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高鐵3月死線、政府講大話

    高鐵3月死線、政府講大話
泛民議員只顧追問一地兩檢等搶眼球的題目,而忽略了政府在3月死線上講大話的問題。
港鐵的預託開支至2016331日應為(432.4+61.7+75.3+18.5)=587.4億;而港鐵現有的核准工程預算費應為(118+550.17)=668.17億,尚餘80.77億,應足以應付16/17年度的分期開支(56.54+24.19)=80.7億。
那麼政府為何表示,若本年度3月不獲追加款項,工程便有可能停工,甚至爛尾呢?(6)
7月耗盡和為何3月死線的詳細政府解釋是為張炳良在119日工務小組的發言。(7) 但政府從來沒有交代高鐵項目在20159月後的資本開支情況(注九)。資本開支基本上跟隨工程進度支付,地鐵在去年九月後,尚有650-499=151億,工程開支根本為線性,它每年開支約80億。綜合看來,預託費用應在今年年尾才用完。

張炳良有能力預簽

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二章,管制人員對於緊急開支有進一步權限(2) (3),但他「須負上個人責任」。而由於高鐵撥款屬財委會職責(1) ,因而第二章適用。又因高鐵項目為預算案內容(4),因此,張炳良可以行使其特權。根據預算案,高鐵應尚餘112億,而不是74億。

後記

政府若真心要說服公眾,它必須公開其賬目,將高鐵的所有承建商(超過5千萬)的按合同資本開支公開,從而計出「高鐵項目的650億元委託費用將於今年7月耗盡」。否則,政府只是講大話。那麼,張炳良:你運用《公共財政條例》第15條,為超支簽保,負上個人責任吧!













附注

注一
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
職責
      財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是立法會屬下一個常設委員會,並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71(1)條而成立。委員會的職能為根據《公共財政條例》(2)、其他法例及議事規則所授予的職能,以及由立法會不時委予的其他職能[議事規則第71(4)]1。該委員會的職能包括-
(a)    審核當局根據議事規則第67條提交,並由立法會主席根據議事規則第71(11)條交付予委員會的開支預算案;及

(b)    核准修改核准開支預算的建議,而有關的修改建議是由財政司司長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8(1)條的規定而提出的。

《公共財政條例》        憲報編號:    L.N. 362 of 1997
條:        15    條文標題:    管制人員對於緊急開支的進一步權限        版本日期:    01/07/1997
(1)    凡因有緊急需要而須承付開支,而該項需要乃─
(a)    須就第8(2)(b)(d)條所指的事項修改核准開支預算的;及
(b)    管制人員認為若要避免對公眾利益造成損害,有關開支是不能遞延至待按第8條作出必要的修改的,
則管制人員可在預期的修改作出前承付該開支,但該管制人員須負上個人責任。
(2)    管制人員根據第(1)款承付開支後,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將有關事項向財政司司長報告,以便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必要的修改。 (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
(3)    凡未按照第8條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必要的修改,已承付的開支不得記在政府一般收入上,而仍須由承付該開支的管制人員負上個人責任。




《公共財政條例》        憲報編號:    L.N. 362 of 1997; 68 of 1999
條:        8      條文標題:    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修改    版本日期:    01/07/1997
附註:
具追溯力的適應化修訂─見1999年第68號第3
(1)    除本條另有規定外,核准開支預算不得修改,但在財政司司長建議下由財務委員會核准的,不在此限。
(2)    在不局限第(1)款的概括性的原則下,有關修改可對以下全部或其中任何事項作出規定─

(a)    開立新總目或分目;
(b)    在經核准的分目或新分目中的追加備付款項;
(c)    變更職位編制;
(d)    提高對並非是每年經常出現的開支的承擔限額。
(3)    財務委員會可將核准修改的權力轉授財政司司長,並在該項權力轉授中指明規限核准修改的條件、例外情況及限制。
(4)    如在財務委員會根據第(3)款所作的權力轉授中,規定財政司司長可進一步將其核准修改的權力轉授任何公職人員,財政司司長可如此行事,惟須符合該項轉授所指明的條件、例外情況及限制。
(5)    根據第(4)款對任何公職人員所作的權力轉授,須符合財政司司長指明的進一步條件、例外情況及限制。
(6)    (1)款不得解釋為局限或影響─
(a)    行政長官向立法會提出建議或准許或指示他人提出建議的權力,而提出該建議的目的或作用 是要求修改核准開支預算;或 (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b)    任何成文法則對開支須由政府一般收入撥支所作的規定。
(7)    財政司司長須就以下事項,安排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必要的修改─
(a)    根據第(1)(3)(4)款作出的核准;
(b)    依據第(6)(a)款所指建議而作出的開支;或
(c)    6(b)款所指的規定,而該項規定並未為根據本條所作的核准包括在內。
(8)    財政司司長須在有關財政年度的每一季度終結時,或在終結後的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
(a)    向財務委員會報告在該季度內,於財政司司長或於任何公職人員依據第(3)(4)(視屬何情況而定) 所指的權力轉授而給予的核准下, 對核准開支預算所作的修改;及
(b)    將根據本條在該季度內對核准開支預算所作的修改的撮要提交立法會省覽。 (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9)    在不損害第9條規定的原則下,任何開支即使撥款條例沒有對之作出撥款,但若核准預算因該開支而須根據本條修改,則該項開支亦須記在政府一般收入上。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706-公路




立法會財委會在220日加開四節共八小時的會議,審議高鐵追加撥款申請,多名議員關注一旦未能實施一地兩檢,會否採用兩地兩檢,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重申,當局會積極爭取落實一地兩檢。

高鐵香港段一百九十六億元的追加撥款。據運輸及房屋局的最新評估,高鐵香港段項目的六百五十億元撥款,至今已支出五百七十六億元,開支下月將進一步增至停工「警戒線」的六百零二億元,本月底一旦未取得額外撥款,政府將要決定是否停工。
運房局的文件顯示,高鐵香港段的六百五十億元委託費預料於七月用盡,若要暫停工程甚至終止合約,牽涉的額外開支保守估計約四十八億元。為了要預留資金確保委託費不超出六百五十億元,當項目開支接近六百億元時,便須考慮是否暫停工程。

6
高鐵為何必須在3月前得到追加款項?

據申請追加款項的立法會文件PWSC(2015-16)5013頁表示,其與鐵路建造工程相關的資本開支為:



PWSC(2015-16)5112頁表示,其與非鐵路建造工程相關的資本開支為:



119
工務小組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
---高鐵項目的650億元委託費用將於今年7月耗盡,但這並不代表我們6可以等到7月時才取得額外撥款批准。原因是,暫停或終止高鐵工程合約,也會招致額外的項目支出。只要我們一日尚未獲得財委會批准額外撥款,作為負責任的項目管理人,港鐵公司在某個日子需要發出暫停工程通知,以確保最後的費用總額(包括暫停以至終止工程所涉的費用)不會超出政府的委託費用額,即650億元。政府與港鐵公司正在密切注視工程費用支出的進展。視乎進展,我們或須於今年2月底左右便要考慮是否作出暫停工程的決定。
港鐵公司評估暫停工程所涉的費用約為每月2.33億元。若是如此,部分本應用於建造高鐵的費用,將用作暫停工程的開支。港鐵公司與承建商簽訂的高鐵工程合約容許工程暫停最長180(約為6個月)。如果因為在本屆立法會餘下期間最終不獲額外撥款,導致高鐵工程合約終止,將牽涉另外一筆約34億元的款項,用以支付工程終止費用,包括支付過去申索的費用及保護工程的費用。
路政署的監察及核證顧問認為,港鐵公司的估算已屬保守,如果真的要暫停或終止工程,承建商對於已完成工程的部分可獲發放的費用的看法,可能會與港鐵公司有所不同,因而可以引發很多爭議,最終或導致更高的額外費用。無論如何,因暫停及最後終止高鐵項目所牽涉的額外費用的總額最少為48億元,即每月2.33億元乘以6個月,約14億元,再加上34億元。這至少48億元的費用,必須在高鐵項目現時委託費的650億元之內承擔。
合約終止後,政府只能等待新一屆立法會選出後,新會期開始,再重新申請額外撥款,但屆時無論工期或所需完工的費用均會有變。首先,可能需要兩至三年時間才能完成重新招標,安排新的承建商完成餘下的工程。在這段期間,仍然需要對尚未完成的工程提供最少程度的保護。此外,屆時勞工和物料價格可能上升。再者,由於新承建商需要在未完成的工程上進行工作,增加了工程的難度及風險,工程的投標報價亦可能因此而大幅增加。再加上覆核設計、工程管理、保險和在等待復工期間,保養現有工程所需要的額外費用等,監核顧問評估,重新啟動工程至完成工程的費用會高達282億元。即是說,最後完成整個高鐵項目前後共需約932億元,而且工期會進一步推遲,這個結果會對社會帶來非常沉重的代價。政府絕對不會建議放棄高鐵項目,即俗稱"爛尾",因為這樣的話,等於高鐵工程的設計及未完成的工程將會全部報廢。
這個情況下,不單650億元的委託費用將會白費,而且,還須進行必須的善後工程,以策安全及理順道路交通安排,例如西九龍總站大部分的土木及結構工程,包括大樓內挖掘工程、結構柱、地台和上蓋的建造,以及西九龍總站一帶的永久道路網絡等。監核顧問估計完成這些必要的工程,所需費用將不少於106億元,加上白費了的650億元委託費用,總支出起碼約為756億元。這還未計及保養這些工程,直至能確定新的用途為止。粗略估計,保養費每年需要1億元。額外款項仍然需要向立法會申請批准。所以我們面對的實際情況,不是以損失650億元"離場"便算。工程費用方面損失之外,如果高鐵"爛尾",那高鐵原先可帶動的周邊發展及對本港對外運輸、經濟及社會效益等皆會一掃而空。------------


8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
建造工程的進展和財務狀況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為止的季度報告)






2016年2月18日 星期四

施政與民怨


政府在初一事件後,第一時間表示警民衝突與施政無關。事情是,梁振英政府從來沒有承認,在它的管治下,出現結構性的民怨。本文是進一步討論兩者關係。
在討論前,筆者借此表達一個意見。單就網上的和理非非的新東補選討論,已能預見泛民將會落敗。(但不表示,惡性攻訐有助改變局勢。)


論今屆政府的施政

梁振英在當選特首之前,認為香港有病,需要改革。在其201236日參選政綱中表達其施政抱負。當中最重要的,是承諾是改變立法會功能組別的選舉辦法,擴大選民基礎;和以旋轉門改革政治委任制度和提高官員問責制。現證明失敗。
他的2013年首份施政報告,定下適度有為原則,希望在推行社會分配的同時減少來自資產階級的阻力。1 但事情證明,他的最大阻力來自基層,由於他無法推行政策,他變成兩面不是人。
他在第二份施政報告提出兩個高級別的委員會,經濟發展委員會(經委會)和金融發展局(金發局),及依靠內地經貿合作推動經濟2。這是一份站穩陣腳,準備大展拳腳的施政報告。但是這批委員只會利用此謀取私利,這是官商勾結的里程碑,為其管治危機埋下伏筆。
2015年《施政報告》的關注點,在政治上,是其青年、教育政策3。但它的開場最火爆的點名港大《學苑》之「錯誤主張」後,其餘部份給人的印象是平淡如水和虛張聲勢。不幸地,它預言的青年政策埋葬其政治理念。這時,梁振英知道其最重要的民生政策   房屋 實際上也破產4
2016年《施政報告》以一帶一路作招徕5,完全失敗。它比之前的三份施政報告更能表現梁振英的機械性個性 十分注重效率。正是這種感覺令人不快,讓人們覺得不受重視。樓市、股市暴跌、網民上街、導遊上街;社會保障、醫保、高鐵、三跑失去人們支持;李波事件動搖了一國兩制的核心。整個社會不快樂,終於在大年初一爆發了讓人震驚的警民衝突。這是梁振英管治危機的總爆發。

「一帶一路」的危機

「一帶一路」5沿線涉及60多個國家,基礎設施投資總規模可高達6萬億美元,但不是全給香港的。香港只是國內眾多地區的一小員,只能分一匙餚。港人對這些報喜方式不會賣賬。

細數今年施政報告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中提到行政長官是特別行政區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雙首長」6。但港人在施政報告中,不感到特首願意代表港人,向中央反映港人憂慮。港人最關心的警權、越境執法,一地兩檢,新聞自由、表演自由7、學術自由、出版自由等,施政報告完全不提。
社會公義
香港的弱勢社群被邊緣化10、貧窮和貪富不均8問題嚴重,施政報告只有3條提及9
梁振英在一二年《競選政綱》中表示,會「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遺散費的比例」。當中膳食業在2013年的薪酬支出為346億,它當年的盈餘總額為95億,對沖開支少只及1.7/95=2%的盈餘。若以總體經濟活動和從法團的利得稅推算,其影響不及0.4%12但梁振英執政4年,至今尚沒有能力解決這問題。
2014年的5年“公營房屋建設計劃”建成量預算為77,1002015年的為75, 600。今年施政報告所說的 76,700,與其所說的多不出1%,遠遠未蓋過其水份的11%,何來報喜?13

後記

現在,人們已不關心他能為香港多做些什麼。人們只關心他會否連任。












附注

2013年施政報告
適度有為
20.         經濟要發展,政府就要「適度有為」。我認為在市場可以發揮優勢的時候,政府不應干預,只要提供公平競爭的平台。但當市場失效、未能發揮功能,政府一定要有所作為。過去半年,政府以政策具體說明了對「有所作為」的拿捏。當住宅供不應求,政府提出及落實「港人港地」,減少非港人買入本港住宅,優先滿足港人置業需求;推出買家印花稅;以及用行政手段停收內地雙非孕婦來港產子,都是政府「適度有為」的例子,也初步取得成效和受到社會認同。

2014年施政報告
2.一年來,政府持續、逐步落實我在政綱及第一份《施政報告》中的承諾。經濟方面,用好亞太區的發展機遇,用足國家給予的優惠,同時發揮好「一國」的優勢和「兩制」的優勢。我和整個政府全力在國內外為香港開拓商機。經濟發展委員會(經委會)、金融發展局(金發局)及香港與內地經貿合作諮詢委員會等已全面展開工作,各有關政府部門全力跟進和配合。

2015年施政報告
9.       青年學生嚮往民主,關心政制發展,值得肯定。大學生是社會未來棟樑,值得大家愛護。正因如此,我們對大學生和其他青年人更要「是其是,非其非」,更應該引導他們充分了解國家與香港之間的憲制關係,使政制發展的討論,不致緣木求魚。

10.       20142月,香港大學學生會的官方刊物《學苑》的封面專題是《香港民族命運自決》。2013年,《學苑》編印一本名為《香港民族論》的書,主張香港「尋找一條自立自決的出路」。對《學苑》和其他學生,包括佔中的學生領袖的錯誤主張,我們不能不警惕。我們並要求與學運領袖有密切關係的政界人士勸阻。

行政長官競選政綱
理念
1. 住屋是市民最關注的民生問題,亦是穩定社會的基礎。
2. 鼓勵自置居所,提升市民的歸屬感。搭建置業階梯,促進向上流動。
3. 公平合理分配公共房屋資源,增加流通。
4. 香港並不缺乏土地,只缺乏長遠規劃。

40.香港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互補性強,發展協同效應的潛力很大。香港最具國際競爭力的支柱產業,如金融、貿易物流、高端服務業和旅遊,以至香港的新興產業,都可以配合國家「走出去」和「引進來」的策略。
41.除了屬於第三產業的優勢行業,香港企業在內地和外國亦擁有或管理大量的第一和第二產業,包括農、林、漁、礦業和輕、重工業等,具備豐富經驗和雄厚實力,包括優秀的管理團隊,可以參與沿線的合作。

注五

經國務院在20153月授權發布的《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是「一帶一路」基本藍圖。

施政報告的41段為:
41. 除了屬於第三產業的優勢行業, 香港企業在內地和外國亦擁有或管理大量的第一和第二產業, 包括農、林、漁、礦業和輕、重工業等, 具備豐富經驗和雄厚實力, 包括優秀的管理團隊,可以參與沿線的合作。
《願景與行動》的相關段落為:
拓展相互投資領域,開展農林牧漁業、農機及農產品生產加工等領域深度合作,積極推進海水養殖、遠洋漁業、水產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藥、海洋工程技術、環保產業和海上旅遊等領域合作。加大煤炭、油氣、金屬礦產等傳統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合作,積極推動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合作,推進能源資源就地就近加工轉化合作,形成能源資源合作上下游一體化產業鏈。加強能源資源深加工技術、裝備與工程服務合作。


融資
施政報告的42段為:
42. 香港可以為各地提供基礎設施建設所需的資金, 也有多元化的融資管道, 包括上市集資、銀團貸款、私募基金、一般債券、點心債、伊斯蘭債券等。
《願景與行動》的相關段落為:
資金融通。資金融通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深化金融合作,推進亞洲貨幣穩定體系、投融資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擴大沿線國家雙邊本幣互換、結算的範圍和規模。推動亞洲債券市場的開放和發展。共同推進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籌建,有關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組織融資機構開展磋商。加快絲路基金組建運營。深化中國—東盟銀行聯合體、上合組織銀行聯合體務實合作,以銀團貸款、銀行授信等方式開展多邊金融合作。支持沿線國家政府和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以及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符合條件的中國境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可以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和外幣債券,鼓勵在沿線國家使用所籌資金。

教育
施政報告的62段為:
62. 政府將向獎學基金注資10 億元, 將「特定地區獎學金」的名額, 由每年10 名分階段增加約100 名, 鼓勵更多「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來港升學, 並鼓勵學校在相關科目和學生活動中, 加入關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內容。同時, 「優質教育基金」將設立優先主題, 鼓勵學生多認識「一帶一路」及與相關地區交流,並介紹香港可作出的貢獻。
《願景與行動》的相關段落為:
擴大相互間留學生規模,開展合作辦學,中國每年向沿線國家提供1萬個政府獎學金名額。沿線國家間互辦文化年、藝術節、電影節、電視周和圖書展等活動,合作開展廣播影視劇精品創作及翻譯,聯合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共同開展世界遺產的聯合保護工作。深化沿線國家間人才交流合作。

香港角色
《願景與行動》的相關段落為:
利用長三角、珠三角、海峽西岸、環渤海等經濟區開放程度高、經濟實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的優勢,加快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支持福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充分發揮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福建平潭等開放合作區作用,深化與港澳臺合作,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推進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福建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和舟山群島新區建設,加大海南國際旅遊島開發開放力度。加強上海、天津、寧波—舟山、廣州、深圳、湛江、汕頭、青島、煙台、大連、福州、廈門、泉州、海口、三亞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設,強化上海、廣州等國際樞紐機場功能。以擴大開放倒逼深層次改革,創新開放型經濟體制機制,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形成參與和引領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成為「一帶一路」特別是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排頭兵和主力軍。發揮海外僑胞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獨特優勢作用,積極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為台灣地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作出妥善安排。


白皮書
作為特別行政區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雙首長」,行政長官是香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的第一責任人。中央政府始終堅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團結帶領香港社會各界人士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
基本法第四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四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
(一)    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黃耀明談被封殺 「建制機器懲罰講真話的人」
2015/3/19 — 22:58
黃耀明跟周博賢、張鐵志、觸執毛結他手Mike Orange,週四傍晚在中大出席由文藝復興基金會主辦的音樂沙龍,暢談音樂的社會責任。被問到近日有報道指他被中港兩地封殺,黃耀明不單沒有否認,更坦言,「是建制機器在懲罰我」。

樂施會總裁的梁詠雩《樂施電子報》 201512月號,
「香港近年的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堅尼系數正處於0.537的高位,比眾多已發展國家或地區更高,反映出問題嚴重。
不公平情況影響所有人的生活,特別是香港基層家庭,無論如何為自己生活打拼,每日營營役役工作,結果仍是要在貧窮邊緣掙紮求存。最新的統計顯示,2014年全港最富裕的10%住戶的每月入息中位數,是最貧窮的10%住戶的19倍。換言之,最富裕的 10%家庭的一個月入息,相等於最貧窮的 10%家庭的 19 個月的入息。」

扶貧
142. 扶貧、安老、助弱是本屆政府的施政重點, 我上任初期, 即推出「長者生活津貼」, 現時惠及約43 萬名長者。同年實施「廣東計劃」, 讓移居廣東的長者可領取「高齡津貼」,現時有16 300人受惠。3年多來,政府推出的多項措施,漸見成效,2014年的貧窮人口減至96萬,貧窮率則跌至14.3%,是2009年有數據以來的最低。我樂見因失業而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綜援) 的個案數字已連續下跌70 多個月, 而整體個案亦回落至2002年的低水準。
143. 政府特別鼓勵有能力工作的弱勢社群通過就業自力更生。我在前年的《施政報告》建議推出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將於今年5月接受申請,計劃同樣是旨在鼓勵自力更生, 預料可惠及約20 萬戶低收入家庭共約70 萬人, 包括17 萬名合資格兒童或青少年。
144. 政府提供交通津貼鼓勵就業, 並主動提前檢討和優化「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實行「雙軌制」。截至去年底,已有超過98 000人獲發共近12億元津貼。政府正全面檢討計劃。145. 政府將持續推行「2 元乘車優惠計劃」。計劃自去年3 月起, 分階段擴展至綠色專線小巴, 現時每天超過93 萬人次使用。


2012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
貧窮率
2012年,香港約有102萬貧窮人口(涉及403,000戶),貧窮率為15.2%, 貧窮線下48%為在職貧窮。在政策介入前的貧窮率為19.6%,恆常現金介入後為15.2%,恆常和非恆常現金後為12%,恆常現金+非現金後為10.1%。非現金以公屋福利為主。
2014/15年的政府一般收入為3400億,開支為3200億,財政儲備為 7459億,本地生產總值為21,000億,社會福利署開支為559億,當中的社會保障開支為401億。
終審法官在綜援七年期一案中說:『Coming from no less a source than the CESCR none of that is anything that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as Hong Kong is recognized in art. 109 of the Basic Law to be) can feel comfortable to read about itself.

強積金對沖
香港在2013年的勞動人口為384萬;在就業人口中,有73%獲強積金保障。當中僱主數目為27.7萬;僱員為237萬;自僱人士數目為30.7萬。
對沖機制
根據積金局資料,2014年度的強制性供款為468億,自願性為77億,特別自願性為50億,總額約600億;其總支付權益為185億。
若以僱主僱員5%5%估算,則強積金下的總薪酬支出約為600/(0.05+0.05)=6000億。
2014年的抵銷遣散費總額為16.6億,抵銷長期服務金總額為13.5億,因而對沖/總薪酬支為30/6000=0.5%

2013-14年,法團 各行業所付的利得稅為1,179.3億,以抽稅16.5%計,其盈餘為7,147.4億。30/7,147.4 =0.41% 。尚未分5年落實,不足0.1%

施政報告的五年公屋量的水份
房委會會每年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及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供檔交代其「公營房屋土地供應」,其資料是以5年為估算單位。由於它涉及未來4年,人們永遠不知道《長遠房屋策略》是否達標。而且,一些新屋邨落成可能在統計年度之間,令人們更難理解其實際進展。
歷屆5年計劃比例
 房委會在200911月估計在201011月的建成公屋單位為15800,而在201011月檔表示,它只建成了13800,即估大了14%,如此類推。我們發現,它只有在2010年和2014年估計正確。而它每年都不是正值,說明它有慣性說謊。其平均報大數為11%。這等於說,未來實際完成量會少一成,一個很大的數字。