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日 星期二

畢業生議會的今生前世



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在2015年以等埋首席副校長述職為由,阻止陳文敏出任副校長(人力資源)一職。事件被指梁振英干預校政(1)


一群港大舊生發起【守護香港大學】表示,「母校的管治已經乖離傳統,無力抗拒顯而易見的政治干預。」他們計劃在2015712日星期日下午在港大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公開啟動聯署。


學生和舊生的要求涉及修例,明顯地遠水不能救近火。筆者心想712日是一次重要會議,於是翻查了大學條例,並於79日發表了【港大校務委員會】一文,文章觸及了一個沒有人理會的組織,《畢業生議會》(2)

當時,筆者尚未知道《畢業生議會》有特定角色。文章批評:

『但法定的《港大畢業生議會》去了那裡呢?原來它根據自己的傳統,每年搞個論壇。在2012211日,它請林鄭月娥作主禮嘉賓,題目是「假如我是特首: 年青人的想像與期望。」在20131114日,它請了譚志源,題目是「政制發展:下一站普選行政長官。」』


畢業生議會


【一些大學的畢業生議會的地位很高。在牛津大學,其校監是由畢業生議會選出的。

The functions of Convocation shall be to elect the Chancellor and the Professor of Poetry.
The Chancellor shall be elected by Convocation and shall hold office during his or her life or until his or her resignation.


當年的畢業生議會立法不是為了粉飾門面。港大舊生會的歷史比畢業生議會更早,它是達官貴人的俱樂部,其成員甚至可以不是港大舊生(3A)

當年的副校Professor Stock 發言時感嘆,沒有人會喜歡對門可羅雀的會議發言( No speaker is impressed by a half empty hall and poor attendance does not reflect any credit on this University and its Convocation)
1962年港大副校 Professor Stock 講詞

Professor Stock以畢業生議會的角色、理想及承擔為題在畢業生議會的周年大會發言。他表示,1959年的主席的開場白是,這一命題應不必向在座者演譯,但我相信不是。

他說,當港大畢業生在殖民地享有社會地位時,他們卻不關心母校,畢業生議會好像是為你們而設,不是由你們設立。美國的大學畢業生都認為對母校有義不容辭的責任。Many of the graduates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now occupy positions of importance and distinction in the Colony and elsewhere..for example of the Alumni of the great American universities who regard it as a solemn obligation to help their Alma Mater ……In this regard, it is perhaps significant that Convocation was formed for you rather than by you.

改變歷史的兩篇文章


筆者想,對於712日會議,應有些準備,由於不了解港大條例,筆者研究港大條例和畢業生議會的規範和守則,在會議前一天再寫了從【守護香港大學說起  】,當時筆者已明白到畢業生議會有憲法責任召開緊急大會,商討會員關注的問題及進行投票(3)

文章指出:『港大校友關心母校聲譽是好事。他們有法律上的權利,透過“畢業生議會”發聲。“畢業生議會”寫在《香港大學條例》第9條,及「校董會所有會議的紀錄均須送交畢業生議會。」』,指出『6. 畢業生議會亦可按主席的指示召開會議,並須應最少20名成員的書面要求而召開會議。』
這時,筆者已明白,
10. 畢業生議會具有下述權力─
(c) 討論任何與大學有關的事宜,包括任何由校董會或校務委員會轉交畢業生議會討論的事宜,並將畢業生議會對該等事宜的意見向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視屬何情況而定)報告;
(d) 向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報告其議事程序;
(e) 就任何影響大學的事宜,與校董會、校務會或教務委員會直接溝通;

由之,筆者認為召開“畢業生議會”的緊急大會是今次運動的方向。但,當時並未搞楚“畢業生議會”的成員資格。

成員資格

筆者嘗試去信畢業生議員和通電,但不得要領。原來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筆者在2015/8/9,緊急大會之前寫了【致畢業生議會主席的公開信 成員資格問題】
 “由於,畢業生議會的會員資格仍未清楚,影響今次會議的公信力,筆者從多方都未能得到答覆,唯有發此公開信。”

筆者發現大學條例中的畢業生只包括港大的本科生,但畢業生議會的早期規則只收“有社會貢獻的舊生入會”,後來它一改常態,放寬至“文憑及證書畢業生”,可是它沒有修改法例,因而是非法的。

1966年畢業生議會通過動議, 爭取所有畢業生自動成為會員。 Motion: That it is considered desirable that all graduates of the University should become members of Convocation upon their graduation; and that the University be urged to put this recommendation into effect as soon as possible.

筆者就此事找過何俊仁和大律師石書銘,他們都反對筆者搞大這件事。尤其是石書銘,根據法例,他無權在緊急大會上投票。
筆者屬於大鬧天宮的孫悟空,本來就不信任天宮規條,但筆者無法確定自己的研究是正確的。在一次關注組的內部會議中,當時的畢業生議會常委賴振鴻找我到角,遊說我放棄追究,他說,“你好嘢,你的意見是對的。”

港大第一次會議

筆者將自己的兩份研究印為傳單,並在712日的露天會議向與會者派發,對每一位說,“你好,我是劉山青,這是我寫的,你們看看畢業生議會的一段吧!”
主持會議的是葉建源,當天沒有安排台下發言,但來者都是些港大精英,有不少法律界人士。當我聽完吳靄儀博士發言後,我知道沒有希望了。因為她言詞激烈,但她的發言沒有指出我們下一步可以做什麼?

散會後餘曲

筆者當時有點緊張,在會後立即捉著我的好友已退休的吳錦祥醫學教授(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我抓著他到Starbucks要他看我的文章。
講起此君,他可能是大學民主化的樣板,他曾是港大利瑪竇宿舍主席;港大在1969年進行校政改革,他是院委會內的學生代表,據理力爭;他在1971年成功將學生的意見加入了港大條例有關紀律委員的部份;他在1972年帶領港大醫學生進行回國參觀團。
他同意我的看法,認為找20個舊生簽名並不難。但我估計他不會真的放在心上和積極進行。

地鐵上

估不到與何俊仁、麥海華、單仲偕。我立即取出我的文章,好像但丁在天堂之門向聖彼得解釋黃金的特性的態度向他們三人遊說。但丁希望聖彼得讓他進天堂,聖彼得冷冷地向但丁說,“請你告訴我,你的袋裡是否真的有黃金。”
何俊仁說,畢業生議會是禮節性的,麥海華則說了一句,“哦, Convocation 單仲偕則費事說話。我求何俊仁返去時看看我的文章吧,他答允。

成功了

想不到,我在第二天收到何俊仁和葉建源的電話,他們在另一端說,看了你的意見,可行,我們會跟進。我聽後十分激動,知道歷史啟動了,餘下的是組織的問題。


畢業生議會為此事的首次緊急會議

港大畢業生議會在201591日就副校長任命風波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共3,257人出席,是議會歷來最大規模的會員大會。大會就6項動議投票表決,包括要求港大校委會在30天內委任副校及修改規則不再由特首出任校監。54名新舊校友輪流上台發聲,捍衞港大自主或譴責擾亂校委會,針鋒相對。連同5,754張授權票,共9,011校友投票。
當天有一小插曲,有一位舊生經過我時丟下一句說話,“不知誰想到這一主意?”我想告訴他,那就是我。
傳媒將它說成是沒有約束力的投票,這只是對了一半,筆者在20150906日撰文反駁【9.1議決並非無約束力議案】(5)

為了這次成功的動員,余若薇在會後相約了關注組的骨幹宴請筆者。但關注組的內部通訊一直沒有包括筆者。因此,實際的運作過程與筆者無關。但可以看出,關注組的動員相當成功。

一句到尾

我在收到關注組鼓動舊生在今屆的選畢業生委員會時,對吳錦祥覆了留言:“已投了票,若不是廖振華一封郵件, 提及曾與我一起在港大喝咖啡,我可能忘了投票。你應該知道他們今天參與是因為我當年的二篇文章。這班參選者差不多都是鬧劇,在其參選宣言中講自己幾叻幾叻,但忘記解釋畢業生議會應該做些什麼。典型的港大精英。唉!”
畢業生議會有24位常委,其主席的任命是:

7. No person shall be elected Chairman unless he has been a member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for an aggregate of 3 years or more during the 6 years preceding the date of his election, provided that such requirement does not apply where at the time of the election, the only candidate does not or, where there are more than one candidate, all of the candidates, do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
任何人不得當選主席,除非他在其當選之前的6年內,曾合計地擔任過常務委員會成員3年或以上。
另外,畢業生議會與校務委員之間的權力關係只能由畢業生議會的主席進行。因此,關注組若真的想修例必需角逐其主席一職。但關注組從2015年始,每次參選只派出席位的一半人選參選,例如今次換屆,有8個議席,關注組只派出4位。
這明顯是政治考慮。筆者不對此進行指責,因為港大舊生十分保守,如畢業生議會的現主席是潘燊昌,他已當了三年,所以他要在今屆參選委員,以保著主席一職。畢業生議會的名譽顧問也是些很保守的親中人士。
但考慮這些現實政治時要具體考慮。

討論

筆者在2015/7/16寫的【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註六),討論了這問題,
『時移世易
由於民主派不重視這一陣地,它的常務委員會多由社會賢達和國粹派把持。其主席蔡秀煜在20148月香港大學開學禮緻辭時說,「大學生活不是大隻講罷課,亦不是隻講要求别人辭職,佔領薄扶林,甚至中環。大部分大學生都不是,亦毋須成爲社運活躍份子或學生領袖。」

說句公道話,大學畢業生議會也並非全是意見保守。它在2012年曾出了一份由國粹派馮可強主持的報告。
Report on the Future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he Standing Committee HKU Convocation
October 2012

The functions of the Court According to the Niland Report, The purpose of the Court should be cast as representing the wider interests of the communities served by the University , including its alumni.
The Court meeting was usually conducted in haste within an hour, with the Vice-Chancellor making a general progress report of the University in that year, which lasted from half-an-hour to forty-five minutes. The remaining time was almost all spent on the routine approval of the audited accounts and the making, repeal or amendments of statutes.
 It appears that the Council Chairman is accountable to the Chief Executive. However, it is doubtful whether such should ever be the case, as accountability thus established can compromise the academic autonomy and freedom of the University.
報告指出,董事會成是一個畀面派對,每年的例行公事是台上讀報告,台下交際應酬認朋友。報告間接地說,校務委員會主席大晒,由於它是特首委任的,等於特首干預大學的學術自由和自主權。
由此看出,畢業生議會的問題是思想保守或行動保守。無論它的報告多前衛,它的內容已解釋了它的命運 無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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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註一


香港大學學生會聯署聲明
拖延任命逾半載
審視制度不容怠
2015 7 3 (星期五)

http://www.hkusu.org/news/article/?id=35


副校長遴選鬧劇擾攘逾半年,至本周二之校務委員會會議遠未平息。校委會先要求委員場外投票,定斷捐款事件中相關人士之處分;繼而竟以首席副校長尚未選出為由,延遲副校長(人力資源)之任命。堂堂百年學府銓敘如斯兒戲反智,實在令師生校友夙宵戰怖,無地自容。

周二在席的十八位校務委員中,絕大部分在去年會議中認同招聘副校長(人力資源)。今日為拖延任命,強行推說「過去五年未有此職」,是以「再等兩三個月也沒有問題」。如斯朝令夕改,何以服眾?另有委員認為時任首席副校長錢大康教授卸任在即,是宜於繼任人履新後方作任命。然而,根據公開的會議摘錄,校委會早於去年十一月,已知悉錢教授不再續任。若此次任命需待新任首席副校長就任後方作討論,理應一早停止相關物色遴選程序,而非延至周二會議才貿然提出。由此可見,部份校委分明砌辭推搪,做法絕不合理。

早於年初,梁振英已於施政報告中當眾誣訐《學苑》,公然無視學術自由。親中報章繼而借題發揮,批評陳文敏教授「只顧搞政治、漠視提升學術研究」、「不務正業」。及後,劉進圖更撰文,指有政府高層就副校長遴選工作施壓,要求否決陳教授之任命。凡此種種,皆說明梁振英染指港大已非一日之事。據報支持延遲任命的校務委員包括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梁振英二零一二年競選辦副主任紀文鳳、商界功能組別議員廖長江等。奸臣賊子群起打壓,醜態實在中人欲嘔。

觀乎校委會現任廿二名委員中,有七名由兼任校監之行政長官任命。校監向來僅屬榮譽性質,絕少動用權柄。惟梁振英嗜權若渴,不知節約,執削榮譽學位名單,恣意安插親信進據校委會。其攘權之心、暴虐之舉,猶如癌細胞般不斷增生,毀港大百年校譽於一旦。

大學學術自由,十八年來慘遭連番打壓。昔有董建華指使家臣打壓港大民調;今有梁振英動員宵小干預副校遴選。每逢我校遭逢內憂外患,師生校友莫不踴躍聲援。不論千禧年夜圍校長府,乃至百年慶典戒嚴風波,及後重光議會中山起義,均見前輩舊人不平而鳴的身影。大學是言論自由之堡壘,若吾等視此荒誕無睹,即今日港大,明日香港。本會就此有以下訴求:

一、立即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副校長(人力資源)之任命
二、成立工作小組,着手檢討校委會之組成
三、取消行政長官必然成為資助院校校監的條文

香港大學學生會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

註二

港大校務委員會
2015/7/9 — 21:37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6%B8%AF%E5%A4%A7%E6%A0%A1%E5%8B%99%E5%A7%94%E5%93%A1%E6%9C%83/

《港大校委會》拖延委任港大副校長人選,受到社會質詢。《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表示,副校長應為首席副校長的直屬副手,因此候任首席副校長亦應參與有關的人選討論。
陳文敏批評該決定是「三歲小朋友都覺得的荒謬理由」。戴耀廷質疑副校長應向校長還是首席副校長負責。

  與時並進

2003年的《 與時並進 》報告 (A Review of governance and management structures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提出17項建議改善港大的管治,建議:
一、 校務委員會應被視為大學實際的最高管治機關,委員人數應規定在十八至二十四人之間。

二、    校務委員會的成員組合中,非大學的僱員或學生佔十四名。

校內人員連學生佔七名,校長為當然成員,其餘六人為:兩名學生 一為本科生,一為研究生,三名教師,以及一名主管級的非教學人員。

EXECUTIVE SUMMARY

39. Given the role and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uncil, it should not be involved in operational details.

香港大學條例

9條:  畢業生議會
(1) 大學設有畢業生議會,其章程、權力及特權須由規程訂明。
(2) 校董會內畢業生議會代表的人選、人數及出任代表的條件,均由規程訂明。

12條: 主管人員和教師及其聘任、權力、職責及薪酬
(14) 主管人員及教師的權力、職責、任期、任職條件及薪酬,由本條例、規程及其各別的聘任條款訂明;但校務委員會可向任何主管人員或教師委予該委員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權力及職責,但如有關主管人員為校監,則須取得其同意。

規程VIA
首席副校長
1. 首席副校長由校務委員會於諮詢教務委員會後聘任。
2. 首席副校長的聘任條款及條件、權力及職責,由校務委員會訂明。
3. 首席副校長可藉致予校務委員會的書面通知而辭職。

規程VII
副校長
1. 副校長由校務委員會按校務委員會訂明的條款和條件委出。
2. 在符合本條例及規程的規定下,除非校務委員會另有訂明,否則如校長及首席副校長的職位同時懸空,或兩人皆缺席或無能力履行其各別的職責,則由身在香港而又連續擔任副校長職位時間最長的副校長署理校長職位。
3. 副校長的任期由校務委員會決定,而他須承擔由校長指派的職責。
4. 副校長可藉致予校務委員會的書面通知而辭職。

等埋首席副校

從條例看,副校長的職責由校長指派,並無從屬於首席副校長的條款。雖然,校務委員會可訂明條款,但若要“等埋首席副校”,它是否進入行政細節呢?(it should not be involved in operational details.)

畢業生議會

今次事件明顯地「影響港大國際聲譽」。一群港大舊生發起【守護香港大學】表示,「母校的管治已經乖離傳統,無力抗拒顯而易見的政治干預。」他們計劃在712日星期日下午在港大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公開啟動聯署。

但法定的《港大畢業生議會》去了那裡呢?原來它根據自己的傳統,每年搞個論壇。在2012211日,它請林鄭月娥作主禮嘉賓,題目是「假如我是特首: 年青人的想像與期望。」在20131114日,它請了譚志源,題目是「政制發展:下一站普選行政長官。」

後記

港大的傳統原本就是官僚建制。增設一兩個學生和教職員代表,不能為這百年老店增添民主氣息。從其官僚體制看,我們未必能立論《校務委員會》觸犯任何條例。

但這不能避免,人們將他們看成傻瓜。

註三A

港大畢業生議會的角色、理想及承擔
2015/11/25 — 20:42


因港大的院校自主受到威脅,數天之後,港大畢業生議會將在在三個月內召開第二次特別會員大會。其主要議程是反對委任李國章為未來的校委會主席。

畢業生議會委員會認為舊生濫用機制,表示要修例。其實,港大在1958年成立畢業生議會的目的就是希望舊生關心港大發展。而舊生聯誼的活動則留給校友會。-("namely: the Alumni Association to foster social intercourse amongst its members, and Convocation being a statutory body to concern itself in the more formal aspect of University polices, etc."  1973年主席發言)。其意思是,畢業生議會應專注大學的政策發展。

歷史

畢業生議會成立初期一直受其地位、成員人數、參與積極性等問題困擾。在1960年,議會的第二次會議上,議會討論了兩個議案,分別為會員資格和男女同工同酬。可見,畢業生議會從一開始就關心社會。在1961年的第三次會議上, Sir Douglas Logan 致詞,他的主題仍然是,畢業生議會如何可以在大學事務中發揮功能。(1962年港大副校 Professor Stock 講詞)

爭取成員資格

議會目前有162千成員。在19691月之前,港大舊生並非直接成為畢業生議會的成員。1957年的大學條例的這一部份為:graduates of the University of such standing as shall be determined by the Council. 它是說,其成員資格需由校委會認為符合一定地位。為此,畢業生議會長期爭取其獨立和擴大會員資格。當年,成員不包括港大的證書和文憑生(今天的大學條例尚不包含這部份)

1977年,畢業生議會只有8千成員,每年約增加1千人。若以此速度計,目前只有54人。可見,港大近年發展之快。

1966年畢業生議會通過動議, 爭取所有畢業生自動成為會員。 Motion: That it is considered desirable that all graduates of the University should become members of Convocation upon their graduation; and that the University be urged to put this recommendation into effect as soon as possible.
在畢業生議會成功爭取的新例下,港大舊生直接成為畢業生議會的成員。69年之前的舊生只要一次過以25元注冊,便可以永久加入畢業生議會。

爭取議會地位

畢業生議會一直苦於其法定角色。This factor refers to the very limited scope conferred on Convocation by the University Statues, resulting in the very restricted type of activates which Convocation can "legally" involve itself in. 因而,畢業生議會在1971年通過議案,要求修改大學條例,擴大畢業生議會的功能。它要求有自己的憲章。當時的畢業生議會只有會議常規( standing order )

1972年,畢業生議會通過其憲章。 The House adopted unanimously the motion" That this House adopts the new Constitution & Rules of Convocation as drafted by the  lawyers and approved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Convocation".

1973年主席發言,表示議會過往受著過於簡單和空洞的條例妨礙,議會可以說,沒有任何權力。In the past your Standing Committee was always frustrated by the over-simplification and vagueness of that part of the University Statues which pertained to Convocation. In fact , it was so generalized that it could even be said that the actual powers and authorities of Convocation are either ill-defined or non –existed.

1962年港大副校 Professor Stock 講詞

Professor Stock以畢業生議會的角色、理想及承擔為題在畢業生議會的周年大會發言。他表示,1959年的主席的開場白是,這一命題應不必向在座者演譯,但我相信不是。

他說,當港大畢業生在殖民地享有社會地位時,他們卻不關心母校,畢業生議會好像是為你們而設,不是由你們設立。美國的大學畢業生都認為對母校有義不容辭的責任。Many of the graduates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now occupy positions of importance and distinction in the Colony and elsewhere..for example of the Alumni of the great American universities who regard it as a solemn obligation to help their Alma Mater ……In this regard, it is perhaps significant that Convocation was formed for you rather than by you.

他的講話中心是畢業生議會的「(c) 討論任何與大學有關的事宜,包括任何由校董會或教務委員會轉交畢業生議會討論的事宜」,並鼓勵畢業生議會積極參與。(You have a mandate to discuss University affairs; in the words of the Staute " any matter whatsoever relating to the University including any matter referred to it by the Senate or the Court") 值得注意的是他說,教務委員會或校董會,而不是現在的校務委會或校董會。

他的結語是,任何值得做的事都應該認真地做,任何不值得認真地做的,都是不值得去做。If a thing is worth doing, it is worth doing well. If it is not worth doing well, it is not worth doing at all.

1967年校大副校 James B Gibson 講詞

Mr. James B Gibson 以港大未來為題在畢業生議會的周年大會發言。他同樣地鼓勵畢業生關心和參與港大發展。For Convocation to fulfil its statutory function it must be well informed ……Convocation is not only a point of crystallisation for feelings of old affection but a body through which our graduates can contribute to the vitality of the University and enhance the respect in which it is held , by their lively support.

後記

當年的副校Professor Stock 發言時感嘆,沒有人會喜歡對門可羅雀的會議發言( No speaker is impressed by a half empty hall and poor attendance does not reflect any credit on this University and its Convocation)91日特別會議當晚有3402人出席, 9,298 投票。現在,港大的多數及社會都發聲反對委任李國章。舊生及教職員要求再次召開特別大會表態,畢業生議會委員會卻認為舊生濫用機制,表示要修例。他們實在不知道前人一直爭取畢業生議會參與港大校政,為母校出力。
我認為他們侮辱了舊生的智慧、勇氣及承擔,應該辭職。

港大畢業生已發出聲音



歷來最大規模 港大畢業生大會9,011人投票 動議30日內委副校 表決今揭盅  

註三

劉山青網誌│
從【守護香港大學】說起  2015-7-11
一群香港大學校友及教職員對校委會一再拖延任命副校長一事感到憂慮,聯署要求:

1. 校委會應根據既定的任命程序和行事習慣,盡快確認副校長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任何偏離上述建議的決定,必須提出令人信服的理據。
2. 改革制度,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校監的安排,或只保留校監的禮儀角色,從而減低行政機關干預院校自主的機會,以維護學術自由的寶貴傳統。

“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首席副校長遴選程序,將於8月完成,希望屆時可以參與副校長人選委任的討論。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校監的安排或改變其職權,需要修改《香港大學條例》。因而,如何爭取聯署要求的第一點較為迫切。本文為此提出三個方案。

1. 司法覆核

“校務委員會”的權力來自《香港大學條例》,因而受到司法覆核的挑戰。

規程XVIII
校務委員會
1. 校務委員會由以下人士組成─
(a) 獲校監委任的7名不屬大學學生或僱員的人士,而其中1人須獲校監委任為主席;
(b) 獲校務委員會委任的6名不屬大學學生或僱員的人士;
(c) 由校董會根據規程XVII(ba)分節選出的2名不屬大學學生或僱員的人士;
(d) 校長;
(e) 司庫;
(f) 按照規例選出的4名全職教師;
(g) 按照規例選出的1名不屬教師的全職大學僱員;
(h) 按照規例選出的1名全日制本科生;及
(i) 按照規例選出的1名全日制研究生。

「“教師”(teachers) 分別指大學的主管人員及教師」,因而,首席副校長沒有必然關係成為“校務委員會”成員。梁智鴻讓其參與副校長人選委任的決定,是否讓渡“校務委員會”的權力呢?

2. 畢業生議會

港大校友關心母校聲譽是好事。他們有法律上的權利,透過“畢業生議會”發聲。“畢業生議會”寫在《香港大學條例》第9條,及「校董會所有會議的紀錄均須送交畢業生議會。」

規程XXVIIA-規程XXVIIB
畢業生議會
1. (1) 畢業生議會由以下成員組成─
(a) 校監、校長、首席副校長、副校長、司庫、各學院院長、學生事務長及教務長;
(b) 大學的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級講師、講師、助理講師、導師及助教;
(c) 按照校務委員會所訂規例註冊的大學畢業生。
(2) 獲頒授名譽學位的人士不得僅因此而得以出任畢業生議會成員,但可由畢業生議會推選其為成員。

6. 畢業生議會亦可按主席的指示召開會議,並須應最少20名成員的書面要求而召開會議。
8. 畢業生議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30名成員。
9. 所有在畢業生議會會議上出現的問題,均須由出席會議的成員以過半數票決定;如有票數均等的情況,則主席除可投其原有票外,亦可投決定票。
10. 畢業生議會具有下述權力─
(c) 討論任何與大學有關的事宜,包括任何由校董會或校務委員會轉交畢業生議會討論的事宜,並將畢業生議會對該等事宜的意見向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視屬何情況而定)報告;
(d) 向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報告其議事程序;
(e) 就任何影響大學的事宜,與校董會、校務會或教務委員會直接溝通;

因之,【守護香港大學】應有足夠的票數要求“畢業生議會”召開會議及為「出現的問題」,由「出席會議的成員以過半數票決定。」

3. 學生會公投

港大學生會已發聲明,批評港大校務委員會兒戲及反智。港大學生或港大學生會可就此事舉行公投。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UNION

SECTION V
GENERAL POLLINGS
Article 1 – AUTHORITY
The vote of a General Polling of the Union shall possess the same authority as the vote of a General Meeting. The resolutions of a General Meeting or General Polling can only be revoked by a subsequent General Meeting or a subsequent General Polling.
Article 2 – GENERAL POLLING
a) No General Polling shall be held unless it is conducted by the Commission appointed by the Union Council at the request of the Union Council, or not less than three percent of Full Members of the Union. Any such requisition shall specify the motion or motions to be voted on at the General Polling.

港大民主化
【守護香港大學】的建議二實質是削減校董會的權力。校董會的英文名字是 Court ”法院。這可能是古代大學的用語。根據2003年《 與時並進 》報告 (A Review of governance and management structures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提出17項建議,「校務委員會可行使大學的所有權力」及其組成方式的原意,應該是民主化的一個嘗試。它的問題是缺乏一個真正的法院,公開地耹聽控辯雙方及作出裁決。

規程XVII
校董會的權力
在符合本條例及規程的規定下,校董會有權─
(a) 根據校務委員會的提議,向校監建議對規程中任何一則作出增補、修訂或廢除;
(b) (2003年第186號法律公告廢除)
(ba) 按照規例選出其成員擔任校務委員,以及按校務委員會的建議給予規程XVIII2段提述的批准;(2003年第186號法律公告)
(c) 審議周年帳目及核數師作出的任何評註;
(d) 審議校務委員會向校董會作出的任何報告;
(e) 討論任何校董所提出有關大學整體政策的任何動議;及
(f) 委任終身校董,並訂明作出該等委任的程序。

從條例看到,校董會同時擁有一些行政權力,而其法院的權力又局限在校務委員會的提議。
從中世紀大學歷史的演變了解,大學應享有一定的自治能力,特別在學術上。在現實世界中,它需要政府的資助和認受,因而無可避免地處於行政機關干預與院校自主之間徘徊。協助校董會與校務委員會完善兩權分立原則可能是大學民主化的一個嘗試。

註四

致畢業生議會主席的公開信 成員資格問題
2015/8/9 — 15:35


AAA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的等埋首副事情正出現戲劇性變化。代表162千位成員的畢業生議員將於91 日召開緊急會員大會,對事件表態投票。可以預見,支持與反對雙方都會爭取授權人票。

議案

港大校友關注組支持的議案。

議案2 (a):港大畢業生議會敦促港大校委會根據既定的任命程式和行事習慣,在30天內確認副校長物色委員會的任命建議,任何偏離上述建議的決定,校委會必須向港大畢業生議會和公眾提供令人信服的理據。
議案2 (b):港大畢業生議會支持改革港大校委會制度,通過修改《香港大學條例》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港大校監的安排。
議案2 (c):如上述議案不獲通過,應爭取修改香港大學條例以確保行政長官擔任校監只保留禮儀式的角色。
議案2 (d):港大畢業生議會應成立工作小組以執行議案2 (b)(c)的決議。
議案4: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港大的教職員及學生所能接受的人選出任。

關注組不關注的議案。

議案3:認同及支持香港大學10位學院院長在7月30日發出的聲明。

投票方式

23. A register of the members of Convocation kept by the Registrar shall be conclusive evidence that any person whose name appears therein at the time of claiming to vote at any general meeting is entitled to a vote and that any person whose name does not appear therein is not so entitled. Any reference to 'members entitled to vote' in the Constitution and Rules shall be construed accordingly.

根據其章程,合乎其章程的成員有權投票,或授權其他成員代其投票。而只有選舉常委才能容許電子投票。也就是說,今次的緊急會員大會不可以電子投票。

31. Election of members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shall be conducted by secret ballot and, if so decided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by electronic voting.

何為畢業生議會成員?

CONSTITUTION OF CONVOCATION
MEMBERSHIP
4. Convocation shall consist of the following members:-
(a) the Chancellor, the Vice-Chancellor, the Deputy Vice-Chancellor, the Pro-Vice-Chancellors, the Treasurer, the Deans of the Faculties, the Dean of Student Affairs, and the Registrar and such other persons as may be prescribed by Statute XXVIII 1(1)(a) of the statutes;
(b) the professors, readers, lecturers, tutors, and demonstrators of the University and such other persons as may be prescribed by Statute XXVIII 1(1)(b) of the statutes;
(c) graduates of the University registe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made by the Council; and
(d) holders of any certificate or diploma as listed in Statute III 2(a) and (b) of the statutes of which the admission requirement should be a first degree; and
(e) Holders of honorary degrees of the University who are not members of Convocation but who have been elected by Convocation as members.

香港大學條例 1053
規程XXVIII
畢業生議會
1. (1) 畢業生議會由以下成員組成─
(a) 校監、校長、首席副校長、副校長、司庫、各學院院長、學生事務長及教務長;
(b) 大學的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級講師、講師、助理講師、導師及助教;
(c) 按照校務委員會所訂規例註冊的大學畢業生。

(2) 獲頒授名譽學位的人士不得僅因此而得以出任畢業生議會成員,但可由畢業生議會推選其為成員。

可見,畢業生議會章程與香港大學條例在成員資格上並不一致。在畢業生議會的章程中,除了 (c) graduates of the University registe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made by the Council 外,還增加了 (d) holders of any certificate or diploma as listed in Statute III 2(a) and (b) of the statutes of which the admission requirement should be a first degree ,即獲得港大証書或文憑 (入學資格必須為學士畢業生) 的人士。理應,香港大學條例為最終版本。

為此筆者作為畢業生議會的成員之一,曾於 20150714 去信畢業生議會要求澄清。

其答覆是:

Dear Mr Lau,

You may refer to the University’s Quick Stats available online for the number of graduates (as at Jun 2014): http://www.cpao.hku.hk/qstats/graduate-profiles as a reference.

Hope it helps.

根據其回覆連結,唯一得到的資訊是校友累積人數 (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止)175,689

文憑及證書畢業生
大學條例
規程III
2. 大學可頒授任何以下文憑及證書─

 (a) 文憑

口腔頜面外科高級文憑
工學深造文憑(由教務委員會指定的工學範疇)
分子及診斷病理學深造文憑
公共衞生深造文憑
公法研究文憑
牙周病學高級文憑
牙科材料科學深造文憑
牙科修復學高級文憑
牙科進修文憑
牙醫全科深造文憑
牙髓病學高級文憑
中國法律研究文憑
中國語文文憑
地理信息系統研究文憑
地球科學深造文憑
社區老年醫學深造文憑
社區精神醫學深造文憑
社會工作學高級文憑
兒童及青少年健康深造文憑
兒童齒科高級文憑
法學深造文憑
英文創意寫作深造文憑
英語研修深造文憑
屋宇設備研究文憑
建築文物保護研究文憑
建築策劃管理學研究文憑
建築學文憑
城市設計研究文憑
教育學高級文憑
理科深造文憑(計算機科學)
理科深造文憑(電子商貿及互聯網工程)
商業法律研究文憑
國際仲裁及爭端解決深造文憑
國際事務研究文憑
普通法深造文憑
測量學研究文憑(工料測量)
測量學研究文憑(房地產發展)
感染及傳染病學深造文憑
資訊科技及知識產權法深造文憑
資訊科技法深造文憑
新聞學深造文憑
精神醫學(思覺失調學)深造文憑
管理學基礎文憑
學位教師中文學科知識深造文憑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
臨床研究方法學深造文憑
癌病心理學深造文憑
矯齒學高級文憑
醫學內科診斷及治療深造文憑
藥理學文憑
護理學深造文憑

(b) 證書

分子及診斷病理學深造證書
公共衞生深造證書
中國語文證書
心理學深造證書
由教務委員會不時決定的工程證書
在職教師進修證書
社會工作證書
法學專業證書
香港法律專業共同試證書
高級教育研究證書
精神醫學(思覺失調學)深造證書
衞生經濟學證書
學位教師教育證書
學校輔導工作證書
臨床研究方法學深造證書
癌病心理學深造證書
醫療科學證書

問題始終是,以上人士(或部份人士)是否屬於畢業生議會成員,從而有權投票?

葛珮帆議員

今次事件的一個花絮是葛珮帆是否港大舊生或畢業生議會成員?葛珮帆在立法會網站的資料沒有介紹其學士學位,只有哲學博士(管理)和社會科學碩士(婚姻與家庭治療)。她在港大取的碩士學位是規程III(1b),不屬以上討論焦點。

季詩傑

季詩傑以其在港大2003年獲取的法學碩士Master of Laws in Corporate and Financial Law [LLM(CFL)]身份角逐,在2014年在等額選舉下成為畢業生議會常務委員。

畢業生議會的章程及其修訂

4C. 畢業生議會可就有關其舉行會議的時間、地點及會議程序的規則、有關在畢業生議會擔任職位者的行為的規則以及有關畢業生議會進行各項選舉的規例,向校務委員會提供意見。

畢業生議會章程及規則在20153月的緊急會員大會進行了修訂。

後記

香港大學條例的寫法較為寬鬆。它容許各委員會(特別是校務委員會)制訂其規則,原意應是容許院校自主。但它同時做成校務委員會的權力無法制衡,做成今天局面。某程度上,畢業生議會可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非強制性),因此今次緊急會員大會可謂破天荒之舉和當相重要。

由於,畢業生議會的會員資格仍未清楚,影響今次會議的公信力,筆者從多方都未能得到答覆,唯有發此公開信。

註五


9.1議決並非無約束力議案
20150906
香港經濟日報港聞版在2015-09-03發表題為「港大畢業生議會 16萬會員」。文章提及,「港大畢業生議會今次召開特別大會,是自1958年成立以來,首次就無約束力議案進行表決。」



這是一篇有趣的文章,當中所寫的大部份的確如是,但其所說的“無約束力議案”即有待商榷。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

9. 所有在畢業生議會會議上出現的問題,均須由出席會議的成員以過半數票決定;如有票數均等的情況,則主席除可投其原有票外,亦可投決定票。

10. 畢業生議會具有下述權力─

(e) 就任何影響大學的事宜,與校董會、校務會或教務委員會直接溝通。



香港大學條例並無「非無約束力議案」條款。立法會的無約束力議案書寫如下:

(2) 如有議員就某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案(不屬由獲委派官員提出的議案)作出預告,而該議案的主題與下述議案、法案或事宜的主題實質相同。



因此,91日的畢業生議會的議決並非約束校務委員會,但對畢業生議會是有約束性的。事實上,港大畢業生議會曾於1/3/200521/3/20062/3/2015召開特別大會修改章程,全部都有法律約束性。這些議案與今天的議案的法律地位並無二致。



古老傳統

中世紀大學的起源在巴黎、博洛尼亞和牛津等地,學生人數數以百計。隨著人數的擴張,產生了建立某種形式的組織的需要。為了保障權利、利益和提供法律保護,師生們遂仿照手藝人行會的方式,組成教師或學生行會。大學的最古老形式就是行會。這也是校董會(Court)的由來(Corp.)



2002年的教資會報告《香港高等教育》的第74頁也提到,「大學由最初小型,封閉的社群,每位男性(偶爾女性)成員在有關社群運作的事宜上都享有發言權。」



聯誼性質

與畢業生議會並列的成立於1920年的香港大學校友會才可以說是聯誼性質。成立於1958年的畢業生議會具備法定地位。其立法原意應是在可行的程度上尊重大學的古老傳統。



後記

香港經濟日報若願意收回上述言論,改為「港大畢業生議會今次召開特別大會,是自1958年成立以來,首次的“就大學的事宜”進行表決」,則十分準確。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ONSTITUTION AND RULES OF CONVOCATION
http://www.convocation.hku.hk/doc/Convocation_Constitution_Rules_20150302.pdf



CHAIRMAN  5. There shall be a Chairman who is to be elected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among its members and who shall hold office for a term from election to either the conclusion of the first meeting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following the third 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Convocation thereafter or the termination of his position as a member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whichever is sooner. A retiring Chairman will be eligible for re-election unless he has already held such office for two consecutive terms. Where the term of the Chairman is to expire at the end of a meeting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but the Standing Committee is unable to elect the Chairman, the term of the current Chairman shall not expire and will continue until the election of another Chairman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among its members.  6. The Chairman shall not be an officer or teacher of the University or in receipt of any salary, stipend, fee or any other form of remunerations from the University or any of its subsidiaries or other legal entities in which the University has management control or majority equity stakes.  7. No person shall be elected Chairman unless he has been a member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for an aggregate of 3 years or more during the 6 years preceding the date of his election, provided that such requirement does not apply where at the time of the election, the only candidate does not or, where there are more than one candidate, all of the candidates, do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
任何人不得當選主席,除非他在其當選之前的6年內,曾合計地擔任過常務委員會成員3年或以上。
但當他是唯一的候選人,或者,  如果有多個候選人,而 所有的候選人都不符合3年的條件時,這附帶條件就用豁免。
 8. The Chairman shall, in the absence of the Chancellor, preside at all meetings of Convocation.  9. The Chairman shall at the same time be Chairma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and also a member ex-officio of all committees of Convocation and of all their sub-committees.  10. In the event of a casual vacancy in the office of Chairman, the Standing Committee shall elect another of its member to be the Chairman and the provisions in paragraph 7 shall apply to such election. Pending such election, the Deputy Chairman, or the acting Deputy Chairman, as the case may be, shall perform the function of the Chairman


28. Each member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shall hold office for a term of 3 years, commencing from the close of the meeting in which he is elected, and is eligible for re-election on retirement.


2016 Dec    Dr.  Patrick  Poon
The following eight members were elected to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Convocation at the 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held on June 25, 2015

註六

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  2015/7/16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A6%99%E6%B8%AF%E5%A4%A7%E5%AD%B8%E7%95%A2%E6%A5%AD%E7%94%9F%E8%AD%B0%E6%9C%83/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ONSTITUTION AND RULES OF CONVOCATION


港大校務委員推遲委任副校長一事,備受社會關注。四百多名港大校友發表聯署聲明,不滿校務委員會決定。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表示,情況令人憂心。事件凸顯了院校自主的問題。歐洲古老的大學本是學者和學生的行會,享有一定的自治特權,內部設有特別法庭。
與時並進
港大的畢業生議會是香港大學條例中的立定組織。它應反映舊生和教職員的意見,但一直以來,它似乎不為人注意。
權力
根據法例,它的部份權力包括:
1.         產生15名成員出任校董(特首只能委任20位校董)
2.         討論任何與大學有關的事宜,並向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3.         就任何影響大學的事宜,與校董會、校務會或教務委員會直接溝通。
成員
所有的港大畢業生、部份文憑生、所有教職員(教授至助教)都自動成為它的成員,享有投票權利和書面要求召開特別大會的權利(20)。學畢業生議會需要在42天內召開會議(30人出席),會議需要以出席多數和授權票作出決定。
時移世易
由於民主派不重視這一陣地,它的常務委員會多由社會賢達和國粹派把持。其主席蔡秀煜在20148月香港大學開學禮緻辭時說,「大學生活不是大隻講罷課,亦不是隻講要求别人辭職,佔領薄扶林,甚至中環。大部分大學生都不是,亦毋須成爲社運活躍份子或學生領袖。」

說句公道話,大學畢業生議會也並非全是意見保守。它曾出了一份報告。
Report on the Future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he Standing Committee HKU Convocation
October 2012

The functions of the Court According to the Niland Report, The purpose of the Court should be cast as representing the wider interests of the communities served by the University , including its alumni.
The Court meeting was usually conducted in haste within an hour, with the Vice-Chancellor making a general progress report of the University in that year, which lasted from half-an-hour to forty-five minutes. The remaining time was almost all spent on the routine approval of the audited accounts and the making, repeal or amendments of statutes.
 It appears that the Council Chairman is accountable to the Chief Executive. However, it is doubtful whether such should ever be the case, as accountability thus established can compromise the academic autonomy and freedom of the University.
報告指出,董事會成是一個畀面派對,每年的例行公事是台上讀報告,台下交際應酬認朋友。報告間接地說,校務委員會主席大晒,由於它是特首委任的,等於特首干預大學的學術自由和自主權。
由此看出,畢業生議會的問題是思想保守或行動保守。無論它的報告多前衛,它的內容已解釋了它的命運 無人理。
四百多名港大校友聯署事件說明,越來越多的知識份子已接納更進取的、更公開的、更大聲和更多角度的鼓動者的立場( advocacy ),即成為公共知識份子。
常務委員會
畢業生議會的行政機關為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有24位成員。目前組成為:主席: 蔡秀煜 (BSocSc 1972)
副主席: 馮可強(BA 1969; DipEd 1972)
書記:譚張翠芬(MBA 2004)
陳嘉展(BEng 1992)
戚盛榮 (BSc(Eng) 1977; MBA 1997)
朱位能 (BSc 1976)
霍偉棟(BEng 1993; MSc(Eng) 1996; MSc(EnvMan) 1999)
洪文正(BSc(CompSc) 1994)
闕順昌(BSocSc 1987)
季詩傑 (LLM(CFL) 2003)
關伯明 (FDipM 1994; MBA 1997)
賴振鴻 (BSc(Eng) 1985)
林家禮 (PhD 2004; MPA 2013)
李家仁(MBBS 1976)
李健鴻 (MBBS 1958; MD 1971)
李黃眉波 (LLB 1974)
文綺芬 (BA 1971)
吳瀚 (BEng 1999)
潘燊昌(BSc 1970)
戴健文 (BSc 1977; MPhil 1983)
謝海成(BBA(Acc&Fin) 2003; MEcon 2004)
曹萬泰(BSocSc 1975; MSocSc 1984)
袁金浩 (BA 1966)

常務委員的任期為3年,基本上大學畢業2年後便可參選。其得票率略為4百至千三票,甚至自動當選。常務委員互選其主席、副主席、書記(必然校董)12名委員入校董會。只有主席資格需要在當選的前6年內,共合計3年出任委員。
大學民主化
民主派進入畢業生議會的常務委員會是港大民主化的目前唯一方法。根據大學數據一覽,校友累積人數 (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止)175,6892014/15年教學人員為7,197人。以此估算,畢業生議會的全體票數約為18萬票。從上可見,若泛民有管治意志,它可以約在34年內爭取全數加入此法定機構,然後與大學官方直接溝道。
「討論任何校董所提出有關大學整體政策的任何動議」 校董會的6個權力之一。


發動聯署 斥校委會拖延荒謬
http://www.sohcradio.com/b5/2015/07/12/Art1131563.html

400港大校友 促確認陳文敏任副校
2015-07-12|来源: HK蘋果日報打印版
港大校委會上月底決定推遲提交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的建議,原因是要「等埋」首席副校長。超過400名港大校友組成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聲明,指校委會一再拖延,理由荒謬,質疑違反程序公義,或涉政治干預,將發起網上聯署,促請校委會盡快確認副校長物色委員會建議,及取消由特首兼任校監的安排,避免行政機關干預學術,維護學術自由。


關注組召集人、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短短數日已有431人表態願意擔此重任,成為網上聯署發起人,包括1958年至2015年畢業生,橫跨57屆,當中不乏社會知名人士,如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社聯前行政總裁方敏生及一眾泛民立法會議員等。當中約60人昨在港大學生會地下大堂集會,高呼「捍衞院校自主、維護學術自由」。


葉建源說,希望今次能以「千」作單位,「越多校友(聯署)越好」,冀形成聲勢與壓力,顯示出各界別的校友也關注此事。他指港大教職員、未畢業的港大學生、其他院校的師生及各界社會人士同樣可支持。

葉建源希望能約見事件中關鍵人物,包括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港大校長馬斐森等,也希望約見事件主角陳文敏了解。

葉又指留意到校委會將於7月底開會,他們也在考慮是否應有進一步行動,要視乎各界反應再決定,稍後會開會檢討形勢。他說正思考在校園是否要有聚集行動、方式如何進行。而今次發表的聲明,將安排在主要中英文報章上刊登,費用由聯署者以自由捐款形式共同承擔。

昨出席集會、同為港大校友的吳靄儀指,校委會是受社會委託物色合適人選出任副校長,如未能圓滿解釋拖延的決定,「請佢哋集體辭職」,葉建源補充,校委會委員要思考自己是否能做好受委託人角色,為港大的最大利益、社會公義作決定。

港大學生會下周4會聯同多間大專院校遊行,由港大出發經堅道往禮賓府。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希望能藉此引起社會關注,就《大學條例》有問題的地方作修改,包括調低行政長官委任校委會委員、校董會成員比例等。被問會否圍堵港大、佔領校園,他說不會排除這類在校抗爭行動。




參考資料

香港大學學生會聯署聲明   2015 7 3

港大校務委員會      2015/7/9

發動聯署 斥校委會拖延荒謬     2015-07-12

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    2015/7/16

畢業生議會9月商副校風波 3動議允授權票



畢業生議會就是為今天而立    8 23

財政依賴與院校自主   20150831

【等埋首副】          20150902

大學修例問題 週日 2015-09-13

港大畢業生議會的角色、理想及承擔  2015/11/25

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  2015/7/16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ONSTITUTION AND RULES OF CONVOCATION



港大校務委員推遲委任副校長一事,備受社會關注。四百多名港大校友發表聯署聲明,不滿校務委員會決定。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表示,情況令人憂心。事件凸顯了院校自主的問題。歐洲古老的大學本是學者和學生的行會,享有一定的自治特權,內部設有特別法庭。

與時並進

港大的畢業生議會是香港大學條例中的立定組織。它應反映舊生和教職員的意見,但一直以來,它似乎不為人注意。

權力

根據法例,它的部份權力包括:
1.         產生15名成員出任校董(特首只能委任20位校董)
2.         討論任何與大學有關的事宜,並向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3.         就任何影響大學的事宜,與校董會、校務會或教務委員會直接溝通。

成員

所有的港大畢業生、部份文憑生、所有教職員(教授至助教)都自動成為它的成員,享有投票權利和書面要求召開特別大會的權利(20)。學畢業生議會需要在42天內召開會議(30人出席),會議需要以出席多數和授權票作出決定。

時移世易

由於民主派不重視這一陣地,它的常務委員會多由社會賢達和國粹派把持。其主席蔡秀煜在20148月香港大學開學禮緻辭時說,「大學生活不是大隻講罷課,亦不是隻講要求别人辭職,佔領薄扶林,甚至中環。大部分大學生都不是,亦毋須成爲社運活躍份子或學生領袖。」

說句公道話,大學畢業生議會也並非全是意見保守。它曾出了一份報告。
Report on the Future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he Standing Committee HKU Convocation
October 2012

The functions of the Court According to the Niland Report, “The purpose of the Court should be cast as representing the wider interests of the communities served by the University , including its alumni.
The Court meeting was usually conducted in haste within an hour, with the Vice-Chancellor making a general progress report of the University in that year, which lasted from half-an-hour to forty-five minutes. The remaining time was almost all spent on the routine approval of the audited accounts and the making, repeal or amendments of statutes.
 It appears that the Council Chairman is accountable to the Chief Executive. However, it is doubtful whether such should ever be the case, as accountability thus established can compromise the academic autonomy and freedom of the University.
報告指出,董事會成是一個畀面派對,每年的例行公事是台上讀報告,台下交際應酬認朋友。報告間接地說,校務委員會主席大晒,由於它是特首委任的,等於特首干預大學的學術自由和自主權。
由此看出,畢業生議會的問題是思想保守或行動保守。無論它的報告多前衛,它的內容已解釋了它的命運 無人理。
四百多名港大校友聯署事件說明,越來越多的知識份子已接納更進取的、更公開的、更大聲和更多角度的鼓動者的立場( advocacy ),即成為公共知識份子。

常務委員會

畢業生議會的行政機關為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有24位成員。目前組成為:主席: 蔡秀煜 (BSocSc 1972)
副主席: 馮可強(BA 1969; DipEd 1972)
書記:譚張翠芬(MBA 2004)
陳嘉展(BEng 1992)
戚盛榮 (BSc(Eng) 1977; MBA 1997)
朱位能 (BSc 1976)
霍偉棟(BEng 1993; MSc(Eng) 1996; MSc(EnvMan) 1999)
洪文正(BSc(CompSc) 1994)
闕順昌(BSocSc 1987)
季詩傑 (LLM(CFL) 2003)
關伯明 (FDipM 1994; MBA 1997)
賴振鴻 (BSc(Eng) 1985)
林家禮 (PhD 2004; MPA 2013)
李家仁(MBBS 1976)
李健鴻 (MBBS 1958; MD 1971)
李黃眉波 (LLB 1974)
文綺芬 (BA 1971)
吳瀚 (BEng 1999)
潘燊昌(BSc 1970)
戴健文 (BSc 1977; MPhil 1983)
謝海成(BBA(Acc&Fin) 2003; MEcon 2004)
曹萬泰(BSocSc 1975; MSocSc 1984)
袁金浩 (BA 1966)

常務委員的任期為3年,基本上大學畢業2年後便可參選。其得票率略為4百至千三票,甚至自動當選。常務委員互選其主席、副主席、書記(必然校董)12名委員入校董會。只有主席資格需要在當選的前6年內,共合計3年出任委員。

大學民主化

民主派進入畢業生議會的常務委員會是港大民主化的目前唯一方法。根據大學數據一覽,校友累積人數 (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止)175,6892014/15年教學人員為7,197人。以此估算,畢業生議會的全體票數約為18萬票。從上可見,若泛民有管治意志,它可以約在34年內爭取全數加入此法定機構,然後與大學官方直接溝道。
「討論任何校董所提出有關大學整體政策的任何動議」 校董會的6個權力之一。


發動聯署 斥校委會拖延荒謬


400港大校友 促確認陳文敏任副校
2015-07-12|来源: HK蘋果日報打印版
港大校委會上月底決定推遲提交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的建議,原因是要「等埋」首席副校長。超過400名港大校友組成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聲明,指校委會一再拖延,理由荒謬,質疑違反程序公義,或涉政治干預,將發起網上聯署,促請校委會盡快確認副校長物色委員會建議,及取消由特首兼任校監的安排,避免行政機關干預學術,維護學術自由。


關注組召集人、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短短數日已有431人表態願意擔此重任,成為網上聯署發起人,包括1958年至2015年畢業生,橫跨57屆,當中不乏社會知名人士,如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社聯前行政總裁方敏生及一眾泛民立法會議員等。當中約60人昨在港大學生會地下大堂集會,高呼「捍衞院校自主、維護學術自由」。


葉建源說,希望今次能以「千」作單位,「越多校友(聯署)越好」,冀形成聲勢與壓力,顯示出各界別的校友也關注此事。他指港大教職員、未畢業的港大學生、其他院校的師生及各界社會人士同樣可支持。

葉建源希望能約見事件中關鍵人物,包括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港大校長馬斐森等,也希望約見事件主角陳文敏了解。

葉又指留意到校委會將於7月底開會,他們也在考慮是否應有進一步行動,要視乎各界反應再決定,稍後會開會檢討形勢。他說正思考在校園是否要有聚集行動、方式如何進行。而今次發表的聲明,將安排在主要中英文報章上刊登,費用由聯署者以自由捐款形式共同承擔。

昨出席集會、同為港大校友的吳靄儀指,校委會是受社會委託物色合適人選出任副校長,如未能圓滿解釋拖延的決定,「請佢哋集體辭職」,葉建源補充,校委會委員要思考自己是否能做好受委託人角色,為港大的最大利益、社會公義作決定。

港大學生會下周4會聯同多間大專院校遊行,由港大出發經堅道往禮賓府。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希望能藉此引起社會關注,就《大學條例》有問題的地方作修改,包括調低行政長官委任校委會委員、校董會成員比例等。被問會否圍堵港大、佔領校園,他說不會排除這類在校抗爭行動。


【等埋首副】

20150902

【本報訊】港大畢業生議會昨晚就副校長任命風波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共3,257人出席,是議會歷來最大規模的會員大會。大會就6項動議投票表決,包括要求港大校委會在30天內委任副校及修改規則不再由特首出任校監。54名新舊校友輪流上台發聲,捍衞港大自主或譴責擾亂校委會,針鋒相對。連同5,754張授權票,共9,011校友投票,結果今天公佈。動議雖無約束力,但預計會對校委會構成壓力。
記者:麥志榮
佘錦洪
特別會員大會昨晚7時開始,校友陸續到場,全場滿座。發言人戴健文形容,今次大會史無前例及劃時代。大會接獲的授權票更多於登記出席人數,大會曾抽查致電當中12%校友核實,暫無發現違規。投票晚上10時半結束,由核數師通宵點票後,結果今天上午11時公佈。
多位港大知名校友親身到場表態,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認為,若今次港大學術自由失守,勢將波及其他院校以至整個社會的言論及思想自由。
54校友發言針鋒相對
政見各異的校友輪流上台發言,現場氣氛熱烈,台下不時有熱烈掌聲或噓聲。大會就6項動議表決,4項由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提出,包括要求校委會30天內委任副校及修改規則不再由特首出任校監等。葉建源發言時形容,今天是最大規模校友聚會,校友在此展示跨世代團結、愛護母校及珍視校園的表達自由。
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的動議則籲各方尊重院校自主,對有人擾亂校委會會議深感不安。發言人彭泓基批評很多校友發言並不獨立和理性,卻充滿對梁振英的仇恨和恐懼。他又不滿被標籤和人身攻擊。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張韻琪等提出議案,要求校委會主席必須由教職員與學生所能接受的人選擔任。她批評,公眾已沒法相信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能抵抗政府干預。
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指今次大會關乎能否捍衞一國兩制,大批校友抱着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精神守護港大。他又對台下說「我愛你們」。
曾任港大學生會會長的政協張家敏批評,從太古橋的六四字句,到八一八事件導致徐立之不能續任校長,充斥對中共毫無根據的指控。他的言論引來噓聲,其後更一度與台下校友互相指罵。
就大會上有關港大校監動議,教育局昨晚發聲明,否認政府有干預港大校委會,而《香港大學條例》規定行政長官是港大的校監,條例亦訂明校監的權力及職務。
校友意見
陳志雲
「即使我哋呢個世代會被閹割,亦唔可以無聲無息咁被閹割。」
李柱銘
「陳文敏嘅過失其實係莫須有罪名,請問港大校長到掃地阿嬸,邊個冇犯過錯?」
陳方安生
「副校風波分明有政治干預,由左報首先發炮,手法同文革批鬥知識分子相似。」


校友關注組動員力強  


校友關注組成功動員數千名校友投票,其7 月開設的社交群組專頁「堅守港大百年基業」,至今已獲逾7000 人讚好,不時上載李柱銘等「泛民明星」投票捍衛院校自主的呼籲帖文。關注組又積極擺街站、派傳單等,這些拉票工作至昨晚近10 時仍未結束,fb 專頁也不斷更新會場內外情况。
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王振星指出,他們主要靠校友聯絡校友,專頁由數名較年輕的關注組成員用公餘時間管理,相信較能掌握社交網絡宣傳模式。但他認為最重要是關注組的動議有理據、得民心, 「我們沒機器動員,沒一百幾十人坐在辦公室打電話」。
葉建源多公職資源彭泓基感公器私用
fb 上亦有「港大堅守歷史制度傳統」專頁,呼籲校友授權沉默之聲副主席鍾慕蘭等,投票支持彭泓基的動議、反對校友關注組議案,但僅得400 多人讚好。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發言人彭泓基昨投票前已表示「打定輸數」,他說,因不認同校友關注組才提出其他動議表達意見,不在乎輸贏,也沒刻意拉票。他又質疑,校友關注組有很多「宣傳機器」,如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利用其教協副會長身分發信息給教協會員,或利用關注組內立法會議員的議會資源來發放消息等,有點覺得對方「公器私用」,又指事件已變成政治活動,失去理性討論。
部分校委惹火刺激校友表態
個別具爭議的校委亦激發部分校友到場投票,有教育界校友質疑前教統局長李國章加入校委會有政治目的,認為他不會真心為港大好;亦有任醫生的校友說,不滿同為醫生的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校委盧寵茂的立場而來,希望檢討特首委任校委的做法。
明報記者

畢業生議會9月商副校風波 3動議允授權票


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分歧延伸至校友層面,港大畢業生議會將在91日晚上召開特別會議商討事件,議程涵蓋3項動議,包括校友兼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動議促請校委會9月內通過副校長建議,及修改廢除特首任校監條文,32名不具名校友同時提出,支持早前10名學院院長發表聯合聲明動議。

畢業生議會在會議通知中指出,將容許投授權票,並必須在開會前一個周五、即828日傍晚6時前送達秘書處。

3項動議分別由三批校友提出。葉建源等共24名校友動議四點要求:

「一、畢業生議會認為,根據程序及慣例,港大校委會應在30日內通過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物色委員會建議,否則應為延遲及決定,向議會及公眾提供書面解釋;
二、畢業生議會認為,《香港大學條例》及相應條例應予修改,令特首不再擔任是大學校監或主管人員;
三、畢業生議會認為,(二)的另一選擇是,修改大學《香港大學條例》及相應條例應予修改,令特首校監角色只屬禮儀性質;
四、畢業生議會應成立工作小組,跟進(二)或/及(三)實行。」

2. 另一批共32名校友同時動議,「畢業生議會與10名院長在730日發表聯合聲明持相似看法,支持及背書有關聯合聲明」。

3. 學生會前會長張韻琪等共20名校友提出,「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一職,應由港大教職員及學生可接納人士出任」。

觀點與角度﹕港大副校任命 被干預?

[2015.09.17] 發表


728日校務委員會會議,有守在門外的學生衝入會場,場面混亂,會議腰斬。混亂間校委會成員盧寵茂一度倒地。 早前逾400名港大校友發起聯署,質疑港大校委會一再拖延,未有按物色委員會建議,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當副校長,質疑涉及政治干預。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 「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發言人彭泓基 港大法律學院 前院長陳文敏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任命學術及人力資源副校長一事惹來全城關注。校委會今年6月以「等埋首席副校長」為由,決定暫不任命唯一的人選、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校委會被指違反程序公義甚至有揣測因受政治干預而拖延任命。有學生不滿校委會的決定,728日在校委會會議途中衝入會場表達不滿,場面一度混亂。有港大畢業生組成「校友關注組」,畢業生議會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冀向校委會表達意見,希望捍衛院校自主。不過,校委會成員強調任命副校並無任何政治考慮,另決定不再「等埋首席副校長」,會在929日再討論陳文敏的任命。

◆事件背景

香港大學校方20145月起在全球公開招聘5個副校長,當中學術及人力資源副校長的職位已懸空多年。年底,傳媒披露負責遴選副校長的委員會決定推薦陳文敏成為該職位的唯一人選。同一時期,陳文敏和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捲入牽涉佔領運動的收取匿名捐款風波,多份報章包括《人民日報》陸續刊出文章批評陳文敏。

5個副校長其中4個至今已經獲委任,唯有陳文敏的任命未有定案。20156月港大校委會指需要「等埋首席副校長」才決定,但重申沒有政治考慮。事件惹來社會和不少港大舊生不滿,港大學生會要求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承諾在7月下旬處理任命,但梁未有承諾,學生會於是在728日圍堵校委會會議,並衝入會場。校委會委員盧寵茂在混亂間跌倒,表示有「校外人」介入港大內部事務。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則認為現時面對「制度暴力」,需要捍衛港大。香港大學10名學院院長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對擾亂728日校務委員會會議的行為深感不安」,並「一致深信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是高等教育的基石」。

港大校長馬斐森825日於校務委員會例會上表示首席副校長短期內未有人選,校委會認同要盡快組織管理團隊,決定於9月會議討論有關任命,但難以預計結果。港大畢業生議會在9月召開特別大會,共9298名畢業生及教職員親身出席或授權他人投票,逾八成贊成由「港大校友關注組」提出、校委會應在30日內確認副校任命及特首不再出任校監等議案。由另一批校友組成的「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的動議則被否決。

■評論節錄

1.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

任命需尊重首席副校長意見

728日校務委員會會議後,梁智鴻說:「等待首席副校長才可任命副校長,是要尊重首席副校長的意見。我相信我們的工作不應該因為壓力而改變,如果我們有理據需要改變,我們會去做。」

解讀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HKU Council)是港大最高的管治機關,根據《香港大學條例》負責管理財務及人力資源、檢討教學,當中包括決定大學主管人員任命的權力。校委須以大學整體利益和發揮港大作為最高學府效能為原則,所以任命副校的決定不應帶任何政治考慮。

7月時有親建制校委解釋,委任前4個副校長時,距離原來的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卸任還有一段時間,錢可培訓新副校及交接工作,加上學術及人力資源副校(即陳文敏的遴選職位)與首席副校長的工作聯繫最密切,「幾乎等於助手」,故考慮此職位人選時,首席副校長的意見十分重要,而且過去5年均沒設此副校職位,故認為再等兩三個月也沒問題。

陳文敏認為有關理由只是拖延的藉口,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則稱應尊重校委會集體決定。梁智鴻表示7月的會議有委員提出應重新討論任命,經討論後決定維持不會提前任命的決定,但所有校務委員都不認為應無限期等「首副」。而校長馬斐森則公開表明希望盡快任命,組成管理團隊。

2.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

「等待首副」無理 違程序公義

葉建源認為副校長物色委員會已考慮過關於捐款問題的核數報告,才向校委會提交人選。過往校委會收到人選後就會通過任命,不明白為何要等一個不知何時出現的首席副校長,直指校委會突然加入「等待首副」的條件是不合理且嚴重錯誤,已違反程序公義。

解讀

程序公義(procedural justice)指根據獨立、透明和正義的原則,決定及執行各項行政及法律程序。程序公義是法治社會的核心,執法時根據既定的法律、政策、準則和程序,不會因執法對象的財富、地位等因素而有偏頗,以保證產生公正的結果。若程序公義被破壞,將會對社會公義帶來傷害,並危害管治及執法者的威信。程序公義最終目的是要實現公平,因此在管治過程中,會有不同的步驟編排以達至公平的原則。

教育界專業團體教協認為,港大校委會的做法偏離了多年來人事任命的慣例,並追溯校委會在處理陳文敏及戴耀廷有關大學收取捐款的審計報告時具爭議的做法,認為當時校委會已漠視慣常程序。教協引述報道指出審核委員會的報告沒有建議處分兩人,校委會初時只接納審核報告為中期報告;但其後因審核委員會堅持不再提交新報告,校委會才接納同一份報告為最終報告。教協認為這樣反映校委會內運作失去客觀準則。

時事評論員程翔認為「陳文敏是由校委會成立的物色委員會經過全球招聘後獲推薦的副校長人選。校委會當然有權不接受某一個推薦,但必須提出非常充分的理由,否則是對整個遴選工作的不尊重」。他認為港大這次有責任跟隨一貫的程序選出副校長,以免開壞先例,令政治干預慢慢滲入校園,致港大百年基業(學術自由、院校自主)毁於旦夕。

3. 「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發言人彭泓基:

政治應遠離校園

彭泓基接受訪問時認為校委會場外的抗議活動反映背後有「政治勢力」驅使,希望「政治勢力遠離校園」。他自言不是建制派而是「維護母校派」,無政黨背景及資源,認為港大校友關注組所提出的「30日內任命副校長」是干擾大學自主,影響深遠。

4. 港大法律學院 前院長陳文敏:

任命關連制度與價值

陳文敏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說:「這次風波是對大學堅持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的挑戰,退出只會產生寒蟬效應,亦是等如放棄對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堅持。我一直深信,這不是我個人任命的問題,而是制度與價值的問題。」

5. 香港大學歷屆學生會會長:

捍衛院校自主 籲校委按既定程序任命

香港大學歷屆學生會會長730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728日學生有這樣的行動(衝入會議室)是因為訴求得不到回應,嚴正指摘校委會的決定荒謬。學生捍衛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的行動,或有未盡完善之處,但仍然值得社會支持,呼籲校委會按既定任命程序,立即議決副校長物色委員會的建議。

解讀

目前校委會共有22名成員,最多可有24名成員。現時成員有14名校外人士,當中7人,包括校委會主席都由校監梁振英委任,其餘成員由校委會及校董會委任。至於校內代表只有8名,包括校長、教員4席、本科生、研究生、職員代表各佔1席。香港大學學生會7月初的聯署聲明直指任校監的特首梁振英「恣意安插親信進據校委會」,又引述港大校友劉進圖的撰文,指「有政府高層就副校長遴選工作施壓,要求否決陳教授之任命」。

事件主角陳文敏認為以等待首席副校為理由推搪反映出港大開始走向「人治」,他又承認有校委會成員透過中間人不止一次嘗試勸退他。陳文敏形容事件對港大已經造成傷害,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辭任校委,更是對學術自由敲響警鐘。

學術自由(academic freedom)一直是香港重要的核心價值,香港大學亦有《學術自由政策》文件。2003年有份撰寫校委會改革報告、已退休的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表明不適宜評論陳文敏事件,「我只可以說原則上,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是香港一國兩制下的核心價值,每間院校及社會,都應該珍惜、關注及維護這個核心價值」。

《基本法》第137條訂明「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的精神,第34條也訂明「香港居民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當中所保障的是教學機構在不受外來壓力下,學生、教授等研究人員能自由地進行學術活動、發表研究成果等。學術自由的重要在於學者能秉持個人意見,而不受政治干預、商業利益、輿論壓力所影響。

畢業生議會就是為今天而立


2015/8/23 — 18:31


「港大校友關注組」於剛過去的星期六召開聯署人集思會,準備即將舉行的畢業生議會特別會員大會的議決。

正如陳文敏在有線專訪中所言,最後由誰出任副校一職已不是最重要,最重要是港大校委會憑什麼理據,作出這個決定。

港大校友在這件事上分成兩個陣營,各自拉授權票和動員支持者開會,這是理所當然。

爭論白熱化

港大舊生,現任香港中文大學經濟學系客座教授宋恩榮在討論事件時稱,若社會再縱容極端手法鬥爭,會將自己貶低至禽獸不如的地步。

美國大法官在判決一宗與“第一修訂案”有關的紐約時報案時說,「讓激烈的爭論放在意見的市場上」是民主社會的本質。

案中判詞引用發人深省的大法官判例,「在宗教信仰和政治信仰中------說服者偶爾會以渲染、中傷、甚至杜撰不實言論的方式------但是,盱衡歷史------長遠觀之,這些自由正是啟蒙民主政治公民的思想與訓示。」

聯署人集思會

聯署人集思會上,吳靄儀介紹,香港大學成立於1911年,1958年制訂香港大學條例,沿用至今,校務委員會、教務委員會和畢業生議會制度從那時開始。當她說到激昂處,「畢業生議會就是為今天而設」,全場沸騰。

港大1973年舊生程翔作見證,以他在《文匯報》工作15年至副總編的閱歷,今次左派報章圍剿陳文敏的規模,百份百可肯定是大陸發功。

自由意志與黑暗力量的鬥爭

會上不少舊生呼籲,港大已到了危急存亡之秋,鼓勵努力拉票。余若薇表示自己四處奔波,已收到30多張授權票。

若以港大校友關注組曾收集到1536 名校友簽名作估計。支持議案2,4(泛民)的票數有可能箍到約二千票。傾建制的議案3也可能旗鼓相當。但“港大校友關注組”最擔心的是,中央會否在背後發功。

港大2014年年報

2013/14年的本科生新收生為4,060人,當中的24.4%為外地生;全部新生為9,73740.3%為外地生;在外地生中,71.0%來自國內;全部外地畢業生為3,626人,其中來自大陸的2,573人,佔71%。以此計,十年可累積25千名來自大陸的畢業生,只要中聯辦有辦法動員一成,便有2千多票,足以打瓜關注組。

筆者聲明,筆者不認為來自大陸的大學生必然地受中聯辦擺佈。

人們仍然會這麼說:「這是他們最光輝的時刻。」

“港大校友關注組”對今次特別會員大會並不樂觀。但大部份港大舊生都對港大抱有榮譽感。今次政治性事件驚動到畢業生議會,是歷史上首次,是一場值得的鬥爭。

借用邱吉爾名言,『讓我們勇敢地承擔義務,這樣如果香港大學可以留存千年的話,人們仍然會這麼說:「這是他們最光輝的時刻。」』


大學修例問題
 

大學修例問題 週日 2015-09-13



港大於1911年透過《大學條例》的制定而成立,該條例於1958 年由《香港大學條例》(1053 ) 取代。其主體之後無大修改,沿用至今。畢業生議會通過議案要求大學修例 特首應放權大學自主。

港大修例的程序

港大曾進行過大大小小的修例。其起草過程都是由校內啟動。它首先由校委會 (Council ) 開始 (m) 向校董會建議對規程中任何一則作出增補、修訂或廢除。

若關乎開新課程等事,則由教務委員會 (Senate )啟動 (g) 訂明任何本條例或規程規定須由教務委員會藉其訂立的規例訂明的事情。

在完成起草後,它會交給校董會 ( Court ) (a) 根據校務委員會的提議,向校監 (Chancellor) 建議對規程中任何一則作出增補、修訂或廢除。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與否全在校監一個人手上,但校監必須在校董會的建議的基礎上作出決定。

假若,校董會在起草過程中諮詢畢業生議會 (Convocation ) 的意見,畢業生議會將有一個特殊的角色。

(c) 討論任何與大學有關的事宜,包括任何由校董會或校務委員會轉交畢業生議會討論的事宜,並將畢業生議會對該等事宜的意見向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視屬何情況而定)報告;

(d) 向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報告其議事程序。

呈請

上述的特殊程序就是呈請。它寫在畢業生議會的章程和規則之內,具法律效力(因之,將畢業生議會視作全無約束力是錯誤的)

ALTERATIONS IN STATUT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Y
62. The opinion of Convocation on the draft of any new Statute or Regulation which may be communicated to it by the Court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ourt through the Chairman of Convocation, who shall for this purpose transmit to the Vice-Chancellor a report of the meeting of Convocation at which the opinion was expressed signed by him and counter-signed by the Clerk.

63. Whenever Convocation shall desire to petition the Chancellor to withhold his approval of the whole or any part of any new Statute or Regulation made by the Court, a resolution shall be passed authorising the Chairman and Deputy Chairman of Convocation (or one of them if the other is unable to act) to sign, and the Clerk to countersign, the Petition for and on behalf of Convocation.

畢業生議會主席需親身向校監會提交意見,之後他需要向校長提交一份由他和書記簽署的報告。

畢業生議會享有一個特權,若有需要,它可以通過一個議案,授權主席或副主席向校監呈請 (由議會主席和書記加簽),請求校監抽起部份或全部修例建議。

假若,校監通過建議,議案會交給立法會審議,修訂、通過或否決。可以理解,立法會將照單全收。

2015年香港大學規程 (修訂)規程》

這是一個簡單的修訂,目的是新增3個碩士學位課程

1. 文科碩士( 英語第二語言教學) (首屆取錄了30名學生,全部來自內地)
2. 表達藝術治療碩士(現有 46名學生修讀),及;
3. 臨床藥劑學碩士 (首屆共取錄了19名學生,第二屆則取錄30名學生)

港大在諮詢了相關學系及學院、教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及教育局後,由校監梁振英簽署,以先訂後審議的程序交給立法會,「修規」自2015710日起實施。

2010 年香港大學(修訂)條例草案》

港大校務委員會與校董會分別於2005 11 29 日及2006 12 15 日舉行會議,同意澄清校董會作為港大的最高諮詢團體的角色,以及校務委員會作為港大的最高管治團體的角色。

校務委員會與校董會分別於2006 12 5 日及2006 12 15 日舉行會議,同意採用新的學術名銜,讓舊名銜由 “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等新學術名銜取代。

港大副校監兼立法會議員李國寶以議員條例草案形式將《2010 年香港大學(修訂)條例草案》(“草案”) 提交立法會(“立法會”)審議。

立法會的主要爭議是:

1. 討論何為最高諮詢機構。(實質只是名稱的修改,並無修訂當中的實權)
2. 可否擴大“好的免職因由保障”,但被港大否決。
3. 讓立法會議員進入校委會,港大只願意讓議員以個人身份加入,事情在校董會選出2名校委會成員裡解決。

後記

從今次陳文敏事件中,我們看到《2010 年香港大學(修訂)條例草案》的3項立會討論重點,於事無補。
而且,這一簡單的修例(無實質性)也橫越了5年。關注組和學生會要求修例,可能要以史為鑑。

評香港大學十位學院院長的聯合聲明
 

評香港大學十位學院院長的聯合聲明

 週三 2015-08-12 劉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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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十位學院院長在校務委員會會議被衝擊的第二天,在730日發表聯合聲明。其主要意見為:

1. 以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為由,反對校內和校外干擾校務委員會運作;
2. 不能縱容任何企圖擾亂大學正常運作的不文明行為;
3. 盡快尋求一個讓大學可以向前邁進的共識。

其第三點是同義反覆。它只是「把第一點換個方式說」。其第一點暗示,校友以關注組名義發起運動是校內干預。其第二點是對校長施加壓力,處分肇事學生。

余若薇的意見

余若薇發表公開信,其意見為:

1. 聲明沒有對引起衝突的原因 副校長事件之不義 表態。But you are aware of the cause behind such activity.
2. 聲明無視不少校友對此事的憤慨(1536名校友簽名)And you must be aware that many senior staff and alumni of the University are deeply dismayed.
3. 聲明給學生製造壓力。particularly when they are fighting the fight that you ought to be fighting for.

因之,余若薇的意見是很嚴厲的。

君子和而不同

筆者認為今次事件的核心是,特首有否透過李國章等人,干預校大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事件屬政治事件,最終必然是羅生門。因之,港大畢業生議會成員( 舊生和教職員 )持有對立意見 ,屬社會常態 ,為民主的真諦。

這聯合聲明是有一個前台的。在29日,港大校長馬斐森發給全校的信只用了一次遺憾。( It is regrettable that the police had to come onto campus, but ambulances were being barred from moving, which could have had serious consequences for the injured.)

它被校內保守派大做文章。馬斐森的行文很清楚。他是對導致警察需要進入校院的整個事件,表示遺憾,而不是對警察的行為表示遺憾。馬斐森沒有進一步指責,是因為需要一點時間作調查 (will not comment specifically on any follow-up actions until those facts are clear) 。可見,在這事件上的任何聯合聲明都會帶有強烈政治色彩。十位學院院長發表聯合聲明旨在對校長施加壓力 (要麼縱容,要麼報警)

筆者認為,較合適的方法是,各院長根據其認知,發表(或不發表)其聲明或意見。這有助於社會及畢業生議會成員從更廣闊的角度認識今次風波。
港大校友關注組

由事件觸發的9 1日畢業生議會的緊急會員大會上有4項議案需要投票。第議案3為:「認同及支持香港大學10位學院院長在7月30日發出的聲明。」

“港大校友關注組”認為「議案3並未就副校長遴選事件表示立場和就港大日後改革提出方向,關注組成員將不會就該議案投票」。可以預見,這一議案必被通過,代表畢業生及教職員的意見。

財政依賴與院校自主|劉山青

20150831 1142


教育局在8月27日發表新聞稿表示,「葉建源擔心政府已全面控制校委會..全無事實根據。」特區政府在8月29日發表新聞稿,指「田北俊感覺政府正干預大學運作…….毫無事實根據,並對田議員的言論深表遺憾。」這說明港大委任副校一事中,社會正進行百無禁忌(uninhibited )、充滿活力(robust)和完全開放( wide-open)的辯論 言論自由的核心。

李少光在大公報發表題為《大學條例合憲合法 衝擊大學條例必破壞港大的聲譽》的文章,提及「香港大學的經費每年幾十億元,全部來自政府的財政撥款..香港大學是公眾的財產……因此委員會內的社會人士成員也是校內人士,而且是校內最高管治機構的成員,有人把他們説成是校外人士是誤導的説法。」

吳靄儀在822日的關注組集思會上介紹,香港大學成立於1911年,1958年制訂香港大學條例,沿用至今,校務委員會、教務委員會和畢業生議會制度從那時開始。她表示,由於港大部份經費依賴政府,所以在2003年的港大改革中,引入了校外人士多於校內人士管治港大的理由,以向社會問責。
http://news.memehk.com/img/post/10253_unnamed.jpg

與時並進 2003
觸發港大改度的2003年《與時並進》報告書的部份建議摘錄為:

一、務委員會應被視為大學實際的最高管治機關,委員人數應規定在十八至二十四人之間。
二、校務委員會的成員組合校外成員應明顯佔大比數,而校外人與校內人之比率大約應為二比一。

由此看到李少光文章的「有人把他們説成是校外人士是誤導的説法」,絕對是無視港大官方報告,是利慾薰心的說話。

畢業生議會研究報告
Report on the Future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he Standing Committee HKU Convocation
October 2012

The functions of the Court According to the Niland Report, “The purpose of the Court should be cast as representing the wider interests of the communities served by the University, including its alumni.

The Court meeting was usually conducted in haste within an hour, with the Vice-Chancellor making a general progress report of the University in that year, which lasted from half-an-hour to forty-five minutes. The remaining time was almost all spent on the routine approval of the audited accounts and the making, repeal or amendments of statutes.

 It appears that the Council Chairman is accountable to the Chief Executive. However, it is doubtful whether such should ever be the case, as accountability thus established can compromise the academic autonomy and freedom of the University.

《香港大學的未來報告》援引2009 年由John Niland 所撰寫的顧問報告,認為,「校董會應反映更廣泛的社會人士意見,包括港大畢業生。」由此引義,港大舊生將今次事件放上畢業生議會投票,並非如李少光文章所指責的「一部分政黨人士反對大學條例,反對校務委員會法律賦予的權力,實際上就是衝擊和取消香港大學的行政的自主。」

畢業生議會報告繼而指責「看來校務委員會主席向特首問責,它令人們質疑應否如是,因為這會影響(compromise)學術自主和大學的自由。」

《香港高等教育》
教資會於二○○二年三月發表名為《香港高等教育》的檢討報告書。報告書第77頁指,「所有海外大學都設法遠離政府的管治,以提高的自由權和獨立性。為此,各校均積極發掘其他經費來源。這些大學均制定了長遠方針,勾劃出未來發展大計及期望,以減低對政府的依賴。」蒼勁體為原文所用。

財政依賴與院校自主
由上看來,經濟自主是學術自主的一個重要因素。

根據大學年報Review 2014,第45頁,大學的總收人為103億,當中的40.2%,即41億來自政府資助。其他分類為學費收入24.8%;投資回報11.1%;各類捐助14.7%;輔助性服務2.9%;其他收益6.4%。當年的總支出為78億。

根據大學年報Review 2013,大學的總收人為97.7億,當中的46.1%,即45億來自政府資助。其他分類為學費收入25.8%;投資回報8%;各類捐助11.4%;輔助性服務2.9%;其他收益5.8%。當年的總支出為74.8億。

由此可見,馬斐森比上任校長徐立之在這點上明顯優勝。

現在回應李少光的攞政府錢論,根據吳靄儀的校院自主與政府問責原則,港大不需要視政府為大股東,應取回話事權,即院校自主。這一做法符合「所有海外大學都設法遠離政府的管治」的潮流。

因而,港大校大院友關注組的議案2,通過修改《香港大學條例》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港大校監的安排和,港大學生會準備全民公投,要求削減特首作為校監的過份操控權力,言之成理。港大學生會的激烈(vehement)、尖銳( caustic)、有時令人不悅的批評(and sometimes unpleasantly sharp attacks)不會使港大的聲譽和校務發展受損,反而是開啟大學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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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Patrick  P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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