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1日 星期三

從新青學社總結香港社運的永恒問題之一、愛國主義




筆者在翻譯了“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的香港青年運動─回顧「新青學社」及其活動”,
重新檢視香港的社會運動。

新青學社發生在40年前,筆者綜觀香港抗爭運動所面對的最重大問題是愛國主義和中國因素。香港所有的重大社會運動流派都是在中國立場上作分水嶺。
這個問題在目前的香港社運,似乎無關宏旨。但筆者在譯文後的反省為,非也,香港可能會出現第二輪的國粹派運動,而且,如70年代的國粹派,會成為運動的主派。

70年代的國粹派

67年暴動後,中國(為方便討論,下稱“大陸”)在港人的接受程度,也如今天的香港,是很低的。
197110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組織、1971129日港大第一個20人回國觀光團等促成了愛國主義枱頭和“國粹派”的興成,兩派在“保衛釣魚島運動”(1971-72年)上開始分裂。            
“國粹派”的重點活動是「中國周」,推動認識新中國熱潮。
【第一屆中國周在197310月舉辦,由浸會學生會提出。其間在港大展出的「認識我們的祖國」,一周內吸引了5000入場人次,在理工的續展吸引了3000,隨後還到浸會和中大展出,共吸引了一萬人次入場參觀;74年的第二屆的主題為「中國地埋風光展覽」和大會堂的「中國近代史圖片展覽」,共吸引了8萬人人次參觀;75年第三屆以「中國科技發展史展覽」作主題,吸引4萬人人次參觀。】
筆者在大學時期雖然屬於社會派(即國粹派的反對派),但在40年後的反觀當年,“國粹派”的組織能力完全在所有反對派之上。
“國粹派”才是當年青年運動的主派。
這點可以從【在此階段中不只是國粹派和社會派在推動學運,還有所謂自由民主派等,不過,無謂是社會派或是自由民主派以至其他不成形的派系都是以「反國粹派」的姿態出現。】這一點反證,而且,在“國粹派”倒台後,香港青年學生運動戛然而止這一點得到論證。
反觀今天的黃絲仍然慣用民建聯呃阿婆和運動被滲透得講法作解說,這指控雖然是事實,但它不能解釋為何建制派取到近一半的票數。當年的社會派的口頭禪同樣是,“盲毛”、“盲忠”、“老土”。但反觀,當年的“國粹派”很多都是在愛國的旗幟下主動投懷送抱的。而且,“國粹派”的瓦解是因為“四人幫”下台,是政治上失去思想支柱,從這點上,又不能說它為“盲毛”。

托派

筆者所屬的思想流派為托洛茨基主義,或被稱“中國布爾什維克列寧主義反對派”。它與社會派最大的分別是對中共完全失去幻想,也不將愛國主義看作最高政治綱領。在過了40年後的檢討,筆者仍然認為這點正確。(政治正確不代表它政治成功。)

當年的新青學社發展

雖然,新青學社的創會成員清一色來自社會派,但其發展受愛國思想的影響很深。後期更受毛派思想的影響。這可從其較清教徒式的行為、用語和活動形式看到。(要注意,由於年代久遠,其成員來自不同層份,新青基本上不是政治組織,這裡所說的純是一相對比較,或主觀忖度。亦雖注意,本文論述絕對沒有意圖證明筆者永遠正確,但因為這篇文為一政治論述,所以無法運用另一形式。)
新青學社的內部爭論是,可否以手工業方式,以教育方式提升工人的抗爭能力?從其月刊反映,它從開始到結束,沒有停止灌輸社會關懷。從第二期起有報導艇戶事件,到反加價、到金禧、到安樂邨事件(警方對反迫遷居民和學生施送催淚彈)、到84年的代議政制和社會保障,但它在最關鍵的工潮介入上却步。它認為工人未有足夠準備,但從第二年的一篇工人所寫的設身處地陷入工潮的文章中,表明,她們明白“針未肉,未知痛”(註一)
新青的思維基本上是毛派思維。它經歷了兩件事,其處理手法決定了其命運。第一件是發生在早期,有一位來自工聯會的女工,她有豐富的組織經驗,要求新青接納她,因為她看到新青有一群有潛質的工友,也有一群有學運經驗的導師。新青的核心組知道事關重大,封鎖了別的導師與她討論的機會(即不准筆者介入,其時筆者為核心組成員),以一個專責小組處理。最後建議她回工聯會。這不單止為不民主做法,還說明其主流對工聯會抱有很大幻想。(工盟的起家正是對這一幻想對著幹。)
另一次是金禧事件,它是學社唯一的一次由導師帶領學員參與社會性事件(不計算後來筆者離開以後的)。這是筆者力爭,在接近半數票數的情況下通過。學社的導師大部份是學運活躍份子,但那次金禧維園集會的學社帶隊只有筆者一人。經此一役,筆者心知應該引退。
另外,新青月刊一面刊登毛澤東的詩,一面刊登秋瑾的詩。被`毛澤東殺害的林昭,是秋瑾式烈女,新青學社好像看不到問題。

彼得不認耶穌

筆者為支援民主,在198112月在廣州被補,82年中港人才知道這訊息。甘神父每年到新華社前絕前,我的朋友組織“營救劉山青委員會”(2)。新青月刊只有在821017日的一期的社會生活版刊登了“營救劉山委員會”啟示。其中的事件經過描述如下:

【本港居民劉山青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往廣州、打算探訪中國民主運動被捕朋友的家屬,並計劃在十二月廿七日返港。豈料,自那時至三月中旬,他家屬及朋友與他完全失去聯絡。】
它在下一期的834月封底,則刊登了
【營劉公佈
劉山青被判刑十年的詳情、香港居民劉山青被中國拘禁八個月後,終得到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官員的証實,被判刑十年。即是說,沒有公開的審訊完結了!失從劉氏被捕後至今,一直無法獲得官方的有關資料。現在,我們向中國政要求:()立即公佈劉氏也控及審訊詳情;(}保証劉氏有被探訪及通訊權利。)
但新青月刊從未題及筆者為新青的創會成員及核人組成員。
8210月的同一期,月刊刊登了新青學社的電影晚會籌款,它是老掉牙的愛國主義電影 “甲午風雲  ”,九龍灣宇宙戲院、 12元。

與馮以超的最後對話

已故的馮以超在中期加入學社,他由始至終為毛派。由於他能力高,對新青有一定影響。馮在後來患上癌症,治療了一段時間,他知道不能幸免。在筆者出獄後,筆者和他參加了街工為新青學社召開的紀念活動。我和他都很清楚知道這是我們之間的最後一次談話。他很認真的對我說出他對中國的看法,“中共有很多不是,但它始終會變好的,給它一個機會。”我真望他的眼睛,默默地聽著。他知道我不為所動。事隔已約二十年,事實證明我是對的。我們的對話(我沒有說話),很真誠的,也很尊重對方。
現在還有人問我,為什麼中共惡行罄竹難書,還有這麼多人相信?我的答覆是:這是香港的宿命,是香港社運的永恆問題。有不少人是真心的。

愛國主義

愛國主義永遠是統治階段的最佳手段。只要中共國力強大,社會相對地穩定,必然有很大的市場。中共關注到香港的大學教育,希望培育一批愛國份子,這是一個實務的做法。在雨傘運動後,推了2個港獨派青年入議會,但今年港大學生會斷莊,9間大學,5間面臨斷莊,這是重要指標,說明這場運動無以為繼。新青學社還有一重要經驗,就是任何運動,若然無法付諸行動,它必然無法成功。提倡港獨,或甚至自決,是無法在中共之下實踐的,因之,它不可能成為一群眾運動。在這空隙裡,中共以愛國主義取而代之是可能的。君不見,中共在英文台播了一套很長的紀錄片式宣傳片,質素很高的,而且當中的一些科技成就也很觸目。

總結

泛民和黃絲被人指責的不少地方的確有內在問題。它一向採取被動的方法應對,已越來越不行。在接近2047之時,(實際與現在相距不遠),一股強大的以中共為核心的愛國主義力量可能在香港出現。如共產黨宣言,“一個幽靈,共産主義的幽靈,在歐洲徘徊”,愛國主義的的幽靈,在香港(或全中國)徘徊。
最近,一位歐洲學者寫了一篇文章,在歐盟知識份子圈裡影響很大。他指,右翼份子以謊言來建立其影響,固然可恨。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2855318
但,歐洲左翼也不能提出一個合理方案,特別是解決不了大量的難民問題。作者指出,左翼在無法自圓其說的情況下,“以錯誤的解釋真確的”和“以真實的解釋錯誤的”。作者認為這不是一個建立反抗力量的方法。這種混亂在香港的網絡上十分清楚。其主要問題是,反對力量似乎不是建立在社會關懷之上,而純粹以個人問題出發為多。這與當年的社運完全不同,當年的無論是國粹派還是社會派,大都建立在社會關懷,特別是對弱勢社群的「社會良心」的上。
現在,在知識份子階層都有一種“不應過份要求青年人”的說法。筆者認為這是知識份子放棄其社會責任的一種可能,也表示其本身也處於迷茫。知識本身就是一些舊的東西,難道我們說牛頓定理過時嗎?相對論也是1915年的東西。

知識份子的責任

筆者以《莊子﹒外篇﹒繕性第十六》結這篇文,“隱,故不自隱。古之所謂隱士者,非伏其身而弗見也,非閉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知而不發也,時命大謬也。當時命而大行乎天下,則反一無跡﹔不當時命而大窮乎天下,則深根寧極而待:此存身之道也。”
說是要說的,能否被當時的人接受是另一回事。知識份子不能遷就於時人的想法。


備註

註一

19786
新青月刊
第十一期                                「一個少女的日記」

剛轉廠幾日,對環境不十分習慣,但工友相處得很融洽,坐在對面那個梅姐更是隨便,我們都熟得像老朋友,今日我們還一齊午飯。她告訴我,廠方近來出了一則關於年奬的通告,每年返足250天工(不包括假期)便可得工資總數百分之二(即每百元二角)1%年尾出,另1%到明年七月才出,中途自動辭職或被解僱,那1%便取消。“如此說取回那1%,豈不是要成世為他工作?”我憤怒地說:是,所以我們很多工友都唔稀罕他的年奬,平時勤力些,就到啦。”“啍!真是到處楊梅一樣花。”
要不是那個老板苛刻,我也不會走廠的。最不值就是另一個工友被炒了,還要扣錢,真豈有此理。
前星期公司出了一則通告,大意說:工人在開工時間不准談話,如發現每----;開工前十五分鐘不得離開座位,紅燈亮了才可離去,違例者會被解僱並扣三天人工等。
坐在我隔離的亞娟因為搭不到廠車,自己搭車返工,遲了半個鐘頭,被廠方開除了,還扣了三天工資。激起我們的憤怒,於是集體辭職,還到勞工處投訴。之後資方耍太極,不派代表,累我們跑了好幾天,遲些還要出庭。雖然暫時未知結果,但我知我們一定會贏的,因為勞工法例規定凡解僱工人,必須在七日前通知或以同等工資代替通知的。只不過廠方欺一些工人不懂勞工法例,胡亂用廠規來束縳工人。
在以前我聽過很多關於老闆無理開除工人,或是工人不滿公司而罷工等等的事,但從未細心想過,關心過。正是針未刺到肉,未知痛。現在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才知過中滋味,使我想到在香港有很多工人也是如此的。
針未到肉,未知痛。

註二

營劉啟示
社會生活版
營救劉山委員會
事件經過

本港居民劉山青在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往廣州、打算探訪中國民主運動被捕朋友的家屬,並計劃在十二月廿七日返港。豈料,自那時至三月中旬,他家屬及朋友與他完全失去聯絡。
就劉君的失蹤,其家屬及朋友曾向本港警局、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及新華社查詢,均不受理,亦曾致函港督詢問,至今尚無回覆。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三日,劉君的公親眼見骨肉音訊沓然,便親身前往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杳詢,並由有關方面口頭証實:劉君已被拘留,但公安局沒有透露拘禁理由、和是否會有公開審判。劉君父親要求與兒子見面亦被拒絕,只能無助並焦慮地回港。
我們─
要求中共政府尊重法例,保障本港合法居民的權利;
()        廣州市公安局拘捕劉君兩個多月、而完全沒有通知其在港家屬,此非有健全法例的泱泱大國所為。
()        據中國法例規定,拘禁查詢期最長為兩個月。劉君拘禁至今已有三個多月,仍未獲知何時會有公開審判;其在港朋友估計劉君乃被無理拘留。
()        即使中國政府認為劉君涉嫌犯罪,亦應儘速提出公開審判,並保障劉君(正如任何其他本港市民)親屬朋友聽審權利。
()        劉君應有權利在國內自行委任律師代表申辯。
香港政府應有責任就本港居民在外地失蹤事件,代有關家屬查詢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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