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爭取入閘提名委員會應在本文刊登前有結果。梁振英宣佈不角逐連任後,泛民支持者突然覺得有很多選擇,有些甚至貼出雨過天晴的照片。其實,831決定和基本法附件框架等完全沒有改變,仍然生效。
立法會普選
根據基本法文件二十一,2007年12月29日的人大決議,“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因而,立法會普選無期。
831決定
人大常委會於2014年8月31日作出了三項決定:
(1) 2017年有權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只有提名委員會,而人數、組成和委員的產生辦法,依舊按照現行由1200人,四大界別組成的選舉委員會產生辦法。
(2) 特首參選人須取得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提名,才能出閘選特首。
(3) 限制提名委員會只能選出2至3個候選人。
831決定是其後9月的雨傘運動的催化劑。根據它,泛民沒有可能提名自己的參選人,胡國興入閘機會很微。最後的三人極有可能為葉劉、林鄭和曾俊華。現在已有些之前對梁振英十分反感的,認為林鄭比梁振英更衰。可見,民意十分混亂。
流程
選舉事務處表示,“計劃將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定為 2017 年 2 月 14 日至 3 月 1日。………….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新投票日將訂於終止該選舉程序後的第 42 日,即 2017 年 5 月 7 日。”
後記
在這段時間到明年2至3月,我們可能見到5至6人吹水放風開記者招持會聲稱參選特首,到3 月篩剩3人,到5月就玩完。
期間,泛民選出的提名委員會成員當然要做D嘢。
筆者在2014年9月登在852的一文《謊言聽到太多,人們便不會關心事實》引用了一段故事,“民調也可以用作政治投機,在2005年特首小圈子選舉中,民主派的社福界選委蔡海偉和狄志遠等19票以民調為擋箭牌轉投曾蔭權,令其黨友李永達只得52票,無緣角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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