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4/21 — 15:14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準備在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討論3466RO─海濱道公園及其鄰近範圍改善工程,建議撥款1 億 8,780 萬元為觀塘海濱道公園近尾端進行改善工程。
擬議工程範圍大致上包括:
(a) 翻新一個現有的五人足球場;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廁所連更衣室、育嬰室、管理處、急救室及 Wi-Fi 無線上網接達點等。
(b) 為旅遊車、私家車及電單車提供路旁泊車位;
(c) 在觀塘海濱花園安裝燈光裝置,面積約1 400 平方米。
(d) 在海濱道進行街景優化工程。
問題所在
利用觀塘道高架公路下的空地發展為海濱公園,本身是一錯誤決定。它雖然座落海濱,但在無風的天氣下,高速公路帶來的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及微細懸浮粒子(PM2.5)甚高或至嚴重,令人喘不過氣。在所那進行高帶氧運動的五人足球並不合適。
可以預見,在將來的啟德發展計劃下,其空氣質素會更差。
空氣質素健康指數
香港的空氣可知道各種污染物為:
氣態污染物
二氧化硫 (影響哮喘病、心臟病或慢性肺病)
二氧化氮 (減低如流行性感冒的抵抗力)
一氧化碳 (致視力受損、工作及學習能力降低)
臭氧及光化學氧化物 (咳嗽、胸口疼痛、咽喉及眼睛刺痛)
粒子污染物
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及微細懸浮粒子(PM2.5) (導致呼吸及心血管系統疾病)
鉛 (損害神經系統、紅血球、腎臟,可能使血壓上升)
香港只有3個路邊監測站,分別為銅鑼灣、中環和旺角。在2017年04月21日,在全港的13個監測站中,其空氣質素健康指數為3,唯獨觀塘為4(較嚴重)。其可吸入懸浮粒子為50,遠遠超出其他的約20至30之間。觀塘的監測站設於地鐵附近的裕民坊,可以想像,觀塘繞道下的海濱公園的情況(若空氣流動低)更加嚴重。
天橋下建屋鬧劇
2013年2月,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聯同建築學者及文化界組成「天橋底行動」,倡議政府通過修例在全港天橋底大建臨時房屋,以紓緩房、籠屋問題,單在觀塘高架路橋底,就可在數個月內興建三百至五百間貨櫃臨屋,短時間內容納逾千人口。組織指全港有約一千九百條天橋,不乏發展潛力,並在未來數月會研究全港天橋底發展潛力,並約見發展局提交建議。
(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坦言想像不到可以在天橋底興建房屋,要詳細研究,認為可行性甚低。他說首要考慮是空氣質素問題,天橋上汽車排放的懸浮粒子容易沉澱,且住宅亦要有適度採光及天然光。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其網誌撰文:“現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列明,基於涉及潛在火警危險、空氣污染和噪音會對長期使用者健康構成影響,所以天橋底都不可用作住宅、住宿或日間護理院舍、熟食檔和超級市場等用途⋯⋯當局會不時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內容,以切合社會和規劃的改變。”
從此,這建議胎死腹中。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當年發展啟德時,政府邀請了顧問公司作環評報告。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於2009年3月4日獲得批准。報告中顯示,在緩解措施實施後,在啟德發展計劃的建設或運營階段都將符合環境標準和法規。但是,從資料可以看到,海濱公園一帶的空氣質素並不良好。
政府在發展海濱公園時,應對該區作過空氣質素等研究,但資料似乎沒有公開。
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1.17 康樂設施的選址準則”的1.17.3《 在物色用地的最初階段,當局應考慮環境問題,因為一個地盤的環境質素,例如空氣質素和噪音水平,可以影響這個地盤是否適合作康樂用途。相反來說,擬議的康樂用途,例如鄰近房屋的戶外運動場和球場,可能對毗鄰的發展造成環境問題。有關環境方面的詳細規定,請參閱《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九章「環境」。 》
它的第九章的,
3. 空氣質素
3.1.1 在空氣污染方面,政府的整體政策目標是:
(a) 通過執行各項土地用途規劃措施及《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限制空氣污染程度,以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福祉;以及
(b) 確保能夠盡快達到附錄3.1所列,針對7項常見的空氣污染物而訂立的空氣質素指標。
3.1.2 附錄3.2載列防止空氣污染規劃工作的主要大綱,以及常見污染源和易受滋擾用途摘要。
而《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附錄3.1要求;
結語
一般人不會在觀塘海濱公園逗留超過半天,或打五人足球超過一小時。究竟康樂設施的選址準則為何?似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幫不了多少。如此這般,陳茂波所說的:“現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列明,基於……空氣污染…..天橋底都不可用作住宅、住宿或日間護理院舍、熟食檔和超級市場等用途”,又變成主觀測度。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表明,易受滋擾用途,包括動態康樂活動。因此,當局應該對觀塘海濱公園的空氣質素問題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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