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中討論的大份部為政府一般收入和開支,放在卷一。其卷二交代9個基金,其中一個是貸款基金。
貸款基金於1990年成立,以承擔發展貸款基金及學生貸款基金原有的功用。它的部份貸款項目有:
房屋香港房屋協會
1982年至86年期間,財務委員會批出兩筆免息貸款共14億元,供房協發展兩項郊區(對面海及沙角頭角)公共房屋計劃。
1998年批准一筆為數180億元的首置貸款計劃承擔額。
公務員的房屋資助
15/16的預算額為3千6百萬。
非牟利國際學校貸款
部份貸款包括批准6千萬免息貸款給加拿大國際學校;4千萬給香港日本人學校;7千萬元給澳洲國際學校; 2千7百萬元給哈羅國際學校建新校舍。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
給予學生的各項貸款為20億。
漁業貸款
15/16年預算為1.3億元。
旅遊業
海洋公園大樹灣發展項目貸款為19億。
中小企
其在14/15年預算為1億3千萬。
貨款基金在14/15年收支赤字為12億,15/16預算為27億。貨款基金的問題是,1. 立法會難於監查其壞帳率, 2. 很低的利息收入。
壞帳
中小企特別信貸計劃的壞帳率驚人,按預算案資料,「七成和八成信貸保證的壞帳率分別為10%和12%,用於支付壞帳索償的預計最高開支為118億元。」
立法會─2012年12月20日會議上,單仲偕表示:「客觀上,政府提供八成信貸擔保,已屬經濟福利主義,中小企營商,也得到政府的間接資助。雖然這並非直接資助,但很明顯,當壞帳出現時,政府須承擔八成信貸風險。」
政府就其所作信貸保證而支付的款項,均列入支出項下;而政府取回的存款及追討賠償所得的款項,均列入收入項下。因此,在預算案上沒有顯示壞帳的損失。
出售貸款
基金會將部份貸款出售。例如,它在2003年將夾屋貸款出售予香港按揭公司(金管局屬下,政府全資擁有)。它在15/16的預算出售為2億。預算案也不能反映這部份的壞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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