡,阿清準備抄油印紙,我說,不要搞了,平時不努力,睡吧!阿清知道,明天我要去廣州。在過去幾個月,我常嚷着要回大陸,看看政府鎮壓民運後的情况,或許阿清聽慣了,也不以為意。

直到平安夜三兩天前,我和她去買了件安哥拉羊毛(Mhair)底衫,說要帶給何求,她才覺得我真的決心去。從那夜開始,她已非常不安,清楚表達不願我上去。可是,當時我和阿清的關係,一言以蔽之,是以大男人主義鎮服她,她亦知道,就算她要阻撓也無用。其實剛巧在這個關節上,阿清的判斷卻錯了。當時對於此行,我心中其實是十五十六。如果有人可以勸我不上的話,我想只有阿清她一個人。如果她真的這樣做,我是有機會打消上去的念頭。

第二天清晨我應該摸黑起床時,我賴在床上,不很願起行,但阿清多次地催促我「夠鐘起床了」,沒辦法,我只好起來。阿清心裏肯定矛盾,躺在狀上對我說:「早點去吧。」沒說出來的下句是:「早點回來吧。」我在她額頭吻了一吻,便出門了。

一旦獨自上路,我已義無反顧,再無後悔餘地。我第一次去大陸串連民運時,可不是獨自上路,陪伴我的正是阿清。以後好幾次,她也跟我一起去,到北京上海那一趟,實際上她擔任我的翻譯,因為我的普通話認真不靈光。阿清不但是我的女朋友,我的伴侶,也是我的戰友。十年後的今天,當我返回香港時,發現她的戰鬥性不但沒有減少,還增加了,增加到我幾乎難以想像的地步。

從一九八九年至今,阿清不但一直是「四五行動」成員,還是衝鋒陷陣,走得最前的其中一個。無論如何,對於我最後的這趟旅程,當時阿清認為,頗有冒險成分,而且對大陸的民主運動沒有甚麼幫助,所以反對我貿然冒險。她還直覺我此行必然出事。她的回憶與我記得的頗有出入。阿清記得她非常直接的反對我去,雖沒喊要上吊,也提出分手來威脅。而她記得我始終不為所動,因為習慣上我決心做的,很少人可以影響我,這個特點,有時是我的優點,當然有時是我的敗筆。好也好,壞也好,個人畢竟總有自己性格上的特點。阿清記憶中認為已盡了自己的力去阻止我成行,我則不為所動。她唯一沒有做的,便是通知我身屬的組織 (革馬盟)。據阿清的追憶,第二天早上四時左右,我獨自去了紅磡火車站。這一次,她一反常例,沒有送行,因為她的直覺越來越强烈告訴她,我一定會出事。阿清的直覺,當然不是沒有根據的。

自從一九七八年年底北京平反一九七六年「四五天安門事件」,北京西單自發的湧現人民群眾以大字報形式發表言論的民主牆,以至民間自辦刊物,發表政論,針對時弊,檢討過去歷史教訓,展望更美好的未來,甚至上街遊行,公開進行大辯論,構成外間稱之為民主運動以來,北京的對策是時緊時鬆,可是到了一九八一年初,中央認識到要進行經濟開放,先須執行封口政策,全面鎮壓民運,於是拍板決定斬草除根,全面鎮壓當時僅以民辦刊物形式存在的民主運動。因此,一九八一年四月,北京當局在全國各大城市逮捕民運分子,著名的民運分子全部被捕入獄,很少倖免於難。判刑少則五、七年,長則十多年不等。至於一直以來保存民運氣息的各地民刊,一下子自然全部停刊,連帶其他相關的民主活動,也銷聲匿迹,不聞於世。

而剛巧在這關頭,當時「革命馬克思主義者同盟」的吳仲賢恰巧接受北京民運分子邀請,冒險上北京,於天津車站被捕,結果要簽迹近悔過書的自白,才能避過牢獄,返回香港。經此一役,當時政治上本已日漸消沉的老吳,更是意興闌珊,在八一年八月宣布退出他一手建立的「革馬盟」。老吳出事這一節,對我決定成行的影響頗大。他返回香港後,客觀形勢是北京全面鎮壓民運,香港的人再也不敢以身試法,走上去做點工作。在我看來,這情況便頗像,無事時香港的支持者上去搖旗吶喊,有事時我們卻一哄而散。這在道義上似乎過不去。老吳自己也說,對簽悔過書返港一節,他沒有後悔,沒有出賣過任何民運人士與秘密,而事實上他不是在第一線上搞民運,也不知民運內部的秘密,後來唯一令他不安的,是當時他不知道抓他時,中共正在各地圍捕民運分子,否則寧願與他們共患難,情願坐牢也不出來。而他認為最遺憾的,是如果當時他的政治狀態不是消沉,本該有足夠智慧判斷中央的政策是徹底鎮壓民主運動。

其實老吳所以北上,跟我有一定關係,關於這一點,容後再交代。但是,我認為老吳是犯了原則性的錯誤。我們跟官僚要針鋒相對,半步也不能讓。否則,在上面民運人士看來,我們香港的仿佛沒有種,一旦這樣想,我更加醞釀北上之心。

無論如何,在阿清看來,客觀形勢已十分清楚,北京對民運分子是趕盡殺絕,無異開始白色恐怖時期,況且老吳返港後,對組織及我俱說過,我名列黑名單榜首,上面會再三追問我是否革馬盟成員,他則再三否認,只說我是流離各組織的激進分子;因此,我若是貿然北上,不啻是自投羅網,所以阿清才全力反對。不過,對於自己名列榜首,我自己根本不在意,亦知道自己肯定最受注意。但正如我說過,我執意要做的,很少人可以阻攔。現在反省下,當時我在政治上的確犯了冒進的錯誤。

返港後老吳提及另一宗往事,說其實當年夏天,有趟我決心要上廣州,他力勸我不要去,在他家中談到幾乎天明,我才打消去意。對這事我則記憶模糊了。

直通車抵達廣州,一切都很順利,我也不見得特別緊張,還在車上跟三個外國青年混熟了,記得一個是瑞典人,一個是加拿大人,約好日後在廣州去找他們聊天。當天下午,我先去找過去追隨「人民之路」編輯何求的一位朋友,請他代我安排跟何求妻子會面。當晚在珠海堤岸,我跟何求的妻子見面。她說公安逮捕了何求後,現在囚在黄華看守所,不過她的生活沒有問題。我送了件羊毛衫托她帶給何求,向她表示,眼下各地的活躍分子被捕,民刊被禁,民主運動實際上已沒有了,從前一切,現在仿佛白費,她表示同意。我提出現在雖然沒有可能像過去般活動,但應該考慮在更低層次工作,例如搞些讀書班之類,以便團聚有心人,充實自己,為未來做好準備,對於我這個提議,她認為很有意思,值得考慮。我們大約談了一個小時,她對我在這樣環境中跑來見她,看來很感動,臨走時跟我握手言別,說很多謝我來,說她認為我說得對。過去兩年多以來,我因為常去找何求,所以跟她見過很多面。事實上,還有很多香港的朋友以前也常跟何求夫婦見面,只是自四月鎮壓以來,香江來客差不多絕迹門庭,這恐怕是她內心感動的其中一個因素。另一個因素,相信是她曉得原來我還是保持革命樂觀主義。

何求是一九八一年四月初在北京被捕的。一九九一年四月五日前後獲釋。當年三月二十二日晚上,就是我出事前最後一次旅程,何求跑來旅館找我,向我表示中央現在下了二號文件和九號文件,全面掃蕩民運的意向已很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反正怎樣也會受到鎮壓,所以倒不如串連其他地方民運人士齊齊去北京,搞些公開活動,給抓也抓得轟轟烈烈。他還特別委託我在香港替他們大搞支援,越大越妙。

面對相同情況,廣州另一個最著名的民運人士王希哲(七十年代中期《李一哲大字報》作者之一)則有不同反應,他認為自己一向表現出擁護共產黨,按理拿不到他甚麼把柄,所以不贊成像何求般主動冒進搞事,而是心存幻想,希望明哲保身,逃過劫難。後來的結果卻說明,最早敢於爭取社會主義民主、批判毛澤東思想的王希哲,判刑更重,達十四年之久,反而何求只坐十年,跟我一樣。

話說當夜我聽了何求的意見後,馬上表示贊同,還將所有錢給了他(是二千多元港幣),給他作旅費,我後來在懷集監獄才曉得,何求接着便聯絡上海民運分子傅申奇等,到北京與「四五論壇」的楊靖等聯合行動。上到北京後,何求沒有依原先的打算,馬上公開發難,用他的打趣話說,他反而先想撈點「政治油水」,先在北京玩耍幾天再辦正事,結果還沒有機會公開發難,已在北京給抓了。

回說見過何求太太後第二天,即二十六日早上,我直接去小港新邨王希哲家。在過去兩年多以來,這是我在大陸踏足最多的地方。應門的是王希哲外母,我既是熟客,所以一開門便逕自入內。王希哲太太一看見我,神情十分緊張,甚至可說是慌張,態度上似乎不情願我入去坐。我和她交換過三兩句話後,心中馬上有一個十分鮮明的判斷:她跟何求太太不同,我跟何求太太所說的一切,根本沒有必要跟她說。但我又不好意思立刻離去,所以便坐下來跟她閒聊客套。我帶了件風褸給王希哲,她最初也不想收下,後來在我堅持下,才勉强接過了。坐了一會,王希哲太太說要出去一會,囑咐我等她一等。沒多久,她回來了。但神情態度看來已有所改變,忽然間她變得更緊張和激動,說話間忍不住嗚咽起來。根據她斷斷續續的透露,公安局的人在四月的一個晚上來抓王希哲時,他一向好辯,跟公安理論,抓他的公安說他不老實,所以那夜雖然很冷,卻連大樓也不讓他穿上便押他走了。到我找他太太時,公安已許可她帶東西給王希哲了。

臨走時,王希哲的太太更加緊張,一面流淚,一面再三囑咐我要千萬小心。一出王希哲家門,我立刻給人公然跟踪。當時我有點驚慌,因為上去這麼多次,未試過給人這麼直接和明顯的跟踪過。於是我沒有轉左走出大路,而是右轉走入一幅菜地,在菜地看見一叢水葱時,心中還暗自忖度,莫非我要很久才可以再見如此水葱。在菜地拐入民居,再轉出小港新邨,還是不能擺脫跟踪。於是我便搭巴士返回市區,左走走,右走走,黃昏時才仿佛擺脫了尾巴。

後來回想,恐怕這時他們已做好拘捕我的部署了。很久之後,回想起來我才覺得王希哲太太當天表現有點失常,她出去所謂走走,是不是按照公安事先要求,要她去通知公安或是街道委員會之類,倒是有點疑問。但是,就算真的出現了這樣的事,我對她也沒有半點怨恨之心。為甚麼?

一來,她如果真的這樣做,不是害怕公安,就是誤以為對王希哲有好處,這只不過是給官僚欺壓愚弄下一個小民的表現而已,沒有甚麼值得怨恨。

二來,其實我這次上去,本來便是冒進主義作崇。要是這次以身試法得以全身返港,我除了很可能炫耀一輪,還是會再去,一直到出事為止。所以,這一次就算沒出事,亦遲早出事,根本不應該怪任何人。

且說當天下午我以為虛驚一場,晚上便去流花賓館,跟火車上結識的三個外國青年聊天。我記得去時大概是晚上十時多,就在他們的房裏談,十一、二時左右離開。走出流花賓館後,街上早泊了一部小汽車恭候,五個人走過來,一個人開腔問:「你是否劉山青?」我答是。他便說,沒甚麼事,跟他們走一趟吧。後來我接觸得共產黨多時才曉得,當他們向你安慰說沒甚麼事時,其實往往是「大件事」。說着說着我便給帶上車,直駛黄華看守所(即廣廣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當時我知道終於出事,但還是輕鬆镇定,知道要與共產黨進行面對面的鬥爭,也不當是甚麼一回事。所以,在車上也不作聲,心想這些勞什子公安只是奉命行事,要問也不會問出甚少花樣。為甚麼我不當被捕是怎樣一回事呢?因為我從開始搞民運,已知道可能被抓,但我以為最多會被判五年,不知道最後坐了十年。况且,我當時對上面的處理方法,還是心存幻想。我記得老吳出事回來後,我曾向他指出,如果他始終不加理會,上面也會拿他沒辦法,到頭來始終要放他出來。由此可見,僥倖的心理的確存在。

到了黃華看守所後,我留意到一個特別現象,便是他們顯然將我的案件作特殊處理,從我到看守所,一直到第七晚夜審結束以前,抓我的人將我和看守所其他犯人及公安幹部都統統隔離了,大概因為這個緣故,他們才要在半夜才提審我,天光才結束。這段時間,不用說,看守所最少人出入。不過,夜審過後,這種特別看待取消了。且說我到了看守所,他們先逐一點算我隨身攜帶的東西物件,要我簽拘捕證。最初我不簽。他們便說,不簽對你可無好處,我想想也有道理,反正人已抓了,所以便簽了。給我換過藍色囚衣後,他們便帶我入二樓囚室。十二時過後,我竟然給馬上提審。提問我的有三個幹部,一個外省人看來是總負責的,級別應該相當高,一個較老的,怕有五十出頭,另有一個女的,年紀頗年輕。從第二晚開始,女的已沒有再出現。這種提問,其實是種變相審訊,只不過不在法庭進行而已。我一入提問室,幾乎便馬上破口大罵,罵他們為甚麼抓我,憑甚麼抓我,對於我這連串尖锐的質問,他們統統不答,也不反罵。論態度,他們不算嚴厲,亦不算客氣,只以無言來作心理恐嚇。他們不答我正面質問之餘,反覆強調的,便是只要我交代清楚,便無問題。我問:「要交代甚麼?」他們不答。我問:「是不是關於與外國朋友的事?」他們說不。

磨了好些時間,他們才說,要集中交代的,是我上來廣州目的何在?誰人主使?想搞些甚麼?正如我說過,那時我還是心存幻想,認為只要他們拿不到我的把柄,便奈何不了我,所以我便直說,我上來可沒有甚麼別的目的,沒有人主使,亦不準備搞甚麼,只是來探望王希哲和何求的太太而已。我的確說了實話。可他們就是不信,於是便這樣糾纏下去,忍耐不住時我便破口大罵,他們照例無動於衷,兜來兜去,又重複逼我清楚交代,態度要老實,集中我上來的目的等問題。這樣直鬧到幾乎天光,害得我幾乎筋疲力盡才收科,還押我回倉去。胡亂睡了一覺醒來,我自然覺得不習慣,心中只盼返回香港。我在想,只要我死頂幾天,他們總要放我,畢竟捉我對他們來說是愚蠢的。事實上,在這七堂夜審中,我也曾向他們說過,你們要是放我,就可能算數,不放的話,我一定跟你們搞下去,意思是只要你們放我,我也可能消沉不再搞運動了。

第二晚半夜提審時,我改變了對策,明白罵他們沒用,所以基本上不理睬,很多時候都是沉默不言。這後一連六堂,我都持着這樣的心態,遲早你要放我,眼下只是鬥拖,所以犯不着與你惹口舌是非。這天晚上,那個外省幹部叫我想罵便罵,我偏不罵。他們有時又使出另一種戰術,便是故意說些有破綻的話,逗你反駁,待你攻擊,總之打開話匣子便有希望,但我看出其中道理,還是不理不睬,由他們自說自話,仿佛旁觀者。有時他們看見我閉口不言太久,大概想搞清楚我還是否神智清醒,或是否神遊太虛,便問:「你叫甚麼名字?」我答:「劉山青。」有時,我乾脆插口說:「我想回去。」除了第一晚的審訊外,以後一連六晚,我的表現都是這樣。後來,他們給我的缄默搞得動火了。說時間無多了,要我快講,我就是不講。如果他們用刑,我的反應如何,我不知道。但當時我很快搞清楚,他們大概是奉命不得打我,有了這張皇牌,我喜歡怎樣應對他們,便怎樣應對,沒有任何牽掛害怕這皮肉之痛。總之,便是這樣再磨了六晚通宵。

在整個名為提問實為審訊的過程中,他們始終說普通話,但到了最後一堂,即是第七個晚上,他們才用廣州話狠狠地嘲諷我幾句,大意是,你想走?很快可以走嗎?看看怎麼吧!當時,我不曉得,這一看可非同小可,竟是漫長的悠悠十年!

 

第二章 七九年:支援國內民運

 

像民主牆時期中國一整輩民運分子一樣,真正觸動我對官僚制度的認識、對社會主義民主的憧憬的,是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天安門事件。發生天安門事件和五個月後毛澤東逝世、四人幫垮台這一連串歷史事件前,在香港學生界中,主張搞社會運動,對中國保持一定批判態度的社會派開始縮減,相反地,代表親中、毛澤東思想傾向的國粹派則大行其道。

當時我在香港大學唸三年級,行動上雖然一向傾向激進,與國粹派的取向格格不入,但政治上卻頗有開始受毛派影響之勢,如果不是爆發天安門事件,說不定我後來真會加入國粹派。但從天安門事件爆發後,毛澤東思想很快就破產,而毛派運動也告崩潰,國粹派销聲匿迹,但這還是要差不多一年半載才看得清楚。

當天安門事件出現後,學生基本產生兩種不同的態度,有些認為資料不足,未能評價,對此我不同意。當時我所持的觀點,是激進的民主派,認為天安門廣場上發生的事情很清楚,是人民受鎮壓,人民給殺害。一個代表人民的政權,決不會害怕人民,讓人民的血淚白白灑在廣場。看到這一點,我在政治上醒覺了,拋開過去對毛派存有的糊塗幻想。我很快看清楚了,天安門事件是人民群眾在一九四九年中共統治後,第一次自發地、集體地以公開的行動,表達對統治者的不滿、對統治制度的憤怒、對人民群眾本身民主權利的嚮往,甚至對社會真正解放的憧憬。這次事件說明,歷史的趨勢必然是,人民群眾勢必揚棄現在壓在他們頭上的舊制度,而社會改變的動力,又一次顯現出是來自人民。天安門事件已預告了,未來的鬥爭,必然是人民與官僚之間的鬥爭,而在這種鬥爭中,我自然要義無反顧,站在人民的陣營。

一九七八年底天安門事件給官方平反後,民主牆在北京出現了,大字報發展成民主運動刊物,集會、抗議、遊行也出現了。論規模,當然沒有八九民運那麼大,但論影響,在當時的確相當深遠。這畢竟是一九四九年以來,人民群眾第一次自發追求民主的運動。這在政治壓制如此嚴厲的中國,其劃時代意義是很清楚的。我不但興奮地看着這個運動的發展,而且很快便捲入運動,直接投身民主運動,跟上面的民運分子分享共同命運。

民主牆和民主刊物在北京出現後,出版民刊的風氣很快吹到廣州。一個經歷文化大革命的工人劉國凱,找到好幾個有心人,在廣州開辦了《人民之聲》。剛巧香港大學一名學生上去時,跟劉國凱和當時頗享盛名的王希哲接上頭,帶了好幾份民刊下來,並在社會派發展出來的「文化新朝」社址召開一次會議,討論我們在香港如何回應國內的民主運動。我帶了五、六個關心民運的朋友參加了會議,聽過那位港大同學的匯報,心中暗自決定,我們的確要做點事。在會上,社會派的頭頭曾澍基主張在香港應出版刊物,在政治上介入國內民運。不過,對於他,我始終信心不足,覺得他不是做事的人,獻身精神不夠,況且社會派在組織上根本是無政府主義狀態,負擔不了介入民運工作,所以會後我便團聚了運動界關心民運的人士,自己組成一個支援民運的核心。

這是我公開的身分。但同時,我已成為一個革命組織的秘密成員,並且負責這個組織中國組的工作。關於後者,容後再待我披露。公開團聚了支援民運的核心後,一直到八一年四月民運被鎮壓前,我們主要從事下列的民主工作。首先,便是與國內民運建立聯繫,進行思想溝通,並在精神上、物質上支援民運工作。正如我出獄後朋友告訴我在八九民運中,香港市民支援運動對國內鼓舞重大一樣,當年我們的支援,同樣起了相當程度的鼓舞作用。我可以引一個例子說明。一九七九年十月我第一次去廣州接觸國內民運,當時劉國凱的「人民之聲」正在鬧分裂。原來當時中央對民刊開始收緊,在北方,與路林、陽光創辦《探索》雜誌,以《第五個現代化——民主及其他》及《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等文章而揚名中外的魏京生,早於三月被捕,十月判刑十五年。創辦《四五論壇》北京民運最有影響力的另一個好漢劉青,則於十一月因為公開出版《魏京生案件審訊過程》而被捕,判處三年勞改。所以,在全國民運中,是否堅持繼續出版,便成為當時運動內部一個最主要的現實政治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劉國凱是傾向取消主義,主張暫停出版,但何求則反對這種看法,認為這樣並不是「退一步、進兩步」,而是連最後的防線也解散了。不過,何求的意見相當孤立。

我跟他們接過頭後,很快搞清了形势,全力支持何求的立場,因而對他另辦《人民之路》,繼續出版民刊工作,起了相當大的鼓舞作用。我的核心從事的第二種工作,便是交流刊物。一方面,我們冒着小小風險,偷偷將國內民刊帶來香港,讓香港和外國傳媒,可以接觸到民刊,引述、分析或轉載其中材料,擴大對國內民運的關注和爭取更大的支持。在這段時期,外間可以接觸到的民刊,我相信絕大部分是我們搞出來的。

同時,我們更帶了不少書籍、雜誌回國內給民運人士。現在看來仿佛是簡單不過的事,但當時的意義卻頗為重大。要知自四九年以後,大陸對思想箝制十分厲害,官方路線以外的書刊,一律不准帶入,大陸人民亦不准收藏閱讀。四人幫倒台後,由於毛澤東思想迅速崩潰,上層又未統一,人心趨向開放,所以政策上拿得稍鬆。民運出現後,國內人士在苦思中國前途時,想放眼世界,接觸外面看法,是既自然又重要的事。在思想和政治上,國內民運人士接觸國內所不能看的,意義十分重大。

王希哲的發展便是一個例子。王希哲被提審時,不斷給公安追問:「哪本書對你影響最大?」每一次,王希哲都回答:「《資本論》。這個問答過程重複很多次,公安終於拿出一些材料來頂證他。拿出來的,是王希哲寫給四川一位民運人士的信,信中王希哲寫道,對他影響最大的,是雙山所著,書名我想大概是叫《毛澤東思想與文化大革命》。

雙山是王凡西的筆名,早在二十年代首先參加中國共產黨,直接跟過周恩來工作,後來成為托派。寫這書時他還在澳門,現在則在英國居住。回說這段插曲,王希哲還寄了雙山的這本書給那位四川民運分子。更巧的是,這書是我帶給王希哲的,我記得帶了兩本給他。實際上,帶回大陸的政治思想書籍,不少是托派的,如王凡西的另一本著作《毛澤東思想論稿》、托洛斯基的《過渡綱領》、《被背叛的革命》、《俄國革命史》、《蘇聯國家性質》,伊羅生的《中國革命的悲劇》等。當然,我們還帶了其他著作給民運分子,例如吉拉斯的作品,和若干新左派作家的著作。期刊方面,帶回去的除香港一般公開刊物外,還包括《戰訊》、《十月評論》、《文化新潮》,及早已停刊的《左翼評論》(這是社會派在七十年代中期出版的)。

我們從事的第三方面工作,便是在香港建立支援運動。這包括在運動界內引起對國內民運更大的關注、集合更大的支援,動員學生組織團北上與民運建立聯繫等,在這方面,我認為我們已做了相當多工作,亦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在更廣泛的社會層面,對掀起一般人對民運的關注,爭取他們的支持這一方面,我則認為做得不夠。當然這還存在一個客觀形勢問題,八九民運時就我理解,香港的市民幾乎不用動員已動員起來,支援北京學生。

最後一種工作,便是與國內民運的主要分子討論民運的路向、策略及組織問題,但這方面的政治要求頗大,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勝任的。返回香港後,我常覺得,十多年前我們所從事的支援國內民運工作,其實正好是一九八九年香港市民支援國內民運的先例,分別只在於當年是規模較少的歷史預演而已。無論如何,從七九年十月我第一次上廣州開始,我便全盤投入中國的民主運動。參與程度已到與其說是國內民運的支持者,毋寧說我是當時中國民主運動的一分子。

從此直到八一年末我被捕前,我一共去了十四次,以年份計,七九年三次,八零年九次,八一年初兩次。我的活動範圍,主要是在廣州,每次通常三數天便回。除了一九八一年舊曆新年那趟,我一共去了十二天,去北京和上海串連。跟我很多朋友的設想相反,雖然我是行動派,有時行為舉止雖有點「無厘頭」,但從開始民運工作,我已清楚知道,每次北上工作都帶有風險,每次都可能被抓。心存幻想和僥倖是有,但這並不妨礙我認識到民運工作的危險性。其實正正由於我長期冒險出入,所以到了最後一次,由於去得多了,心理反而練得沒有緊張,因為已習慣了長期地下工作的壓力。

民主運動所以在中國出現,是歷史的必然。作為破天荒第一次民運,最大的歷史作用,是說明了以後整個歷史時期的鬥爭中心,便是民主。第二重意義,是以實際行動、實踐來說明,儘管在官僚重重壓制下,也有空隙可以進行公開的政治鬥爭。第三是民運傳播了起碼的民主意識,提出最基本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等民主權利。沒有這些民主權利,要進一步進行公開的民主鬥爭是十分困難的。

當年民運初起時,其實也相當轟烈,七八年末與七九年初,在國內外都有相當影響,被稱為「北京之春」,與六八年捷克的「布拉格之春」,頗有呼應之勢。一般人開始時反應亦相當熱烈。以廣州民運為例,劉國凱開始出版《人民之聲》時,先一天在中山大學附近的廣場張貼明天發售的預告,第二天整個廣場都是來買民刊的人,一日間竟可賣出幾千份刊物,由此可見群眾的熱烈情緒。這種人民群眾求知及嚮往民主的情緒,其實反映四人幫垮台後,毛澤東思想破產,意識形態開始解體,政治思想出現真空。可是,另一個值得重視,而實際上也起着作用的現象,則是北京政府在意識形態方面雖然瓦解,但作為一個統治的政府,人民群眾還是接受的,政府的威信還是得以維持,同時,鄧小平提出的經濟改革,看來是翻新的嘗試,也的確燃起人民的希望。在這種情況下,中央自七九年初以後,數度收緊對民運的控制,以至在八一年四月全面鎮壓民運這個過程中,社會的注意力,實際上是從民主,逐漸轉移到經濟,因此民運力量越來越薄弱,社會支持越來越式微。這是中共鎮壓民運時社會基本上沒有迴響的根本因素。

可是,正如我所堅信的,歷史是進步的,人民群眾會在實際中吸取經驗。到了八九年,連經濟改革的神話也破產了,人民比過去任何時刻更清楚,在過去只是緊握政權的官僚,現在已利用這種權力,大搞官倒貪污,養肥自己,不理百姓死活。無論如何,七九年開始的第一次民運,其歷史角色是不容抹殺的。

因此,在這裏介紹幾個跟我關係較深或印象較突出的民運人士,或許可以作為日後歷史的引證的註腳吧。先談王希哲。文革時期,王希哲是廣州中學生紅衛兵運動的旗派(即造反派,別於保守派)。七三年,他與李正天、陳一揚、郭宏志等寫出《李一哲大字報》,公開貼於廣州街頭,轟動一時,影響力傳至廣州以外,在海外也掀起莫大關注。對此中共中央認為根本屬於反革命事件,王希哲及李正天等便鋃鐺下獄,七六年四人幫倒台後不但沒有釋放,還給正式判刑,到七八年底才正式平反。北京之春開始後,《李一哲大字報》的作者投入運動的,僅得王希哲。李正天等其他人,都給民運的新浪潮捲過遠的落後於運動了。王希哲既挾持《李一哲大字報》作者之一的威名,又投入新興的民運,因此威望很高。不過,第一次跟他見面時,我對他的印象卻是矛盾的。原來他跟我見面後,很快便討論馬克思的《資本論》,從中找出幾條公式跟我說道理,對此我印象很不好,覺得他頗為斷章取義。不過當時我不注重理論,覺得政治理論爭論可有可無,行動最重要,所以也沒有深究。好的一面,是我在香港運動界中,由於觀點激進,頗受排擠,而王希哲卻態度開放,很有風度,沒有排擠不同思想、不同觀點,對此我印象深刻,覺得他很有意思。王希哲在國內民運中地位獨特,依我看,實際上他想擔當民運的思想領導。不過,他初期自己沒有出版民刊,何求一直想拖他下水,要他出面搞民刊,因為他威信大,地位特殊,有一定叫座力,跟共產黨還有聯繫,但他一直拒絕協助何求公開頂住壓力出版民刊,當時何求對此頗為不滿,因此兩人的關係也不好。其實,政治上我和王希哲是更接近的,大家都是左傾,但在實際行動上,由於我和何求則頗為一致,所以更為親近,雙方的友誼更深。在民運後期,王希哲出版《學友通訊》,不過對象主要是民運人士,不是一般群眾。談到何求,他在文化大革命時期,跟王希哲不同,不算是活躍分子。當時他已有一定領導能力,也有人要他出面搞運動,但他卻靠邊站,當其逍遙派,優哉悠哉便度過文革數年風暴。但跟王希哲一樣,文革後大家都是當了工人。但在七二年,何求與兄弟通訊時,大談國家政治問題,提出尖锐的批評,因此入獄三年。在民運期間,他曾先後於八零年八月與鍾粤秋、張京生、朱建斌等因為張貼「中華全國民刊協會」傳單被捕,後來又因張貼出版《責任》出版預告給抓了去,但兩次都獲釋放。何求的行動傾向,是將憲法所赋予的民主權利付諸實踐,例如憲法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與出版自由,他便據此出版民主刊物,憲法規定人民有結社自由,他便據此串連各地民刊,於八零年九月公開宣布成立「中華全國民刊協會」,明言所以成立這個組織,是運用憲法第四十五條中「結社自由」這一憲法賦予每一公民的「神聖不可侵犯的基本權利」。何求運用憲法的民主權利來搞民運,如果官方容許,人民實際上便擴大了政治活動的地盤。相反地,如果官方壓制,則公開暴露了統治者違憲的真正面目。對於這種策略,我完全同意。不過,政治上何求卻與我不同,他不是左傾,而是右傾。我很早便認定,他是從心深處,嘲笑整個左派運動。

王希哲和何求在若干年後又與我一起單獨隔離囚禁在懷集監獄,這是後話。跟王、何一樣,劉國凱也是工人,廣州民運可以說是由他開始的。七九年官方開始收緊時,他主張退卻,不同意何求的進取政策。我最初介入廣州民運時,劉國凱和何求已在分裂邊緣,兩邊都爭取我。不過,很快我便站在何求這邊,所以跟劉國凱來往較少。我覺得劉國凱,甚至何求等人另外一個不夠進取的表現,在於民運初期,人民群眾熱情高漲時,其實應該將他們團聚起來,但他們沒有這樣做,錯過了團聚更大力量的機會。

雖然,現在回顧起來,就算當年他們更進取,團聚了更多力量,結果也是一樣難逃鎮壓的厄運。不過,分別可能是埋下更多種子,待來日民主之花會開得更早或更燦爛。在懷集監獄時期,從王希哲的口中,我才曉得,原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劉國凱保持了一個民運的地下組織。我出來後聽朋友說劉國凱在八九年左右移民美國,他反省文化大革命的著作,後來也在海外出版了。據友人轉述另一位朋友陳佩華的話,劉國凱談文革的書,可惜默默無聞,但比諸嚴家其著名的《文革十年史》其實更值得細讀。

說起陳佩華,她根據自己研究文革紅衛兵運動的博士論文,以英文出版了Ma's Children,後來這書又在國內繙譯成中文,以《毛主席的兒女們》為題出版,但譯者由於沒有聯絡過作者,所以她的英文名字Anita Chan直譯成阿妮達·陳。初版已是十萬册,據說頗受歡迎。王希哲在獄中便看過這書,隔牆對我表示大讚,以反話說:「反動得很!反動得很!」所謂反動,就是從共產黨角度看是反動,在人民立場看當然意義相反。而中共檢查書刊的有關幹部亦可謂不學無術,以為毛澤東的兒女們便是肯定毛澤東的。當時,我還不曉得這是陳佩華寫的,直到回港後朋友閒聊才曉得真相。

另外有幾個不是廣州的民運著名分子,雖然接觸機會少,但印象頗為鮮明。最突出的是陳爾晉。他是雲南人,幼年失學,只唸過幾年書,但他努力自學,可能是整個民運中,對馬克思主義研究最透徹的一個。一九七四年開始,當「李一哲」他們在廣州推出大字報時,他全心埋頭苦幹,在七六年完成了《論無產階級民主革命》的著作。四人幫垮台後,陳爾晉將他的著作投稿《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為當局所注意,因而被捕,一直扣留到一九七九年三月才釋放出來。

陳爾晉入獄時間,會給公安綁在椅上打,打得很厲害,他也反抗得厲害,使他的繩子陷在手臂肉中。幾年後,他捲起衣袖給我看,疤痕還清楚可見。陳爾晉對中國社會的批判,是清清楚楚,十分尖銳,不將希望寄諸當權者,也不用打着紅旗反紅旗。他這樣寫道:「(中國的)官僚主義階級不是實行現代法制,而是實行封建專制,變化性靈活性很大的政策,遷就應付臨時事件,憑官僚主義者階級的『一元化領導』的喜好執行政策,根本就沒有甚麼言論、集會、結社、出版的自由。對所謂『反革命』或格殺勿論或施以重刑在官僚壟斷特權階級把持下,對社會的嚴密控制,使社會的矛盾衝突缺乏緩衝的餘地。千千萬萬優秀人物抱打不平,渴望變革,被迫敢於挺而走險,要從絕路上闖出生路來。當之越久,其發必速,壓迫越深,反抗越强。同時,官僚壟斷特權階級在長時期强制性固定化壟斷權力的過程中,越來越僵化,越來越缺乏左右民心的道義力量。『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領導集團的日益僵化,導致了整個社會內部的日益僵化,孕育着總崩潰的到來。請記住對於無產階級民主革命所表達出來的這種新的社會要求,這種歷史的必然性,如果企圖用暴力來壓制這種要求,那只能使它越來越强烈,直到最後把它的枷鎖打碎。事情正是這樣,無產階級民主革命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必然的東西一定會成為現實的東西!」

在一九八九民運之前,在蘇聯和東歐發生大變之前,我上面引述這番話,不要說普通人,就算是很多有點見識的人看來,仿佛是在說夢話,從托洛斯基批判斯大林主義,預言在官僚統治下政治革命是唯一出路以來,有幾多人敢於做過這樣的大膽假設,作出這樣廣闊的歷史前瞻?但八九年以來發生的一切,應驗了陳爾晉的基本分析。實際上,當年陳爾晉釋放後,便在各地民運中活動,在北京民運中,他的影響力十分大,威信也很高。還有另外一個外間人不知的地方,便是當年陳爾晉串連各地民運時,公開以托派自居,他的《論無產階級民主革命》雖然引入很多他原創的概念,例如「叉路口社會主義」,但就官僚專政,和必須依賴無產階級以進行民主革命這個根本問題,陳爾晉的確是根據馬列主義,在沒有看過托洛斯基著作(後來與香港接上頭後才有機會接觸),不知國際革命馬克思主義運動發展的情况下,得到基本上相同的結論,這實在是非常難能可貴的。根據我與陳爾晉的實際接觸,我覺得他政治經驗豐富,夠成熟,凡事能夠提綱挈領,難怪在國內民運影響力有這麼大。不過,當他對我說已組織了好幾十人,我又覺得此話可能多少有點誇大。就我經驗,國內民刊團聚的人,多則十多個,少則一二人,未聽過有幾十人的。另一個我對他印象有保留的原因,便是我覺得他太重視自己的著作,仿佛總是想找在國內外出版的機會。

我對北京的楊靖,印象也很好。他也是一個工人,風聲緊時,反對徐文立的停刊決定,將《四五論壇》復刊,堅持繼續民運工作。政治上他是激進主義,但很實幹,組織能力强。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說過的一句話:「愚蠢的朋友比聰明的敵人更可怕!」

對上海的傅申奇我也是印象深刻,他是年青的實幹派,七八年末已開始搞民運,理論修養也不錯,在上海建立了一個組織。八九年初左右,他刑滿出獄,返回上海。按我的理解,我們那一輩的民運戰士得到減刑的,肯定要付出代價。但八九民運一開始,傅申奇又投入運動,所以不久也被捕入獄。北京另一位民運戰士任畹町,同樣也是在八九年初出獄後,公開投入民運行列,結果也難逃再被捕的命運。十年牢獄折磨不減他們的戰鬥性,值得我們欽佩。

我最記得,傅申奇在會上很直接的向我問過:

「托派是甚麼?」,

「香港革馬盟的組織情况怎樣?」

從七十年代中期開始,在香港「托派」一直十分孤立。可是,在當時國內民運聲譽其實很高。原因很簡單,根本就沒有另外一個左傾政治潮流,深刻的批判了官僚統治,並提供了向前發展的政治前路。後來我在獄中,我也不斷反省這些政治問題。未入獄前,我對中國是否存在一個無可救藥的官僚層,還是有點猶豫。入到監後,從口到心,都認定官僚層肯定存在,肯定無可救藥,肯定會給掃入歷史墳墓。

觀乎我從一九七九年國內民運的工作,相信大家都會明白,中共所以抓我,只因我積極參與民運。可是,後來在審訊期間接觸到中國刑法的書籍,才曉得原來跟我設想相反,我所從事的一切活動,其實都受中國憲法所保障,就算按照他們的法律,我也根本沒有違反任何刑法。真正違反憲法的反而是拘禁我、審判我的當權者,而不是我這個被拘禁者、被審判者。萬料不到,官僚法制的虛偽性,竟然在我這個案件上赤裸的露出一個大破綻。

 

第三章 八二和八三年: 審訊與判決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一九八二年穗檢訴字第六十四號對我的起訴書是這樣記載的(起訴書副本見附錄1

『被告人劉山青、男、二十九歲,廣東省惠州市人,漢族、文化程度大學,原是香港金寶輪電子原件公司推銷員,住香港XXXXXXXXX室。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因反革命案被拘留,一九八二年一月五日經本院批准逮捕。被告劉山青反革命一案,廣州市公安局業已偵查終結,於一九八二年七月三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經檢察判明,被告的犯罪事實如下:

被告劉山青是香港反華反共勢力分子,自一九八0年一月起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止,多次潜入廣州、上海向反革命分子何求、陳爾晉、傅申奇(均已另案判處)等人傳遞反動書刊,宣傳反革命主張,支持幫助他們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妄圖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一九八0年一月,被告劉山青與反革命分子何求商定,要加强聯繫,在國内外配合行動。被告向何求提供了《中國革命悲劇》、《戰訊》等反動書刊,還收集了《人民之路》、《自由談》等非法刊物帶回香港。同年七月,被告先後向何求、陳爾晉進行煽動,污蔑我中國共產黨「不是真正的工人階級政黨,已經腐化堕落,產生了官僚階層」,並鼓動他們「………應組織起來,搞民主運動,辦刊物」,進而叫囂:要通過「發動工人群聚搞民主運動」推翻我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

一九八0年七月,被告劉山青與何求密謀派人到全國各地串連非法組織,策劃來穗召開「全國民刊代表大會」,還積極支持資助何求成立「中華全國民刊協會」,妄圖組成一股政治力量,以配合反華反共勢力大肆製造反革命與論。

一九八一年三月,被告劉山青向何求提供活動經費人民幣一百二十元,港幣四百元,以及某外國駐京記者姓名、住址,策動何求到北京進行反革命串連和召開外國記者招待會,商定由劉山青在香港配合製造輿論,抗拒、破壞國家法令實施。

一九八一年二月,被告劉山青潜入上海向反革命分子傅申奇煽動說:「希望中國存在一個獨立的政治勢力,跟中央唱對台戲」,「你們全國民刊協會要像波蘭工會與黨處於平起平坐的位置」,「中國只有像波蘭一樣,向波蘭工會學習才能建成社會主義,你們民主運動要朝這個方向發展」。並資助人民幣一百元以便傅申奇進行反革命宣傳活動,索取了非法刊物《責任》帶回香港。

以上事實,經公安機構周密調查,並取得大量旁證和證人證言等足以證實。但被告反革命氣焰囂張,繼續宣揚反動言論,對政府的教育持頑固抗拒態度。

本院認為:

被告劉山青是香港反華反共勢力分子,多次潜入廣州、上海等地進行反革命宣傳,勾結和支持資助反革命分子何求、傅申奇等人猖狂進行反革命活動、煽動群眾抗拒、破壞國家法律法令實施,此種行為,嚴重危害我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已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為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障「四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特提起公訴,請你院對被告劉山青依法予以懲處。』

撰寫這份起訴書的是檢察員張大謀,日期是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起訴書到我手中時,我的幻想才真正烟消雲散。在這之前,我的心理是這樣,我的案件拖得越久,對中共就越不利,不知如何向外間交代,所以最好的辦法是鬥拖鬥磨,待中共無計可施,自然要放我出來。或許是因為存在這種幻想,因此在意志上,在這段時期我最為堅定。心想就算不放我出去,要殺便殺,要鎖便鎖,我已豁了出去,再也不在乎,頂多是十八年後又一條好漢。

殺頭的念頭,可不是我平白想出來的,而是共產黨官僚提審我時實際上恐嚇過我的,這是連審七夜以後的事了。原來連審七夜不果後,處理我的那組人離開了,與其他犯人及獄卒公安幹部的特殊隔離政策也取消了,但開始了馬拉松式的提審。初時,幾乎天天都提審,有時日間問,有時晚上審,來來去去,還是那三兩個老問題。「你上來有甚麼目的?」,「誰主使你來?」,「你準備搞甚麼?」。我對付他們的辦法,便是基本保持沉默。在肉體上,他們可沒有難為我,還是講文明,沒有用刑,還一早聲明「我們不會對你行刑」。王希哲和何求也沒有受過刑。不過當時就算要受刑,我想我也會頂住他們。當然,不用受刑,免受皮肉之痛就更好辦。針對我的緘默態度,他們有時也變變提審策略,希望鑽出個空子來。

辦法之一便是用罵,來試探我的態度。但我可不是易招惹的人。他們一罵,有時我就跟他們對罵,針鋒相對,直斥其非。正所謂理直氣壯,有時我越罵越暢快,他們可拿我沒甚麼辦法。

辦法之二就是嚇,怎樣嚇呢?就是說你這反革命開了個禍還不曉得,如果還不覺悟回頭,坦白合作,交代罪行,眼下再也沒有生路,只有槍斃一條死路。當時我雖說有僥倖之心,但嚇得多了,也覺得可能有點根據。直到正式審判時,有時還以為可能真的落得殺頭下場。儘管如是,當時我的確下了死心,認為能夠出得去固然好,就是要槍斃我,也就算了。所以嚇來嚇去,還是嚇不出個名堂。

辦法之三便是騙。他們跟我說,說吧說吧,只要講了,我們便放你之類。對於這些廢話,我可不聞不問,不睬不理,於是此路又不通了。

辦法之四是軟化,所謂軟化,便是宣傳吹嘘政府的政策,甚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之類。有時甚至煞有介事,長篇大論來宣傳。對於這些偉大而空洞的話,我是聽之如不聞,所以他們又碰了一鼻子灰。

不用提審時,我便給押回二樓的單人囚室。這房子很小,横剛寬過一張床,二米多一點,長度不夠三米。房的一端在地上放了塊木板,這就算是床,房門那一端右面,設有一個蹲地廁所,旁邊有個小水池,沐浴也靠這水池。

冬天的時候,囚室冷得像雪房。一張棉被蓋在身上,竟沒半點溫暖感覺。夏天到時,雖然去了寒冷,卻來了趕之不盡的蚊子,每晚都要與牠們進行艱苦激烈的鬥爭。開始睡的時候,為了避蚊,只得用棉被蒙頭而睡,但過了一會,熱到出烟,實在忍耐不住,只好揭開棉被,蚊子從四處飛來便咬,如是者又再蒙頭,蒙蒙揭揭,直到筋疲力盡,才昏睡過去。

第二晚又重複這樣的鬥爭。後來才曉得,原來黄華看守所的蚊子還是小意思,汕頭看守所的毒蚊才真厲害,從那邊過來的犯人,不但蚊疤多,而且永不消退。

囚室的樓底很高,怕有五米上下。最幸運是在三米多高處,開了一個窗透氣透光。我又沒有鐘表,所以沒有時間觀念,只知有日夜之分而已。連時間觀念也給剝奪,對於一個文明人,這可是很痛苦的事。

窗外雖然沒有甚麼好看,下面是條通道,偶然有人走來走去,但有得看總好過沒有。由於窗子高,所以要向外望時,唯一的辦法,是將那張用來作床的木板,靠牆擱高,然後站板邊,抓着窗邊和鐵枝。

膳食很差,不外是稀飯和鹹茶之類,每個星期才有一兩片肉下肚,完全不夠營養。水則每天一杯,後來不斷要求,才多給一杯開水。

進了看守所不久,便可以看到《南方日報》,平安夜香港暴動的消息,便是在《南方日報》看到的。從前看書,說監獄是最好的學習地方,但最初在黄華看守所卻不是,在那囚室,白天靠自然光,還可以閱讀,晚上只有那麼一個高高掛起的三十火燈泡,幽暗得很,根本不能閱讀。後來想到一個辦法,用手巾濕水,拋上去碰撞燈泡,使泡內彈性的燈絲相疊縮短,發出來的光便强些,才勉强可以閱讀。只是這樣泡製的燈泡,壽命大為縮短,常常燒掉,獄卒很憤怒常要給我換,卻抓不到把柄。

但就算燈泡夠光也沒有用,雖然我一直要求看書,他們就是不肯,差不多大半年過去後才批准。於是我用了被捕時身上的錢,買了馬克思的《資本論》、《紅樓夢》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白痴》這三本書。從獄卒手中接到這三本書的那天,我興奮到難以形容。 

第一夜便通宵看完了《白痴》。對於女主人翁娜塔斯塔西雅·費里夫娜的悲劇命運,我大為感動。日後我在獄中雖然有機會閱讀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被侮辱的與被損害的》、《群魔》等其他著作,但我認為寫得最精采的,還是《白癡》。

《紅樓夢》我則在獄中看了很多回了。閱讀這部書時,我在自己身上發現一個怪現象。每當我揭開書每頁看時,前後的情節、人物的關係,甚至每一個字,我都歷歷在目,以致看下去也根本沒有意思。但奇在一旦合起書來,又甚麼都忘得一乾二淨。我想這是長期單獨囚禁,令記憶思維難以集中的表現。現在離開了監獄,再也沒有這怪現象。

《紅樓夢》的故事,還深深印在我腦海中。可是,那個時期看《資本論》卻一籌莫展。由於思維不能高度集中,所以看這本高度抽象的政治經濟學經典時,往往一句話看來看去,也不明白是甚麼意思。這樣子,再看下去也沒有意思,所以後來試多幾次都不能理解,就放棄下來,直到梅監時才能真正看懂《資本論》。

那時,對於書籍,我可謂求之若渴。這跟過去的我,是一個大改變。我雖則入了香港大學,是所謂最高學府,但對書籍一貫敬而遠之,可以說是大學文盲。這監禁生活可幫了我一大把,那時我常常在做這樣一個夢,自己高高興興地坐在圖書館中,四面都是書。事實上,從看守所的日子開始,對於書籍,我產生了强烈的欲望,大學文盲的劉山青,已成為過去。

在黄華看守所後期,看管有一趟「皇恩大赦」,主動對我說,看守所裏有圖書,可以借書,問我要不要。我當然說要。後來便送來兩本書。一本是政治八股,不讀也罷。另外一本雖是八股,其中有一兩篇可讀,講及詩人艾青的那篇,令我感動很深。原來在文革期間,像其他著名知識分子與作家一樣,人民的詩人艾青也倒了霉,遭了殃,給流放到大西北去。艾青上了火車後,一位將軍朋友趕來火車站送行,在站裏尋他不着,便用火車的廣播傳聲器叫艾青下車相見。大部分同是流放者的乘客,知道原來人民的詩人艾青也在車上,很是哄動。可艾青知道將軍朋友要見他,知道全車乘客哄動,也不敢下車,不敢給乘客認出,這段插曲其實已寫出文革鬥爭下無限悲哀。

艾青雖不敢見將軍朋友,在黄華看守所期間,我卻無意中跟王希哲會過兩面。一趟是在提審時,在走廊行過,看見獄卒押着一個滿頭白髮的人,正像王希哲,遠遠在走廊另一面行過。我看見後心中很高興。另外一趟是在走廊理髮時,我脫下眼鏡看見有個人坐在旁邊,看不清楚,只覺面善,原來是王希哲。他先叫了我一聲劉山青,我應了他後,他馬上說那錢是買藥材的,意思是要我配合口供說我給他的錢不是用來搞民運,而是用來買藥材的,以便辯護自己無罪。當時我的思想還反應不及,不理解他說甚麼,事後想起來,明白意思,心中就有點不滿和失望。

我記得當年中共烈士鄧中夏給抓了入獄,等着就要給槍斃,早在獄中但不同倉的陶鑄,趁放風時託一位犯人去問鄧中夏的態度。鄧中夏聽後十分激動,說問得好,然後大聲說:「我生為共產黨人,死也是共產黨的人!」陶鑄知道後,便高聲在鐵門說,各位兄弟,有錢便替鄧大哥這位好漢買飯。結果直至行刑前那個多月,其他犯人紛紛出錢買飯菜給鄧中夏,他連一頓囚飯也未吃過。

其實早在看見王希哲之前,有一趟一個犯人送水來,低聲問我:「你是否王希哲?」我聞言十分激動,幾乎連盛水的盅也拿不穩,回答他說:「我不是王希哲,我是劉山青。」從此,有時我想,恐怕王希哲也在這看守所內。因在黃華看守所那段時間,我身體十分虚弱,常常患感冒,看書難以集中精神,思維也很難進行,有時甚至不很理性。一九八二年中秋過後,我給調到潭江看守所去,這看守所位於郊區,空氣較清新。我同樣是關在二樓一個單人囚室,但比黃華那邊要闊大,闊約五米,長約六米,窗子也較大。至於其他方面,跟黄華可差不多。

我還記得,有趟我放風出去,在外面牆邊悄悄拔了一棵小草,偷偷拿回囚室,從棉被拆了些棉花出來,放在窗子的鐵枝外,每日灑水,竟也養了很久,草也長得很大。直到有次獄卒巡房檢查,跟隨獄卒代勞的犯人發現了,雖然依例拔了丟掉,大家也笑了一場。每念及這小小插曲,我心中還覺得溫馨。

另外有一趟,我從窗子看見一個肥胖的女犯人,一時惡作劇,便像貓頭鷹般大嚎了一聲,嚇得那胖女人像老鼠般逃去。直到今天,我還記得她像老鼠般逃去的狼狽情況。

在潭江看守所時,又一則與王希哲有關的小插曲。有趟我隔着鐵門子與斜對面的犯人大聲談話,他問我搞甚麼進來的,我說搞民運,與王希哲他們一道。他聽後說,他識王希哲。我問他怎樣認識,他說全廣州都識王希哲嘛,還說那麼慘你還要跟他們一起搞。當時我想,最低限度廣州的人民不會忘記王希哲,有朝一日,當民主運動再起來時,民運先行者的地位肯定會被肯定。

一九八九年北京民運期間,我和王希哲都這樣想,不過事情發展似乎有點出乎意料。如果我記憶沒錯的話,不是吾爾開希,就是其他北京學運領導,曾經就民主牆時期的民主運動說過,過去的還過去的,不要理它,我們現在從頭開始之類的話。

回到香港後,我更詭異的聽到類似的話,說甚麼你們那個時期的民運,跟現在的有質的不同。歷史如可以簡單的摔掉過去,重新開始,我們現在恐怕早已走進理想的王國了。

總之,在看守所等待的,是正式審訊,起訴書來後,便捱到審訊了。前一兩個月,或者稍為早一點,檢察院才找人送來起訴書,待我有時間準備辯護。我問他開甚麼庭,回答是公開庭。我一聽見是公開庭,心想這次準是要槍斃,因為提審我的人曾嚇我要槍斃。說起來,送起訴書來的年輕人,態度十分囂張,他着實的數落我一番。我便罵道,你不是法官,關你屁事。他說我便是法律,充分反映官僚心態。

無論如何,接到起訴書回到囚室時,想呀想呀,不禁流了三兩滴眼淚,這是十年牢獄生活中罕見的淚水。當下心中只是惦念着阿清,越想越覺得親愛,越想越覺得看來要來生再見,此生再無緣分了。我當時最擔心她不能自立或悲傷過度。父母倒沒有怎樣想,只因自從入了大學,已積極參與運動,很少理會父母,而父母似乎亦有點不以為然,對我似乎也不緊張,所以我一直在想,他們可不會理我了。

不過,心底雖是悲從中來,人卻更堅定,立下心意,就是上庭這一幕,也要跟他們頂到底,實行庭鬥。我問檢察院的人要本中國刑法,因為起訴書上甚麼刑法第一零二條是甚麼勞什子,我根本不曉得,所以要他給我一本中國刑事訴訟法。他說沒有,着我問看守所所長要便是。我覺得很奇怪,但後來果然從看守所那裏拿到一本。根據看守所給的刑事訴訟法,我便準備辯詞,但由於當時精神差,寫不出很精采的東西,但還是寫了一份。

基本論據是這樣:

說我是反革命,便要證明我是反革命,這是他們的工作,但他們可拿不出甚麼實質證明我要同時推翻國家與共產黨,單單推翻共產黨,據刑法還入不了反革命罪,除非同時顛覆國家。况且,對此又沒有人證。說我犯反革命宣傳煽動,但宣傳煽動是要向群眾進行的,我可從來沒有向群眾進行過任何宣傳和煽動。

其次,便是此案拖延這麼久,違反刑法規定的程序,所以我應立刻被釋放。不過,自辯書雖照寫,心底下已作了最壞的打算。檢察院的人又問過我是否要辯護人,我說要。原來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辯護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家屬。我要求家屬做辯護人,希望藉這麼做變成真正公開的審訊,但這合法請求給他們無理地拒絕了。所以,只得由他們給我找個律師。提審我的人還特別吹嘘了一輪,說甚麼我們是律師歸律師、法院還法院,不會混淆起來,這牛越吹越響,響到聽的人雖然不信,吹的人可像先相信了。我當下心想,法官律師,恐怕都是你們一丘之貉。

當那個五十開外的律師帶同一個年青助手來到時,先說我還可以選擇別人來辯護,我想選來選去,還不是你們的人,也就算了。我先問他,我這案拖了這麼久,違反刑法程序。對我這意見,他不置可否,激得我無名火起三千丈,大罵他是甚麼律師,還說要替我辯護,卻不依法維護我的利益,向當局力爭。當時我已立下心意,不跟這所謂律師合作。另外一趟,他言語間說我有罪,又激得我再面斥一頓,嚇得他的年青助手,連說話也戰戰抖抖。

臨上庭前,這律師跟我閒話,問我為何有這麼多時間上來,我說是利用放假時間,他又問上來有沒有錢,為了甚麼。我說是為了正義,聽完他無言以對。

快要進行審訊前,還發生了另一段小插曲。我記得有兩次,有好幾個年老高官,特別來看守所提我出來看看,基本上沒有甚麼對話,只聽聞他們嘆息之聲。我想他們所以要來看我,是由於出乎他們意料之外,我還頂到底,鬧到出現他們始料不及、亦不想看見的局面,或許還覺得我年青,多少算是硬漢吧。

我想在中國南方,在芸芸入獄的民運分子中,我確該是較硬的一個。一九八三年二月七日審訊那天,我跟另外兩個犯人,很早便離開看守所,坐車子去法院。我反手戴着手鍊,跟另兩個犯人坐在後排,一個六十多歲,一個五十多歲。我很喜歡來回法院的車程,因為長期囚禁得太久,有人聊聊實在愉快,况且還可以看看窗外景色,長期在灰暗單調的囚房待得久,越發驚嘆外面世界的窗景,似乎一草一木都有意思。我記得坐車時左望望、右盼盼,開心得很,沒有半點忐忑不安,沒有半點害怕的感覺,我記得最有趣的一幕,是看見有個年青的大肚婆,雄糾糾的,大搖大擺的行過,威風得很,就像一頭懷孕的大母狗般,充滿母性的驕傲和不可侵犯的威凛。

我問那老的犯人幹甚麼進來,他說是在香港開電器舖的,給人帶封信入來,公安認定他是國民黨特務,他口口聲聲叫無辜,我問他那你有沒有意識,他連忙說:「有、有,我有意識!」我便安慰他說:「那不要怕吧!」

另外一個五十開外的,透露是廣州人,當幹部,犯了經濟貪污,心情也是很差,我又得勸他,不要怕,不要怕。

下得車來,我穿着那一身寒愴的勞改衣,給押進一個大堂,裏面有很多人,我還未弄清楚是否來聽審我的案件,已給帶入一個小房,裏面已坐滿二、三十個面目繃緊,沒有表情的聽審者,不用細心分辨,也看得出這些所謂聽眾,只是安排來填滿聽眾席的傀儡,藉此來裝扮我這次審訊的公開性。共產黨人便是這樣,總要為一些自己不相信,人家也不相信的事而勞師動眾,粉飾一番,仿佛希特拉的邏輯是對的:謊話說上千遍便成為真話;假戲做上百趟便變真情。

坐在前面的是法官,幾個陪審員,都是幹部或從工廠找來的,還有公訴人。開庭時是九時左右吧。這法官又一次假戲真做,問我對他主審此案可有意見,有意見的話可以要求換。我心想你少來這一套吧,換來換去,難道可以換出一個敢憑良心行事而逕直放我的人嗎?所以便回答說,不用換,我沒有意見。

於是審訊便像排演話劇般開始了。那起訴人看着起訴書,一字一字,毫不含糊的讀出來。接着到我自辯,我當然提出十分尖銳的辯護,逐點反駁,主要根據在看守所準備的要他們入我於罪的,是刑法第一百零二條:「以反革命為目的,進行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其他罪惡重大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煽動群眾抗拒、破壞國家法律、法令實施;二、以反革命標語、傳單或者其他方法宣傳煽動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而所謂反革命,按照刑法九十條是:「以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為,都是反革命罪。按照這兩條,他們根本不能入我於罪,因為雖然我在思想上是反對官僚專政,卻是支持社會主義,只不過是充分實現社會主義民主、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所以第九十條於我無效。在行為上,當時南方的民主運動,水平基本上只是要求出版自由,要求法律落實憲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這並不違反國家法律或法令。其次,我也從沒有向群眾公開或私下的進行煽動。所以,一百零二條也不適用,所以,我亦該獲得釋放。

公訴人對我答辯的回答,是整個審訊中最荒謬的一幕,荒謬到令我不期然的想起卡繆的《異鄉人》。卡繆的英雄,不是由於政治信念,但還是在審訊中頂到底,深深感受到存在的荒謬。在這個意義上,他已超越了審訊和判決,雖然付出的代價是生命。

公訴人站起來,一字不漏的將起訴書再讀一遍。在審訊中掌握權力,操生殺之權的一方,竟然半句也不針對辯護人的答辯,我想在古今中外,很難找到類似的例子,共產黨吹嘘甚麼法制,在再唸一遍這過程中,已給自己拆了台。於是我對法官說,他沒有回答我的答辯,只是再讀起訴書一次。法官不大理會,等了一會又問我,還有沒有問題,我說沒有了。還有甚麼問題呢?這法庭根本不是用來分清是非黑白,而是用來走過場,作為監禁我,套上所謂合法外衣的醜劇,還有甚麼問題呢?聽來都不是真正的聽審者,只是用來假裝審訊公開的道具,如果是真正的公開審訊,我還可以將話說給外間知!

事實上,我的確要捱足十年,回到香港後,現在才能將這個「公開的」審訊原原本本的公開出來,法官聽見我說沒有問題,便宣布休庭十分鐘。值得一提律師在休庭前的辯護。他朗聲的說我是年少無知,給人利用,希望法庭寬大處理之類,說得也鏗鏘得體。可是,最後他卻一反律師慣有的鏗鏘,低聲的補充了一句:「我認為劉山青是沒有罪的。」他最後這點補充,雖然低,但所有人都聽見,令他們全部覺得很尷尬,而我可十分驚愕,因為他整個辯護,是建基於我是有罪,而用其他因素向法庭求情,最後的補充,卻推翻了前面的基本論點,不用說,最後那一句是他的真心話,前面的辯護,是不由衷的。這又一次暴露大陸審訊制度的虛偽性。他雖然是低聲的說出良心話,但我認為當他這樣做時,他已表現出難得的勇氣,我希望自我的案件後,他在這個環節上表現出來的勇氣,沒有將他拖累到令人嘆息的地步。

復庭後,法官便宣讀一份肯定早便準備好的判決書。按照後來我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記載日期為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一日的刑事判決書,我是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受審,公訴人是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張大謀,審判長是張銳,兩名人民陪審員是徐考默和楊杭美,筆記員王保國。我的辯護人,則是廣州市法律顧問處律師詹公溥。

判決書(副本見附錄二)主要內容如下:本庭確認,被告劉山青是反華反共分子,自一九八0年初至一九八一年底……(以下基本上重複起訴書記載我的所謂違法活動):被告劉山青的上述活動,目的是要推翻我人民民主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上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

本庭認為,被告劉山青以反革命為目的,與何求等反革命分子互相勾結,惡毒攻擊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和人民民主專政,大肆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抗拒、破壞國家法律、法令的實施,妄圖推翻人民民主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已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罪行嚴重,並拒不認罪。本庭為保衛人民民主專政,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五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判决如下:

判處被告劉山青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次日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聽法官判決時,我最緊張的是甚麼刑罰,到最後聽見判刑十年,心裏覺得「濕濕碎」不是死刑便可以了,十年過後再搞,出來又是一名好漢。

法官問我是否要上訴,我心中還是有點殘餘的糊塗幻想,還是以為拖得越久對我越有利,所以說返回看守所時再答覆。最後,我提出,按照刑法訴訟程序規定,我要求將我的抗辯紀錄在案,法官無法只得照做。

我要求記錄在案的是這句話:「我劉山青被判十年,不是我個人的不幸,而是時代的不幸。」

於是庭便散了。回頭望時,所有這些崩起臉孔的聽審者還是目無表情,只有一個中年女人例外,她和善的望着我微笑,眼裏充滿同情。而當所有人都起身離開時,律師還是頹喪得很,坐着不動,仿佛內心難過,又不敢抬頭望我。

庭警押我出去時,我行過一張椅子時不小心的撞歪了,累得庭警幾乎絆倒,他氣憤得很,幾乎要向我動粗。

在返回看守所的車上,我又跟那兩位犯人一起。他們問我判了多久,我說十年。我問老的判多久,回答是十年。較年輕的也是十年。我見他們兩個沮喪不已,連忙說「不怕不怕,『濕濕碎』只要沒病就好。」老的說偏偏他有病。他還說希望我們同監,樂得有個好照應,我說看來沒有可能嘛。這時心情應怎樣描述呢?就是心中放下一塊大石,現在甚麼也算了,十年,好,不用殺頭,雖然比最先估計五年長一點。但心中還是痛快輕鬆,一路便瀏覽風景,仿佛劉姥姥初進大觀園,甚麼都新奇,甚麼都要大驚小怪。

回到看守所簽到入倉時,獄卒友善的問我判了多久,我說十年,他說好了好了,十年便十年,安心安心吧。

按刑法規定,我在接到判決書十日內,便提出上訴。上訴結果如何?先引官方的說法,據八三年三月十八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的刑事裁定書,上訴庭的審判長是郭品端,審判員是盧開陽,代理審判員則為趙軍,書記員是鄭小榮。裁定書(副本見附錄三)說:

本庭認為,上訴人劉山青以反革命為目的,大肆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污蔑、誹謗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並勾結和支持、資助反革命分子何求、傅申奇等人,策劃成立非法組織,出版非法刊物,製造反革命與論,妄圖推翻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其行為已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原判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上訴人否認「反革命宣傳煽動」,顯屬無理狡辯。為此,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條和第一百二條的規定,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官樣文章看不出究竟,可謂古今如是,實際情況是這樣:上訴庭一共開了兩次。第一次我給帶到法院一個大廳,左看看右看看,只見一法官,另加一個書記,於是連忙大聲抗議,要求公開庭,進行公開聆訊。法官說高等法院不用公開,我說這是於法不合。法官不理,問我要上訴甚麼,我看見不是公開庭,覺得說甚麼也沒有意思,於是只隨便的說了,這便結束了第一次高院聆訊。

幾天後第二次開庭,這次他們用車子將我載到法院後,帶了我去另一間房,這次一看,只有上次那一位上訴法官。我第一眼便覺得,這位五、六十歲的法官,幾天內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幾天前,他是輝輝煌煌,板直身子,高高的坐在我的前面,但到今天,他仿佛是老態龍鍾,簡直變了另外一個人。我再仔細端詳,看見了,原來所穿衣服不同,上一次他穿的衣服內,說不定有張硬卡紙之類撐住,顯得那麼神氣,這趟看來他把硬卡紙抽起來,人就馬上衰老起來。

在這單對單的所謂上訴聆訊中,一切已成定局,他明白,我也明白。法官像有意思藉這個機會,跟我談談。我說根據你們的刑法,我可沒有犯甚麼反革命罪啊。他說,他就是認為我犯了反革命罪,要判就刑。我又動起肝火,便罵他說,你在文革時可是法官嘛,這樣一句話,竟然觸動他心中的疤痕,立刻心傷,忍耐不住的流下淚來。這趟我竟然反客為主,說些安慰他的話,他流了一會淚,才說文革時他不是當法官的。

後來我想想,當然不是嘛,文革你們這些法官可倒楣了,審人的反給人審,判人的反給人判,殺人的反給人殺,而且審得更離奇,判得更怪誕,殺得更荒唐,看來這法官當時準是吃盡苦頭,以致一提往事,便心傷不已。我問他那他在文革中幹甚麼。這時他才安靜下來,回復正常,說他幹甚麼不關我事,於是聆訊便結束了,上訴自然也駁回了。

回想我在整個提審和審訊時期的表現,基本上是頂到盡,針鋒相對,據理力爭。但有一趟,我想是拘捕了大半年之後,我抵受不住壓力,一時糊塗起來,承認了自己的政治身分。我想那次提審快過去,便承認自己是革馬盟通訊員,他們說恐怕沒有這麼低級呢!我便說我是革馬盟常委委員,還寫了一點屬於革馬盟簡單的材料,但關於國內民運方面,我連最簡單最平常的問題也不答。但軟弱只此一次,在整個提審期間,我再也沒有糊塗。我曉得,我屬於革馬盟,對外間是一項秘密。

 

第四章 七零至七八年 投身政治運動

 早在大學生時代,在政治上我是很主動去找尋出路。我在一九七三年入大學時,實際上「青年激進化運動」已終結了。曾澍基和黎則奮等,是「青年激進化運動」的最後的一批,而我則屬過了「青年激進化運動」的一代。在院校內,由於我行動上傾向激進,而國粹派基本上不搞社會運動,加上覺得我有點流氓無產階級傾向,所以幾乎視我是死敵。社會派方面,我與他們比較接近,但礙於氣質取向,他們重視理論探討,我則強調行動,所以也頗格格不入。

在院校之外,「青年激進化運動」遺下四個不同的政治派系。我曾逐個往「朝聖」。第一個是「七零年代」。在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七二年間,由老吳、莫昭如搞的「七零年代工人學生聯合陣線」,是青年激進運動最重要的核心,他們先建立當時香港第一份激進刊物《七零年代雙周刊》,再組織社會運動,主要發動過中文運動和保釣運動,它的主導思想是無政府主義。它在國粹派未上台、「青年激進化運動」動動力未消退時,居於運動領導地位。後來經過托派傾向兩次分裂後,組成力量大為削弱。當時我接觸最多的是傅老炳,對他的個人印象頗佳。

但對「七零」我則印象平平,主要因為兩個因素,一是「七零」的人不認自己是無政府主義,說沒有一套政治思想,我心想我追尋的就是政治思想,沒有一套我來幹嗎?二是當時「七零」說不要組織,我想搞運動,如果沒有組織,那就沒有甚麼作為。

第二個團體是「揭露」。這個團體,現在恐怕已很少人知道。原來當「七零」開始在一九七零年成立時,譚聯輝和陳以漢等,也辦了一份刊物叫「中學生周刊」,私底下則建立了一個列寧主義的政黨。這是香港清激動第一個政黨。他們當時的基本傾向,是民族主義和馬克思列寧主義,反殖民的味道很重。但在青年學運中,則不如「七零」,先鋒的角色不鮮明。大概是七二或七三年,他們結束《中學生周刊》,跟「革馬盟」一樣,將注意力放在工人上,出版工人刊物《揭露》,公開組織稱為「揭露社」,在七三、七四年期間,「揭露」頗有接近托派之勢。

可是,兩件事改變了「揭露」的這種取向,第一件便是當「革馬盟」在一九七四年搞「四反運動」(即反加價、反失業、反貧窮與反壓迫)時,由於初期眾反應頗佳,聲勢頗大,因此令「揭露」團聚的部分活躍分子在行動上與「革馬盟」相當一致,觸動了「揭露」的小團體宗派主義情緒,所以開始與「革馬盟」疏遠。第二件事是「四反運動」失敗後,「革馬盟」備受攻擊,一面是來自正統左派,從左派報章到工會刊物,甚至外圍刊物,例如馮可强辦的《盤古月刊》、李怡辦的《七十年代》(即今《九十年代》的前身)等。另一面則來自保守势力,最明顯是反映在傳播媒介上。無論如何,自此「揭露」採取了驚人的政治轉向,竟然倒向毛派。諷刺的是,當「揭露」在一九七六年轉向毛派的轉變剛成熟時,卻爆發了天安門事件,因此組織很快便瓦解了,跟其他毛派組織一樣,並無僥倖。當時我對「揭露」本來有相當好感。但畢業後當我帶領「新青學社」的學員去拜訪「揭露」時,「揭露」的黃玉珍卻告訴我,他們有很多問題,其實連「新青學社」也不如。經她自拆台腳後,我自然不再存有希望。

第三個我當時接觸的團體是「社會主義青年社」,由李明領導,出版《新思潮》,實際上是第四國際中國支部「中國革命共產黨」的青年外圍組織。在印象中,「社青社」是相當內向的托派傾向組織,加上其中成員如細昌等,已開始在我這個非成員面前攻擊其他成員,令我覺得沒有甚麼意思,因此印象平平。

第四個便是「革馬盟」,由於他們出版《戰訊》月刊,所以有時又稱為「戰訊」,對於「戰訊」,我的印象最深刻。我最初上「戰訊」時,他們剛在搞一個工人學習班,討論斯里蘭卡的鬥爭,我覺得他們搞得很認真,介紹和討論氣氛很好,參加者又是認真的工人。加上我知道「戰訊」的行動傾向,所以更加迎合我的口味,那時我根本便是行動派。我想在這裏,或者應該簡單的介紹七十年代初期的「青年激進化運動」,托派的分分合合,反托的興起,對其中發生在我加入「革馬盟」之前的事。在這裏我只能採用當時「革馬盟」的說法。

七十年代香港「青年激進化運動」產生前,在青年學生中,最主要是毛派的傳統。不過,由於一九六七年左派暴動的關係,毛派在學生中的活動相當隱秘,一些團體像「大專學生社會服務隊」,基本上便是毛派潛伏的組織。六九年發生的兩次學潮,港大二月改革運動和珠海示威,基本上是自發性的行動,這種自發性鬥爭,當時是國際性的,美國、法國、意大利、德國、日本、菲律賓、澳洲,到處都鬧學潮。當時國際青年學生運動有一個特點,便是新左傾向,即既反對資本主義,又反對以蘇聯及中國為代表的傳統左派。當然,在追新左潮流內,存在着無政府主義、馬克思主義、游擊主義和其他很多雜亂不成熟的政治流派。在香港,兩次學生運動後,新左的力量便以「七零」為代表。而「七零」從一開始,便以搞社會運動為己任。當時主要的兩場大運動 ── 中運和釣運,實際上是「七零」在社會層面先行發動,吸引了大學生的參與,而由於大學生參與,特別是由於大學生被捕,構成對學生團體的壓力,於是學生團體便以學生報為先,學生會為後,投入了運動。因此,後來的人以為當時當學生會長的便是學生運動領袖,其實是一個美麗的誤會。但說當時學生報的主編比較激進,則相當準確。

當時年青激化運動的規模雖然不很大(相對於八九民運時期),但激進化的過程卻進行得很深入。保釣運動期間,政治化過程實際上已開始發生了。現在回想起來,當年的政治化是分開兩方面發展的。在院校內部,政治化是環繞民族主義、反對殖民地主義、反對資本主義而開始。分化的結果,是接受中國式社會主義毛派傾向的「國粹派」,和支持社會鬥爭,對中國問題採取一定距離的左傾潮流「社會派」。但在政治上,「社會派」並無更進一步,以致日後瓦解。

在院校以外,政治化主要是發生在「七零」,主要的分化幾乎重複第一國際時期的歷史分歧:馬克思主義還是無政府主義?但這裏所說的馬克思主義傾向,基本立足點是反對斯大林主義。在老托派樓子春、王凡西、向青、彭述之、陳碧蘭分別在香港及法國政治介入「七零」後,原本已是馬克思主義傾向的全轉變成為托派傾向,加入第四國際。在一九七三年,托派傾向在「七零」基本上佔了主導地位,可是,由於當時「七零」內部的托派又有兩種傾向,沒有聯合一起,所以反過來無政府主義者得在「七零」內部保存下來,兩次分裂出來的反而是托派傾向。原來代表國際托派運動的第四國際內部,在青年激進化、越南革命、拉丁美洲鬥爭,以至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問題上,都出現了相當深刻的分歧,存在以法國及其他西歐支部為代表的多數派和以美國支部為首的少數派;曾是中共元老,與陳獨秀一起成為托派的彭述之,則是少數派的領導者之一。

「七零」的托派傾向中,老吳代表支持多數派傾向,李明則代表少數派傾向。當時,這兩派還存在另一個嚴重的分歧,便是關於老托派問題,原來一九四九年前後不少中國托派來了香港。在初期,他們還搞點出版工作,做點工會和群眾工作。後來也逐漸銷聲匿迹,沒有出版、沒有會議,也沒有發展組織。但到了年青一輩托派出現後,他們卻帶着「道統」,要領導年青的托派。對此,老吳方面的人認為這所謂「革命中國共產黨」是名存實亡,托派組織得重新建立,但李明這一邊卻支持「革共黨」,服從這個黨的領導。於是在彭述之及「革共黨」的領導下,李明與無政府主義者聯合一致,排擠老吳這邊,令老吳他們在一九七三年從「七零」分裂出來,另立「戰訊」這個門戶。

不久,無政府主義在「七零」內部反過來將李明逐出組織,他們便出版了《左岸》,以中學生為政治工作對象。一九七四年當世界性資本主義爆發戰後第一次總衰退時,通脹、失業大大的打擊了香港的工人階級,工人紛紛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反對無理解僱而進行自發性鬥爭。這時「戰訊」開始發生作用,成功介入了好幾次鬥爭,因此後期得以吸收鬥爭性强的工人,組成「工人委員會」,發動「四反運動」。另一方面,「左岸」由於對象是中學生,當時連大學生也開始政治退潮,中學生方面當然無甚發展,加上「戰訊」很快便主動要求年青托派統一,所以到了「四反運動」前,年青的托派已統一了。可惜在「革共黨」(即所謂第四國際中國支部簡稱「中支」)的支持下,在合併最後關頭李明與另外一兩個人又分裂出去,另立「社青社」這個門戶。回頭說毛派傾向的發展。在青激進運動初期,由於正統左派對「青年激進化運動」沒有一定的政策,所以毛派傾向的學生,不少參加了運動。

到一九七一年釣運開始後,毛派傾向比較明確化。以周魯逸等為代表的「保釣會」,基本上利用「保釣運動」引發的民族主義,希望引促成為「統一中國運動」,將「保釣」改變為中共在群眾層面的統戰攻勢。進入一九七三年後,左派更明確的確定,總路線是不搞社會鬥爭,幫助中國發展親善西方的外交關係。在這總路線下,「國粹派」反對學生運動的路線,埋葬了七十年代學運。日後有些「國粹派」頭面人物吹嘘自己是火紅年代的領導,其實是無耻的謊話。一九七四年後,毛派的另一項「神聖」工作,便是攻擊托派。兩年多後,中國發生變化,作為一個政治派系,毛派壽終正寢。當時左派圍攻托派的方法,可謂無所不用其極,而最突出的,便是使用毛派所慣用的「謊言政治」。在左派報章、左派外圍刊物、「國粹派」控制下的學生刊物、工會刊物,以及一份專為攻擊托派而設的油印刊物《青年通訊》,托派不但被說成是反華、反共、反人民,而且先被誣衊為美國中央情報局的特務,後來很快由於中美關係要改善,所以又一變為蘇聯修正主義KGB的走狗。從根本策略上,左派從開始,就不想與托派展開堂堂正正的政治理論爭論,因為如果發生這種爭論,問題核心肯定會集中在官僚制度與社會主義民主。而這些問題,恰巧是毛派最弱的,實際存在而無法用花言巧語來掩飾。左派避開政治爭論的方法,是利用一般群眾對國際馬克思主義運動發展基本上不熟悉,便隨便將托派說成是美帝蘇修特務。當時不少工會積極分子由於不知就裏,採取「寧可信其有」的態度,因此很多也就從同情托派的立場,改變到疏遠的態度。「四反運動」從開始時搞得頗有聲色到失敗,其中一個根本因素,便是毛派這種謊言攻勢發生了作用,使工人階級的活躍分子對「戰訊」改變態度。七四、七五年毛派圍攻托派還有一個顯著的後遺症,便是令托派在社會運動中開始長期被孤立。

自從一九七三年「青年激進化運動」失敗,一九七四年工人的自發鬥爭又因為托派「四反運動」的失敗而基本上終結時,開始成形上升的,便是公務員、教師等階層的運動,這些運在七十年代下半期開始關注更廣泛的社會問題,因此被稱為壓力團體,亦即是今天民主派的前身。當時這些新工會運動及其支持的社會鬥爭,基本上有兩個特點:第一便是排除一切激進主義表現;第二便是避免正面面對政治問題。換言之,是非激進化與非政治化。所以,無論這些運動搞得多大,也沒有像七十年代初期的青激化運動一樣,開啟激進化和政治化過程。另外一個重要的表現,便是這些新興的運動,政治上是實用主義,即是往往不是用原則來衡量,而是以實際效果來做標準的。對於這些新興的運動而言,托派既是政治團體,又是激進組織,不受保守力量歡迎,又備受左派口誅筆伐,所以,最方便的辦法,便是繼承「國粹派」和毛派的傳統,繼續孤立托派。這個現象,直到一九七六年中國發生大變化,毛澤東思想開始崩潰後,仍然沒有改變。回來後聽朋友說,其實直到八十年代,情况也沒有改變。我想出現這種情况,如果說被孤立者要反省,孤立人的人可能也要認真反省吧。直到八九民運期間,現在的民主派才不得已的容納這些激進分子在支援民主運動陣容內。了解總的背景後,回說當年我在學生時期,縱橫這些激進組織,其實很想突破孤立,將激進團體與學生拉在一起,但經過幾次努力,始終沒有甚麼效果。最重要的因素,除了是「國粹派」抬頭外,主要的青年激進運動已告衰落。

話說當年我初上「革馬盟」設在土瓜灣新山道的總部,一入去,看見一幅大型的列寧海報,心中想道,原來「戰訊」跟共產黨一樣,都是抬列寧出來。當時我看見另外一張海報的人像,還問後來成為老吳太太、他當日的女朋友,這可是托洛斯基?她用諷刺的語氣說這是馬克思吧。的確,當時我不單止在長相上分不出馬克思與托洛斯基,思想上也不知,我只是朦朧的要追求革命,但直覺上卻討厭列寧、討厭無產階級革命,和很多開始激進的青年一樣,我是自然而然帶有無政府主義傾向和存在主義氣質的。當然,這都是政治幼稚期的表現而已,在記憶中,當年老吳已有心吸收我,但我對馬克思主義還是一竅不通,根本反對共產黨,反對左派,加上看到托派如此孤立,心想所謂一入侯門深似海,如果加入後,今後如何在學生運動中搞。所以,雖然氣質上和實踐上覺得與「戰訊」相近,但還是不想發展更密切的關係。到了一九七六年初,正如我所說的,我在思想上開始有毛派傾向。在這方面,我是表露了本身的實用主義色彩。托派孤立沒有苗頭,而且不搞學生運動,只搞工人運動。社會派無甚發展,日走下坡,走向小圈子主義,連我這個有流氓無產階級傾向的行動派也難容。相反地,毛派像頗有發展餘地,至少可以實際做點工作,畢業後可以聚起來搞點工人學習工作,所以思想上便糊糊塗塗的轉向毛派。可幸四五天安門事件一出現,對中國式社會主義的任何一廂情願幻想,便如烟消雲散。

可是,七六年畢業後,我畢竟還是跟其他當屆畢業生(大部分是出身「天主教大專聯會」),一起在荃灣搞「新青學社」。在早期,「新青」的領導主要是毛派傾向。對於我的很多同學而言,大學畢業意味着事業的開始,在我來說,大學畢業迫使我要更快的作出人生的決定。跟最初上「戰訊」時相比,離開大學時我要左傾得多了,工人階級應該當家作主,剝削制度應該廢除的思想,已根深蒂固,政治上常在考慮要找尋甚麼出路。明顯地,在「新青」工人夜校的工作,並不能給我提供一個滿意的答案。當時「新青」另一個成員杜成,私下告訴我他已秘密的加入了「革馬盟」。他所以要保持秘密身分,主要是外間環境對托派十分敵視,為了方便工作,所以他便隱蔽了身分,免得一旦暴露便受到孤立,我問他為甚麼不留在「天主教大專聯會」搞,而要加入「革馬盟」。他說如果不加入,根本沒有出路,沒有地方落脚。那段時期,我跟杜成是老友,晚上在「新青」返家時,往往一起宵夜聊天,磨到一兩點才分別回家睡覺。可是,他向我透露了托派身分後,卻沒有在政治上向我進行吸收的工作。這種情況,差不多繼續了一年。在這段期間,我常常問他「革馬盟」的情况,所以對「革馬盟」有點了解,自己也覺得政治上跟「革馬盟」接近。

差不多一年後,杜成看來決定要吸收我,正面向我提出。我第一個反應,是一旦加入托派,在運動就再也沒有前途,肯定給人排擠。但杜成提出的政治意見,我統統贊同。例如,要不要社會主義?中共是否墮落?官僚統治應否改變?實質上當時我也覺得贊同「革馬盟」主要政治立場,我已覺得不能不加入,亦說不出不加入的理由。因此,當第二晚杜成再迫我政治上表態時,我便答應加入了。

加入初期,我參加一個特別小組進行工作。小組成員只有三個人,另外兩個是老吳與杜成。後來小組又增加了其他成員。當時對於理論問題,我始終興趣不大。我最記得有次我們小組便在馬頭圍新村旁邊的球場進行政治學習,老吳帶了一分英文文件給我們看,我根本不看,然後老吳很用心的解釋,杜成好像很有興趣,聽得津津有味,我則心不在焉,仿佛半句也聽不入耳,反而在看人家踢足球。我對那次政治學習所以這麼印象深刻,是因為進行了好幾小時!這時的「革馬盟」,在組織上開始有新的發展,一九七四年「四反運動」失敗後,舊的領導全部消沉,唯一留下來是老吳,其他不是退出,便是去了外國,美其名為政治學習與吸收經驗,實際上無一修成正果,幾年後陸續返港後,也只是插曲式的再與「革馬盟」來往一陣。

舊領導瓦解後,冒進主義的傾向惡化了,形成嚴重的內部分歧。冒進主義者的邏輯,是以為行動越激進,效果就越大。殊不知在沒有群眾基礎,缺乏特定群眾情緒客觀形勢下,冒進的結果只會招致政治上更大的孤立與挫折。「革馬盟」的冒進主義者,在七五、七六年實際上嘗試過冒進主義帶來的苦頭,在街頭與警察挑釁對峙,結果導致入獄,這是七十年代以來「青年激進化運動」首次入獄事件,但同時,「革馬盟」這段時期的冒進傾向,給保守的壓力團體帶來更大的無原則排擠藉口。

我加入時,「革馬盟」至少是暫時地克服了冒進主義,組織開始有些發展,這主要是在學生工作方面,一方面是中學生工作在一位師範出身、工作出色的成員領導下,除了出版《進步學生》外,團聚的中學生也不少。另一方面,便是在最政治化的大學生活躍分子中進行工作,結果亦有些成績,就算沒有加入的,政治上與「革馬盟」的距離也很接近,可以說是同情者。

建立了這些關係後,便到一九七七年金禧事件爆發時,雖然從開始毛派傾向主導的金禧教師便嚴防托派,但運動過後,「革馬盟」對金禧事件的分析和對領導的批判,政治上成功的爭取了幾個活躍的教師和學生秘密加入。關於這一點,我相信外間知道的人應該很少。

七四年李明在年青托派合併時分裂出去而成立的「社青社」,到這時也有一定的發展。「社青社」最有利的條件,便是有老托派的財政支持,使他們可以穩定的出版《十月評論》與《新思潮》。他們發展組織的主要策略,是政治學習。「革馬盟」的成員,絕大多數是運動出身,不是學生運動,便是工人運動,或社會運動,而且往往是活躍分子或領導分子。「社青社」的成員,除了少部分是出身「七零年代」外,大部分都是政治學習班出身的,運動經驗較弱,而事實上組織很少在政治上介入社會運動,多半只從外面提出本身的觀點,跟「革馬盟」千方百計希望介入的取向大為不同。

我加入「革馬盟」時,本來分立的「革馬盟」與「社青社」,又有機會合併。

同一政治傾向而出現不同組織,政治上是沒有原則的,是宗派主義的表現。香港托派所以分立,問題核心來自老托派。號稱第四國際中國支部的「革共」,其實幾乎只是一個紙上的政黨,這些老托派黨員,除了極少數例外,其他政治上根本已多年不活躍。可是,「革共黨」的常委會為了保存本身的地位,宣稱它這個黨是個地下,採用小組制,還胡吹有多少成員,其實根本是黨早已不存在,這種「佔着茅坑不拉屎」的心理,有時真的很難理解。而關於「革共黨」的真面目,是「革馬盟」一位已去世老成員陳兵所說的,他完全有這樣的資格,因為他本來便是「革共黨」的常委成員,後來索性在一九七五年帶領另外一兩個願意活動的老托派參加「革馬盟」。可是,第四國際方面卻以列寧主義為重,屢屢要求組織統一。

老吳也贊成統一重組,但他強調作為成員的資格是除了政治上贊同外,還必須在行動上參加實際工作。「革共黨」知道,如果按照這種方式重組,這個黨絕大部分成員,如果不是全部的話,都沒有資格再當成員,所以,一直以來,「革共黨」拖延合併的辦法,便是說得堂堂皇皇,認為要澄清政治了解與分歧。而大家知道,雞蛋有時也可以挑骨頭,用討論來推延,是最方便的,因為事無大小都可以無休止的討論爭辯。作為「革共黨」青年一翼,「社青社」本來與「革共黨」是步伐一致的,採用同樣方式對待合併問題。可是,第四國際內部少數派政治上的發展,卻改變了這個局面。原來少數派已在好些政治問題上,與彭述之產生嚴重分歧。

諷刺得很,當彭述之與少數派一致時,他們沒有發現「革共黨」有問題,一旦出現分歧,馬上覺得問題嚴重,認為應加快合併步伐。而李明在政治上對少數派是亦步亦趨,所以合併問題,才出現轉機。實際上,由於這種政治分歧,李明領導的「社青社」,與「革共黨」已鬧到瀕臨分裂。我看得出老吳對這次合併十分緊張。表面的理由,就如他所說的,他希望統一力量後,可以集中全力,向外發展力量,加强影響,不是原則性的分歧,可以在實踐中驗證和糾正。老吳是「青年激進化運動」最早搞運動出身的,不想長期糾纏在合併會議幾乎無休止和效用的討論中,這種心態是很易理解的。但是,依我的觀察,他其實可能當時心底下已發覺「革馬盟」內部的冒進主義者根本沒有前途,所以希望早點合併,來補充力量,取代這些冒進主義者,但意識上他可能不會對自己坦白承認,因為這些成員畢竟與他共患難幾年。

為參加「社青社」和「革馬盟」的合併討論,我成為對內公開的地下成員,對我來說合併討論是第一次深刻的政治化,我記得其中一個主要課題是冒進主義與尾巴主義。在會議中,「社青社」批評「革馬盟」是冒進主義,以為激進便是一切,行動便是一切,脫離客觀基礎,不理客觀形勢,不能善於掌握群眾情緒。這亦即是所謂「自發主義」傾向,我想在群眾運動中,自發的出現這種傾向是頗常見的事,在早期「青年激進化運動」中,「寧左勿右」有時是部分活躍分子的座右銘,我自己當然也是這樣傾向的,最重要是「有嘢搞」,沒有行動,便甚麼也沒有。所以,我當然從我的角度,從我的理解,大力辯護「革馬盟」。「革馬盟」則批評「社青社」是尾巴主義。成立組織以來,「社青社」何時發動過運動?何時介入過鬥爭?基本上沒有。基本上,「社青社」只是從運動外面,於運動發展過後作出評論,而「革馬盟」認為,無論這種評論是正確到甚麼程度,唯一的價值只是給後來者提供歷史教訓,對現實的運動可無幫助。問題的關鍵,是「社青社」的位置是在群眾運動的尾巴。

我記得合併會議討論的另一個問題,是未來香港前途問題及結束英國殖民地主義後的政治模式。當時我的初步反應,便是一九九七年距離一九七八年是這麼遙遠,要為此進行討論似乎是多餘。誰知十年監禁出來,一九九七已近在眼前,而且早已成為香港社會所關注的事,回想當時「革馬盟」和「社青社」這兩個政治上不成熟的小團體已提到議事日程,可見唯物辯證法的確令人高瞻遠矚。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當時李明提出的攻治模式方案,基本上是社會各階層按一定比例選出代表,組成議會,與後來中共的「基本法」概念基本上是一致的。後來在獄中我從報章知道基本法方案後,更覺得李明思想深度很值得佩服。

另外一個方案,印象中是由老吳提出的,大致上是全部普選組成的議會制度。經過討論後,結果通過了後一個方案,對這個結果,老吳很高興,說這是他從一九七一年認識李明以來,李明第一次沒有堅持自己看法。合併會議解决了關於香港前途政治模式問題後,便很迅速的達成統一。統一後組織仍稱為「革馬盟」。我印象中這是一九七八年春節的事。從這時開始,我已完全投入「革馬盟」的組織生活,身分只是對外才保密。

按照我的理解,這次合併,其實是兩個政治上不成熟的派系,實際上衰落中的小組織,希望藉統一扭轉命運,走向興盛。但在現實上,合併的結果就像將兩個病人翻過身來放在一起,結果不是變得好了,而是互相承受不了衝擊,情況更差。在獄中反思這個問題時,我想過其實倒不如不合,雖則合與不合也許命運一樣。表面上,合併時仿佛人強馬壯,少說也有四十多個成員。可是,合併後實際工作反而推展不前。第一個問題,意外的發生在出版刊物上。合併前,除了在工人運動時期,「革馬盟」長期出現刊物工作不穩定的情況,在這方面,「社青社」表現出色得多,較定期地出版《新思潮》和協助出版《十月評論》。可是,合併後的刊物《戰訊》月刊就出版得很不定期。這其實反映了合併後,新組織所產生的問題。合併不久後,原「革馬盟」冒進的一翼很快消沉,不是表現消極,就是索性退出組織,連被選入常委的領導成員也出現同樣問題。與此同時,出身原「革馬盟」的「進步學生」發展出來的成員,也紛紛引退。

這兩類成員,其實是「革馬盟」組成行動主要骨幹,所以影響頗大。原「社青社」那邊,合併後也出現問題。李明教育出來的一個成員愈之,開始建立自己小宗派。當時我已這樣說,「師傅(李明)改變了,徒弟(愈之)卻不變」。與愈之的小宗派衝突得最激烈的,剛巧是李明,這個小宗派搗蛋了一段時間後,越來越宗派,終於在後來拉了一班不成熟的「嘩鬼」,無原則地分裂了出去,取得老托派向青的支持,建立了今天還存在的一個小宗派。

合併後對我影響重大的另一次學習討論,是討論第四國際幾份大會決議案的草案。我記得第一份議案是關於社會主義民主的,是曼德爾寫的,提出下一階段的鬥爭中心,是民主問題,當時我已接受這種看法,而近年蘇聯及東歐的經驗也驗證了這個論據。可惜曼德爾提出文件後,第四國際主要領導幾乎齊齊反對,結果要重新推出另一個草案「無產階級專政與社會主義民主」,對這份草案我不同意。曼德爾這樣的表現不只一次。他對戰後資本主義的看法,本來已建立了「新資本主義」(Neo-Capitalism)的看法,但在托派內部批評下,「新資本主義」便變成「後期資本主義(Late Capitalism)。我覺得他堅持原來的看法反而符台實際發展。無論如何,當時「革馬盟」大部分反對最初草案,接受了後來的決議案。國際決議案另外一些文件,則涉及阿富汗革命、越南問題與柬埔寨問題。

就我看見的,阿富汗政權和柬埔寨政權上台後,正所謂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這樣的政權,根本不應該支持。但部分以李明為首的成員,則緊跟國際少數人的見解,認為這些國家的基本性質是非資本主義,因此在與帝國主義對峙時,應該保衛這些國家。當時雖然我沒有嚴謹的理論基礎,但看待事物的態度畢竟是科學的,斷斷不會顛倒事實,實際上我就是因為不會强辯四五天安門鎮壓有理,才離開毛派的思潮。亦因此,後來我在獄中終於發展成為一個真正掌握唯物辯證法的馬列主義者。相反地,當時我已看得很清楚,李明這種傾向,最後一定會走向唯心主義的懷抱。

民主牆運動開始,我開過「文化新潮」那次民運會議後,馬上與「革馬盟」常委開會,提出討論如何做民運工作這問題,李明的意見是如果要進行民運工作,組織本身必須改組,使其可以進行地下工作。我反對這個意見,認為我們不可能等到組織改組後才開始民運工作,而是必須馬上着手進行民運工作。其次,我不認為「革馬盟」政治上夠條件地下化,我認為除非組織在政治上成熟到一定程度,否則沒有可能地下化。我覺得後來的事實驗證了我的看法。無論如何,由於當時常委的其他成員陷於半消沉,所以便通過由我進行民運活動。

我從事民運工作的自由度很大,而且由於實際上我當時的政治水平是激進民主派,所以進行的工作是與大陸民運發展友好關係,在外間建立經濟及同情支援力量,以及與國內民運進行具體的戰術問題討論,例如是不是頂下去的問題、是否成立全國民刊聯會問題等。我想如果由老吳進行實際工作,取向肯定是政治介入,思想影響,以至吸收人及建立發展組織。社會派的曾澍基,基本上也提出類似強調政治介入的取向。

無論如何,當年我從事民運工作,雖說是「革馬盟」的工作,但一來整個常委已開始消沉,二來由於具體工作太敏感,所以常委只討論政治問題,不討論具體問題,因此實際上成為我個人的主要工作。「革馬盟」其他成員,只有很少數間中上去協助我做民運工作。國內民運出現時,「革馬盟」總的來說是走向衰落,統一沒有解決問題,反而以不同形式使原來的危機深化了。但民運的出現,卻加强了組織的信心,因而也間接加强了組織的活力,衰落的步伐放緩,延長了壽命。民運是强心劑,這一點是十分容易理解的,一直以來,「革馬盟」診斷中國是官僚化的國家,和提出在官僚壓迫下,人民群眾遲早會覺醒和在行動上反抗。現在我們看這種觀點,幾乎是理所當然的常識。所以如是,是因為在中國出現過八九民運,在蘇聯和東歐實際上由人民的力量結束了一黨專政,但在十多年前,這種現在看來的常識,卻是激進左翼未經驗證,且常受到各種來自左右非難的理論。只可惜十多年前在這問題上有正確見解,比甚麼人甚麼派都至少先走十年的「革馬盟」,到我放監時、到正確的見解被歷史驗證後,實際上已不再存在了。

 

第五章 八三至八四年: 奔走營救

 想念是徒然的

山青,我直率告訴你

聖誕節後你失踪的消息傳來

幾十個大孩子聚在巴芬道

奔走呼救

奔走是徒然的

呼救是無助的

我們舉起手

卻不見憤怒的拳頭

我們都關心福克蘭群島的紛爭

值得炒多少手金

置地收購港燈大市是否猶可追

我們明天要上班

靠電話追價位行情

還要趕下班

我們更需要一層樓結婚

和一輛房車談戀愛

一份更高薪的工作

只是不管明天

山青,你的工作肯定丢了

你前程未卜

你不是一個想念的人選

差不多六個月了

你還不值得一個審訊

但你必須寛心

你探訪的民刊人士

他們統統被捕一周年了

連審訊都沒有人提

我們睡不寧

因為想着明天會發達

你卻盼望夜深獨醒看民主日出

我們仍然想念

我們仍然奔走呼救

 

這是我的詩人朋友吳呂南於一九八二年五月寫的一首詩,題目是「想念山青」。那時我身陷黄華看守所,被封鎖與外間一切通訊聯繫,自然無法唸到這首詩,同樣無法知道,我的朋友和戰友,已成立了「營救劉山青委員會」,更加無法知道,他們和我的父母,走訪新華社、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處處無效,聯絡港府、警察局、移民局,局局無功(八二年二月要求港府追查我的行踪,遲至十月保安司才覆函謂中方表示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國民,因「不法行為而遭當局扣留」)。

社會有影響力的人士,據說亦保持緘默,無人關注。難怪「營劉會」最初形容我在大陸的行踪為「大失踪」。

中共口口聲聲說要講求法治,搞出我這宗「大失踪」,其實是個很大的笑話,很大的諷刺。據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任何人遭「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第四十三條)。

明顯地,中共當局沒有這樣做,公然違背了本身的法律,唯一可能的辯護,是中共當局無法通知我家屬,或通知我家屬有礙偵查。無法通知我家屬,是無法成立的。起訴書上正確寫上我的地址。所以,除非我的案件是一旦家屬知道就有礙偵查。關於這點,我認為也不能成立的。我與民主運動的交往,全部在大陸發生,父母知道復如何?除非中共當局是害怕我的案件傳出,外間勢必嘩然,所以才避重就輕,不惜違法隱瞞真相,是則結在中共當局。但是,退一萬步,我不妨大方的假定,偵查期間,通知我家屬確有礙公安當局的偵查,而且,我更大方到也不去詢問為甚麼這樣做有礙偵查。儘管有了這樣的假設,中共當局還是違反了本身的《刑事訴訟法》。

為甚麼我這麼振振有詞呢?因為按照大陸的法律程序,刑事案是由公安機構完成偵查後,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或免予起訴)。而根據我案的「起訴書」,廣州公安局偵查終結後,於一九八二年七月三日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後於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正式發出控告我的起訴書。換言之,決定起訴意味着偵查完畢。而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逮捕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應當把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那麼,到八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後,「有礙偵查」的情況已不存在,「無法通知」亦不成立,中共當局為甚麼還不通知我的家屬,而知法犯法呢?無視法紀,踐踏法制的是審訊者還是被審訊者?中共當局違法令我和外界親朋隔絕,令香港親朋連我的所在,甚至生死,都不清楚,令他們憂心忡忡,無端要倍加牽掛。這種做法,正常人根本不能理解其所以然,但那種不理人民死活,不顧法紀制度,不理外間詢問的官僚專橫作風,則昭然若揭。

返回香港後,我的父親對我追憶當年發生的一切。當他說話時,我發現他變了,他擺脫了過去一個忠誠、勤力而怕事的老工人身上那種息事寧人的小市民習氣,間中也加句評語說,搞民主在大陸之外算是甚麼罪?沒有罪。思想分歧嘛。

他是這樣複述當年怎樣為我心力交瘁地奔波羊城,追查我的行踪。

「你去了大陸一個星期左右,你有個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你出了問題,可能得罪上面甚麼人,回不了香港,要我想想辦法,去大陸找你或者甚麼。當時我不以為意,也不去找。我根本不知道,事情會這麼嚴重。

「個多月過後,我還聽不到你的消息,心中開始覺得有點不妙,於是開始申請回鄉證,準備回大陸找你。同時,我又跑去香港的警署詢問,要求他們協助,警方說你可能在大陸犯了法,所以這麼久還沒下來,他們暫時也不知消息云云。再過了個多月,我拿了回鄉證,真的動身去廣州找你。

「返回大陸時,我根本沒有目標,不知道要去甚麼地方尋。

「我(父親)一入深圳(父親回鄉證的出入境紀錄那次行程是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二日至三月十四日),海關就當我是嚴重問題處理,我肯定是名列黑名單。他們仔細搜查我的行李,扣起我的證件。問我上去做甚麼,我直說沒有兒子的消息,上去廣州找他。接着我又等了個多小時,給帶去另一處調查,我問發生甚麼事,他們說你新拿的回鄉證好像有點不同。他們又再調查我,問我上去做甚麼,我直說,找我的兒子劉山青,他自去年十二月底便無踪無影,他們問去哪裏找,我說不知道,我哪裏知道去甚麼地方找。他們放我離開海關時,差不多所有的旅客都離開了。於是我逕直上廣州。

「去到廣州,我住在新亞旅店,坐上的士要去公安局,也不知去哪一間,結果去了南方大廈那個派出所。我便進去問你的行踪,他們說不知道。我問如果觸犯法律情况如何?他們說便要送交法院處理,我問可不可以返回香港?他們答可以返回原居地,這自然是指服了刑後的事。總之問來問去,還是得不到結果。

「住了兩天,本來我想走了。但心裏目標未能達到,山青你的行踪還是不知,所以想再去公安局問。於是我又上了輛的士,對司機說要去公安局,他問哪間公安局,我心想也不知道要去哪間,便對他說,去最大的公安局便是,他便載了我去市局。

「市局要接待我的人知道你的案件,他說,劉山青觸犯了國家法律,暫時要審訊,我問究竟犯了甚麼法律,他半點也不透露,我要求見你,他說不准。我說我和太太都老了,老來依靠兒女,希望國家體諒之類,又問可不可以寫信給你,他說,如果有助他認罪改過的就可以,否則便不可以。我當時想想,寫與不寫也沒有作用,所以當時便沒有寫。」

我的父親在八二年六月十七日至十九日第二次上廣州,第三次則於八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去。每次都是奔波於公安局、法院之間,每次要求見我,都得不到批准。但是,有關部門幹部不忘向他洗腦,即所謂做思想工作,希望通過他來影響我認罪。第三次上廣州時,我的父親用他工廠每日生產單的背面,寫了一封致廣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求情信:

「我是一個五金工人,現年五十九歲,一妻四子女,女兒已婚,二子當學徒,四子讀書,長子劉山青,是我要依靠他主力支撑家中生活的,他犯了國家法律,受到懲罰是應得的,我懇求國家的法官們,體念我們國外僑胞生活的困難,請將我子的罪減輕,免我倆年老無依,吃不飽暖,希望祖國政府能接受我的請求。」(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我想當時父親在孤立無援中,大概對他們的宣傳,產生了一點幻想。他們想中國會像他們所說的一樣,國家最照顧工人,體恤僑胞,他哪裏曉得,中共當局對工人和僑胞最擅長做的,便是愚弄他們。我父親寫這封求情信時,我早已在二月七日判了刑十年!

爸爸第三次去廣州找我不足一個星期後,媽媽跟阿姨又聯袂來廣州追查我的行踪。這是八三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五日的事。

媽媽的回憶是這樣的:

「走到廣州,我們先去公安市局,他們說不關事,已移交法院處理。去到法院,他們又說不關他們的事,劉山青已判了刑,移交勞改局。法院那個人還說,你們家屬本該知道,應該有人通知你們的,我說沒有沒有,從來也沒有人通知我們。那個算是善心人,說我跟你打電話去市局負責的人聯繫,誰知那人行開了,我們便在法院那裏等,等啊等啊,等了很久沒有消息,那人便說,不如你們去勞改局找吧,現在判了的犯人,是勞改局負責的,他還寫了張紙條給我,要我去校場北一號,我們便離開法院,剛要乘車時,那人又追了出來說,找到公安局負責的人,要我們現在便去校場北一號,有人出來等我。

「見了幹部,他還車我們先回酒店拿東西,說天氣太冷,阿姨不要去了,還說我可以帶包東西給劉山青,我不知道要帶甚麼,在香港我從未去過監獄,也不想去。於是便帶些香港曲奇和衫褲給你。

「在第二看守所會見你前,那人先向我說明規則。說不准提甚麼政治、搞革命之類的話,他倒可以放心,我哪裏曉得甚麼政治、革命。外面的人也不准提,只准說家庭的事,否則便不准見,要給帶回來。還說最好還是勸你認罪,日後寫信也要勸你認罪之類。

「看見山青你時,我幾乎連話也說不出,我不曉得要說甚麼才是。我問你發生了甚麼事,你說他們說你犯了反革命罪,判了十年。我看見你的樣子,呆呆滯滯的,精神很差,像要崩潰,心中很難過。後來你想呀想呀,好像開始有點信心,對我說,不用怕,環境遲早有變,只要有了民主,便會立刻釋放,便可馬上回來。我想想也好,這是安慰你自己,也是安慰我的話。」

隔了一個月左右,爸爸又來譚江看守所探我。自此以後,他和媽媽每年兩次來探我,有時一起來,有時分別來。最初他還是受那些幹部的愚弄,給我寫這樣的信:

「……你走錯了道路,及早回頭,父母對你的情與義,和寄望你晚年的奉養,你能不能養父母,父母也不會對你有怨言,你不喜歡做的事,父母不會壓迫你做,和責罵你。人生有幾個十年,要好好的珍惜自己的光陰,我們也幫不了你,只有你自己才可幫自己,努力吧,父母已盡了力。國家是我們自己的,國家的紀律,即是我們人民的規律,要好好的遵從。我們國家日漸强大,國際聲譽日高,這是我們民族的光榮,要安份守己,你如不聽我的教導,恐怕我們今生也難團聚,冷靜看清楚自己需要走的道路,有機會盡量學習國語,國語是我們國家的語言,全國也可通用。聽我的教導,爭取提前回家,我們等候你回家,如有甚麼需要,請寫信回家。」

後來,據他自己對我說,他的思想改變了,認為我根本就沒有犯甚麼罪,所以索性沒有勸我了。

據阿清的追述,一九八六年「中國之春」楊巍一案對父親的影響最大。楊魏公開以「中國之春」的身分,在上海大學中派傳單,只是判了兩年監,我父親知道這事後心中十分不忿,說楊巍有實際行動也只判兩年,山青他只不過拿點錢給王希哲就要判十年,真是不知所謂。阿清說,從此我父親就改變了態度,開始跟我部分朋友會面,例如為我絕食的甘浩望神父,他亦開始透露最初在大陸奔走的經驗。在這之前,他一直是小心翼翼,不想接觸我的朋友,恐怕因此反而會連累我。

話說回頭,當我給判了刑,返回看守所,等着去梅州監獄。四月初有一天,看守所通知我有人接見,我很愕然。我給帶到地下走廊通道,是在樓房外的,我還記得那天風和日麗,還在路邊看見一個老傢伙,他看來一定曉得我的事,便罵我「唔死都有用」之類,我不睬他。帶我的獄卒對我則頗友好。我一見媽媽,心中又是一愕。因為我一直都以為,父母不會理我。而當我看見只得媽媽一個人,我又心想,那麼是爸爸不理會我了,當時哪裏曉得,父親為我已來了三回廣州,奔走公安局與法院之間,徒然勞心傷神,落得更加憂慮。

我看見媽媽眼紅紅,看來特別為我電了一個新髮,令我心中覺得好笑。她看見我便搬了幹部教她的那番話,說甚麼要好好的聽政府的話,要認罪服法,犯了罪要改過,要爭取表現,政府對願意改過的人是寬大的。我一聽便發怒,忍耐不住,馬上罵她。媽拿東西給我時,我忍不住又罵了她。我看見她帶這帶那,偏偏沒有帶書,而我最渴望的,夢中也想看的,正好是書。她問我要甚麼書?我卻不能作答,因為我在香港時,實在是不學無術,不讀書不看報,甚麼名作家也不知道,所以一時也答不出來。

事實上,在看守所時期,我閱讀《南方日報》時,看到報上提及自己覺得有意思的書,便抄了下來,但這次會面我沒有帶在身邊,當時精神狀態又差,沒有記性,所以要甚麼書,只能在日後與父母通訊時告訴他們。例如一九八四年四月我寫信給父母的信主要便是為了索書。

「親愛的父母:來物和信已收到。請勿再到深圳寄食物給我。太極拳和罐頭對我沒有甚麼用。四弟結了婚,我很高興。但願他們明白愛情。愛情只有在互不計較的基礎上才能產生。你們不寄書本給我,令我十分憤怒。請寄來以下的書本:一、陀思妥耶夫斯基選集;二、托爾斯泰選集;三、高爾基選集;四、車爾尼雪夫斯基的《怎麼辦》;五、契訶夫選集;六、海明威的英文小說;七、狄更斯的英文小說;八、雨果選集;九、巴爾扎克的《人間喜劇》;十、粵語、客家話和潮州語的詞典;十一、國際音標的完全本;十二、日文字典。山青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五日」

無論如何,第一次跟媽會面時便罵她,這可不是最後一次。以後我跟父母見面時,還是常常發怒,態度惡劣。後來我大概習慣了,心情定了下來,加上開始反省,心中就後悔這樣對待父母了。

可是,這次會面對我最大的打擊,卻是母親帶來阿清的信。阿清在信上說這樣的話:如果你認罪服法,好好改造,我就等你。事實上,前面當我引用阿清給我父母的信時,為了方便敘述,便删了兩句話,留在這裏補上,這兩句是:「好好學習悔改,爭取早日回來。」看見這信後,我心中十分激動,心想我在這裏跟他們對抗得這麼激烈,你倒來勸我投降,於是便要了張紙,立刻寫封信回給阿清,只是內心實在太激動,信回得亂七八糟,但主要的意思是我不認罪,也不爭取改造,我沒有罪!

返回倉後,心中難過到極點,再也忍耐不住,眼淚只是不斷地流,我做夢也想不到,我在這裏死頂,而我最親愛的人,竟然勸我低頭。我沒有憎恨她,只是覺得憤怒,這是我在獄中最難忘、最激動的一幕,就是返來香港後,有趟我向朋友提及此事時,還是忍不住流了點淚。但是,就是在當時,我也知道,無論我怎樣選擇,阿青還是肯定會等我的,最後一次去廣州前,有次我開玩笑的對她說,如果我給人抓了,你就嫁人吧!大概是我表達得不準確,教她誤會我的含義,以為我說自己如果給人抓了,她就會不顧我而去嫁人,其實我是要她不用等我。

在獄中這麼久,我從來也沒有懷疑過阿清不會等我。回港後仿佛很多人對阿清等了十年是很奇怪的事,有位記者這樣問時,我回答說,這不值得驚奇,不用奇怪,很多人都是這樣,王希哲的太太,不是等了王希哲十多年嗎?聽見我這樣說,又有些人說劉山青這可是大男人主義。我不同意,我所以沒有懷疑阿清不會等我,不為甚麼,只因真正的愛情是沒有懷疑的,是建立在完全信任的基礎上。

跟母親見過第一面後,看守所其實還未讓我行使與家人通訊的權利,我則一直不斷要求與人通訊,判刑後,我又要求與家人通訊,看守所說可以。我便寫了很多信給爸媽。可是有一次偶然機會,我看見我寫給他們的信,統統放在幹部的桌面,根本沒有給我寄出,是不是他們認為我當時寫的內容龐雜,直接講我的感受,還是由於其他緣故,我則無從知道,無論如何,與家人通訊,還是去到梅州監獄以後才真正開始。

 

第六章 八三至八五年: 梅監怪現象

 人家說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其實,監獄不但也是社會的縮影,而且以悲慘的方式,更真實的反映了外面的世界。很多勞改犯甚至這樣說,中國是個大監獄,我們坐的是小監獄。後來我在獄中這個縮影生活得久了,有時總想形象化的稱呼外面這個世界,卻找不到一個恰當的名稱。直到有天黄昏,我們的中隊在操場列隊點名時,我聽見電視機播出一套卡通片,叫「說謊國歷險記」,心中就十分暢快,可不是嗎?我們這個外表裝扮得堂皇的國家,不正是說謊國嗎?

翻翻過去半個世紀的歷史,立國的毛澤東,便是一個大騙子。他是最曉得向最多群眾無廉無耻的說謊,最擅於說話不算數,還要秋後算賬的渾蛋。而上不正,下必歪。

「三報一刊」時期,全國的實況僅以幾個簡單而美麗的牛皮來取代,這幾乎是天下皆知的事。就算到了鄧小平當權後,情況根本沒有改變,且看八九民運六四時期李鹏、袁木的大炮,已可知一二。

在獄中,我們幾乎每天都開大會或小組會等,我統稱之為吹牛會,因為奉命聽的人固然很少相信,負責吹的也未必盡信,總之但凡上面訂下的新政策便是好政策,下面的責任,便是日日吹夜夜捧,講一致講落實,心中信不信是另外一回事。

在看守所時期,由於我是單獨囚禁,見聞不多,但一入梅州監獄,便像進了另外一個世界,還是從頭說起。

且說我在八三年二月判了刑後,知道遲早都要給發落到正式監獄去,等等便過了半年,還是無聲無息,不知日後在哪裏歇腳,中秋前不久,有天我有機會大聲跟鄰近囚室的犯人談話,他說快要上路,還說我也快要上路。我問他怎樣知道,他說看見我的名字在名單上,當時我還以為他是隨便說的牛皮,沒放在心內。

兩天後,天還未亮,獄卒已叫我收拾東西下樓檢查,我才知道這趟真的要上路,檢查的幹部將我寫的東西全部扣起來;當時寫的,主要是申訴、辯說材料之類,並沒有個人感受之類。我跟他吵得很激烈,可他偏偏就是要扣起來,最後我也拿他沒辦法,其實我吵的目的,是通報鄰倉的兄弟們我要走了。

上路時,原來由好幾個人專門押我一個人去,乘一輛豐田客貨車,這算是特別處理,一般是十多個人乘坐一輛車,這幾個人不是譚江看守所的,也不是梅州監獄來的,我想應該是勞改局派來的,對我也頗客氣,對我說一路可不要作怪,否則便用安眠藥對付我。我心想,也沒必要跟他們吵。於是便戴着手鐐,坐在車上,一路瀏覽山光水色,十分過癮,這樣從大清早開始,坐到下午四時多才到梅州監獄。

這所監獄,位於廣東東北梅縣,鄰近汕頭。一到梅監閘口,獄政科劉科長早已在等我,對我說不要與其他犯人談話,以免給人打。我心想你想隔離我,當然不希望我與其他人交往。後來我才知道,梅監對我是特別處理,我人還未到,監獄的人已吩咐犯人不要與我來往,可見對我特別緊張。

同時,還指定另一個勞改犯蔡千當我的師傅,這姓蔡的是潮州人,四十多歲,說一口不鹹不淡的白話,頗得幹部信任,專愛「點灰」(即向幹部反映同犯出軌的言行),我入來時他已坐了十五年監,罪名是殺人。原來在文革初期,蔡千是個傻大兵(即解放軍),新婚那天,替新娘追鄰居五元舊債,一言不合,竟將人家打到一命嗚呼,於是婚還未完,刑倒判了二十多年。不久與他有名無實的妻子也離了婚。

而在獄中他則專門坑害囚犯,博得個「妖怪」的渾號,意即是專吃人血肉自己肥。監獄派他看守我的責任,日後成為他的功勞之一,使他可以提早釋放,只坐十七年,在我入梅監兩年左右後便獲釋了。為甚麼在監獄有甚麼師傅呢?原來梅州監獄,雖然專為犯人而設,但在組織上,卻與一般生產單位無異。

犯人入監後,便編入中隊,梅監的中隊共有十個,分別為兩個機械生產中隊,生產汽車配件供國內市場,另一個維修機械中隊則負責生產工模及維修工作;一個翻沙中隊,負責熔鐵鑄鐵;一個打鐵中隊,負責打鐵成形,都是生產汽車配件;一個木工中隊,負責生產傢俬,相信也是行銷國內市場;一個農業中隊,負責種菜養家禽,供應監獄,部分供應外面市場;一個基建中隊,除部分監獄內部建築維修工作外,還承包外間工程;一個醫療中隊,負責監內的衛生醫療,還有一個伙房中隊,負責監內的伙食。除了醫療中隊和伙房中隊規模較小外,其他每個中隊都有百多人,每個中隊下又分為十多個小組,是以同倉為劃分單位,一個倉住十二人,即十二人一個小組。

我被編入的第四中隊,即機械生產中隊,日常生活跟生產單位相若,跟普通工人一樣,我們每天都要上班,工作八小時,星期天則休息自由活動,看電視、下棋、打球任隨尊便,間中還播放電影,國內國外電影都有,武打為主。

每天下班後,幾乎總有甚麼中隊下令政治學習,都是吹牛大會。在生產單位中,採用師徒制度,一來是生產需要,方便傳授技術,二來是以夷制夷,由犯人來看管犯人,方便獄方控制。

蔡千負責教我的,是機械劃線。直到他出獄前,我跟他的關係都很差,原因很簡單,他專門奉承幹部,我則基本上持着抗拒態度。其實入監第一天,已開始接觸到社會的縮影。未入監倉前,我先給劉科長帶到車間去。在車間幹部室內見生產幹部時,工作中的犯人差不多有一半湧了入內,還插嘴問我姓甚名誰,犯甚麼罪,判甚麼刑,我看見那些幹部像無可奈何,沒甚麼威嚴,心中已十分奇怪。安頓下來時,住上三兩天,我心中更覺奇怪,原來當時這監獄中,仿佛很有民主氣氛,外面社會可說遠遠比不上,犯人動輒大罵共產黨,說共產黨無用,共產黨垮台。言詞强烈的程度,比我從前和王希哲談論的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和王希哲所不敢說的,他們倒肆無忌憚,大聲地喊了出來。有些犯人,甚至公開吹嘘自己與黨火拚,說得興高采烈。當時犯人在獄中不但言論自由放任,連行為也如是,紀律是差不多不存在,陷於無政府狀態。

後來才曉得,所以出現這個奇怪的現象,原來主要是八二、八三年間,當時外間社會最亂,舊的意識形態瓦解,開放政策和經濟改革剛嘗試開始,除了鎮壓民運外,很多地方上層還沒有統一意見,於是下面無以追隨,紀律荒廢,貪污、濫職、經濟犯罪忽然間便猖獗起來。聽犯人說,汕頭這個沿海城市是最亂的一個,因為當時走私發財風氣正處高潮。汕頭市內,每隔數戶,差不多就有人因走私而抓在監獄中。同時,由於上層還未統一,大方向不明,幹部人心不定,今朝不知明天事,於是在監獄內的幹部管治工作大為放鬆,內面的紀律鬆弛到難以想像的程度。監獄內部一亂,最明顯的,便是見諸打架。在喪失秩序的情况下,不但發生單打單,恃强欺弱的監霸,還出現更嚴重的打群架,就是集體與集體打,一個中隊打一個中隊,或者同鄉的犯人毆打外鄉的犯人,打死人也不是罕見的事。沿海城市中,汕頭亂得挺厲害,所以汕頭看守所,便亂得特別厲害。

在汕頭看守所中,甚麼荒唐怪事也會發生。獄卒幹部,甚至視監倉為險地,等閒不敢輕入。所長試過手持電棒,好不威風的入倉去教訓鬧事的犯人,結果連電棒也給犯人搶了,狼狽逃跑出來。實際上,監內裏無政府到驚人的地步,獄卒要提捉犯人,要聯群結隊入倉自不在話下,遇到好勇鬥狠的亡命之徒,往往會暴力反抗,打了一大架,幾個對付一個,待犯人打到全身乏力,才把他抓出來。亦試過獄卒從門洞窺看倉內動靜時,給犯人用竹竿一刺,插到眼睛也幾乎報銷。犯人開了牆洞,爬到隔倉去玩耍,倒是小事。至於犯人在家屬會見時悄悄拿了點錢,閒來要獄卒代買香烟食物,則更加司空見慣,不足為奇。

汕頭看守所甚至在這時期出現過鬧監。當時有個犯人,結他彈得極棒,與幹部發生了多次磨擦,也給幹部打過很多次。有天他割破指頭,用鮮血在衫上寫上「血戰到底」四個字,像旗幟般撑出倉外。影響所及,全倉結果造反,最後,當然還是給鎮壓下去。後來當政策一緊,便捉了幾個帶頭鬧事的去槍斃,這結他好手自然也難逃劫難。

汕頭看守所固然是亂得名震江湖,梅州監獄也非等閒。原因是梅監所收犯人,不是潮州人便是客家人,潮州人則往往是汕頭看守所移送過來的,他們在汕頭看守所時期,早已結黨結派,種下仇怨,來到梅監後,遇見往日仇家對頭,便一樣糾黨鬧事。

我入梅監時,剛好是這暫時性亂局頻近結束的轉折時期,這時上面已推出「從重從快運動」,採用鐵腕手段對付罪惡,格殺勿論,而梅監內的亂局,除了用殺人來鎮住犯人外,獄長也要親自出面,召見犯人各幫派頭面人物,對他們說過去的算過去了,今後不准再挑釁尋仇,否則獄方再也不客氣,這樣先禮後兵,軟硬兼施,加上運動鎮壓殺人之風呼呼在耳,害怕之餘,犯人打人的事件才逐漸少起來。

我入獄時,無政府主義狀態還沒有結束,所以獄方雖然訓令我不可與其他勞改犯交往,實際上卻管不來,蔡千雖如一條狗般忠心,奈何我不賣共產黨的賬,他心底下雖是忿恨,也沒我辦法,須知如果我馴服,功勞則歸他這個勞改頭頭上,相反地,我不聽話,他卻要給幹部怪責。幹部看見我跟其他犯人說話,往往訓令他們走開。

我記得入監頭一兩天,跟一個名吳亞太的小偷在二樓閒聊,江姓指導員在下面指着叫他不要跟我說話,當時我覺得這樣呼喝犯人與我隔絕,是對我很大的侮辱,心中大怒得幾乎想順手拿起花盆,迎這指導員的頭上便擲下去。第一天入倉時,早有些犯人走來盤問我,問我叫甚麼名字,我直答劉山青。他們聽見我本是說白話(粵語)的,又大方直答,已有多少好感,問犯甚麼罪時,我又直答「反革命」,這又添加好感,知道我是香港仔後,更加另眼相看,所以我不但一拳一腳也未受過,反而跟他們結識了。不用說,這些最初走來盤問我的,都是膽子最大,打架最狠,鬧事最多的監霸。不少初進監的,給他們看不順眼,或是言語閃縮,都要挨一頓打才過得關。

為何對講白話、香港仔有好感,對「反革命」尊敬呢?原來當時中國已結束過去閉關自守,重商業發財的風氣,大家開始向錢看,而全國大家一看,發現獨有這廣州與粵南因得鄰近香港之地利,開風氣之先,最先發財,於是對講廣東白話的,另眼相看。香港仔則是來自這繁華高貴之地,見慣世面,當然要分外優待。說到「反革命」,他們通常當是小特務之類,因為敢捏共產黨的虎鬚,客觀上算得是為他們出氣,所以地位尊崇。因此,在這班最愛搞事的人中,我這個講白話「反革命」香港仔,便不是無名之輩。

當時其中一個最早盤問我的,姓郭名永隆,是個超級監霸,動輒打人,而且打得極為兇狠,試過從上格床跳下,發力用脚踩踏別人。「從重從快運動」一到,他便成為頭號目標,首先拿去槍斃。

這「從重從快運動」究竟是甚麼傢伙呢?原來鄧小平剛剛說過,中國自搞運動,言猶在耳,便推出這「從重從快運動」,這運動的目標,是在監獄內和社會中以强硬手段結束亂局,恢復秩序,這是上層得到統一,聯合收拾局面的表現。從重者,判刑判得重便是,從快者,便是盡快結案審理。開始這運動後,新犯罪的,稍為嚴重的便迅速槍斃,犯通姦的往往以强姦入罪,總之小罪化大罪,大罪變成死罪,務求鎮住人心。在監獄中,同樣也是通過槍斃、加刑、取消戶籍流放大西北,鎮住眾犯,結束無政府主義狀態,恢復過去的高壓秩序。我入監時,正好囚犯已聞殺人風聲,人人自危,因為過去群架鬧事,很少勞改犯沒有參加過。表諸行為,便是不敢像過去般動輒行兇生事。

話說對付郭永隆時,先在操場開一個十分緊張嚇人的大會,人人出操場列隊,平日自行攜帶的棍子不准帶出去,相信是幹部恐怕犯人造反時用來行兇,郭永隆和其他受處理的犯人五花大縛,站在我們前面。經過幹部三申五訓,吹擂一輪上面政策後,就按郭永隆他們跪下,宣讀判決,郭永隆槍斃,其他加刑的加刑,流放大西北的流放。這判決是法院定的,根據獄中幹部呈上的材料批定。被判加刑流放甚至槍斃的,至死之時才知道,整個過程根本不可能反駁辯護。肅穆的大會開過後,各人便返回倉。在樓上,我們看見傻大兵押着郭永隆走到不遠處的菜地附近,將他按跪下來,從後面在背上開了一槍,便了結他的性命。我站在樓上親眼看見這行刑一幕,覺得有種很特別的感覺,一槍聲後,周遭好像特別寧靜,看這一幕時我竟然流淚,就是站在人道主義的立場,我也反對死刑。晚飯時我發現了一件很好笑的事,原來日間槍斃人,晚飯加猪肉。還有,槍斃人後,小組還要開會,犯人還要表態支持。輪到我時,我照例不言,其他個個都照例數他一番,表示支持,我則一貫死硬,不作聲。况且我實際上反對死刑,更無理由支持共產黨殺人。

聽老犯人閒聊,早期大陸監獄槍斃犯人更加野蠻。其一就是,獄方用爆炸彈行刑,照頭一槍轟後,頭破、腦漿四濺,面目全非,令犯人和受刑者的家屬都很反感。後來吵得厲害,給上面知道了,才禁止使用散彈。其二就是槍斃了人不止,還要問死者家屬收取五毛錢子彈費,令人難過得不能接受,這條野蠻規定,後來也取消了。

郭永隆給槍斃後,獄方要再搞花樣,以收恐嚇之效,方法是找五個最不聽話的犯人抬死屍。這五個犯人中,其中一個是我提過最先結識的吳亞太,他們去到死屍旁,目瞪口呆之際,傻大兵每人先來一巴大掌,這吳亞太在江湖混得久,算最「醒目」,曉得肩膊一縮,臉上卸了點力,沒那麼痛。吃過一巴掌見面禮後,便一個抬手,一個抬腳,一個抬頭,五人合力抬。聽他們說,這抬屍工作,說時容易,做時卻十分恐怖,不信嗎?其中一個抬者林順祥,便因為這次恐怖經驗折騰不住,往大西北去了。

這林順祥是五、六十歲潮州老人,農民出身,家貧,是我小組的,即與我共住一倉。他其實在外面沒有搞甚麼壞事,只是與人通姦。其實這甚麼通姦,也只是封建時代留下的觀念,在香港,不外乎是婚外情,再無甚麼叫通姦的那麼難聽。慘在林老頭遇上麻煩法官,竟然出言恐嚇女方不如就告他强姦,否則男女雙方一起嚴刑對待。這女的給法官一嚇,在這只有人治,何來法治的環境下,不由也得由,便順從法官意思,頂證相好的當是强姦犯,於是法官從嚴一判,十五年徒刑便是。林老頭子人本聰明伶俐,象棋下得精妙,在獄中號稱「棋王」,殊知只此色字一子錯,便滿盤皆落索。入得監來,林老頭子既不是壞人出身,希望表現積極,爭取减刑,也就順理成章。殊不知可能他因此而點灰,加上在犯人眼中,此老雖無過犯,面目可憎,於是又與人結了仇。有天這鉋床壞了,林老頭兒自作主張,動手修理,誰知螺絲收得不緊,反而弄壞了鉋床,闖下大禍。

須知在共產黨眼中,生產財產為重,人命最賤,因此生產工具,自然十分珍重,共產黨從來都宣傳如何犧牲性命,保衛財產,已明顯地反映了這種觀念。所以,幹部對林老頭兒自然十分憤怒,有些與他有仇的,便煽風點火,說他這是故意搞破壞,於是幹部對他印象更差。老人對於幹部的反應,也看不開,心想我修理鉋床出自一片好心,那來破壞的念頭,於是情緒更差。這便成了惡性循環,在幹部看來,老頭兒真的有抵抗情緒,對待他就更差,終於便當他是最壞一類,派他去抬死屍。林老頭兒受到當眾羞辱,要去抬死屍,心中已不忿到極點。加上抬屍經驗十分恐怖,自此常常發惡夢,精神受到很大的打擊,常對我說,在梅監這裏,他再也站不住了,有人要害他,最後他終於自動報名要去大西北,說不再留戀此地,要去大西北那裏逃跑算了。去到大西北後,自此他是逃是留,是生是死,則不得而知了。

跟林老頭兒抬屍的吳亞太,遭遇則比他幸運。小偷吳亞太的父親也是慣匪,監獄常客,最後則死於獄中,母親則跟了別人改嫁,所以他自少便浪迹江湖,打架偷搶為生。來梅監前,他在梅監茶場開始七年的服刑,跟一對父子幹部結了仇,給這父子倆找人結實的打了頓,打到耳朵也流出血來。這吳亞太可是個硬漢,偏不怕打,據他對我說,他自小給幹部踢得多,漸漸體驗到一個道理,級別越高的幹部,鞋頭越硬,被踢時越痛。話說這父子幹部將吳亞太毒打到要命時,他當面對這父子說,冤有頭,債有主,你打得我這麼厲害,只要我吳亞太一息尚存,我發誓殺了你父子倆。後來有天伙房房窗門沒鎖好,吳亞太真的找東西想找那張殺豬的大屠刀出來,拿來殺這父子幹部,但找來找去,怎樣也弄不出,只是移動了屠刀,這事後來給人知了,茶場方面也知道弄得大了,遲早出事。可幸那時這「從重從快運動」未到,檢察院找人來了解事情後,便將他調到梅監來。後來這運動來了,吳亞太自己也說,這一調查可救了他一命,要是還呆在茶場,肯定難逃一死。

事實上,開始這「從重從快運動」後,在社會新捉的,或是獄中鬧事的,一抓就不斷槍斃,惡人給斃了固然有,在寧枉毋縱下,也有無端送了命的。判刑重,加刑重的例子更多不勝數。

在這段時期,阿清在香港留意大陸動態,對我的安危擔心得流淚,害怕我遭遇不測。情緒的波動不安,跟我最初失踪時期一樣。但我在裏面卻看得很清楚,這運動的矛頭根本是要恢復秩序,打擊刑事犯與經濟犯,肯定不會碰我們這些政治犯。

話說回頭,吳亞太調梅監後,還是喜歡打架鬧事。有趟與其他幾個勞改犯給捉了去坐禁閉室,三更半夜,他竟然妙手解開腳鐐,挑開禁閉門,還放了其他幾個禁閉難友,一齊蛇行鼠伏,走去附近農業中隊處,順手便偷了一隻活生生的鴨子,回來拔了毛,宰掉煮熟便吃,飽食一頓後,又悄悄返回禁閉室,正所謂神不知,鬼不覺。後來幹部偶然發現鴨毛,辛苦追查下,才曉得這午夜偷鴨的故事。其實當時他們就是沒有鴨子吃,坐禁閉也不害怕,反正日間其他犯人走過禁閉室時,總有些會些香烟郵包之類給他們享用。

「從重從快運動」來臨時,吳亞太有點怕,抬屍前早已給捉出去批鬥一番。況且,依我看,吳亞太過去鬧事表現出來的反叛性,本來便不是從思想上、政治上出發,而是自幼無人關心的結果。共產黨恐嚇他一番後,幹部又施用軟功,仿佛挺關心他的樣子,要他乖乖做人,便給他減刑,帶給他新的希望。他感動之餘,漸漸真的相信起共產黨來,真的乖乖做工,也不再撩是鬥非,後來真的減了一年刑。我跟他原是好朋友,他離開監獄時還送了些衣物給他。只是他開始天真的靠攏共產黨後,我便逐漸跟他疏遠了。人總是有幸有不幸的。

如果說吳亞太幸運,沈雪奇的那一夥可沒有那麼走運了。這姓沈的二十多歲,犯搶劫,判無期徒刑,他身體壯健,一看便知是個體操員材料。他沒甚文化,好出風頭,頑皮不知死,也不怕死,打架竟然打出個名堂,甚至梅監分場,也知道這沈某擅打。他最憎恨「灰佬」(即向幹部點灰的勞改犯)與共產黨,有次有個幹部講他,他一聽不合耳,一手便握住這幹部下部,差點握死他,這便種下禍根。對政治犯他倒挺尊敬,喜歡跟他們交往,因為他們反對共產黨,所以閒時他便跟我談天說地,下棋耍樂。梅監另外幾個政治犯,都是給國民黨打小報告的小特務。運動到時,已有風聲說要殺沈雪奇,因為他除了打架鬧事外,一年到晚也不做工,日日推說這裏病那裏痛,監獄怎樣也拿他沒辦法。有趟他又闖了禍,給戴上腳鐐,他便拖着脚鐐,跳上圍牆,爬上屋頂,大聲說要自殺,也不准人上來,誰上來便殺誰,鬧到監獄大亂。屋頂附近有個哨崗,幹部說你再不下來就從哨崗一槍打死你,他倒半點也不怕,顯見早已立下死心,後來還是獄長羅副政委狡猾,心知運動正來,正在做他材料,要法院整死他來儆猴,便好言勸他下來,也不留難他。不用說,我的師傅蔡千,心中極不願意我跟他來往,只是又實在怕他,所以不好發作。跟他衝突可不易受,有回姓沈的在電視房與人爭看電視,順手執起椅子向人頭上一拍,那人便頭破血流。

有個星期天,我跟沈雪奇在下棋,有人叫他下去。我問他甚麼事,他說老闆(即幹部)叫他去工廠,有事找他。他一下去便再無踪影,那局棋始終沒下完。原來幹部找了四個勞改頭迎接他,我師傅蔡千是其中之一,要他受綁,沈雪奇怎願給人折辱,於是便跟他們打起來。這四個勞改頭本來便是幹部找來替他們行私刑的,於是二話不說,合力將他毒打一頓,打到他身體腫脹,昏迷過去,吊起來還給勞改頭用屈指拳插他筋骨間的胸部,結果私刑毒打過後,以打架出名的沈雪奇休克過去。幹部眼見他已氣若游絲,才抬他進了醫療室,打了口強心劑,才勉强保住他性命,將不像人形的他投入禁閉室中等候下一次公開大會和槍斃。這頓毒打原來是那位下部被襲的幹部報這一抓之仇的。至於在監獄中幹部利用勞改頭行私刑,在過去倒是尋常事,不足為怪。當然,無政府主義時期又作別話。

跟沈雪奇一夥的,有個叫姚松齡的潮州人,因搶劫判了七年。在汕頭看守所時,他與其他犯人,曾因搶另外一個犯人的錢,用被蒙起人家的頭便打,結果打死了人,加刑十五年,我到梅監前,他已長期坐禁閉,我到後他也放過一陣。我覺得他這個人有想頭,善解人意。有趟我跟他下棋,他輸到意興闌珊時,我故意輸給他,竟給他看破了,他也不動氣的說,你無意再下就算吧。當時他打架已受過處理,坐過禁閉,一心真的想改過自新,找條生路。只是運動一來,無端又把他抓去再坐禁閉,還冤枉的陪沈雪奇給槍斃掉了。

另一個與沈雪奇一夥的是個二十多歲的潮州人大眼仔,此人因打架搶劫入獄,服刑六、七年。我一入監,便認識這位自幼闖蕩江湖的大眼仔。原來他七歲已因打架入獄,在獄中長大。他全身蚊痕,倒是個風趣人物。有回勞改犯醫生依例到了操場,病的出去診治拿藥,這老醫生好開玩笑,像在榕樹頭講古般,與犯人有說有笑,還對大眼仔說不可再打架之類。大眼仔笑着回答,我們這是人民內部矛盾,跟醫生卻是敵我矛盾,因為那犯人醫生是國民黨。

大眼仔夥同沈雪奇等撩事鬥非,對灰佬也是特別痛恨,一有機會便動口動手。運動到後,大眼仔便給捉了去坐禁閉。後來加刑至十五年,流放大西北。離監前幹部從禁閉押他回倉收拾私人物件時,正好遇見「大灰佬」陳裕業,便用粗口大罵他,這陳大灰佬說是與壞人壞事鬥爭,給共產黨「報寸」,搞死了幾個人,得以減刑三年。

沈雪奇這夥人幕後的首腦,其實是一個名叫姚金水的潮州人,他因强姦入獄,服刑十二、三年,我入梅監時他三十左右,已快刑滿。這姓姚的其實是沈雪奇一夥的師爺,專在背後挑撥人打,卻是出口不出手,人倒也有工作能力,開車床技術在獄中數一數二,只是常詐病不開工。他天生狡猾,在監中是出名的騙子。他常向我借書,我不喜歡他,對他有戒心,所以也沒甚往來。運動來後,他跟沈雪奇、姚松齡、大眼仔等,一起給提去坐禁閉,等候處理。那時個個都知大禍臨頭了,結果他得保老命,但雖快刑滿,卻加判無期徒刑。

結束沈雪奇和其他犯人性命時,又是照例開槍斃大會,跟第一次情况大同小異,不再贅言。

幹部依運動處理過兩批人後,梅監犯人給槍斃的雖不足十個,加刑的卻很多。這時,就是幹部心裏也有點難過,不想再這樣草菅人命下去。姚松齡死前的表現,相信也給幹部留下一個深刻的陰影。他坐禁閉時,日夜大罵沈雪奇,說姓沈的害死他,沈雪奇要死不打緊,還要他陪死。而他這樣死,是死不瞑目的,因為他早已立下決心,改過自新。幹部後來說,有趟姚松齡跪在他們跟前,聲淚俱下,求他們放他一條生路,真有悔改之心,使廠長幹部心裏難過不已,只是材料早已交上法院,發落下來是槍斃,誰也改不了這命運。於是難過還難過,冤枉還冤枉,人還是要死的。經此一役,幹部可能反思之下,亦知道監獄大亂,其實是自己不管的後果,運動要槍斃人便得交材料,找人送死,死的人說甚麼也不是罪大惡極到非死不可的程度,很多只是頑皮發洩而已。所以,姚松齡死後,幹部再也不搞材料,抓人槍斃了。而抓了好幾個人送死後,積犯也的確害怕了。其實當時這「從重從快運動」,在社會上也搞得人心惶惶。通姦當强姦,偷當搶,還是小事,更為嚴重的,是一車一車地送去槍斃。聽老犯人說,恐怖氣氛,仿佛回到解放早期。就是在梅監中,我也找到些重判的例子。

例如有個叫羅偉煌的傻瓜,平日沒甚肉吃,有天走到街市,一時興到,竟然搶了人家二斤豬肉,公安跟他糾纏時他又跟人吵架,打了起來,給公安打了一頓不在話下,還要告他搶劫襲警,重判十年。入到獄中,犯人總愛跟他說笑,說不用怕了,現在一個星期可以吃一次豬肉,共產黨畢竟是照顧你的。

又有個未成年的梅縣仔姚飛福,剛上中學,就同一班不良少年,趁一個三十多歲女人踩單車過橋時,將人家捉到草地輪姦。據說這姓姚的少不更事,只拿水槍射人家下體。後來給公安抓了去,帶頭的自然是槍斃,這姓姚的因年紀未足,按中國法律應判入少管所,不能判刑,於是公安便將他關在看守所,等夠十八歲時才判他無期徒刑。入到獄中,獄卒對他也頗同情,並聞說此案本可翻,只是當天因槍斃了主犯,難以交代,所以不便翻案減刑,只好不了了之。這姚飛福其實人倒斯文,我看來看去,也不明白當年他為何如此糊塗。

上面說過,在恢復監獄秩序過程中,除了投人和加刑以收恐嚇之效,還搞了另外一個調往大西北運動,所謂大西北,主要是指放逐到新疆等地區去搞建設工作。最初上面提出這運動時,還沒有清楚說明意思,下面只得加以揣摸。有些專討好幹部的「灰佬」勞改犯,也不知這調去大西北是懲罰性的,便在監中的牆報上亂吹亂描,說大家要積極響應號召,自己甚麼以身作則,呼籲人人報名之類。

到開會時,正所謂個個知死,明明不想去,也不敢喊口號反對。我則如看戲的,照例不發言,長期像我這樣頂着幹部的,全梅監僅有我一人。所以這調大西北運動,早期雖可自動報名,實際上還是由獄方挑選難管的犯人送去。第一批送去了百多人,每中隊十多人,這批人抗拒情緒相當大,乘火車時發生跳車,也有因此給槍斃的。後來這大西北運動,卻發生戲劇性轉變。原來有些犯人覺得與其在梅監這裏,日日坐牢,沒有前途,倒不如去大西北轉轉環境,或者可以闖出一個新天下。加上又有人煽風點火,說其實這大西北也不冷,日日有羊肉暖肚,豈不快哉。因此,報名要去大西北的人,竟然踴躍到幹部要出面制止。有個犯人甚至為了爭取去大西北,不昔日日曠工,鬧到成行才罷休。其實這大西北哪裏不冷,很多人去後真的受不住,叫苦連天。那姚金水去到那邊卻真的翻了生,當了勞改頭,登在勞改報上好不威風,出盡風頭。有位年青的强姦犯人,去了大西北後寫信給梅監難友說,這大西北生活很苦,羊肉是沒有的。我們中隊的犯人去了大西北,肯定是出了事,所以不久中隊的管教幹事要親自上大西北一趟(每一中隊的負責幹部是中隊指導員,下面還有生產隊長(廠長)及帶班幹事兩三個)。管教幹事回來後,在大會上當面向我們說,他這次上去,看見勞改犯不聽話的,要剝去衣服,赤身露體在雪地上凍,看見了也覺得很慘,叫大家聽話一點,否則給流放大西北,可不是開玩笑。實際上,由於大西北收容全國最難搞的囚犯,管教的方法野蠻得很。至此,犯人聽了,對大西北的幻想也就完全破滅。過了很久,我沒有聽說過大西北的事。直到八八、八九年間,看勞改報知道新疆發生地震,幹部家屬屋牆倒塌,死了數十個幹部及家屬,勞改犯則一個也沒死,還去幫助救災,很多因此立了功,減了刑。

上面說過,我一入監,便給派了跟師傅蔡千,這個勞改頭還收另外一個徒弟王宇忠。我入獄十年,唯一跟人打過架的,便是這王宇忠。他是個很年青的客家人,小流氓出身,與未成年的表妹談戀愛發生關係,被判入獄七年。他父親是鄉間幹部。入得獄來,動輒打架鬧事,算是頭面人物,專找灰佬晦氣。曾經在眾人面前,大喊我們受了共產黨的騙,令眾人側目。工作方面,最初是天天詐病不幹,後來才正常點。最初開小組會時,王宇忠跟我一樣,也不認罪,由於他表現得硬,所以最初我對他頗有好感,有些交往。但他錯在太好玩,我又開始想修心養性,認真讀書,待日後對共產黨大幹一番,所以便沒有事事應酬他。這樣下去,便生了磨擦,關係惡化,加上蔡千從旁挑撥,彼此更有心病。

話說有天我曉得他背後說我壞話,正是勃然大怒,再也忍耐不住,找他晦氣,一見他便用腳踢他。王宇忠也大怒,跳起來便跟我打,我沒除下眼鏡,加上怕坐禁閉,有點恐懼,因此給王佔了上風,連眼镜也給一拳打碎,血流滿面。他一見我流血,也有點虛怯,倒是我卻像豁了出來,心想就是瞎了一隻眼,還有一隻,便放膽打他,反而佔了上風,追了他到牆角,很快我們便給其他勞改犯制止了。我眼角縫了幾針,幸無傷眼。由於我身分特殊,加上又受傷,所以王宇忠當殃了,在大概每月一次的全監大會受到點名批評,還要賠我眼鏡。說也奇怪,自此一打之後,大家竟然氣消了,雖然不再往來,也斷了仇口。後來他表現良好,減刑一年,我們亦不念舊惡。

共產黨口口聲聲說要消滅階級,但正如遇羅克所說,最重視階級出身的,正好是共產黨。在社會上,出身好的固然常佔優勢,就是犯了同樣的罪,出身好的也佔便宜。「矮姑」便是一個例子。矮姑是渾號,因為其人生得實在矮,樣子又似婆娘。他四十多歲,母親在大躍進時餓死,他便跟人養蜂,為人勤奮,還討了個老婆。只是外父嫌他五短身材,武大郎再世,常煽動女兒改嫁。這矮姑跟武大郎可不同,欺負不得,且有點膽色,便拿起刀斧火藥,向外家尋仇。結果一斧砍死外父,外母性命也不保,老婆則給他飛刀斷了手。他便點火燒屋,自己爬上屋頂,一刀直插喉心自殺,流了很多血,卻給人救活了。殺人放火,在大陸本該死刑。但他是紅五類出身,所以得保狗命,只判無期徒刑,後來他還減了兩次刑,只坐十三年。

解放軍的特權例子,則從劉少州的經歷可以看見。年青的劉少州是在鄉下當兵的,有天在街上與人碰撞,衝突起來,拔出軍刀,一下便插入人家心窩,闖出人命,他連忙便逃入部隊。後來外面鬧得緊,部隊才被迫要處理他。劉少州一聞風聲,連夜拿槍上山,給部隊派兵追捕,團團圍着他,要他投降。其實這些甚麼子弟兵,還不是訓練出來殺人的,他惡向膽邊生,留下一顆子彈在口袋準備自己享用,便想亂槍掃射,同歸於盡。殊不知這槍卻給人做了手腳,缺少部件,開不得火,他才被捕。若是尋常百姓,這殺人拒捕,加上準備屠殺圍捕者,不槍斃才怪。偏偏他是個解放軍,便放他一馬,輕判十二年,恨得當地老百姓十分不念,大肆反映始終無效,不在話下。劉少州輕判十二年不止,還是留在部隊看守所服刑。在部隊看守所,倒自由得很,連出入也自由,只是工作上從小兵變為養豬種菜的。而且一般而言,坐上三幾年後,外面的人沒有留意,他減刑後復職,回復本來職位。兵兵相衛,可見一斑。但這劉少州卻注定沒這好運。有天他養的一頭母豬春情發作,上頭營長叫他馬上抱住找公猪去交尾,因為時機一過,這母豬又不想交尾,生不下小豬,劉少州心想這倒是屈辱得很,要我抱頭公猪去交尾,便公然抗命,跟營長爭持,給捉了去處分。劉少州氣下不來,想離開部隊,就要求調去正式監獄。這才來了梅監,入得監獄來,方知比起梅監,那部隊看守所生活簡直是天堂,這梅監勞改犯生活,是人不人,鬼不鬼的。正所謂大好前途,竟給一頭發情的母豬斷送,可知這交尾一事,確要小心侍候。

最初我與他有些來往,後來才曉得他還是跟共產黨一路,暗中監視我,關係自然疏遠起來。出身階級反映於犯人遭遇固如是,就是當灰佬、做勞改頭也有這種出身因素。當灰佬、做勞改頭最大的好處,便是在監內可狐假虎威,坐牢可望減刑,幹活可挑輕便,但單靠「報寸」,一廂情願的靠攏,還是不易當正勞改頭。原來獄卒總要挑些與黨有關係的,越近則越信,越疏則越懷疑。

日後當經濟罪大旺盛,送來高官入獄時,他們坐的不是一般倉房,而是在打掃得潔淨的倉房獨居,有犯人充任僕從,或調往醫務室,經常住上一年半載,照例是藉口保外就醫,從此又逍遙法外,回復自由身。

至於甚麼「公平」問題,在共產黨看來,是屬於資產階級人權一類貨色,說是騙人而已。如果說監獄是社會的反映,談到獄中犯人意識,我認為相當於文革前解放初期的狀態。而幹部的對策,便是進行洗腦式的政治教育。每周總有三、四個晚上,用來做政治學習。另外一個,則是生活會,這些都是小組會,同倉十二人一起在倉內開。因為一個中隊有十多個倉,而幹部只得六、七個,所以小組會議,通常沒有幹部參與,由勞改頭組長擔任,我那組組長便是蔡千。政治學習主要是認同當時政策和運動,例如八三年間,主要便是學習「從重從快運動」,要跟共產黨說槍斃好,判刑重妙。

小組會先由勞改頭宣讀,然後逐人表態講感受,一般犯人,少不免吹吹嘘嘘,但求過關。在我的小組中,最初我跟王宇忠、劉少州一聲不發,後來劉少州投降了,再後來王宇忠也熬不住,剩我一個人晚晚獨抗十手所指。每逢年尾,監中少不免要緊張一個月,因為要搞年終總結。這年終總結,其實在國營或集體所有制生產單位,處處要搞,但監中搞的特別認真。

開始先開大小會議,由幹部訓令恐嚇一番,要犯人自己寫下草稿,內容是談認罪服法態度,勞動改造態度,與其他犯人相處態度,如何定下來年改造計劃及其他意見等。草稿寫好後,先在小組會逐個討論,通過後交幹部審議,再獲通過後發還犯人,才派發正式表格,填上名字罪行,抄下年終總結。

也有通不過小組的,例如上面提過流放大西北的林老頭便是一例。第一年年終總結時,我死頂下去,就是不寫。幹部三兩天便召我入值班室,軟硬兼施要我服從,蔡千之類的勞改頭也日夜在耳邊嗡,後來姓江的指導員說,你要是不寫,全梅監只有你不寫,要拿你來作典範示眾,我也不怕。前後搞了一個月,獄方硬要我寫,否則過不了關。我一怒之下便寫了,大意是我無罪,在「從重從快運動」中,法官無罪當有罪,小罪當大罪,他們才是有罪。幹部見了大怒,立刻由劉科長處理,因為我是直屬劉科長的,劉科長一看見我的總結便罵我,我便跟他對罵,馬上便給戴腳鐐,坐禁閉。有個幹部見我頂嘴,還想動手打我,給我閃開了。還是劉科長使了眼色制止,他不想整我。其他犯人,則除了要坐禁閉,幹部一見不順眼不聽話便毒打。

這禁閉是個小房間,內裏昏昏黑黑,蚊蟲成群,牆上血迹斑斑,留有「反對共產黨」等詩句口號,人一入去,正是渾渾沌屯,不知天日,大家想像關了燈獨囚在一個小廁所便是了。

後來聽王希哲說,懷集監獄的禁閉室更差,他犯事坐過。那裡長期積水,也無木板,冬天睡在積水,苦不堪言,而且,入禁閉便是單獨囚禁數個月,看守們更野蠻,不聽話的就把犯人縛起,放自己養的狗來咬人。

在梅監,禁閉室還有另一用途,便是神經失常的人判進監內,為省麻煩,也就長期囚在禁閉,手腳加鐐,十分不人道。我坐禁閉時,旁邊囚了兩個神經漢,一個日夜在唸甚麼認罪服法,另一個則大力打門,破門而出,給幹部毒打一頓才拖返入禁閉室。至於為甚麼神經失常的人不是另外處理,而是判入正常監獄呢?

據勞改犯們說,原來大陸法官,很多都是糊糊塗塗,草菅人命,人家神經失常便當是裝傻,照判刑無誤,說來十分不人道。其實監獄對這些神經漢,並不想白白奉養他們,只是中國實行戶籍制度,判刑時指他們戶籍轉來獄方,若要放他們,除非原地政府當局接受,否則不想囚也得囚他們,於是只好棄之禁閉室,一日兩頓稀粥,由得他們自生自滅。所以一般傻佬,都在禁閉室待很久,但最長的紀錄,則由一個死不悔改,公然反對共產黨的犯人持有,紀錄為十一年。

禁閉生活還有一點值得提,便是我的腳給鐵鐐弄損,發現遲遲不結疤,原來是人進了這種壓抑環境,有時連免疫系統也失靈。坐禁閉要出來,規定要通過審查,即是認錯。劉科長從開始已對我說,寫檢查就放人。我起初當然不低頭。後來每天黏一粒飯在牆上計算日子,黏了二十多粒飯,人已虛浮,渾渾沌沌的,實在數不下去,只好寫篇檢查,不提認罪服法,單表態度不合,也就給放了出來。

放出禁閉前一兩天,剛巧父母第一次到梅監探我,我從禁閉押去見他們,沮喪已極,自然對他們說在坐禁閉很慘。誰知幹部已做了他們工夫,我母親還說,對啊對啊,囑咐我要聽幹部話,激得我七孔生烟,再看他們給我只帶來兩本書,更加憤怒。

本來我轉來梅監,他們理應告訴雙親,但這手續沒做。我寫信給他們,起初幹部又要我用認罪來交換,所以拖了好幾個月,害得父母要在我到梅監半年後才能來探我。

 

一九八五新的一年來臨,「從重從快運動」已成過去,但社會雖然不像從前,監內仍像過去中國一樣,一個運動接着一個運動。一九八五年的運動,叫「檢舉揭發」。怎樣「檢舉揭發」?就是自我檢查,認清自己犯罪事實及根源,還有未給揭發的要自己乖乖上報,否則日後查出,加刑對付。同時,還要將知道別人犯刑的,揭發出來,知情不報,日後一樣要問罪加刑。且說這梅州監獄自開始「從重從快運動」後,斃了好些犯人,過去無政府主義的氣氛一掃而空,人人都學得乖乖巧巧,等閒不敢造次。

這「檢舉揭發」運動來後,自是人心惶惶,不在話下。在「檢舉揭發」期中,又有一段插曲。且說有位六十多歲客家人教師,人人稱為老師,本是共產黨外圍分子,參加宣傳隊活動。殊知文革一到,全家給人殺清,屍體還要斬開幾截,他自此便與共產黨不共戴天,血海深仇。

他是反革命罪入獄,判十年,早我七、八年進監。在獄中,他恃老賣老,常說共產黨無人性。此公還有一段笑話,便是性慾强,白天在蚊帳裏手淫,給人檢舉到幹部處,對此幹部不了了之,只說你那麼老了,莫要丟臉,後來有犯人說他出獄後,因為身子好,需索多,結果連老妻也搞壞了,引得人人大笑,當是娛樂。

「檢舉揭發」期間,運動本與老師無關,他卻自動獻身,檢舉一宗罪案,說文革期間,他鄰居全家給捉去殺頭,幹部對其中一個少女說,你要是獻身我便放你,這鄰居少女不知人心險惡,竟然信了,賠了身子,一樣難逃一死,老師檢舉的這個幹部,還在做官,而且做大了。

幹部一見這檢舉,當然不處理,官官相衛,河水不犯井水,是大陸官場慣例。可這老師也算是名硬漢,一天到晚纏着幹部,要他們認真處理;共產黨虛偽,幹部的無惡不作,彼此的護短照應,在這例子中暴露無遺。

當年我將判決書給老師看時,看到上面指控我說共產黨墮落腐化一節,老師拍手稱道,說得好,說得好,共黨的確是墮落腐化。我想到了八九民運時,共產黨墮落腐化,早已成為全國共識了。

一九八四年,還發生了另外一件大陸監獄史無前例的事,便是勞改犯參加區人大代表投票。當時有兩個人給提名,都是梅監副獄長。原來共產黨制度,往往有副無正,想是方便日後「卸膊」之類。投票前獄方自然做過些宣傳醞釀,犯人很多仍不知就裏,但是上頭叫做的,只得人人去投。以我覺察,不少勞改犯卻十分重視選舉,有些有知識的則說,這投票權是難得啊,要珍惜行使投票權。

論氣氛,我也認為有點民主已算是共產黨做的一點好事。至於我,跟中隊內十多個勞改犯,都是連選舉權也被剝奪,比一般勞改犯尚有投票權不同,所以只能作為旁觀者。那年早已沒有發生過捉拿監內勞改犯去槍斃,因為運動已過去了。只是,有趟操場貼了張紙,上面是被槍斃毒犯的人頭照片,以示警戒。我一看,認出其中一個老頭子,在譚江看守所時囚在我斜對面,他終日要與同室囚犯下棋,獄卒不准就發怒大吵,甚麼也不理,大概當時他已知難逃一劫吧。

且說有天,在廁所看見地上一大灘血,奇怪得很。後來其他人告知,這是因為在聆訊時期,有人給公安毒打得厲害,內部出血,由尿道排出。說起來,當時倉內有個渾號「黑仔」的,聯訊時也是屢遭毒打,後來小便常失禁,幾次不知不覺撤下,怒得下格林姓的犯人大罵。原來我在聆訊時,受的只是精神虐待,一般國內刑事犯一給公安抓住,甚麼文明全部放諸腦後,動輒拳打腳踢,暴力迫供。

看守所時亦看見過獄卒幾個人一起打人,監獄中也有幹部打人,「從重從快」時更厲害,後來逐漸少了。在工作方面,那年我表現頗佳,得到生產幹部表揚。這隊長常叫我認罪吧,你劉山青有幾多個頭,怎麼比蔣介石還要反動?但是,在工作上,他卻表揚我,認為我勞動改造可以,只欠思想改造,若是認罪服法,當可减刑。我也知道,這是事實,但我偏不睬不理,幹部最頭痛就是我對認罪服法的態度,其他勞改犯懂看風駛裡的,於是有機會便搞我,累得我常要罰值班,即去負責送菜飯、搞清潔之類的衛生工作。

上面提到「檢舉揭發」運動時,幾乎漏了說一件,便是幹部要犯人每天「過電影」,就是將犯案的過程每天反省一次,重溫一次。這是精神虐待,我當然沒問題,越想自己越英雄,那些打家劫舍,或是一時糊塗的,則越想越心傷,無端日日要受折磨一次。

說起「過電影」,獄中真的有電影看,且多是武打片,上面已說過。有晚做了齣西片,叫「麵包師的兒子」,說這主角給人陷害,法官明知也判他死罪,來保住權貴人士,有個法官挺身而出,最後取得皇帝赦令,趕到獄中,時辰已到,麵包師的兒子已赴黄泉路上。這兒子在電影中鮮明突出,他沒有罪,有罪的是法官。罪犯看後,感觸很大,一來因不少是小罪輕判,甚至無罪亂判入獄的,但最意外的,便是那位出賣姚金水而獲減刑的「大灰佬」陳裕業,他是因為與數十個女人發生過性關係,給冤成强姦而入獄二十年的,一直以來馴馴服服,而且認罪服法,大做點灰報寸,減了十年,這晚看罷電影他也大聲說,他沒有罪。實際上,當時情況可說群情洶湧,可見監內人心。這是大陸司法糊塗的結果。話說這傢伙,替幹部打得人多,自有天收,後來右手萎縮,煩得幹部多,撿得便宜,「保外就醫」,又早走了。

這年還認識維修中隊兩個「反革命」。一個替台灣當小特務,綽號「肥豬」,坐過兩次牢,出獄後沒錢,索性寫信去台灣國民黨特務機構聯絡處要錢,給中共當局截了,再度判刑。

說起這國民黨,當年在大陸身敗名裂,現在在監獄卻頗有威信。例如有個年青客家人騙子,便對我說給共產黨打過騙過,出獄後要去當國民黨特務。在不少勞改犯眼中,原來國民黨特務是大英雄,國民黨是大救星,因為與共產黨對着幹,所以很多勞改犯都想投靠國民黨。

另外一個綽號「高佬」的反革命,人頗有才幹骨氣,原來在十年八年前糾同六、七個人,準備軍火,計劃在鄉間先殺掉幹部而起義,後來同謀告密,一網成擒,被判無期徒刑。我對他說你這樣子起義,根本沒有出路,同謀的人想到這點而反悔,也不稀奇。

獄中還有一個真的帶過國民黨兵的軍醫。大戰時他帶過兵去緬甸打日軍。解放時他留下來,後來想去台灣,跟台灣的家人聯絡而被補,被打成特務,坐過兩次牢,第一次在大西北。據他說那裏完全是國民黨高級軍官,官階以他最低。他雖然常罵共產黨,還是說當時幹部比較開明。

這國民黨軍醫,跟劉賓雁有過一面之緣。他說十多年前,劉賓雁已是才子,當上編輯,口多多便給整下來去北京工作。劉去到文化部找部長報到,當時大陸官還是平民化得很,門禁並不森嚴,他直找部長,後者在開會,叫他吃過飯再來,劉說他沒錢,部長便給幾元。劉到飯館吃飯,偶遇軍醫,道及此事。

我跟軍醫來往交談時,他有兩次無端在談話中說他不要人同情,當時我不明白意思,後來才弄清,這是自卑心理作祟。

返回香港後,有朋友問我,上面監獄可有搞同性戀的,我說也有。例如,有位綽號「蘿蔔頭」的,便專愛搞同性戀,還要講心,不是戀愛的就不能碰他。試過光天白日,人家在下隔床打撲克,他跟人在上格床搞,弄上幹部處理也不了了之。那位性慾强的老師,也好此道。這是我對他敬而遠之的其中一個因素。

眨眼間一年又過去了,到了年終總結,今回我學乖了,沒有硬拼,免得又要禁閉受苦,也寫了份總結書,左談衛生,右談勞改,就是不談認罪服法。幹部也知我在這點死頂,硬壓也不是辦法,於是做好做歹,又平安過關。

獄中過年是一大盛事。平日獄中伙食,是一日三餐。早餐只有蘿蔔乾或鹹菜之類,午晚都是白菜之類,油也沒多一滴,每星期才有一次加菜,來二兩豬肉,不過瘦的已給伙房的勞改犯及幹部刻扣分掉,只剩下肥的。過春節時,另有伙食錢支付,餐餐有肉,煤爐又大開,犯人可自搞小菜吃,泡工夫茶嘆,放假三天。

除吃外便是看電影電視,下棋玩牌,還有搞晚會,五百元人民幣請來一隊歌舞團,團中有姑娘表演,看得個個勞改犯口水直流,大拍手掌,好不暢快。過春節時還有一個優惠犯人制度,便是放犯人十天八天假期,回家探親。表面上這制度十分文明,實際上你不替幹部做盡壞事,假釋免問。

這年由陳裕業獲得,出去嫖賭飲吹,不在下話,還當了幾天小販,賺了幾百元,回來後少不免又吹嘘一番,惹得同倉犯羡慕不已。

到了一九八五年,「檢舉揭發」運動又成過去,新的運動是「學習社會主義法制」運動,主要內容是中共當局認為所有罪犯,是不懂法,是法盲,所以要提高法律意識。當時勞改局編印了一本小册子,每人派發一本,大會小會都學習,一章一章地學,年尾要考試,及格才過關。每人又要寫些應酬話,例如認罪服法之類,我也亂七八糟寫了,單是不提認罪。

最好笑是有個新到的潮州青年,是個強姦犯,寫時詳細說明犯罪細節,貼在倉內壁報板上,傳為笑話。

在運動中我發現原來有些犯人,果真相當投入勞改制度,平時樂於練習試題,亦以運動中學的作為日常話題。年終考試時,由於幹部認真,犯人水平又不高,幾乎全部不及格。我則在認罪服法,認清罪行根源這點不答,也不及格。事後才曉得,其他監獄大多幹部放水「出貓」,分數很高,勞改局比較下,梅監幹部有難,分低即幹部工作不力,或管教不得法。經此教訓,日後梅監幹部也學乖了,一於投入說謊國懷抱。

這時監獄又引入一個新制度,便是操練,放工後還要在操場練,我視之為剝奪休息玩耍或學習時間。

那年發生的新生事物,便是接見外賓探訪。外賓主要是國外華僑,那時開放政策,外國關係開始重要,從商賺錢已成新的目標,梅監幹部也蠢蠢欲動,想利用監獄唯一資源,即勞改犯的勞動力,試試撈點油水,所以招待過幾次外賓。見外賓,對犯人有好處,至少態度上文明點,有個在馬來西亞坐過牢的華僑,還說要多些搞探訪,很有意思。

聽聞法國標緻汽車廠本來想與梅監合作生產些配件,派兩個洋人來參觀,害得幹部大為緊張,因為幹部視我們為狗,累得我們清潔操勞了三數天,誰知告吹了,氣得我們叫打叫殺。

另外一類訪客是大學生,主要是汕頭大學法政系學生。第一次數十個學生來到,我在車間,主動跟他們談話,自動介紹是香港的劉山青,他們好奇問為何在此,我答是搞民主運動。問判多久,答十年。問後不後悔,則答不後悔。此語一出,眾學生嘩然,勞改制度下不後悔,他們來做法政工作,也知是「大件事」。有個女學生很同情的說,「你母親一定很傷心」。事實上,依我當時旁觀,女學生多較同情,男的則態度惡劣。

第二年汕頭學生到訪時,想是劉科長吸收了早年經驗,再也不讓我接待他們,留我在中隊內。我在中隊大閘看見他們行過,誰知其中一個教師朝我行過來,問我是否香港大學的學生,我很愕然地問他怎知道,他同情的說,你們的校長跟我們大學也有聯繫。

那年另有一次意外,是一名被判七年的國民黨特務,在監內學電工,算有特權,可聽電台看電視。他問清楚我是劉山青後,說台灣電台報導香港青年作家劉山青被大陸重判。我心中卻在笑,我幾乎是文盲,怎算得上是作家。

這年發生的另一件不尋常的事,是父母與妹妹和她的兩個兒子來訪,還用寶麗來給我照相。我希望她將這些獄中照片帶回香港給阿清或其他朋友,拿來宣傳用,誰知離開時幹部全沒收了,只留下一張,他們帶出香港後,也沒有依我意思發表,以支持营劉運動的聲勢。

我幹了一件的不尋常事,偷偷將判決書給了母親。在一次父母探訪時,我已帶了判決書在身,誰知那天幹部特別多,原來都是走來抽父親的免費烟。當時我坐在母親旁邊,父親對面,想將判決書給他們又怕被發現,心生一計,望着父親,手便將判決書往母親毛衣塞。誰知她的口袋小,判決書露了出來,母親更不知所措。我索性走近父親處,引開注意力,母親會意,除下毛衣便將判決書捲起來。第二次接見時,母親大罵,說以後不要亂來。再下一次接見時,已隔了一年,我叫父親發散出去,叫香港朋友大搞,越大越好。問父親有否給阿清,他說只准她抄,我很憤怒,於是次次會見都想說服父親放出去搞大。大概是在這時,父親轉述一事,說梁耀忠、劉子廉游說李柱銘向魯平過問我的事,魯平說這個香港後生仔很硬,想跟上面說也說不來。後來我終於說服父親,發放判決書,於是便在香港發放。此事一出,我在裏面自然遭殃,又坐了禁閉。但這些是年多兩年後的事,而且我也早有心理準備。

一個十一億人的國家對付我一個人,連判決書也不傳出去,誰是誰非,誰對誰錯,誰是心虛,誰是理直,不用調查研究也知道道理盡在何方。

這時師傅蔡千快要走了,幹部便從基建中隊,調來盧協、唐肇興、陳裕業三個「灰佬」入來跟蔡千,接替他走後監視我的工作。前兩人只跟了兩、三個月便調走,陳裕業則跟我一年,還接替做我師傅,雖然我技術比他還好。過了一年,最後我也當上師傅來。就這樣的在獄中過了二年多,雖然足不出獄門,倒也增加了不少對說謊國的了解。

 

 

第七章 八六至八八年: 監獄改革

 「親愛的父母:

我於五月八日收到八罐食物。請你們不用再寄食物給我了。但我想得到一盒檸檬果子鹽(瓶裝或包裝都好,視乎便宜的)。

我現在已聽你們的話。就是認罪服法,爭取早日回家看阿清,請代我給阿清問好。我實在沒有甚麼話想說,不過,我以後會多些寫信回來,匯報我的改造進展。

再見。

山青

一九八六年五月八日」

 

我一度認罪服法這一節,是十年監禁生活中最掃興的插曲。其實監獄方面除了整個制度逼我認罪、不斷提醒我要供養父母外,還向我父母做了不少工作。後來父母每趟來,總叫我認罪。有次還給我打眼色,說爭取減刑,出來再算云云。我在裏面獃得久了,又不知外面真的搞了聲援,加上周圍個個都認,唯我不認,日子久了,總覺得有點突兀。總之就是心中一軟,又開始胡思亂想,便對父母說,好呀好呀,我認了算吧。這樣過了個多月,便胡亂寫了二百多字,說認罪希望改造減刑之類,還問指導員有沒有特赦。幹部並無進一步要我提供些資料,說真的我也沒有甚麼可以提供的,香港這邊的運動是公開的運動,大陸那邊其實也頗公開,沒有搞甚麼陰謀詭計,過去與他們頂,其實也是意氣之爭。我想這是為何他們沒有向我套取甚麼資料吧。

獄方知道我改變態度,高興極了。因為全梅州監獄,絕少人自始至終不認罪,羅副政委還在監犯大會中特別表揚我,說四中隊的劉山青也認罪了。他在上面吹嘘時,我正在瞌睡得甜甜蜜蜜,所以知道,還是會後其他勞改犯告訴我的。認過罪後,我基本態度還是不變,不做點灰,不寫東西對共產黨歌功頌德。只是獄方對我態度轉變,放鬆得多了,不會像過去般動輒罰我戴鐵鐐值班,所以這一年我過得特別活潑佻皮。

舉一個例子,就說年終學習運動的考試吧。一九八六年的運動是學習社會主義道德教育,大家照例大小會議學足一年後又考試,經過上年教訓,幹部這趟鬆得多了,很多囚犯藉口大小便去廁所出貓。我最大膽,走回倉找書便抄,幹部口邊要我不要那麼「狼」,實在也容我亂來,其他犯人聽聞莫不目張舌咋。

更佻皮的,便是我跟人比武的插曲。

那時我工作的車間,相當獨立,人少方便玩耍。閒來無事,一便是練翻觔斗、練後倒臥,即像僵屍般平身向地拍下去、練鯉魚翻身等。雖然還做不來空翻,但前手、後手和側手翻已做得不錯,在獄中數一數二。窮極無聊,想起以前聽聞過甚麼金鐘罩、鐵布衫,無人指點,也來運氣紮馬試練,運起氣來,自己擂打腹部,那時我翻觔斗翻得有些日子,已練就相當紮實的腹肌,竟然很快上手,打打又覺不痛。過些日子,膽子大點,竟然叫其他勞改犯試打,又過了關,覺得沒問題。這樣練練試試,膽子又再大了,叫人家放心大力抽,也抽不入,一時在勞改犯中,打肚腩打出個名堂。其他有想學我的,給一抽便叫痛或心怯了。

話說有個修車仔勞改犯,長得魁梧,打架有聲名。他與我互打肚腩也捱不住,心中自然有點不暢快。且這佻皮玩耍的,就如我們香港人聽音響,總是越聽越高檔,大隻佬便提出,不如「隻揪隻」比武。我初時只說不,他打架出名,又長得高大。但他求得我多,我便答應,方法是各自坐在凳子上互揪,不准打面。他雖然體形像水牛,力又比我大,還有實戰經驗,只是我有一個優點,便是心中不怕、夠狠,他拳來我胸口照承不擋,拳頭卻照打他。大隻佬心中一怯,翻身而逃,敗下陣來。

大隻佬輸了,正所謂面子攸關,過去打架英名豈非盡喪,於是又要求升級,自由比武。我初時還是不答應,見他央求得多,又順了他意,規定不打面不用腳,打了七、八次,還是我贏多輸少。越比越有點聲名,還傳到其他中隊,甚至有人走來挑戰。我說這只是玩玩,不是比英雄。如是者到了第二年,當時我已反口不認罪,幹部開始要炮製我,跟大隻佬最後一次打,這趟是自己心怯,方寸大亂,給他打到人仰馬翻,洗澡時發現胸口黑了一片,最慘是心怯之下,轉身便逃,殊不知背心無眼給他結實的打了一拳,痛得我五祖出世,六祖升天。

那時不知何時學曉,給人打了,不要擦藥酒,應該像日本人般跪坐通氣,過段時間血管會自然散瘀,只是輸了這仗後,幹部因我反口,已派人跟我,等閒不敢造次,於是結束了比武的插曲。

打擂台是武,文的方面,我竟在文藝晚會參加唱歌。其實我沒甚歌喉,但勝在大聲夠膽,不怯場,晚會時大唱「大地恩情」,竟然得到最多掌聲,眾勞改犯說我唱得最棒。其實在這之前以排練晚會為名,早點收工籌備,也是暢快。書也讀了很多,陀斯妥耶夫斯基、托爾斯泰、屠格涅夫、契可夫、高爾基、巴爾扎克、雨果、左拉、大仲馬、小仲馬、狄更斯、川端康成、井口靖、海明威、傑克倫敦等的經典,大部分都看過,對十九世紀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品最喜歡。但是,邏輯性强的著作,例如馬克思、列寧的經典,我還是未能看得入,未恢復過來。當時看書的另一轉變,是從文學名著改而讀報刊,我訂閱了國內十多份報刊,日夜啃讀,所以放監後,認識我的老朋友都說我常識豐富了很多,想是讀報刊之功吧。

這時連陳裕業也走了,我當了師傅,收了徒弟李國勇。他是個二十左右的羊城仔,糾黨行劫港客遭反抗時,教唆同黨刺傷事主,初被判死刑。據他說,替他辯護的律師與法院爭論激烈,幾給趕出庭,最後上訴得直,改判無期徒刑。從他的辯護故事我才知道,原來幾年之後,律師不再全是官方附庸,開始有獨立辯護。其實這是基本人權,本來就應有的。過去沒有是錯誤,今天有是糾正錯誤,不能單純認為共產黨又促進了甚麼法制進步,只是糾正本該不存在的錯誤而已。

徒弟李國勇跟另一中隊幾個白話仔過從甚密,原來這幾人密謀逃獄,暗中製造匕首繩索,後給人點了灰,受到禁閉,毒打拷問下招供,結果每人加刑兩年。李國勇則僥倖逃過一死,他是無期犯,稍有差池,便是槍斃。

這年還發生過一宗勞改頭公然毆打勞改仔事件。在過去我未入監前,在一般情况下,即是無政府主義狀態時期,為虎作倀的勞改頭公然毁打勞改仔,是時有發生的事。文革時打死人則是經常事。入梅監後,這樣的事已很少發生。

話說有個叫阿丙的,家窮無文化,神經質兼有點弱智,犯了强姦親母罪入獄。入得監來,由於做人傻兮兮的,當中給人欺負踐踏,不在話下。有天在文化室因電視轉台問題與人衝突,竟給幾個勞改頭用繩縛起打了一頓。收工時,我當眾收容他,給他藥酒療傷,其他勞改犯看見,大家同一命運,本來已心中不忿,現在見我出頭,便來支持我,當然也有支持勞改頭的,不過是少數。事情就這樣鬧大了,第二天我找到劉科長和駐監獄的檢察員投訴,搞到一貫維護包庇勞改頭的指導員也不敢貿然表態。檢察員也說句公道話,說法律規定不能縛起勞改犯,後來還是劉科長做好做歹,才將事情扯平了。我相信經此一役,勞改頭要毆打勞改犯人,心存更大顧忌。

法官亂判的事例,又發生在一個白話仔劉偉文的身上,他搶劫判七年,不服上訴,適逢「從重從快」運動,法官不理刑法,但求追上運動,有所表現,竟然加判十五年,氣得劉偉文有冤無路訴。

不過,一九八六年對梅州監獄而言,最大的轉變是開始承包制。而且,不單梅州監獄在變,全國監獄也在變,我覺得這是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國監獄最大的一次結構性轉變,轉變的結果,是以後的監獄,幾乎一點也不像以前的監獄。從監獄權力分配,管教勞改犯的目的,犯人的生活,全部發生了根本的改變,最能概括這場轉變的,是自此監獄拋開了政治思想改造,與社會上其他階層一樣,盡量向錢看。我想歷史上沒有一個社會,它本身熾熱的黃金夢竟然能夠無孔不入到鑽入牢獄,還根本改變了牢獄的精神面貌。

承包制就是以監獄作為一個生產單位,在新冒出來的市場中競投承包合同,目的在於生產利潤,監獄的目的本來便是要來懲罰改造犯人,與製造利潤無關。現在引入這承包制,以製造利潤為目的,彼此間必然發生衝突。監獄過去的經費,當然是由國家下撥。可是,八十年代中期開始,這些經費開始承受到龐大的通脹壓力,如果監獄方面不想辦法,壓力就越大,監獄情況就會越差。這其實是很多其他國家單位遇見的共同問題。但監獄的幹部,恐怕自己要承受更大的經濟壓力。幹部的薪酬微薄,一樣承受通脹壓力,過去不開放,沒有人有發財機會,大家一樣苦,有問題也變成無問題。現在政策開放,要搞市場,要賺錢啦,經貿機構的幹部,自然先蒙其利,大有撈油水機會。甚至地方掌權的小幹部,也利用本身權力,鑽新生事物的空子。這種種改變,

可以在下列各方面得見。

首先,監獄原本集中的權力必須下放到中隊,因為生產是以中隊為單位的。隨着生產所佔的重要性越大,中隊的權力就越多,監獄中央相對的權力就越少。其次,中隊和中隊間,因為利益分配上可能發生衝突,因此不同中隊的幹部的關係也開始轉變,多了分配利益這個因素。

中隊掌握更多權力,但中隊原來的傳統領導指導員的權力,卻實際上逐漸受到削弱,長遠而言,他的地位或者會乾脆被淘汰。原因是現在中隊主要不是政治掛帥、以思想改造為目標;而是經濟掛帥,以爭取更多利潤為指標,所以生產隊長(即廠長)的地位便提高了。利潤越重要,廠長的地位就越高,權力就越大,相對地指導員的地位就越低。

對勞改犯來說,過去勞動是為了改造,勞動得好是改造好的指標,與利潤基本上是不直接掛鈎的,但現在勞動是為了利潤,幹部便改變了原先的安排,實行迹近現代奴隸式勞動,從原來每日八小時勞動,一下子便提高至十二小時,每日分兩班,早九晚九一班,晚九早九又另一班。有時還要加班。

加强勞動强度,延長勞動時間,和改用十二小時兩班制後,犯人過去的生活自然大為改變。最大的不同,是政治學習之類,基本上要取消,十二小時工作後,誰還有時間、精神去搞學習?況且,在利潤掛帥下,這些學習現在對幹部已不再重要了,監獄賺不到錢就甚麼都是假的,監獄本身已淪落為爭奪利潤這無情市場中的一個貪婪的生產單位,希望有機會剝削勞改犯奴隸式勞動的剩餘價值。

最初開始承包制後,為了刺激犯人的勞動積極性,也採用犯人與中隊承包制,即完成基本定額產量的便有獎金,是乾脆的物質刺激。最初出現過的笑話,是定額定得低(這是因為過去的生產效率是偏低得很厲害),所以超額多,接承包合同犯人可分七、八十元一個月。在王希哲所在的懷集監獄,甚至有犯人可以分得百多二百元,令監獄大為猶豫,扣下不發,觸起不滿情緒,最後要獄長出面請客大吃一餐補償,無論如何,後來犯人每月有十多二十元收入,已成平常事,特別拼命的有三數十元。在量方面,勞改犯很多很努力,因為生產效率高,已代替了思想改造,有助減刑。有些犯人,甚至搏命到要用維他命丸來支撑。

犯人要長時間勞動,伙食自然改善了,肉也多了,還晚晚有加班粥,有肉片吃,用來補充犯人體力。犯人經濟改善,自己也會加菜,對此監獄已放鬆控制了。

洗腦式的政治教育、思想改造,已名存實亡,監獄方面怎樣補救呢?這便倚靠雙聯制,即勞動與改造結合。犯人每天依據勞動及思想表現來評分。新條例推出時,有獎分的條例十多條,扣分的百多條,令我想起孔子的「苛政猛於虎」。最初規定,一分就可減一日,後來發現,不少犯人獎分很多,便將一分減為零點一分。我則自始至終拒絕參加這個制度,多坐三數十天於我已不在乎了,正如我常對幹部所說,我不逃獄,坐滿十年待你們送我出去。後來果真坐足十年,一天也不少。

在「向錢看」的新風氣下,最滑稽的便是幹部曾經打過勞改犯主意,鼓勵過他們家屬投資或包銷之類。例如有個香港人陳劍雄,因走私被判無期徒刑,為了減刑,便教家屬承包木工中隊的傢俬,還從香港運來機器,他則在木工中隊當了管工,誰知產品質劣銷不出,滯貨不要緊,關係反而搞得很壞。我對他說,要打通幹部關節求減刑,不如乾脆拿三兩千元出來更實惠。事實上,在「向錢看」的大趨勢下,幹部腐化得很快,有錢真的使得鬼推磨了。話說回頭,後來聽聞勞改局也知犯人投資這一招,鬧得太過分,若是犯人在監內當了老闆,還成世界?所以下令禁止了。

另外一個笑話,便是在集體發財夢中,不知哪個幹部提出一個鬼主意,建議在梅監發展一間酒店,名為梅州大酒店,甚至監倉也可考慮出租,說不定有人喜歡住。正是財迷心礙,甚麼荒唐離奇的事也想得出來。

到了一九八七年,震動監獄的,當然是胡耀邦下台事件。監獄跟早期工廠一樣,早晨有廣播,我則一向沒聽。有天鬼推神使,竟然聽見胡耀邦下台,知道事關重大。我記得還說給姚飛福知,他見我一向大罵共產黨,當我吹牛開玩笑。這時,學生運動的消息已見諸於報了,監獄犯人第一次知道外面社會動盪。

說也奇怪,原來這社會一亂,黨上層路線方向一日未完全清楚,黨的下層便不知所措。例如我中隊的指導員,雖是四人幫出身,但學運及胡耀邦事件一出現,卻一反常態,叫我們自由討論,這還不止,有天這指導員單獨召見我,說想跟我談談胡耀邦問題,我以為他想了解我思想,便說沒有甚麼可講。那指導員知道我誤解他的意思,連忙說是想跟我交換個人意見,並無其他。我說這沒有問題,便說你們共產黨混亂,甚麼第三個浪潮,根本是右派思想。他說這也未必,是科技而非政治問題。他問我胡耀邦下台會否搞另一個文革,我說不會,根本沒有這個條件。我還說到,趙紫陽與胡耀邦是同一類人,他則不同意。我問他有甚麼意見,他說已講了,就是怕再搞文革。無論如何,當我知道外面社會又爆發學生運動,心中自然高興。後來據另外一個中隊幹部輾轉傳出的消息,原來梅州大學也想造反,後來給工作隊鎮壓下去。可是,我怎樣也想不到,竟然在獄中跟新的學生運動其中一個活躍分子見面。

有天我在醫療室附近工地遇見一個年青人,跟他搭訕,問他為甚麼進來。他吞吞吐吐,反過來問我,於是我直說是搞民主運動。他聽後眼睛一亮,說他也是搞民主運動的。原來這姓葉的惠陽人是大學生,學生運動雖是一九八六年底八七年初在中國蔓延各城市,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學生醞釀站起來說話爭取,已有一段時期。這姓葉的是典型活躍分子,與其他學生北上北京大學串連,給公安暗中抓了。初時不知如何處理,怕鬧出事來,後來才輕判二年,可知當時中共當局已知學生不滿情緒高張,等閒不敢刺激。

他知道我本是香港大學的學生後,便說他也認識港大、中大的學生,還說香港大學生不政治化。我說我做學生時亦政治化的,以理工科的為多。他的印象卻相反,文科的較關心,理工科的不關心。最初他以為我也是他們這一幫搞民運的,我說不是,是十年八年前,他表示從未聽聞。問他聽聞過王希哲沒有,他說沒有。知不知道托派,也不知,政治上很幼嫩。我當然不放過這個機會,向他進行政治教育,對他說,其實社會主義不是失敗,社會主義是人類的理想,是要消除剝削與壓迫,解放社會與個人,失敗的只是官僚們,是官僚敗懷了社會主義的實驗。他也表示支持這種看法,要認真回顧馬列主義正統。可惜很快我便給隔離了,再也沒有機會跟他接觸了。

學生運動往往是社會改革或革命的開始,歷史已充分說明的。可是,學生運動如果不和其他社會階層結合,就注定要失敗,這也是歷史定律。在我參加過的學生運動中,最大的是一九七八年金禧事件,而正好金禧是以失敗為終結。

金禧最初當然是金禧師生與校方、與教育司署間的鬥爭,但隨着運動的發展,很快已到了這樣的地步,即如果金禧不從一場特殊的、個別的鬥爭上升為普遍的、針對中學制度種種不合理現象,鬥爭會走向失敗,當時實際上已出現擴大鬥爭的社會條件,我記得有次我們已動員了陳樹渠中學百多二百位中學生響應,當時張文光也偶然在座,但由於金禧以教師為主的領導核心不選擇鬥爭社會化的方向,動員廣大中學生的大好時機便錯過了。

金禧鬥爭走入死胡同的另一個特點,可見諸領導核心的排他性,以他們為主體,所有支持的為客體,只有參與,甚至沒有民主討論的權利。結果托派固然一早排斥,就是建立了聯席會議後,教師核心對司徒華同樣排斥。回港後偶然才知道,惡化的程度,是教師頭領陳松齡十年後在八九民運期間,才再上教協,至於金禧教師心想一校改革,早於運動早期已給「革馬盟」批判,後來於三育中學時不單一一應驗,而且以更墮落的方式暴露一校改革的死。

學生運動在鎮壓,胡耀邦下台成定局後,上面路線清楚了,局面也明朗了,獄中幹部也回復正常了,態度也改變了,中隊大會時,指導員支持上面政策不用另表態,還說有些犯人平日不看報,動亂時看報,不知居心云云。

這一年因承包制已在發生作用,運動雖然也搞,形式而已,令我也不記得是甚麼運動。

胡耀邦下台後,自然要響應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只是當時獄內幹部勞改頭都在做發財這春秋大夢,正在發自由化財,例如開小組會時,連幹部組長也不知如何反資產階級自由化,於是小組政治學習會議成為吹牛大會,大家敷衍馬虎了事。這在過去,是從未發生過的。

對於學生運動,勞改犯的反應究竟怎樣,可從我身邊找三個典型說明,第一是張德裕這判了四年的小偷,他可說是勞改場長大,社會經驗豐富,平日也說官僚高高在上,騎在人民頭上,當然表示支持學生。

第二個典型是上面提過的姚飛福,他平日雖然也罵共產黨,有點正義感,但恐怕太亂不成,於是在官僚與學生間,搖擺不定。

第三個典型是個鄉下馬書記臭老頭,正統共產黨出身,提出學生要的是甚麼自由,來質疑運動,支持官僚。

我乾脆答他,這自由其實很簡單,你坐監便是不自由,如果這還說不是,放監時你休出去吧!多一點社會經驗的人,總是傾向支持學生,而出身特權的,就算淪落,也是偏向支持官僚。

一九八七年這一年,我反口不認罪了,這改變了我繼後年多的梅監牢獄生活。

我自早一年認罪後,並無做違心事,或去替共產黨塗脂抹粉。爭取心意也是減刑一兩年,我乾脆不要,立刻釋放則看來無望,可是早已決定反口,會見父親時,他一反過去勸我認罪的態度,當時我心想,民運期間,衝鋒陷陣,險是我冒的,我幹甚麼要你們的原諒,你們又憑甚麼資格來裁判我,心中頗為憤怒。無論如何,我還是對父親說我要反口,他也知事關重大,我一旦反口,肯定不會好過,但他已做好心理準備,對我說發生甚麼事也不要緊,阿清會照顏他下半生。

那趟會面收下父親帶給我的收音錄音機,聽了個多月後,就寫張紙條說我不認罪,甚麼罪也沒有,指導員說,這可不行,多少也要認點嘛,我說一點也不認,於是獄方震動,報告獄政科、上呈勞改局,準備認真對待我。

從這開始,對我自然加緊了,處處為難,還從禁閉室調了個第一號勞改頭陳樹生來監視我,此人原為消防局隊長,强姦鄰居七歲女孩,但因身為幹部而照例輕判四年,一兩個月後,正式決定來了,在中隊大會宣布,我由陳樹生負責,其他犯人不得與我交談來往,倉中其他勞改犯全部調走,只留住我和陳樹生。

這種隔絕政策,對我精神打擊很大,我成為勞改犯中最低下的,連如廁洗浴也要被人監視,覺得人格受到很大侮辱,不用說,我受的隔絕對待,震動全獄。

當時有些人以為要搞文革那一套,要搞牛棚,我則看得清楚,知道不會,工作已不用做了,但對此,生產隊長很不滿意,中隊既損失我這高級技工,又要指派一個人陪我,還要調走我倉內十一個勞動力,對勞動力損失太大。所以,後來還要千方百計,弄了幾個勞改頭來我倉,減少勞動力方面的損失。勞動力削弱,產量下降,資金便減少,幹部便少了油水,如果這生產隊長有權決定,我想他寧可罰我日日加工,化壞事為好事。

工作不用做,劉科長叫我不如學習吧。那時我已讀完《資本論》,便說想學《列寧選集》,他便帶我去圖書室找,這圖書室浪得虛名,其實是幹部用多,幾年前我見過有馬列全集,我跟劉科長入去一找,竟找不到,劉科長便問伺候圖書室的勞改頭馬列書籍收在何處,後者答已當廢紙賣了,劉科長聽見勃然大怒,因為這趟在我面前可出了大醜,共產黨政法機關將祖師爺的經典去當廢紙賣,知道我心底下肯定會開心地嘲笑他們,於是厲言疾色,說要提他去坐禁閉。其實大家心裏都明白,要不是幹部主張,這勞改頭怎敢賣去呢?當下我便請求劉科長替我買,他連忙答應,找了管教幹事去辦,後者後來走來跟我說,叫我不要留難他,因這梅州書局,根本沒馬列著作賣了,廣州那裏可能有。

回港後,想去左派書局買本列寧的《怎麼辦?》也沒有得賣,詢問店員時,她聽見書名,還面有鄙夷之色。可憐這中國共產黨,現在還在說四個堅持,連書也買不到,且看如何堅持馬列主義。

話說過了一輪,幹部為了加强中隊勞動力,便挑了幾個勞改頭頭與我同倉,但聲明,不准與我談話,我實行物質政策,用食物收買他們,所以在陳樹生去點灰前,也可交談。

其中有個船長大漢鄭大成,走私台灣刊物,判得很重,坐了十年八載,還有十多年。他一身武藝,也打出名堂,只是年紀漸老,外面太太跟了人,留下一子一女學壞,憂心不已。有天他穿上籃球衣,直向大門走,門衛問他何事,他說打球,於是給拉進禁閉,相信照例要毒打一頓。後來怎樣,不得而知。總之犯人有兒女,在裏面是很難安心坐監的。

隔離政策對我的打擊真的非常大,有時心中不其然閃過自殺的念頭,但沒有自覺的想自殺,腦中常盤旋莎士比亞的名句:「To be or not be, this is the question .」。晚上就常常發惡夢,夢見自己變了一頭牛,給活剝了皮,不斷喘氣。不講大家可能不知,國內有些地方有種做法,是在地上挖個坑,把牛翻在坑中,四腳朝天,然後活剝皮,先切肉,就在牛邊開火炒肉,人家說這樣炮製的牛肉特別鮮甜,至於這頭牛,則一直眼巴巴在坑中慘叫,我想這夢意是慘遭宰割吧。總之精神是日夜備受折磨,苦不堪言。

過去每趟父母來探我,問我生活如何,除去禁閉那次外,我常說可以。這回他們問,我說生活慘。那時我也從父母一言半語,知道外面有聲援,他們也說過,甘仔(甘浩望神父)為你絕食,只是不是長期的,每年一次。何俊仁寫給中國的律師信,我也見過,我記得裏面說我是電子工程師,我心想這是作大了,說我是社會棟樑,我想這更滑稽。他們還對我說,本來有張聯名的賀年卡,司徒華也有簽,我說好。父親說司徒華本來不想簽的,是甘仔迫他簽的。我說這也就算了吧。我父母其實不知,外面有沒有支持對裏面的我是挺重要的,這種道義上的支持,在獄中的人來說,是很實際的支持,因為藉此我們可以更堅强地、更有決心地、更樂觀地鬥爭下去。

在這段期間,我生病去醫療室,對獄中的特權階級又有了新的了解。

原來這梅監竟有個犯人,原是汕頭地區地委書記,犯了經濟罪,但因汕頭地區的幹部都是他管的,所以中央騙他要升官,離開汕頭上路時用軍車截捕才捉拿了,周章之處,簡直笑話。他屬於監中的老人中隊,開了個潔淨房間單供他住宿,日常生活有勞改犯服侍,閒來獄長也要來拜訪閒聊散心。

老人中隊又有另一個威赫人物,竟是汕頭市公安局長,也是犯經濟罪。有個移民局科長,還是貪污罪。還有個大貪污犯,姓名忘記,可他的案卻上過電視,很有名堂。另有一個老人强姦犯大肚皮,弟弟是《人民日報》編輯,以及另外一些幹部子弟。這些人,判多少年是一回事,坐了一會,等外間風聲不緊,也就一個個「保外就醫」,逍遙法外。在獄中,他們跟一般勞改犯,根本不是一回事。階級差別的程度,比資產階級監獄肯定更厲害。

事實上,一般「老人中隊」的犯人也有福氣,因為行承包制後,這些老人沒有勞動價值,所以很快老人都也保外就醫,只留下幾個,替獄方省下一大筆白蝕的支出。

這老人中隊裏,最出名的是一對傳教兄弟,已有相當年紀,他們不是梵蒂岡的天主教,也不是一般基督教,因不稱神父牧師,只稱教長。兩兄弟真的傳道,出入監獄數次,每次放出去都去傳福音,在汕頭收了二千多個門徒,判了十多年。後來弟弟病死,我問他哥哥可傷心,他說不傷心,這回更好,不用活着受難。

到了下一年,即一九八八年,陳樹生這勞改頭壞事做盡,減刑走了,另調王炳南來看管我。他原是汕頭警察,也是經濟罪入獄。他比陳樹生正常,跟我約法三章,大家識做,也不為難我。此人文學很好,專心在獄中寫武俠小說。其實捱到此時,我也學乖了,正所謂苟且偷生,有時也陰聲細氣,免傷和氣。只是對這反口一事,可絕不後悔,罪是肯定不認了。胡混到後來要上路去懷集監獄時,王炳南跟我差不多已成朋友,與我說到了那邊,恐怕你要認罪了。

這段時期的隔離生活,除了精神難受和寄情學習外,乏善可陳,胡胡混混地,日子也竟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到了中秋前個多月,暗傳判決書的事,終於穿了,父親終於在香港發放。想是勞改局知道,責成劉科長,到科長便與其他幹部,連夜捉我提審,我說不害怕,直認是傳了出去,這樣便開始坐禁閉了。

可幸這趟的禁閉沒上次那麼辛苦,王炳南還是會來禁閉室看我,實際上有時也關照我,讓我好過點。例如偷運蚊香進來,免我受蚊針之苦,閒來有機會還與我談天解悶,看管禁閉的兩個勞改頭,都是幹部出身,一個是汕頭地區出入境教導員,另一個是出入境科長老馬,兩人都是與公安局長同案受刑,他們特權之大,可於晚上出監去街,只是身上無銀,覺得外出也無謂,所以常敲勞改犯竹槓,向他們要錢,也問過我,我則推說沒有。

到迎月那天,我請王炳南偷放我出來賞月,他說可以呀,只等幹部走了就放我。只是幹部飲酒談天到凌晨二、三時才散,這才錯過那夜良宵。但有沒有機會賞月,梅監生涯也成過去了。

 

第八章 八八年至九一年 最後的征程-----懷集監獄

 中秋過後,星期日大清早,劉科長便秘密帶我上路,神秘得連中隊幹部也不知我去向,這趟手鐐也免了,路上我雖然餐餐請劉科長到酒家大吃大喝,他也不透露去向。起初我還心存幻想,以為判決書發表後,外面吵得厲害,共產黨悄悄帶我去深圳放我了事。在廣州監獄歇一夜時,劉科長還不說,第二天再趕路去懷集監獄時,他才透露目的地,我這一廂情願的幻想又破滅了。

未到懷集,劉科長已嚇我,說不認罪到那邊行不通之類,我說不怕不怕,梅監還不怕,幹甚麼怕懷集。但到了懷集,一看環境,竟然愕然得有點慌張。

原來我到的,不是尋常監獄,一看便知是新建的特殊單獨囚禁監獄,一條通道兩邊四個單獨囚禁平房的門,灰水掃得慘白,嚇人得像醫院停屍間,加上這懷集位於窮山惡水,四周肅殺,氣氛更是恐布。原來這裏雖是位於懷集監獄內,是監獄中的監獄,但行政上直屬勞改局管,懷集監獄的獄長王政委和獄政科王科長都是代管性質,其他副獄長則根本對這特殊監獄無權過問,而這裏的幹部亦屬勞改局。

初到這裏,幹部裝神弄鬼,橫蠻得很,總是愛理不理。住的地方是一房一天井,還有一個放風用的庭院,泥地的。每日生活是三餐劣伙食,這是因為懷集承包制搞得不好,菜又難種,有時每日三餐都是蘿蔔,清苦之極。書本之類給獄方扣起,過一段時間才發還部分,報紙先是沒有,每日望窗外的天打卦,空虚得很,加上獄卒又不時出言諸多恐嚇,更覺恍惚。

有次看醫生經過值班室,看見王希哲的名字,知他也在這裏。過了幾天,幹部給我出私家庭院放風,我聽見其他閘門開關聲音,曉得還有其他單獨囚犯,獄卒通常返回值班地方,隔些時間才出來看看。最初大家不敢亂來,先叫幾聲,王希哲他們也回了聲,便肯定其他難友存在。

放風後回倉房,那時已知道幹部一兩小時才出來看我們一次,於是便對窗放聲叫對面,問他名字來歷,王希哲回答時,聲線頗為沮喪和缺乏信心,跟過去我認識的王希哲不同,所以我憑聲音認不出來。對我的問題他不正面回覆,追問下才認搞民主運動。我問他認不認識王希哲,他說他便是。我高興到不得了,連忙大叫我是劉山青,蒙難相認,雖然暫時只聽其聲,不見其人,他跟我也一樣大為高興。但這時大家未摸熟環境,還不敢放肆,所以不敢長談。

這樣跟王希哲隔窗隔外牆談過十次八次話後(我們稱之為「打電話」),開始聯絡其他兩個。何求應該知道我和王希哲的存在和交談,只是他要我們主動後才答腔。後來又聯絡最後的囚犯鄭酋午。

鄭酋午是海南島人,個子不高,好像是在華南師範唸美學的,畢業後返海南島教書,據他說在那裏發展一個全島的地下組織,黨員有二千人,對此我很懷疑,綱領主要是爭取全國股份制,即將全國財產,以平均分配方式,用股份發給人民。雖然他說贊成公有制,但我想他是右傾的。後來活動給共產黨知道,拘捕了幾個人,以反革命組織罪判刑十四年。

我跟王希哲不但「打電話」,後來還打「傳真電話」。原來在倉房有兩個窗,下面的窗是給庭院的牆阻隔,上面的窗卻高過庭院圍牆,可以看見對倉上面的窗,於是,我們便爬上上面的窗,隔窗相會,看見對方,很是高興。後來又叫何求相會,叫了多次他還沒有動靜,終於王希哲對他說,爬上來,劉山青想見見你,於是大家又在獄中見面了。

後來王希哲又發明了一個辦法,用文字互通消息,便是將字條放入藥瓶,擲到接收者的庭院。有次值班幹事莫森要放風時,何求不醒目,一個藥瓶擲入王希哲庭院,差點打中他的頭,莫森大怒,提了何求,搜獲過去通訊字條,罰他坐禁閉。這禁閉是在我們原倉坐,不准放風便是。何求卻硬得可愛,誓不寫檢查認錯,跟共產黨死頂,令幹部也下不了台,罰了他半年才放他,真是硬得有種。

這時的王希哲,已是滿頭白髮,身體差了,人只消瘦一點,有心臟病,鼻常有敏感問題,牙齒也掉了不少。據他說,審訊他時期,他對檢察院提出的控訴,逐一駁斥,辯得控方啞口無言。休庭時王希哲還以為自己贏了,可以獲釋,誰知復庭後一判便是十四年,完全出乎他原先的意料。王希哲從看守所一送便到懷集監獄,最初也像我般與普通犯人混在一起做過打鐵工,也看過大門口。

在看守所時期,王希哲說跟王一飛碰過頭,王一飛在文革時期,跟王希哲一起搞,八一年公安捉了何求跟王希哲後,他好打不平十分不忿,便印發傳單,因而被捕,監禁一年後給釋放了。

何求則在聆訊初時不合作,後來幹部對他說,我這也是公事公辦,沒有辦法。他心中一軟,才願意選擇性的提供材料,認為可說便說,不可說便不說,跟我態度不同,我是不可說的固然不說,可說的也不說。法庭的事他沒說,我想是硬頂,最後判了十年。他最初是入了懷集監獄分場,做油漆木工。何求在看守所時不像我學馬克思般踱步,整天坐着,結果生了痔瘡。他身體變得孱弱了很多,在看守所暈過幾次,有一次還要送院急救,由兩個醫生會診才撿回性命。

何求跟王希哲一樣,家中環境很困難。何求有一個女兒,太太要照顧她,還要拿點錢給何求,因為牙膏香梘之類的日用品,在獄中都要自己花錢買的,所以很吃緊。去年四月何求出獄後,聽說病了一場,不想返原來工廠做,想去賣鴨蛋。王希哲的太太則要照顧兒子,每月還要拿點錢給王希哲,拉上補下,有時不夠便要老爹補貼。李一哲大字報時期,王希哲自己固然受迫害,太太也受迫害,連姨仔也受牽連,給迫害到發瘋而死,可說家破人亡。王希哲說,大陸很多人搞運動有顧忌,便是一旦入獄,家中沒有着落。回來香港後,我才知道民運時期港人捐了很多錢支援民運,我想對於像王希哲等還在獄中的民運戰士,有關團體應想辦法,周濟他們的家庭和支持他們在獄中的基本開支。

談到看守我們的幹部,較高級的有三個:指導員、管教幹部和主任,下面有四個值班小組,每組二人,然後每日三班由這四組輪流看守。

那指導員叫高元第,是個愛撒謊、不認賬的壞傢伙。王希哲要求他換光點的燈泡看書,他風涼的說太光對眼睛不好呀。我的錢也歸他管,這可是他最喜歡的工作,因為他一有機會替我買東西便「打斧頭」,因此常鼓勵我多買東西,可得多點機會揩油。後來因為賬目實在不清,才由王政委下令改由管教幹事黃泉海代管。這黄泉海不是不貪,不過沒有高元第那麼無賴,最多是叫我買啤酒,一箱一箱的買,我雖不是特別喜歡飲啤酒,為應酬他也只好順順意。這黄泉海裝出來的樣子是要嚇人的,亂罵人,好像不可一世,不講理。我跟王希哲談話時,給他改了個黃老虎的渾號,他也知道了,看得出心中高興做了老虎,他只不知,我心中這老虎,是「王老虎搶親」的王老虎,不是他心中的威猛老虎。

說起老虎,還有一個小笑話,後來有次高元第叫我剪去庭院中的野草,我說不可剪,等我閒來欣賞,他說要剪要剪,否則這野草長了會藏老虎。我譏諷的說,懷集無老虎,馬騮稱大王。後來說給王希哲聽,樂得他大聲叫好。

一九八九年民運期間,我在獄中同樣是帶着興奮、緊張、冷靜和悲憤的情緒度過。到了這時,通過隔日送到訂閱的《人民日報》、《南方日報》、上海《文匯報》、英文版中國日報和另外一些地區性報紙,基本上我和王希哲等已可以掌握時代的脈搏(王希哲和何求則訂閱《人民日報》《南方日報》、及《羊城晚報》)。

早在學生運動爆發前,我和王希哲都有同樣的政治直覺,認為今年會出事。這是因為就算單靠官方刊物,我們已看見中國社會的危機:官倒猖獗而貪污盛行,通漲驚人而老百姓受苦,失業率高而盲流成潮,不滿的情緒早已醞釀伺機爆發。我特別留意到,在學生運動出現前,《人民日報》的表現很奇怪,它找高級知識分子談五四運動,並不是強調一向的濫調,即五四運動是學生的愛國運動,相反地,卻突出民主與科學這兩個德先生與賽先生,突出學生動員和鬥爭。這種在我看來是有系統的宣傳五四是學生鬥爭,是爭取民主與科學,當時我已認為是在替學生製造輿論,不是無緣無故的。

事實上,我不認為八九民運是純粹自發的,就學生參加運動這點,他們當然純粹是自發的,但在創造運動的條件方面,還有知識分子的刻意鼓動及上層的分歧。

無論如何,當時我的判斷,是學生會在五四搞事。王希哲則估計是四五發動。我猜五四,主要是看見《人民日報》高級知識分子宣傳五四的部署。王希哲猜是四五,是因為他估計學生會藉天安門事件周年而發難。不論誰的估計正確,重要的是我們真的看出學生發難迫在眉睫。四月十五日胡耀邦逝世,學生開始蠢動,驚天動地的八九民運開始後,我和王希哲他們日後等除了留心報紙所有有關報導,努力沉思分析外,還熱烈投入討論。討論的方法,仍然是「打電話」,隔窗談,但這時在運動衝擊下,放膽得多,不像過去般偷偷摸摸,而是肆無忌憚,大聲討論,也不理幹部是否在外監視。初時幹部還有進行恐嚇,要我們收聲,我們卻豁了出去,置之不理,這些幹部也就算了。所以這段期間,我跟王希哲是每天都熱烈討論分析交換意見或辯論,何求和鄭酋午也有參與,不過較少發表意見。

學生藉悼念胡耀邦上街,我馬上判斷出,這是藉胡耀邦發難,不滿情緒開始以社會運動方式爆發了,趙紫陽在這段敏感時間,還去訪問北韓,我判斷是趙紫陽有意卸開學運責任,待他回來應更容易處理。無獨有偶,他在四月二十三日去平壤那天,北京大學剛巧決定無限期罷課。關於北京民運的反響,首先是在內陸城市如西安等搞得最烈,我也有一點觀察,認為這是因為在改革開放中,內陸城市利益最小,民眾不滿固然大,做官的也有怨言,當時我記得有些省長甚至公開在地方報章上說他無權,權在中央之類。

關於王丹、吾爾開希與李鵬對話,我認為學生發言不應搞那麼多小動作,應該藉此機會,提出根本性問題,提出多黨制問題。不過,事實上當時學生是沒有這個政治成熟性。

對上層分歧方面,我和王希哲有不同看法。當時他認為是鄧小平有意讓給趙紫陽來搞,看他怎樣搞,搞不好才出來收拾。我則認為政治上這是沒有可能的,權力怎樣也不會放給別人,趙、鄧之間,根本上已存在分歧,而且在內部正進行激烈的鬥爭,在五四之前,基本上我認為趙派是佔了優勢。

到了五四前後,王希哲支持當時學生的做法,要求對話,我則笑他,現在共產黨已不想對話了,還對甚麼話。在五月三日,袁木拒絕與學生對話,公開說北京高校聯會為非法組織,指責學生背後有「黑手」。這時,運動陷於膠着狀態,王希哲認為不要再在五四搞遊行,我的意見則是搞,怎樣大不了也遊行了才收科。後來學生真的遊行,還指出「擁護共產黨」的大標語,我知道了五竅出烟,說如果這時共產黨做一點讓步,則威望大增,欺騙性更厲害,但王希哲卻認為,這「擁護共產黨」的口號端的是好,運動的領導很成熟,不會是學生提出。他這種看法,其實是繼承文革時期紅衛兵運動「打着紅旗反紅旗」的傳統,當時你是革命造反派,我也是革命造反派,反來反去,都是拿着毛澤東思想作為旗幟,結果這紅旗不但沒反,而且給打着紅旗的所謂反越反越紅,直到今天,我還認為文革這打着紅旗的一群,轉來轉去,幾乎無人可以走得出毛澤東思想的五指山,給毛澤東思想敗壞殆極。我既有這種想法,自然認為運動不應抬出「擁護共產黨」的旗幟。

當時,我認為戈爾巴喬夫在五月中訪華前,中共當局肯定不會鎮壓學生,所以運動還有發展的餘地。同時我認為當時戈爾巴喬夫在社會主義國家中是走得最前的,中國的學生應該支持他,應該歡迎他。

到了趙紫陽會見戈爾巴喬夫時說國內最重要的問題,還是由鄧小平掌舵時,我不但更肯定上層分歧已十分嚴重、公開化,而且清楚地看見,趙紫陽那一翼已失勢了,如果他不是處於弱勢,按理不會這樣公開跟鄧小平翻臉。

有人認為戈爾巴喬夫在社會主義國家所玩的遊戲,就像脫衣般,給形势迫得脫,一件一件的到最後脫得清清光光,他原先所代表的那種牌子的社會主義也完了。這個邏輯,我在獄中已看見了。我當時想,學生運動要發展,條件之一是趙紫陽得勢,讓他在中國擔當戈爾巴喬夫的角色。

到趙紫陽流淚見學生說話時,這已是他在黨內最後的機會。《人民日報》沒有報導他流淚,英文的《中國日報》則有。當時,如果學生讓一點步,不把局面弄僵,趙紫陽恐怕還有機會在黨內爭取影響,還不致於黨內完全兩極分化,被迫要站到鄧小平的對立面。

可是,學生看不到這一點,趙紫陽在黨內已無路可走,鄧小平路線壓倒一切,因為他看清楚蘇聯發生的一切,戈爾巴喬夫的讓步,會導致更大的讓步,最後碾成整個黨分崩離析。如果學生在這時讓步,鄧小平那邊要是還提出强硬鎮壓,恐怕會說不過去,而趙紫陽那一邊則還可以有活動餘地。這最後時機一旦喪失,後來所發生的一切也就注定要發生了。無論如何,趙紫陽對學生的那段話深深的感動了我,晚上我還為此而流淚。

在五月二十四日,五十七名全國人大常委聯署,要求召開常委緊急會議。對此我一點也不感意外,而且知一定會搞到人大頭上,因為理論上人大高於黨,可以推翻共產黨的決定,所以肯定會利用這個陣地。對此,王希哲和何求不同意見,認為人大權力高於共產黨只是說的,實際上黨是凌駕一切。

當我知道五月二十八日香港大遊行時心中十分興奮,知道這一趟香港的市民真的動員起來了。這時我沒有想過這百萬人大遊行中沒有人提出要釋放我,這已成為十分次要的事,我們全部的精神,都集中在這場能改變時代命運的運動上。

五月底當上海的學生提出「空校運動」時,我認為這是錯誤的做法,學生如離校,從好的方面說,是大家分散了,不要集在一起,受到隨時可能發生的鎮壓,可是,問題便是出在空了校的學生不再集合在一起,這就是沒有集體的力量,沒有了組織,沒有了運動,在防止鎮壓的同時,瓦解了本身的動力,粉碎了本身可能組成起來,集中起來的力量。所以「空校運動」是愚蠢的。

「民主女神」在天安門廣場豎立後,我和王希哲都知道,這一趟事情嚴重了。在共產黨的眼中,天安門是他們的聖地,現在豎起「民主女神」,其實便是另立一面旗幟,提供口實給共產黨鎮壓。

在五月最後那天,農民支持政府的遊行出現,我肯定地看到,問題根本不是農民不明白學生,反對學生,支持政府,而是共產黨搞出來的鬼把戲,是共產黨或是收買他們,或是欺騙他們,或是兩者兼施而炮製出這齣戲。

六月四日這天早上,一個勞改犯給我理髮時,我聽見監獄的廣播,知道軍隊鎮壓了學生。這次最初的廣播說,學生死了三百人,士兵死了三百人,我聽見後便大叫,共產黨把人殺了!嚇得那理髮的勞改犯連忙勸我,知了知了,不要這麼高聲說,旁邊的幹部當然聽到,不過也沒有甚麼反應。實際上,當時的幹部,大部分是同情學生的。

鎮壓前兩天,其實就學生運動前途問題,我與何求、王希哲爭論得很激烈。在這之前,我們對這場運動的性質已有不同看法,雖然大家都認為是民主運動,但對於是否愛國運動,卻有不同理解。他們認為是愛國運動,我則認為如果愛國運動是以保持國家安定為主的,那麼這便不是愛國主義運動。當然這分歧亦可理解為不同定義的分歧,但鎮壓前的討論卻激烈得多,他們認為運動會得到勝利,我則不同意,指出流血之前,往往先出現沉寂。王希哲一聽見我這樣說,就很情緒化,氣得用粗口罵我。我也不理,對他表示,但凡兩軍對壘,還未會戰,怎樣分得出勝負。拿破崙也要在滑鐵盧進行決戰,才決定最後的勝負,學生衝鋒陷陣,但政府還未反撲,兩隻手掌要拍起來才響。

鎮壓發生後,我不信官方的廣播,學生與軍士各死三百人,我不相信。要是這樣,持搶的士兵也要死同樣那麼多人,除非軍隊倒戈相向,那麼形勢就大好了,政權有機會垮台。其次,我不相信死的是學生,認為還是市民居多,我是學生運動出身的,對學生的認識還不夠嗎?

我想在鎮壓前王希哲幻想運動勝利,其中一個原因,是他給軍民融洽的假象迷惑了。他看見軍民可以融洽相處,就說上面就是要鎮壓,士兵也不會鎮壓的。我不同意,原因是我認為中共的大兵,主要是鄉下兵,文化素質低,服從性强,上面命令他們要殺便去殺,未鎮壓前,平民給東西他們便吃,甚至有點同情學生,一點也不稀奇,只是一聲令下,他們便會服從命令,絕不手軟。

但最不想出現的事實畢竟出現了。對此王希哲是痛心疾首,說學生錯了,沒有讓步,現在甚麼也沒有了。當時我認為,運動沒有被徹底鎮壓,在過去這場鬥爭中,群眾已看見官僚的虛偽本質。

我亦指出,官僚如果要拉回歷史,唯一的方法是向毛澤東學習,像他處理群眾意識上漲的一九四九年革命,閉關自守,讓長期的政治運動,反反覆覆,收收放放,令在內戰中,在革命轉變中活潑的群眾冷卻下來。但六四後中共沒有這樣做,還是以其方式堅持開放與改革,也沒有全面鎮壓群眾,所以我當時認為運動還未徹底被瓦解。因為這種分析,我一直盼望民主運動的再起,結果,六四一周年令我的希望落空,六四第二個周年,還是看不見民主運動的洪流,從地下爆發出來,像野火般燃燒整個中國。

最妙便是,官方攝製的錄影帶,竟然也放給我們看。我是單獨給帶到幹部辦公的地方看。這錄影帶拍攝得很好,而且表現得運動頗為正面,放火燒坦克車,打死人,群眾反擊的場面全部都有,看得我精神亢奮。更妙的是,我一面看,一面叫好,還大聲說打倒共產黨好,幹部在旁,竟然也不敢有甚麼表示。事實上,看完錄影帶後,幹部也沒有叫我表態。其實事發時幹部也反對這樣鎮壓學生,例如我對他們說,毛澤東殺人更多,他們便回答和平時代不該殺人嘛!

在六四期間,我們大聲公然討論,已成慣例,其實幹部對民主運動的發展,同樣十分關注,同樣不斷討論。何求所在的囚室,最近幹部值班室,因為我們這是特殊的監獄,懷集一般幹部不准進來,但六四期間,其他幹部是湧到這值班室,大聲討論民運問題,給何求聽到,我們才曉得他們也十分關注。可是,鎮壓後當一切回復正常時,幹部的態度又重新回復保守了。我想這趟共產黨在內部真的做了相當徹底的政治學習,因為甚至這些下級幹部,也曉得從國際層面去看待民主運動問題,認為罪魁禍首,還是戈爾巴喬夫。這反映出中共高層在政治上確是學懂了蘇聯政治改革的歷史經驗,知道在官僚制度內,一旦開放權力,整個政治動力,便必然會發展到衝破權力的集中,衝破一黨專政,粉碎了官僚的存在基礎,使最善良的政治改革者,自覺與不自覺也好,最後必然成為自己無情的掘墓人。可是,不久羅馬尼亞所發生的一切,將要向官僚們顯示歷史更無情的一面,如果官僚們不擔任自己的掘墓者,滅亡的命運悲慘百倍。

六四過後,監內的紀律基本上已給我們衝得鬆了很多。不過,還有兩個幹部對我們態度最劣,常充耳不聞,動輒辱罵。一個叫翻沙王,十多年前已為車間主任,論輩份可當監長有餘,只是他官場失意,越做越低,落得個迹近看更下場,自始憤世嫉俗,認為全世界都虧欠他。另外一個同是值班幹部的叫侯隊長,也是惡劣之極。

這年間,另一宗值得一提的是王希哲絕食。原來我們入此監後,原來的書本統統給扣起,這是因為共產黨最怕文字,我們多次提出取回,幹部也不聞不問,沒有結果。後來,王希哲終於忍不住了,與我商量,要進行絕食鬥爭,他要求我也一起參加,我則沒有積極答覆,唯唯諾諾,有點含混。說說王希哲就發難了,寫報告上去宣布絕食,誓要幹部發還書籍。幹部的對策,便是罵與嚇,但王不驚,罵則不畏。最低的幹部嚇不了,便由上一級出馬,但層層對王希哲都無效。過了三天,我跟何求商量,不如加入絕食行列,支持王希哲。何求說不怕,王希哲最少可以捱一個星期,到時再算,何求在看守所時期也為了爭取放風,以絕食而達到目的。我則從無絕食經驗,說來慚愧,心中竟有點害怕,所以一聽便順從何求的話。誰知再過一天,王政委已下來,答應王希哲的要求。但書到他手還要再過一個月,共產黨的官僚往往便是這樣,小事也不放過折磨你的機會,我和何求的書,則要過了更久才到手。

後來我問起王希哲絕食的情況,他便動了氣說,不要再提,他如果再頂一天,已經要死了。我自然再也不敢插嘴,因此再也沒有談及此事了。

這年間還有一兩宗趣事。一是當時我們還沒有火水爐自己煮東西吃,所以有時便用燒報紙煮即食麵或咖啡,報紙燒起來冒的烟很大,幹部常加以干涉,但我們伺機還是再燒。

但另外一宗,是我每日三餐後,試丟些飯粒在庭院中間,希望麻雀來啄食,初時這些小鳥心存懷疑,不敢造次,後來逐漸大膽了,敢飛來啄食,再後來已成習慣,每日定時來討食,而我跟牠們相處日久,竟然開始懂得辨認。

最不幸的,是在這種無人道的單獨囚禁後,鄭酋午開始給迫得有點瘋了。開始時是在六四期間,鄭酋午對我們說他有病了,病癥是他的大便,初看正常,過了一會變為深紅,再過一會又變鮮紅,像是痾血。這是他的說話,是否真的如是,我們看不見,也不敢肯定,說不定從那時起他的精神已有點恍惚,這時他已不斷要求幹部給他看醫生。但遇見黃老虎之流,裝模作樣,總是佯聽不到,置之不理,有時還罵句麻煩。後來鄭酋午吵得多了,才找個犯人醫生來看看,結果都是給他吃粒止痛丸之類,也沒有認真處理,鄭為人較單純,常要求醫卻不得,心情免不了憂鬱,慢慢便越覺自己病情嚴重,精神開始陷於分裂,常常喃喃自語,說這個醫生可以,那個醫生他不要看。再過一段日子,又懷疑一個算最肯照顧他的幹部陳隊長用毒藥毒他,還寫了報告,向上面檢舉,要用法律保衛自己,向他提出控訴。這樣一來,他與幹部的關係更壞,他的情緒便更差。到了這時,即已經年多以後,鄭酋午已不讀書,不看報,終日無所事事,喃喃自語,大叫自己有病,這個醫生高明,那個醫生無用,我聽得多了,也覺得煩悶。由鄭酋午的情況看來,這種單獨囚禁,其實真的可能摧毀人於無形。

再說在這懷集特殊監獄,有次父母例外在早上探望我,一般探訪都是在晚上,因為他們從廣州大清早上路,下午四時多才到,落得腳來監獄便讓他們黄昏與我見面。但有次他們來到,王科長卻沒有交代,幹部便不准接見,他們只好到處找王科長,正是得來全不費工夫,卻給王科長看見父親,便給他安排到翌晨接見。第二天,從這特殊監試,我要行十多分鐘小路,才到接見室,但見這小路兩旁有很多小賣部,後來打聽下才知道,是些退休監試幹部搞的生意」,向錢看在懷集監獄,一樣是像風般吹得起勁。

見過父母後,我便給押着回倉,沿着小路而返,回頭一看,父母為多見我一面,細步追來,卻因人老體弱,心雖急,卻終趕不上,我又不能停下來等他,看見此情此景,心中不免十分難過。

其實過去在梅州監獄,也有過一次難忘的心酸經驗。有趟接見完後,我從接見室向監倉大閘走,這相距約三、五十步,只見母親卻急步走向大閘,我當下心中十分奇怪,一想才明白,原來害怕趕不上我腳步,為了多見一陣,給我揮手送別,便先跑去開門等我,一念及此,難過極了。

出獄時,每當記者訪問,我答要回家服侍父母,念頭便是從上面這一幕而生的,回想我當年搞運動時,真是視家庭如客棧,對父母根本沒有理會,想不到後來蒙難,他們卻這樣緊張我,令我感動至深。

談起舊事,在這懷集時期,我也常常回顧,其中一節是當年新青學社的經驗,在這裏略為介紹,對年青一輩或可借鑑。

新青之前,其實我也參加過一個毛派傾向的小組織,叫做生活小組。組員都是大學生,認為要到群眾去,住他們住的地方,做他們做的工作,過他們過的生活。於是大家找了一個木屋區落腳,就在那裏住下來,還有些去了工廠工作。我在這小組,住了三五個月,不過沒有大方向,不是搞運動,這種形式主義的方法,根本就沒有出路,因此生活小組也就散了。

新青學社則有實際工作,便是工人教育,鼓勵工人參加工會,最初搞時,其他主要是毛派傾向的小資產階級。可是搞下去根本沒有出路。當時我們也見過優秀的工會積極分子,因對工會懷疑,便想跟我們一起組織年青工人,但我們則以工聯會為重,要他們返回工聯會自尋出路,因為政治上新青根本沒有出路,所以很快毛派傾向的領導分子,也自行瓦解消沉,出去做生意打工賺錢去。

金禧事件爆發後,我帶領學社的學生,是學社第一次介入社會運動。金禧運動發展了差不多一年,因此這年間反而有點工作,後來金禧運動失敗了,我忍痛知道事無可為,含淚贊成學社不再搞金禧下去,學社的行動便瓦解了,反過來學社的保守傾向又抬了頭,大肆批評我,迫得我這個行動時期的領導退出學社。我離開後,梁耀忠後來又擔任學社主要角色。

到了一九九0年,我第一次絕食了。

還從老鼠說起。我自少便怕鼠,最後一次離開香港前幾天,竟然有老鼠走入屋中;最後在香港那晚,竟然有隻老鼠欺上門,爬上我的臉。如果我是迷信的話,這倒是靈得要命的徵兆,自此我便給鼠輩欺負了十年。入到懷集監獄,原來也有鼠。這時才知,貓鼠有一點很大不同。貓見人,人只要大喝一聲,他便逃跑了,以後也不回來,真的怕人。鼠可不同,你要是大聲喝喝,他根本不怕,還會越來越離譜,越來越多。鼠只怕一件事,便是打,在懷集,我學會了打鼠,也打死過幾頭。

話說老鼠也是無孔不入,所以我索性用泥封了廁所,便溺當人工肥,在庭院中用來種菜,有個叫顧隊長的幹部,人倒正派老實,看見便要我通廁所,叫了幾遍我也不理,事情便鬧大了,要罰我坐禁閉。我說這是沒有道理,便進行絕食鬥爭,餓了四天,頂不住了,自己吃起東西來,失敗了。王科長見我自己認輸,乘勝追擊,要我寫檢查認錯,這趟我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只好寫了,還給罰了坐三個星期禁閉。可能我一直都知道難敵自己肚皮,所以過去一直對絕食鬥爭這種方式頗生敬畏。

另一次絕食又是王希哲搞的。

他在懷集監獄與普通犯人一起混過,而且混得頗熟。有天有個認識的勞改犯在他倉房附近工作,他便樂得扔了兩個黄瓜給這勞改犯。誰知給其他勞改犯貼了灰,幹部認為是大事,原因是他們所以囚我們在這特殊監獄,便是為要完全隔絕我們,互通瓜菜,豈非有違原來目的。於是由王政委親自處理,宣布禁閉三個月,而且這趟是來真的,書籍被稱雜物,統統暫時拿走,只剩下單被一張,另加蕭條四壁。對此王希哲自然異常不滿不服,搞絕食鬥爭,但這趟共產黨卻硬得很,四天過後,據王希哲說,索性强迫他進食,絕不讓步,於是他便只好坐足三個月禁閉。王希哲認為這次所以鬧得這麼大,主要不由瓜起,而是得罪了王政委,有機會便公報私仇。

這時,獄方似乎有意進一步加强隔離,便修葺庭院外圍牆,把它加高,從此我們就是爬上窗,也看不見其他人,只見自己的圍牆。「打電話」的聲音也細了,較以前不方便。

這一年,單獨囚禁終於在我和王希哲身上,也可看見不良後果。閒來無事,王希哲會突然叫一聲,很是嚇人。後來我跟他說,不要這麼叫,嚇我們,還因此與他吵得很厲害。

我的後果,則見諸發惡夢,在看守所單獨囚禁時期,我發覺自己可以用意志强迫自己不做惡夢,所以睡得可以。到梅監時期,給陳樹生整的,單獨隔離時期,我開始做惡夢,詳情上面已說過。到了懷集,我又再做惡夢,只是夢境不同,這一次是夢見自己逃跑,兩邊是些古怪畸形的建築物,但逃來逃去,就像在一個偌大的迷宫中間,但逃不出去,精神上覺得很難受,所受困擾很深。好在自己一向做人豁達,看得開,二來又有理想支持,意志好,三來又開始修心養性,所以還可以支持下去,不會給共產黨迫得瘋狂。

怎樣修心養性呢?一件便是讀書之餘,還練字,以抄傅雷家書練字,出獄時,我寫的字跟入獄時寫的,可謂天壤之別。傅雷家書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九五七年反右時他身心受創最深的,是朋友互相出賣。另外一件,便是練身,練鬆筋骨。在一九九0年,我年紀已是三十七,正是四十在望,筋骨自然崩得緊。在梅監打斛斗時期,身體是好了,但後來給單獨處理整治,狀態自然又差了。初到懷集這嚇人地方,精神亦不佳,身體也不大好,所以便想練身體。於是開始練鬆筋,初時幾乎整天練,很辛苦,後來每天練一小時,發現原來崩緊的筋還是可以鬆的,一字馬差六寸左右已可成功,後來更發現,身體健康,不但信心好,對意志堅强也大有幫助。

一九九0年,也是我第一次給幹部摑了一巴掌。事情是這樣的——原來監獄公費給每人買了二十個花盆,給我們種花用。有天侯隊長叫我搬出去給幹部種花,我說這些花盆是買來給我們用的,不是你們的,我不搬。於是便吵起架來,激烈到互相問候對方親屬。當時他已想打我,但不敢,只得叫王希哲過來跟他搬。從此他看見我便眼望望的,充滿仇恨。個多月後,終於有晚輪到他帶我去值班室看電視,又吵了起來,他便用拖鞋擱了我一巴掌,我即時反應,是想揍他一頓,不過回心一想,挨不過,這一揍我肯定要捱電棒,不化算。但我卻不罷休,第二天便告發他打人,因為回倉後越想越覺得耻辱,頭腦發熱,可能是單獨囚禁令人情緒極端化吧,我還要求王政委親自處理,而他也真的親自處理,做好做歹,勸我不要再鬧下去,他們上頭知道會處理此事,於是也就算了。其實我要求檢察院正式控告這侯隊長的檢舉,他們也丢了,沒有認真依法處理。

談起幹部,再說兩個貪飲貪食的幹部肥馬與陳細妹。叫肥馬的給我的烟酒收買了,常與陳細妹放我去看電視。有次我還看見他偷我的豬肉吃,他也知道我曉得真相,於是翻了臉,想藉機會收拾我,看來打我一頓也可能,幸而不久他倆給調去看門口,令我安然逃過劫難。

這叫陳細妹的,本是醫療隊指導員,做看守我們這工作,油水基本上沒有了,還出了其他問題;原來以我了解,單獨囚禁不但對我們受害者影響大,對他們也有作用,由於壓力大,幹部間關係也很差,甚至不睬不理。這陳細妹由於性格弱,常給人欺負,所以閒來便向我訴苦,我才有機會了解。過了一段時期,他想不通,捱不住,忽然連人影也不見了。獄方最初還不知,以為他是放假之後便去找他老婆,他老婆說連鬼影也未見過,不知所終,於是幹部便四出張羅要尋他回來。監獄方面,少了一個值班幹部,調動自然大亂。原來這陳細妹走回海南島家鄉,在老家日日無事的過了三兩個月,在苦無收入的情况下,才回來復職。這樣子開小差,回來免不了要受一番申斥教訓,但還是要讓他再來看守我們。

其實監獄本來便是不正常的地方,正常的監獄幹部,同樣會變為不正常的,肥馬便告訴我另一個幹部的故事。這人在監獄欺負得人多,心中憂悒,在家常喝酒,老婆見了,叫他少喝,他便怒了。每逢半夜,便起身磨刀霍霍,說要把這刀磨得鋒鋒利利,把老婆宰了,嚇得那婆娘叫天喊地,搞到宿舍其他幹部都知道這事。可知監禁他人,不但害人,最後連自己也會毀了。

便這樣坐着坐着,又熬過一年,進入最後一年(一九九一年)。這時我每天還練習編譯英文,有時一連工作十小時,庭院中,也開始種些瓜菜吃,不過沒何求和王希哲那麼投入。

四月間,何求到期走了。這時的何求,變了不少,他整天在床上練氣功,大談偽科學,說甚麼未來的社會,不是資本主義,也不是社會主義,而是外星人文化。對於這種想法,我連聽也懶得聽。

這年夏天有日,我們聽見有新人來,就住在王希哲鄰倉,於是便馬上高聲聯絡,原來是羅海星。從《南方日報》我們已知道羅海星、李龍慶及黎沛成的判刑,所以知道羅海星是誰,做過甚麼事。

羅海星在懷集,前後只住了一個月左右。在這段期間,幹部對他很是殷勤,這也是「向錢看」的結果,顯然他比我和王希哲有錢,離開懷集前一晚,監中高幹如王政委、王科長之流,還特別去找他,留下聯絡地址,希望來日他關照。共產黨幹部見錢開眼這一點,暴露無遺。

羅海星進監後,大家來自香港,我自然從他身上了解香港情況、民運發展等等。此外我們還進行了政治討論。

羅海星告訴我六四前他上過北京,認為這場運動,主要是個體戶和勞改犯搞出來的,對此我因在獄中,無從判断,所以尊重他的意見,但我的分析是這種可能性應該不大。對於這場運動的性質,我提出運動領導是小資產階級,對此他很讚賞。他提出最重要是批判斯大林主義這點,我也完全同意。不過,對於我引用列寧說沒有革命的理論,便沒有革命的領導,因此沒有革命的運動這一點,他似乎挖苦我說,你們做領導便好了。現在想想也覺好笑。

對於毛澤東問題,我過去認為毛澤東是複雜的,要從這個角度看,那個角度看,現在我認為問題的中心是,毛澤東是個大騙子,騙黨、騙人民、騙天下、騙世界,以至最後騙自己。所以對羅海星說,毛澤東是個大騙子,對此他不敢苟同。他指出,這是右派提法,我是將問題簡單化了。

羅海星坐了個多月走後,又來了兩個新犯人,我照例又問他們是何方神聖,最初卻如泥牛入海,並無回應,可能黎沛成及李龍慶初入監門,便生顧忌吧。

過了不久,監獄方面要重修我們這個特殊監獄。原來這監獄本有六間房,其中四間是兩間單位相通的,現在於中間築起隔牆,便變成十間。不過說來容易,做下少不免要周張。派來工作的,是懷集的基建中隊一個小組,十多二十人,由一個勞改頭率領,一個打手相助。本來明令大家不准通消息,不過我膽子大了,根本不理,便與他們談話。日子長了,跟其中一個叫日本仔的混得熟了。

原來這基建中隊,除做監中工程外,還做外面工程,一到外面,自然是脫繩馬騮般無王管。日本仔說,在這貧困山區,原來鄉下人活得苦,往往只有粥水,加上薯粉或蕃薯,就是一頓,凄慘得很。而這些勞改犯,經濟條件比他們還好,因此肥肉也不吃,出外工作便撩撥那些鄉下姑娘,給她們肥肉吃,還有因此而搞上的。有些勞改頭有本領,討得幹部開心,給他一個人住在監外的小屋種菜看牛等。有些勞改頭便廉價請鄉下姑娘煮食,也有乘機搞上床的。有個香港犯人,便是這樣離監外宿,姘了個鄉下姑娘,放監時索性帶去廣州當他的小老婆。

到了中秋前幾天,監獄方面鬼鬼馬馬,藉口說要修建,將我和王希哲、黎沛成、李龍慶四人,調去懷監其中一個中隊各自獨立囚禁十天,這十天中,吃飯時我們可見面相談,更覺愉快。當然與他們正是無所不談,黎、李叫過我日後出來一起做生意,我說這個沒意思,我心不在此。他們又問我有否召過妓,我說不是個個男人都要召妓,不過我去過那三七三九大妓院。原來這共產黨做事只愛神神秘秘,懷集監獄便是懷集監獄,偏要用三七三九號郵箱代替。鄭酋午這傢伙則說召妓召過,還說出門牌地址一味亂說,逗得我們哈哈大笑。

這十天期間,也跟幹部發生過兩件事。

一件是翻沙王這幹部,作威作福慣了,又來欺負李、黎,欺他們新到。我看不過眼,便切實數落他一番,過去頂他是在特殊監獄,無人知道,這回卻是在常規監獄中,正是四牆有耳,害得他面子全失,落荒而逃。

另外一件事是無水供應三天,一般犯人可到伙房打水,我們因身分特殊,只得無水用,十分辛苦。要求不果後,我便帶頭鬧事,打擊盤子製造聲浪,他們便跟進,打門的打門,總之大做吵聲,使幹部最後也要讓步。

經過這十天後,我更了解黎沛成及李龍慶的處境,知道他們生活困難,其中以李龍慶最差,太太帶一個六、七歲小孩,經濟壓力很大,有辦法的人其實應想想如何幫助他們渡過這幾年難關。

十天後返倉,原來是裝上一個廣播系統,一個喇叭在倉內,一個在天井。每天都大聲播歌,不是大陸革命歌,而是香港愛情歌,大聲得要命。王希哲給吵得情緒不穩定,大叫受不了!因為這廣播事,我們與幹部吵了很多回,才沒開那麼大聲。其實第二天,我已爬上去拆開剪了喇叭線,發現原來內面藏了一個監視器和偷聽器!共產黨的小動作真多。此外,這廣播系統又發射高頻,連牆上都有電流感應,對我們和幹部其實都有礙健康。

最後那幾個月,原來最難過,可說渡日如年。

有晚王科長來說做了放監材料,上面說,說我的改造態度有問題,如不改好,要留場作業,即名義上自由,實際上要留在監獄做工,這是共產黨野蠻的制度。給他這樣一嚇,我心想莫非這回還走不得。回心再想,十年也坐了,沒理由虧於一簣,便不理他。

個多月後,他們見我毫無動靜,便由王政委、王科長和另外兩位幹部出馬,再行恐嚇我,說我如不改態度,出不出得去成問題,一切嚴重後果由我負。我心想這下可大件事了,不過再想共產黨還能作惡多少年,便不理他,也不答腔。

過了幾天,他們又找我,這次大班幹部又加上另外兩位副獄長,說你如不改,對你提出要走的要求不利,我說我坐滿了十年獄,你依法要放我,不是我要求的。他們便說要依政策辦,我說甚麼政策,他們說不可以講給我聽。我發怒了,就說你們便依你們的政策辦吧!

又過幾天,這天政委還要來一次,開始時如狼似虎,要我改變立場,改變態度,否則一切嚴重後果由我負責。我則表明思想無罪,立場不變,原則不可讓步。這時王政委激動起來,立起身來,但知我死硬,他只好轉軟,說他們沒說不放我,只是教育我,免我日後出事時說他們不盡責,他們會依法律辦事。共產黨對我的恐嚇,徹底的失敗了!後來有些老幹部對我說,對於上頭這種最後的恐嚇,也看不過眼,只是也無可奈何。另一個老幹部則勸我,不要再搞政治,政治到處都是黑暗的,還祝我一路順風。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我離開懷集監獄。那天陽光燦爛。我回頭看看,心中說,共產黨,你的監獄僥倖禁了我十年,可鎖不住你必將滅亡的歷史命運!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五日完稿)

 

附錄一   起訴書

***

起訴書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1982)穗檢 訴字第64號

被告人劉山青、男、二十九歲,廣東省惠州市人、漢族、文化程度大學,原是香港金寶輪電子原件公司推銷員,住香港九龍官塘XXXXX。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因反革命案被拘留,一九八二年一月五日經本院批准逮捕。

被告劉山青反革命一案,廣州市公安局業已偵查終結,於一九八二年七月三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經檢察判明,被告的犯罪事實如下:

被告劉山青是香港反華反共勢力分子。自一九八○年一月起至一八一年十二月止,多次潛入廣州、上海向反革命分子何求、陳爾晉、傅申奇(均已另案判處)等人傳遞反動書刊,宣傳反革命主張,支援資助他們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妄圖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一九八○年一月,被告劉山青與反革命分子何求商定,要加強聯繫,在國內外配合行動。被告向何求提供了《中國革命的悲劇》,《戰訊》等反動書刊,還收集了《人民之路》、《自由談》等非法刊物帶回香港。同年七月,被告先後向何求、陳爾晉進行煽動,污蔑我中國共產黨“不是真正的工人階級政黨,已經腐化墮落,產生了官僚階層”,並鼓動他們“……應組織起來,搞民主運動,辦刊物”,進而叫囂:要通過“發動工人群眾搞民主動”推翻我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

一九八○年七月,被告劉山青與何求密謀派人到全國各地串連非法組織,策劃來穗召開“全國民刊代表大會”,還積極支持資助何求成立“中華全國民刊協會”,妄圖組成一股政治力量,以配合反華反共勢力大造反革命輿論。

一九八一年三月,被告劉山青向何求提供活動經費人民幣一百二十元、港幣四百元,以及某外國駐京記者姓名、住址,策動何求到北京進行反革命串連召開外國記者招待會,商定由劉山青在香港配合製造輿論、抗拒、破壞國家法令實施。

一九八一年二月,被告劉山青潛入上海向反革命分子傅申奇煽動說:“希望中國存在一個獨立的政治勢力,跟中央唱對臺戲”,“你們‘全國民刊協會’要像波蘭工會與黨處於平起平坐的位置”, “中國只有像波蘭一樣,向波蘭工會學習才能建成社會主義,你們民主運動要朝這個方向發展”,並資助人民幣一百元以便傅申奇進行反革命宣傳活動,索取了非法刊物《責任》帶回香港。

以上事實,經公安機關周密調查,並取得大量旁証和証人証言等足以証實,但被告反革命氣焰囂張,繼續宣揚反動言論,對政府的教育持頑固抗拒態度。

本院認為:被告劉山青是香港反華反共勢力分子,多次潛入廣州、上海等地進行反革命宣傳,勾結和支持資助反革命分子何求、傅申奇等人猖狂進行反革命活動,煽動群眾抗拒、破壞國家法律法令實施。此種行為,嚴重危害我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已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為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障“四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特提起公訴,請你院對被告劉山青依法予以懲處。

此致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檢察員:張大謀

一九八二年八月廿五日

附:

1.被告劉山青現押于廣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2.本案卷宗材料共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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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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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決書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82)穗法刑字第77

公訴人: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張大謀

被告人:劉山青,男,三十歲,原籍廣東省惠州市人,漢族,文化程度大學,原住香港九龍XXXX,因反革命案於一九八二年一月五日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在押。

辯護人:廣州市法律顧問處律師 詹公溥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以劉山青反革命案,於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一九八三年二月七日進行公開審理,聽取了公訴人支持公訴的發言,審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的供述、辯護和最後陳述,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核實了與本案直接有關的證據。

本庭確認,被告劉山育是反華反共分子,自一九八○年初至一九八一年底,多次以旅遊為名由香港進入廣州、上海等地,每次將偷帶入境的反動書刊《中國革命的悲劇》、《戰訊》等傳遞給反革命分子何求、陳爾晉、傅申奇(均已另案處理)等人,並向他們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污蔑、誹謗中國共產黨“不是真正的工人階級政黨,已經腐化墮落,產生了官僚階層”,“希望中國存在一個獨立的政治勢力”。被告劉山青還煽動何求等反革命分子“應組織起來"“搞民主運動"“辦刊物",進行反革命的組織活動。被告與何求密謀並資助何求派人到各地串連,策劃召開“全國民刊代表大會”,成立“中華全國民刊協會”的非法組織。當被告得知何求等人準備起程到北京等地進行反革命活動時,立即資助活動經費港幣四百元、人民幣一百二十元,並提供駐北京的某些外國記者名單,指使何求到北京後召開記者招待會,妄圖公開制造反革命輿論。被告還與何求商定,由被告回香港配合製造輿論。

被告還資助反革命分子傅申奇出版非法刊物,並將所搜集的非法刊物《責任》、《人民之路》等偷帶出境。被告劉山青的上述活動,目的是要推翻我國人民民主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上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

本院認為,被告劉山青以反革命為目的,與何求等反革命分子互相勾結,惡毒攻擊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和人民民主專政,大肆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抗拒、破壞國家法律、法令的實施,妄圖推翻人民民主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已構成反革命宣煽動罪,罪行嚴重,並拒不認罪。

本庭為保衛人民民主專政,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根據被告人犯罪的行為、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九十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五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判處被告劉山青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次日起十天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一九八三年二月七日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

審判長    張銳

人民陪審員    徐孝默

人民陪審員    楊抗美

 

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一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王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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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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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書

(83)粵法刑上字第37號

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人)劉山青,男,三十歲,漢族,廣東省惠州市人,原住香港九龍XXXXX。現在押。

上訴人劉山青因反革命一案,經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一日以(82)穗刑字第77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上訴人不服原判,向本院提出上訴。

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現查明:

上訴人劉山青是反華反共分子,自一九八○年初至一九八一年底,多次以旅遊為名,偷帶《中國革命的悲劇》、《戰訊》等反動書刊,進入廣州、上海等地,傳遞給反革命分子可求、陳爾普、傅申奇(均已另案處理)等人,並向他們進行反革命宣傳,污蔑、誹謗中國共產黨“已經腐化墮落,產生了官僚階層”,妄想“中國存在一個獨立的政治勢力”,煽動反革命分子何求等人“組織起來”,“搞民主運動”,“辦刊物’,近行反革命的組織活動。與何求策劃召開“全國民刊代表大會”,成立“中華全國民刊協會”的非法組織。當獲悉反革命分子何求等人準備起程到北京等地進行反革命串連活動時,即資助活動經費港幣四百元,人民幣一百二十元,並提供駐北京的某些外國記者名單,指指何求到北京後召開記者招待會,妄圖公開製造反革命輿論。與此同時,還資助反革命份子傅申奇出版非法刊物,並搜集到《責任》、《人民之路》等非法刊物偷帶出境。

上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本庭認為:上訴人劉山青以革命為目的,大肆行反革命宣傳煽動,污蔑、誹謗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度,並勾結和支持、資助反革命分子何求、傅申奇等人,策劃成立非法組織,出版非法刊物,制造反革命輿論,妄園推翻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其行為已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原判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上訴人否認“反革命宣傳煽動罪”,顯屬無理狡辯。為此,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條和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五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

審判長                    郭品端

審判員                    盧開陽

代理審判員      趙軍

本件與原本校對無異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八日

書記員            鄭小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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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第一封證實劉山青被捕的正式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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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羅永生:

最近接到有關部門轉來你的信件一封,現就信中提出關於劉山青一案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劉山青是由廣州市檢察機關以反革命罪向本院提起公訴的,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一九八三年二月七日進行了公開審理,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山青以反革命為目的,與何某等反革命分子互相勾結,惡毒攻擊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和人民民主專政,大肆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抗拒、破壞國家法律、法令的實施,妄圖推人民民主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已構成反革命宣傳動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本院根據劉山青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判處了被告人劉山青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一審判決後,被告人劉山青不服,提出了上訴,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劉山青在關押及服刑期間的會見,通訊等問題,由看守所和勞改部門按規定辦理,據悉,劉山青母親曾前往獄中會見過劉山青。

三、對劉山青反革命一案的偵查、起訴、審判,都是依據我國刑法,刑訴法進行的,確保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不存在違法問題,請勿疑慮。

此覆,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待等。

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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