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戰,無論未來的中美談判如何,都將會以某種形式進行。國企這種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大白象,無可避免將首當其衝。它們的命運關乎中共的存亡,因此,國務院國資委推出《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強制中央企業降杠杆、減負債,中央企業的平均資產負債率要到2020年前要下降2個百分點。
目前,中央企業3月末平均資產負債率為65.9%,較年初下降0.4個百分點。文件的核心是劃一資產負債率。港鐵066的資產負債率為 37%;港燈 54%;Apple
26%;長實 31%,國企的平均借款率達65.9%,的確很大問題。
光大銀行宏觀經濟首席研究員周茂華(註一)
認為,“國有企業去杠杆需要抓住工業盈利回暖的時間視窗。從發展趨勢看,2018年全球經濟仍將保持擴張態勢,大宗商品有望保持高位運行。工業產品出廠價格(PPI)同比延續正增長,工業企業保持盈利。國有企業應抓住這個有利的“時間視窗”降杠杆,為企業長遠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這是廢話,假大空,只適合陳茂波之流投資國企淘空香港。事關國企乃中共紅二代的囊中物,中共貪腐的根源。財經分析對它沒有意義。
約束文件(註二)
的指標為:
『原則上以本行業上年度規模以上全部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基準線,基準線加5個百分點為本年度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基準線加10個百分點為本年度資產負債率重點監管線。』
這是笑話,先不說它們有辦法運用財技和權力隱瞞其負債情況,所有國企央企都是蛇鼠一窩,拉其平均線等於讓它們吃飽了之後,不要超出平均貪污水平就好了。而且,它放生了郵政、鐵路等特殊行業。
『郵政、鐵路等特殊行業或無法取得統計資料行業的企業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由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政策導向、行業情況並參考國際經驗確定。』
『各級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將各類企業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以及按照規定應公開的企業財務資訊,通過“信用中國”等媒介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完-------
備註
註一
國企去杠杆加速 嚴控增量化解存量
2018-06-07
證券日報 作者:杜雨萌
對於本輪國有企業改革來說,央企、國企去杠杆始終是一個繞不開的待解決問題。不過,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推進,去年央企、國企去杠杆已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中央企業為例,截至今年3月末,央企平均資產負債率為65.9%,較年初下降0.4個百分點,大多數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比年初有所下降,近三分之一企業資產負債率比年初下降超過1個百分點。
來自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員對《證券日報》記者坦言,雖然0.4個百分點看似不大,但由於央企規模較為龐大,所以,央企平均資產負債率能夠下降0.4%其實是非常不容易的。
據悉,目前國務院國資委已經制定了中央企業降杠杆、減負債、控風險的指導意見,並明確到2020年前中央企業的平均資產負債率要再下降2個百分點。
負債率仍在高位徘徊
雖然在去杠杆的推進過程中,央企、國企負債率均有所下降,但不可否認的是,國企負債率仍處於高位。
據財政部公佈的資料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國有企業資產總額為約164萬億元,同比增長9.6%;負債總額為1065,725億元,同比增長8.7%。按此計算國有企業負債率約為65%。
對此,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這是因為目前國有企業的一些內生性、結構性問題正日益凸顯:一是國有企業同時肩負稅收、就業、投資等職能,在去杠杆過程中,易受到地方政府部門的干預以及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二是部分國有企業集中在鋼鐵、煤炭、電力等行業,在這些行業中去杠杆又與去產能、補短板等任務相交織,進一步加大了企業去杠杆壓力;三是去杠杆的關鍵點之一在於國有資產處置,如果缺乏有效地手段或規劃,有可能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此外,一些創新的債務重組方式,比如資產證券化、市場化債轉股等,在實施過程中受政策法規不明確、仲介服務不完善等因素影響,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國企債務重組的進程和效果。
在此背景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指出,要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堅持全覆蓋與分類管理相結合,完善內部治理與強化外部約束相結合,通過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機制,強化監督管理,促使高負債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儘快回歸合理水準。
吳琦表示,對國有企業負債率進行約束,一方面是促進國有企業實現高品質發展、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從國資監管角度來說,也是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重大舉措。
多舉措發力去杠杆
作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主力軍,無論是央企還是國企,若負債率始終居高不下,那麼一旦控制不好就會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所以,監管層對其去杠杆進程格外重視。
事實上,近年來為降低國企、央企負債率,監管部門已出臺多項措施。如國務院國資委加強央企對外投資管理、強化央企參與PPP專案管理、推進市場化債轉股,以及通過增資、混改等方式引入戰略投資者。 其中,尤為引人注目的是去年年底國務院國資委發佈《關於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對央企PPP業務實行總量管控,從嚴設定PPP業務規模上限。
“在PPP領域中,央企確實佔有較高的市場份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PPP庫雙庫專家、北京榮邦瑞明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陳民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PPP專案的投資環節本身就需要高度依賴融資杠杆,且目前央企在參與PPP過程中又主要集中在交通、大型市政工程等投資體量較大的領域,由於項目週期較長,這就使得其在前期需要不斷通過融資、墊資等方式來支撐業務規模的快速擴張,但由於工程領域競爭較為激烈,且受項目結算緩慢以及利潤率偏低等因素,就使得這類央企資產負債率難以得到根本性的改善,這對於目前央企去杠杆也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影響。
陳民認為,《通知》下發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推高央企的債務風險。
嚴控增量也要化解存量
吳琦認為,未來國企降杠杆需遵循“嚴格控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總體原則。一方面以強化資本管理為準繩,嚴格控制增量債務,推動國有企業形成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另一方面,以優化債務結構為主線,有序化解存量債務,推動國有企業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率。
具體來看,就是要將去杠杆與去產能、去庫存相結合,與結構調整、需求管理相適應,通過市場化債轉股、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國有資本存量,積穩妥推進企業債務重組,推動企業脫困發展和轉型升級。
值得關注的是,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最新資料顯示,截至4月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產負債率為56.5%,同比降低0.7個百分點。其中,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率為59.5%,同比降低1.5個百分點,國有企業去杠杆成效更為顯著。
註二
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
人民日報 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
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
《 人民日報 》( 2018年09月14日 01 版)
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部署,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降低國有企業杠杆率,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增強經濟發展韌性,提高經濟發展品質,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是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措。要通過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機制,強化監督管理,促使高負債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儘快回歸合理水準,推動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個百分點左右,之後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基本保持在同行業同規模企業的平均水準。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面覆蓋與分類管理相結合。所有行業、所有類型國有企業均納入資產負債約束管理體制。同時,根據不同行業資產負債特徵,分行業設置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指標標準。突出監管重點,對超出約束指標標準的國有企業,結合企業所處發展階段,在綜合評價企業各類財務指標和業務發展前景基礎上,根據風險大小採取適當管控措施。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適度靈活掌握有利於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創業等領域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
——堅持完善內部治理與強化外部約束相結合。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要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優化企業治理結構等有機結合,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同時,通過強化考核、增強企業財務真實性和透明度、合理限制債務融資和投資等方式,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外部約束。
——堅持提質增效與政策支持相結合。各有關方面要積極主動作為,根據總體目標要求進一步明確高負債國有企業降低資產負債率的目標、步驟、方式,並限期完成。國有企業要堅持提質增效、苦練內功,通過擴大經營積累增強企業資本實力,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前提下,不斷降低資產負債率。同時,要為高負債國有企業降低資產負債率創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環境,完善資本補充機制,擴大股權融資,支持盤活存量資產,穩妥有序開展債務重組和市場化債轉股。
二、分類確定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指標標準
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以資產負債率為基礎約束指標,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國有企業實行分類管理並動態調整。原則上以本行業上年度規模以上全部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基準線,基準線加5個百分點為本年度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基準線加10個百分點為本年度資產負債率重點監管線。國有企業集團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可由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主業構成、發展水準以及分類監管要求確定。郵政、鐵路等特殊行業或無法取得統計資料行業的企業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由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政策導向、行業情況並參考國際經驗確定。
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管控工作繼續執行現行要求,實踐中再予以調整完善。金融類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按照現有管理制度和標準實施。
三、完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自我約束機制
(一)合理設定資產負債率水準和資產負債結構。國有企業要根據相應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綜合考慮市場前景、資金成本、盈利能力、資產流動性等因素,加強資本結構規劃與管理,合理設定企業資產負債率和資產負債結構,保持財務穩健、有競爭力。
(二)加強資產負債約束日常管理。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層要忠實勤勉履職,審慎開展債務融資、投資、支出、對外擔保等業務活動,防止有息負債和或有債務過度累積,確保資產負債率保持在合理水準。在年度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議案中,要就資產負債狀況及未來資產負債計畫進行專項說明,並按照規範的公司治理程式,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在企業可能或已實質陷入財務困境時,要及時主動向相關債權人通報有關情況,依法依規與相關債權人協商,分類穩妥處置相關債務。
(三)強化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對所屬子企業資產負債約束。國有企業集團公司要根據子企業所處行業等情況,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控制指標要求,合理確定子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水準,並將子企業的資產負債約束納入集團公司考核體系,確保子企業嚴格貫徹執行。國有企業集團公司要進一步強化子企業資產、財務和業務獨立性,減少母子企業、子企業與子企業之間的風險傳染。
(四)增強內源性資本積累能力。國有企業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為中心,著力提升經營管理水準,進一步明確並聚焦主業瘦身健體,通過創新驅動提高生產率,增強企業盈利能力,提高企業資產和資本回報率,為企業發展提供持續的內源性資本。
四、強化國有企業資產負債外部約束機制
(一)建立科學規範的企業資產負債監測與預警體系。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建立以資產負債率為核心,以企業成長性、效益、償債能力等方面指標為輔助的企業資產負債監測與預警體系。對資產負債率超過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的國有企業,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綜合分析企業所在行業特點、發展階段、有息負債和經營性負債等債務類型結構、短期負債和中長期負債等債務期限結構,以及息稅前利潤、利息保障倍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等指標,科學評估其債務風險狀況,並根據風險大小程度分別列出重點關注和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對其債務風險情況持續監測。
(二)建立高負債企業限期降低資產負債率機制。對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國有企業,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明確其降低資產負債率的目標和時限,並負責監督實施。不得實施推高資產負債率的境內外投資,重大投資要履行專門審批程式,嚴格高風險業務管理,並大幅壓減各項費用支出。依據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業務重組、提質增效相結合,積極通過優化債務結構、開展股權融資、實施市場化債轉股、依法破產等途徑有效降低企業債務水準。
(三)健全資產負債約束的考核引導。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強過程監督檢查,將降杠杆減負債成效作為企業考核和評價的重要內容。對列入重點關注和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企業,要將企業資產負債率納入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範圍,充分發揮考核引導作用,督促企業貫徹落實資產負債管控要求。
(四)加強金融機構對高負債企業的協同約束。對資產負債率超出預警線的國有企業,相關金融機構要加強貸款資訊共用,摸清企業表外融資、對外擔保和其他隱性負債情況,全面審慎評估其信用風險,並根據風險狀況合理確定利率、抵質押物、擔保等貸款條件。對列入重點關注企業名單或資產負債率超出重點監管線的國有企業,新增債務融資原則上應通過金融機構聯合授信方式開展,由金融機構共同確定企業授信額度,避免金融機構無序競爭和過度授信,嚴控新增債務融資。對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原則上不得對其新增債務融資。
(五)強化企業財務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加強企業財務真實性和透明度審核監督。國有企業負責人對企業財務真實性負全責,要確保企業不虛報資產隱匿債務,財務資訊真實可靠。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仲介機構要嚴格按照會計準則規範出具審計報告,客觀準確反映企業資產負債狀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企業財務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將違法違規企業、仲介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納入失信人名單,並依法依規嚴格追究責任,加大處罰力度。
五、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配套措施
(一)厘清政府債務與企業債務邊界。堅決遏制地方政府以企業債務的形式增加隱性債務。嚴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門違法違規或變相通過國有企業舉借債務,嚴禁國有企業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或配合地方政府變相舉債;違法違規提供融資或配合地方政府變相舉債的國有企業,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多管道盤活各類資金和資產,積極穩妥化解以企業債務形式形成的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保障國有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參與國家或地方發展戰略、承擔公共服務等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要嚴格落實減輕企業負擔的各項政策,一般情況下,不得強制要求國有企業承擔應由政府或社會組織承擔的公益性支出責任。國有企業自願承擔的,應嚴格履行相應決策程式。加快推進“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減輕國有企業辦社會負擔,協助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
(二)支持國有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債務結構。鼓勵國有企業採取租賃承包、合作利用、資源再配置、資產置換或出售等方式實現閒置資產流動,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優化資源配置。鼓勵國有企業整合內部資源,將與主業相關的資產整合清理後併入主業板塊,提高存量資產利用水準,改善企業經營效益。鼓勵國有企業加強資金集中管理,強化內部資金融通,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支援國有企業盤活土地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等無形資產,充分實現市場價值。積極支持國有企業按照真實出售、破產隔離原則,依法合規開展以企業應收賬款、租賃債權等財產權利和基礎設施、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或財產權益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推動國有企業開展債務清理,減少無效佔用,加快資金周轉。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國有企業利用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三)完善國有企業多管道資本補充機制。以增加經營效益為前提,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留存利潤補充資本機制。與完善國有經濟戰略佈局相結合,實現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動態管理,將從產能過剩行業退出的國有資本用於急需發展行業和領域國有企業的資本補充。充分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的作用,在逐步解決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後,更多作為資本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充分運用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吸收社會資金轉化為資本。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國有企業通過出讓股份、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引入民營資本。鼓勵國有企業充分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引導國有企業通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方式籌集股權性資金,擴大股權融資規模。支援國有企業通過股債結合、投貸聯動等方式開展融資,有效控制債務風險。鼓勵國有企業通過主動改造改制創造條件實施市場化債轉股。
(四)積極推動國有企業兼併重組。支援通過兼併重組培育優質國有企業。鼓勵國有企業跨地區開展兼併重組。加大對產業集中度不高、同質化競爭突出行業國有企業的聯合重組力度。鼓勵各類投資者通過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形式參與國有企業兼併重組。
(五)依法依規實施國有企業破產。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在解決債務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權利、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援國有企業依法對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屍子企業”進行破產清算。對符合破產條件但仍有發展前景的子企業,支持債權人和國有企業按照法院破產重整程式或自主協商對企業進行債務重組。對嚴重資不抵債失去清償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堅決防止“大而不能倒”,堅決防止風險累積形成系統性風險。同時,要做好與企業破產相關的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六、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組織實施
(一)明確各類責任主體。國有企業是落實資產負債約束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本指導意見要求,明確企業資產負債率控制目標,深化內部改革,強化自我約束,有效防範債務風險,嚴防國有資產流失,確保企業可持續經營。相關金融機構要根據國有企業資產負債和經營情況,審慎評估企業債務融資需求,平衡股債融資比例,加強貸後管理,開展債務重組,協助企業及時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對落實本指導意見不力和經營行為不審慎導致資產負債率長期超出合理水準的國有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落實本指導意見弄虛作假的國有企業,相關部門要對其主要負責人及負有直接責任人員從嚴從重處罰。
(二)建立部門資訊共用和社會公開監督約束機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將列入重點關注和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企業及其債務風險狀況,報送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杆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並由聯席會議辦公室通報相關部門,為相關部門開展工作提供必要基礎資訊。各級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將各類企業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以及按照規定應公開的企業財務資訊,通過“信用中國”等媒介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各級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確定的降低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目標和約束標準,分解落實、細化要求、加強指導、嚴格考核,有關情況及時報告聯席會議辦公室。各級審計部門要依法獨立開展審計監督,促進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落實到位。相關金融管理部門要按照本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規則,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督促。各級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時,應報告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情況和資產負債率控制情況。聯席會議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檢查督導和監督問責,確保國有企業降低資產負債率取得實效。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黨中央、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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