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在新一份財政預案演詞以多元發展作主打,之後才談及香港四大產業支柱─貿易、物流、旅遊、工商專業和金融業。
他對此的資助為:
初創企業─5千萬;
社企─1億5千萬;
文化創意產業─4億;
時裝設計─5億分3年;
電影─2億;
文化藝術─3億。
其總共為16億。但撇掉屬社會福利的社企資助和假設三年內用完,香港在這方面投資約為每年5億。這5億相對於4700億的公共開支只及0.1%,不值得大事宣揚。
文化及創意產業
統計署對何為文化及創意產業有一個科學的“概念及方法”。
具體而言,文化及創意產業包括11組成界別。
其2014年專刊表示:「在這段時期,文化及創意產業增加價值的平均每年升幅為9.4%,相對香港名義本地生產總值在同期5.6%的平均每年升幅明顯較快。
在2012年,文化及創意產業的增加價值為978億元,2012年,有關產業對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貢獻為4.9%。」
從其明顯較快的升幅看來,政府對其鼓勵有一定道理。但曾俊華應該解釋,為何獨厚當中的一小部份。以2012年本地生產總值計算,各部所佔的比重為:
1. 藝術品、古董及工藝品 12%
2. 文化教育及圖書館、 檔案保存和博物館服務 1%
3. 表演藝術 1%
4. 電影及錄像和音樂 4%
5. 電視及電台 7%
6. 出版 14%
7. 軟件、電腦遊戲及互動媒體 39%
8. 設計 3%
9. 建築 9%
10. 廣告 7%
11. 娛樂服務 2%
時裝設計只是設計的一部份;電影只是“電影及錄像和音樂”的一部份;其“文化藝術”大概為統計處的“表演藝術”的一部份,再另加一點。以GDP估算,曾俊華所提及的只佔文化及創意產業的5%。若以此論,曾俊華是以每年5億元公帑,吹谷一個市值約50億的工業,為其GDP的10%提振作用。
時裝業
目前,整個設計行業才只有33億。當其一半為時裝設,曾俊華用5億作一為期3年的先導計劃;等於每年用1.3億吹大一個16億的工業,相當於它的8% GDP 提振作用。
電影業
電影發展基金於1999年成立,政府於2007年注入3億元。基金資助分為“融資申請”和“其他電影相關計劃”。從2007年至今,其融資計劃資助了30部電影,資助額約5,272萬元;基金自2007年資助了121項其他電影相關的計劃,撥款共約2億892萬元。觀乎其過去記錄,它每年資助約6千萬。以目前的財爺手筆看來,它可能在未來年花8千萬。
根據統計處資料,電影業目前的業務收益指數只及2008年的75%。其2013年的入座率 為69%;觀眾人次9萬;放映場數 809。電影、錄像及電視節目製作、錄音及音樂出版、節目編製及廣播的就業人數為 16000。 電影及錄像和音樂的年產值為36億。
根據貿發局經貿研究在2014年3月6日發表的「香港影視娛樂業概況」顯示:2011年影音製作及有關的服務輸出為8.58億;2013年的本地電影公映數目為42,外國的為268;包括外地電影的票房總收入為16.25億港元。以 8.58+16.25*42/(42+268)=10.7億計,曾俊華是以每年8千萬元公帑,吹谷一個市值約10.7億的工業,相當於其GDP的7%提振作用,比其派糖的提振作用大七倍。
文化藝術
曾俊華投入3億資助本地團體的配對私人籌款,也當它每年花一億。表演藝術的GDP為9.3億,當它加上文化的為10億。曾俊華在此的投入相當於其GDP的10%提振作用。
無經濟價值論
梁振英在討論提名委員會組成時,指宗教界及體育界無經濟貢獻論惹來多方不滿。他在十月廿八日,為自己的言論引起誤解感到「不好意思」。
曾俊華為很少經濟價值 (約為 0.2% GDP) 的時裝設計、電影、文化藝術大吹大擂,實為掩耳盜鈴。看來,在這點上,梁振英比曾俊華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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