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 星期日

中台兩地選舉觀察



台灣九合一外選舉加十項公投,香港則有九西補選正邪對決,同期發生在11月的最後一個週末。
台灣九合一大致為由上至下的地區改選。最低層的里長只需約一千票當選,較香港的平均約2千票的還低。里長選舉也是最暴力的,今屆便出現了選前有候選人被電單車從後撞死。
在數月前,我在訪台期間與幾位關心政治的初相識朋友討論了他們對台灣政治力量的看法。
我問他們:“民進黨有什麼問題?”一位年輕的女博士生答,“liars 。我問:“時代力量是否政客?”他們答,目前未能下定論,但其發展空間不大。至於國民黨, 大家都沒有興趣討論。
在另一個場合,我與宜蘭的一位公眾人物交談。她曾為陳水扁拉票。我問她對陳水扁的看法。她內心掙扎,沉默不語。她仍然是綠營支持者,但痛恨其中的男性議員利用民主光環到處媾女。

基本分別

台灣的九合一選舉有更高的影響層次,就是對總統選舉的可能影響;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沒有,這影響到投票意欲。由此可見到雨傘運動拒絕了假普選的後遺症。至今還有泛民的頭面人物以“接受了篩選也不表示會薯片可以入閘”,這是自欺欺人的說法。

變天

台灣政治角力在選前出現戲劇性變化,台北的柯B,台中和高雄的民進黨候選人原被認為是必勝的,但受到嚴重挑戰,它激起了選舉氣氛。民主選舉有競爭才有進步,這是永恆真理。這點香港的沒有,有的是一些假民調,它除了對其選舉工程有點作用外,對一般選民沒有什麼意義。

選舉集會

台灣的選舉集會例如高雄的,有20萬人,起到動員的作用。香港的只能起到動員其義工的作用。由於香港的傳媒已靠攏了一邊,香港政黨可能要檢討吓那寶貴的一天用來做些上樓上街宣傳,還是這些門面工作有效?

Sound Bite

我們看到香港的主要政治人物都出來了站台和發聲,但似乎出到受注意的sound bite 不多。一些永遠都用到的,無論多麼激昂,一般選民可能把它當為阿媽是女人之類。筆者只注意到李柱銘呼籲的“今次投李卓人,留返下次投給馮檢基!”

大台口號

香港的主要困擾 ──“鎅票”、“白票”等等,全不是台灣的主要選舉口號。台灣選舉和香港選舉有一點類同,就是與大陸關係,台灣的選民當相關注這點,但不知為何,香港的也盡力將這點帶出,但看來不成功。
蔡英文的“大陸五毛干預台灣選舉”指責十分成功;香港的不成功是因為沒有一個主要政治人物以此作為主要Sound BiteSound Bite也是要分工的,大家都說差不多的東西,等於互相抵消。

和理非非

民主選舉都需要煽情,都需要取最大公約數。“為了下一代”似乎合這要求,但這是永遠可以重複使用的,即是無用。而且,選出一個議員不是為了希望他為這一代做事嗎?
保往否決權也似乎與歷史不符,一般市民未必關心。是否表示若今次輸了,以後的立法會選舉就沒有這般重要呢?
這些正是司徒華式泛民的盲點,和平足夠了,非暴力等於和平,因而多餘,但理性則未必。政客們從來不關心邏輯謬誤。
西方社會運動以“激進、大聲、多姿多彩”作行動指標,這值得香港新世代借鏡(3) (4)

選舉高潮

母豬論和吳敦義的道歉、蔡英文的“大陸五毛”、韓國瑜的不落俗套、花媽嘆高雄一夕「山河變色」、呂秀蓮為獨立人士站台表示心已離開了民進黨這等等都是搶眼球的,因而客觀上帶起選舉氣氛。
在香港,只有劉小麗與一班青年跑步宣傳較有朝氣和有特點。選舉的團隊精神最容易感染選民,例如,港大的梁頌恆當選與其大學生助選團有關。可是,大學生差不多完全退出了香港的選舉。這是泛民的最痛。

身體宣傳

台灣政客完全不惜身。柯文哲愛亂噏,台中的時代力量參選人吳佩芸扮女超人站台(她以九票之差落選),高雄的民進黨候選人陳其邁大哭,這些“逃避雖可恥但有用”的東西需要香港的政客慢慢消化。扮受害者扮斯文的手法可能漸漸沒有用場。

民進黨出了什麼事?

民進黨的問題不是韓流的出現,韓流只是客觀產物。蔡英文的主要問題是政府缺乏經費(1)2014高雄氣爆事故是陳菊高票當選高雄市長期間,事故發生是因為建基缺乏經費維護。某程度上,國民黨因為是在野黨而漁利,但這也不是主因。
選前我與一位香港台灣兩地的朋友討論了台灣樓市,他說台灣樓市在蔡英文執政期間至少跌了2成。我問當真?若是,民進黨將在選舉期間死梗。我回港後查看了資料,似乎與事實不符,因而沒有跟進。
事關台灣已不再是藏富於民。青年人是台商返大陸投資的犧牲品(2)。台灣滿街地區小食,這些個體戶容易受到大陸限制旅客的影響。這些民憤容易沖擊政局。
台灣的市長選舉的6都是政治最集中的地區。它們分別為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最值得注意的走勢圖是,民進黨─國民黨─其他黨派的歷屆市議員得票率
例如台中,台中分17個選區,行多議席單票制,共選出66位市議員。這資料較能反映選民意願。從走勢圖看到,民進黨的跌票主要發生在蔡英文執政期間,更為重要的是民進黨的下勢約相當於其他陣營的上勢。
這一特點在六都都有出現。在是餘下的14個縣市的嘉義、屏東、宜蘭、花蓮和台東共5次出現,當中以上文談及的宜蘭最明顯。
這意味著,民進黨的選民不滿蔡英文的經濟和民生施政,轉投向新興黨派。因而,不能簡單地認為台灣選舉輸給了共產黨!

五毛

筆者上述的話不等於筆者為共產黨的操控外國地方選舉的黑手洗脫嫌疑。選民在選舉期間的意向是可以改變的,因而選舉基本上欺騙!香港的泛民支持者對網上假戶口應該不會佰生。
當今的網絡操控屬於尖端電腦技術,極之昂貴,中共擁有這能力,泛民沒有。資料探勘可以探勘選民的關注議題。先進電腦技術以內容為基礎,可以設計出攻擊的策略,配合前線的蟻兵,即五毛,是無往而不利的。
台灣的傳媒、文人學者,如香港般被中共大量收買。民進黨在這方面是鬥不過中共的。總的來說,筆者認為民進黨是輸在民生。

九西選舉

九西的結果是馮檢基的票加上李卓人的票都輸,但輸的比重很少,約0.9個百分點,可以出現變數。
泛民被DQ5席已丟了2席。這不想看的事情在第一次九西補選已種下禍根。有理由相信,馮檢基在第一次九西補選的勝算比姚松炎高。姚的支持者(或部份為5)在馮檢基角逐初選期間進行惡性攻擊。這做法在西方,如美國的民主黨初選,是不容許的。
泛民初選機制出現明顯缺陷 ──  容易受操控,更為甚者,其結果不反映其選民支持者的意向。
當時攻擊馮檢基的集中在,“老泛民,阻著地球轉”。但奇怪的是,同樣的指責不在李卓人身上出現。可見,泛民的領導還是有能力收拾其下屬柱腳的。泛民的領導在第一次出現這種網上行為時應明顯表態制止,可惜沒有。這是致命的錯誤。
泛民本來就是一泛泛的組合,沒有理由隨意將其中一員打成共產黨走狗,容許他參加初選就表示接受他為泛民。
這種網絡欺凌在雨傘運動的第一周出現。當時有部份參加者思考應否讓出車道,當晚出現了“撤出就是鬼”的標詞。尤其是陳日君已感到事情不妙,它註定是雨傘運動的命運。作為領導者,敢於提出自己的質疑是必需的責任。
香港的泛民領導一天不敢頂住其來自內部的不合民主原則和民主程序的壓力,香港的民主運動永遠是一頭盲飛的倉蠅,即永遠沒有希望。

第二個教訓

今次經驗教育了共產黨,只要找到合適的人選,完全有能力與泛民正面交鋒。泛民攻擊陳凱欣當記者的時候、當政務官的時候的種種,這些似乎不著邊際,一般選民不會關心這些。
陳凱欣的中性形象和知識形象十分有用。我們看到中共動員的新手法,退休警察一哥,以前的那會有這般折墮,要為政客企街。但現在,只要西環一聲令下,無論政府高層、無論是演藝巨頭,甚至富豪,都要企街。
高永文是一隻棋子。黃絲認為他是過氣佬官,這大錯特錯。他的徒弟能贏,表示他能贏後更多。中共要利用他,他是不能拒絕的。議會的反對派搞得中共頭疼,梁振英的 vote them out 不是一包空話。中共一朝放棄了民建聯這些歷史遺留下來的敗部,它會發現自己也愛玩選舉遊戲的。

後語

筆者不是台灣選舉專家,文章只是筆者的一些個人觀察,必然偏面。文章用意不是褒台貶港,兩地文化有很大差異,不能簡單抄襲。台灣在選舉動員方面先進於香港是毫無懸念的,但台灣在社會和經濟,甚至在民智的某方面落後於香港。在考慮了這些因素後,香港的政黨可能從台灣學到一些東西。
最後,香港近期發生了很多事,都對親政府派不利,但看來無論泛民如何努力,都與今次補選扯不上關係。這點值得進一步探討。
這篇文章的主要部份是在星期五寫成的。其中數據分析則在星期一補充。香港部份的行文與選舉結果有關係,其中某些部份是星期一添加,但其中心思想則早有構思。

參考

1.   前瞻基礎建設救到台灣嗎?                  劉山青
3英國的新興青年組織                劉山青
4英國給香港本土的啟示            劉山青


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中美貿易戰令人神經錯亂




中美貿易戰有兩部份,互不從屬,但人們往往把它們混為一談。它們是美國所指的公平貿易與中國盜取高科技,例如黃豆被徵收懲罰性關稅與高科技明顯無關。此乃市民的神經錯亂,不足為奇。
另一是中共官方的神經錯亂,卻是可笑。生意人不會永遠將其主要生意伙伴拒之門外。特朗普是生意佬,貿易是否公平是可以談判的,偷技術則無得傾。
人民日報 》發表題為《美更新“301調查”報告罔顧事實 中方完全不接受》的文章。文章內容是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22日的例行記者會(註一)
高峰被問了兩個問題,一是美更新“301調查”,二是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提出了一份針對關鍵技術和相關產品的出口管制框架方案的公眾徵詢。
今天的貿易戰的近因是美國指責中國的國內政策迫外國駐華公司出讓知識產權。“UPDATE CONCERNING CHINA’S ACT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報告指,中國否認其政策有問題,因而不肯修訂其工業政策。
Indeed, China largely denied there were problems with respect to its policies involving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報告的結論是:“中國在立法層面上乜都無做。”
As the evidence gathered in this update demonstrates, China fundamentally has not altered its act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and indeed appears to have taken further unreasonable actions in recent months. USTR intends to continue its efforts to monitor any new developments and actions in this area.
高峰回應:“中方多次強調,美方開展的所謂“301調查”,---是把美國的國內法淩駕於國際法之上。”這似乎牛頭不答馬嘴。“301調查”是美國國會處理對外貿易的手段,本身是民主程序之一,並無問題。中方可反對調查內容,不應反對調查本身。

神經錯亂之二

第二條問題是美國就擬加強14項技術出口管制徵求意見的通知。高峰回應:“泛化安全概念,為正常的國際貿易設置不必要的壁壘。”
這就是神經錯亂,因為這14項技術是一些最尖端的科技,當然會受到一定的輸出限制的,正如中國也有類似做法,與貿易壁壘完全無關。
14項技術包括:生物技術,如納米生物學、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技術,如神經網絡和深度學習、位置,導航和計時(PNT)技術、微處理器技術如片上系統、數據分析技術、量子計算、物流技術、3D印刷、微型機器人系統、人腦機械接口、極音速、先進材料,如自適應偽裝和人臉和聲紋識別等(註二)
當中的一些技術如voice cloning deepfakes,是把一些高度仿真的聲音和人臉在互聯網上製作假新聞。
它在將來可能建議的限制出口名單Commerce Control List (CCL)不是單一的針對中國。中國商務部在完全不了解的情況下,硬將其與貿易戰扯上關係,令人可笑。

--------------------------

備註

註一

商務部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20181122日)


【經濟日報記者】: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的辦公室週二發佈了一篇53頁的報告,指責中國政府支持的智慧財產權和技術偷竊活動還在繼續,報告說,“中國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其與技術轉讓、智慧財產權和創新有關的行為、政策和做法,甚至最近幾個月似乎還採取了進一步的不合理的行動。”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評價?
 【高峰】:我們注意到美方發佈的相關報告,中方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中方多次強調,美方開展的所謂“301調查”,以及相關的貿易措施,是依據其國內法採取的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的做法,是把美國的國內法淩駕於國際法之上,違背美方自己對世貿組織所有成員作出的承諾,是對世貿組織多邊規則的無視和破壞。

此次美方在報告中進行了所謂的“更新”,對中方進行新的無端指責,捕風捉影,罔顧事實,中方完全不能接受。

希望美方停止破壞雙邊經貿關係的言行,採取建設性態度,為中美經貿關係重回正軌、為全球經濟的穩定增長創造有利條件。謝謝。

 【環球時報英文版記者】:美東時間1119號,美國商務部下屬BIS出臺了一份針對關鍵技術和相關產品的出口管制框架,業界人士認為技術封鎖比關稅潛在的損傷可能更大,這會對中國造成大的衝擊,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評價?中國將採取何種措施以應對這種局勢?
 【高峰】:中方注意到美方公佈的就擬加強14項技術出口管制徵求意見的通知,正在對美方可能採取的措施進行評估。

我們認為,國家安全是在開放條件下實現的。泛化安全概念,為正常的國際貿易設置不必要的壁壘,不僅無助于國家安全的實現,也不利於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希望美方採取建設性舉措,真正改善貿易環境,為其優勢產品擴大出口、減少貿易逆差創造條件。

中方將密切關注美方有關的立法情況,視情採取必要的措施,維護中方企業的合法權益。謝謝。

AUGUST 6, 2018


Implementing the “U.S.-China High Technology Trade Key Sectors Cooperation Action Plan”
The Department of Commerce and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MOFCOM) reached agreement on implementing the “U.S.-China High Technology Trade Key Sectors Cooperation Action Plan” at the 22nd annual U.S.-China Joint Commission on Commerce and Trade (JCCT) on November 21, 2011 in Chengdu, China. The implementing language focuses on the actions both sides will take to facilitate civilian high technology trade including export control process improvements such as shortening the review time of End User and End Use certifications issued by MOFCOM, and expansion and cooperation efforts such as promoting the Validated End-User program and engaging in joint outreach. This understanding will be implemented and coordinated by the U.S.-China High Technology and Strategic Trade Working Group (HTWG) which was established in 2006 as a working group under the JCCT. The HTWG is co-chaired by th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and MOFCOM.

註二

1119日,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提出了一份針對關鍵技術和相關產品的出口管制框架方案,並將面向公眾進行為期1個月的意見徵詢。該檔列出了14個考慮進行管制的領域,包括生物技術、人工智慧(AI)、資料分析、量子計算、機器人等在內的前沿技術。
代表性一般類別商業技術
現向公眾諮詢14項新興技術如何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重要性,當中包括:
1)生物技術,例如:
i)納米生物學;
ii)合成生物學;
iv)基因組和基因工程;
v)神經技術。
2)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技術,如:
i)神經網絡和深度學習(例如,大腦建模,時間序列預測,分類);
ii)進化和遺傳計算(例如遺傳算法,遺傳編程);
iii)強化學習;
iv)計算機視覺(例如,對象識別,形象理解);
v)專家系統(例如,決定支持系統,教學系統);
vi)語音和音頻處理(例如,語音識別和製作);
vii)自然語言處理(例如,機器翻譯);
viii)計劃(例如,安排,遊戲播放);
ix)音頻和視頻技術(例如,換語音技術,換臉技術);
xAI雲技術;要么
xiAI芯片組。
3)位置,導航和計時(PNT)技術。
4)微處理器技術等如:
i)片上系統(SoC;
ii)堆疊在芯片上的存儲器。
5)先進的計算技術,如:
i)以記憶為中心的邏輯。
6)數據分析技術,例如:
i)可視化;
ii)自動分析算法;要么
iii)上下文感知計算。
7)量子信息和傳感技術,如
i)量子計算;
ii)量子加密;要么
iii)量子傳感。
8)物流技術,如:
i)移動電力;
ii)建模和模擬;
iii)資產總體可見度;要么
iv)基於分銷的物流系統(DBLS)。
9)添加式製造技術(例如,3D印刷);
10)機器人如:
i)微型無人機和微型機器人系統;
ii)蜂擁技術;
iii)自組裝機器人;
iv)分子機器人;
v)機器人編制者;要么
vi)智能塵埃。
11)腦機接口等如
i)神經控制界面;
ii)心靈機器接口;
iii)直接神經接口;要么
iv)腦機接口。
12)極音速,例如:
i)飛行控制算法;
(ii)推進技術;
iii)熱保護系統;
iv)專門材料(結構,傳感器等)。
13)先進材料,例如:
i)自適應偽裝;
ii)功能性紡織品(例如,先進的纖維和織物技術);
iii)生物材料。
14)高級監視技術,例如:
面部和聲紋技術。


The representative general categories of technology for which Commerce currently seeks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re are specific emerging technologies that are essential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include:
(1) Biotechnology, such as:
(i) Nanobiology;
(ii) Synthetic biology;
(iv) Genomic and genetic engineering;
or
(v) Neurotech.
(2)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and machine learning technology, such as:
(i) Neural networks and deep learning (e.g., brain modelling, time series prediction, classification);
(ii) Evolution and genetic computation (e.g., genetic algorithms, genetic programming);
(iii) Reinforcement learning;
(iv) Computer vision (e.g., object recognition, image understanding);
(v) Expert systems (e.g., decision support systems, teaching systems);
(vi) Speech and audio processing (e.g., speech recognition and production);
(vii)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e.g., machine translation);
(viii) Planning (e.g., scheduling, game playing);
(ix) Audio and video manipulation technologies (e.g., voice cloning, deepfakes);
(x) AI cloud technologies; or
(xi) AI chipsets.
(3) Position, Navigation, and Timing (PNT) technology.
(4) Microprocessor technology, such as:
(i) Systems-on-Chip (SoC); or
(ii) Stacked Memory on Chip.
(5) Advanced computing technology, such as:
(i) Memory-centric logic.
(6) Data analytics technology, such as:
(i) Visualization;
(ii) Automated analysis algorithms; or
(iii) Context-aware computing.
(7) Quantum information and sensing technology, such as
(i) Quantum computing;
(ii) Quantum encryption; or
(iii) Quantum sensing.
(8) Logistics technology, such as:
(i) Mobile electric power;
(ii) Modeling and simulation;
(iii) Total asset visibility; or
(iv) Distribution-based Logistics Systems (DBLS).
(9) Additive manufacturing (e.g., 3D printing);
(10) Robotics such as:
(i) Micro-drone and micro-robotic systems;
(ii) Swarming technology;
(iii) Self-assembling robots;
(iv) Molecular robotics;
(v) Robot compliers; or
(vi) Smart Dust.
(11) Brain-computer interfaces, such as
(i) Neural-controlled interfaces;
(ii) Mind-machine interfaces;
(iii) Direct neural interfaces; or
(iv) Brain-machine interfaces.
(12) Hypersonics, such as:
(i) Flight control algorithms;
(ii) Propulsion technologies;
(iii) Thermal protection systems; or
(iv) Specialized materials (for structures, sensors, etc.).
(13) Advanced Materials, such as:
(i) Adaptive camouflage;
(ii) Functional textiles (e.g., advanced fiber and fabric technology); or
(iii) Biomaterials.
(14) Advanced surveillance technologies, such as:
Faceprint and voiceprint technolog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